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 第三週 星期三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你們要聽從法令,踐諸實行
讀經一:申四1, 5-9
1 【梅瑟對百姓說:】以色列!現在你要聽我教訓你們的法令和規律,盡力遵行:這樣你們纔能生活,纔能進入佔領,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地方。
5 看,我授與你們法令和規律,都是上主我的天主吩咐與我的,好叫你們在你們要去佔領的土地內,依照遵行。
6 你們要謹守遵行,因為這樣,在萬民眼中,纔能顯出你們的智慧和見識;他們一聽到這一切法令說:「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有見識的大民族!」
7 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如同上主我們的天主,在我們每次呼求他時,這樣親近我們呢?
8 又有那個大民族,有這樣公正的法令和規律,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所頒佈的這一切法律呢?
9 你應謹慎,加意留心,不要忘了你親眼所見的奇事,終生日日不要讓這些事遠離你的心,並要將這一切傳於你的子子孫孫。
釋義
《申命記》的內容是關於法律的宣講,形式上則是梅瑟在死亡之前對全以色列做的演講。幾百年來,以色列一直處於許諾和實現之間的時期;基本上,直到今日仍處於這樣的情況。
《申命記》整部作品不斷提醒以色列:「你要聽 …」、「你們要謹守遵行 …」、「不要忘了 …」這樣的急迫性直到今日仍未稍有減損。以色列應該聽從天主的指示,這就是光榮天主,同時也光榮他們自己;如此,他們便確知自己被召選、擁有存在的根據。以色列唯有按照他們的起源生活,他們才有未來。以色列的起源就是天主,是天主親自領他們離開埃及,在西乃山和他們訂立盟約。當時,以色列得到了「法律」 ─ 天主的指示 ─ 這個法律超越一切其他民族的智慧。
福音前歡呼詞
成全梅瑟法律的耶穌
福音:瑪五17-19
17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
19 所以,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人,在天國裡,他將稱為最小的;但誰若實行,也這樣教訓人,這人在天國裡將稱為大的。」
釋義
耶穌清楚而明白地說出祂自己面對舊約所有的態度。「法律」(=梅瑟五書)和「先知」被理解為一個整體,共同說出了天主的旨意。舊約所開始的、準備的、暗示的一切,耶穌都願意「成全」,也就是完全實現並完成。天主最根本的、不能錯誤的旨意都應該完全實現。耶穌的「山中聖訓」教導,實現天主的旨意真正關鍵的因素並不只是外在的行為,而更是「內心」的真誠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