四旬期 第一週 星期五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2月22日 聖伯多祿建立宗座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你們回心轉意罷!必得生存。
讀經一:則十八21-28
【上主天主這樣說:】
21 「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過,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必得生存,不至喪亡。
22 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
23 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 ─ 吾主上主的斷語 ─ 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
24 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他豈能生存?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因為他背信違約,犯了罪過,必要喪亡。
25 你們或說: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請聽我說: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
26 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因而喪亡,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
27 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
28 因為他攷慮之後,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必生存,不至喪亡。」
釋義
《厄則克爾先知書》第十八章一開始記載了一句以色列民間流傳的俗語:「祖先吃了酸葡萄,而子孫的牙酸倒」(2)。先知在此提起這話,很可能是由於當時人們經歷了耶路撒冷的大災難(587BC):耶路撒冷被徹底摧毀,幾乎所有人民都被放逐到巴比倫。許多人由於放逐之地的痛苦生活而抱怨天主的「作法不公平」。同樣身處放逐之地的先知厄則克爾,駁斥這種思想。
先知回答說:天主是公平的,祂要的不是死亡,而是生命。天主懲罰人,不是因為他們祖先的罪(則十八1-20);每人在自己的生命中作惡或行正義,並不是自動跟隨長輩的情況繼續下去。天主審判或獎賞人,是根據人當下的情況,而不是他過去祖先的樣子(則十八21-29)。
先知這段講話最終的目的是呼籲大家悔改、轉向天主:「以色列家族 … 你們應回心轉意,離開你們的一切罪惡 … 你們應改造一個新心,一種新的精神 … 你們回心轉意罷!你們必得生存」(則十八30-32)。
福音前歡呼
與人和好
福音:瑪五20-26 線上播放
20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
21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
22 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23 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
24 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25 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
26 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釋義
所謂「義德」,就是人在天主前正確的行為。這是經師和法利塞人最關心的事。但是,耶穌所要求的不再和他們所要求的一樣,而是完全不同的要求。瑪五21-48連續記載六個尖銳對立的態度,使人清楚看出,新的義德和舊的義德之間的區別。
「我卻對你們說 …」:耶穌重新說出天主曾經藉著梅瑟所說的話。天主的審判不是依據人的外在行為,而是根據人內心的抉擇。以「殺人」為例:發怒和怨恨就如實際殺人一樣嚴重。乍聽之下,這樣的評價讓人驚訝;但是誰若真正相信天主是愛,所有近人都是自己的兄弟姊妹,便會明白這是唯一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