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 第四週 星期三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婦女豈能忘掉自己的乳嬰?初為人母的,豈能忘掉親生的兒子?
縱然她們能忘掉,我也不能忘掉你啊!
讀經一:依四九8-15
8 上主這樣說:在悅納的時候,我俯允了你;在救恩的日期,我幫助了你;我必保護你,使你作為人民的盟約,復興國家,分得荒蕪的產業,
9 好向俘虜說:「你們出來罷!」向在黑暗中的人說:「你們出現罷!」他們將在各路上被牧放,他們的牧場是在一切荒嶺上。
10 他們不餓也不渴,熱風和烈日也不損傷他們,因為那憐憫他們的率領著他們,引領他們到水泉傍。
11 我要使我的一切山嶺變為大路,並把我的街道修高。
12 看啊!有的由遠方而來,有的由北方和西方而來,還有些由息寧而來。
13 諸天要歡樂,大地要踴躍,山嶺要歡呼高唱,因為上主安慰了他的百姓,憐恤了他受苦的人們。
14 熙雍曾說過:「上主離棄了我,吾主忘掉了我。」
15 婦女豈能忘掉自己的乳嬰?初為人母的,豈能忘掉親生的兒子?縱然她們能忘掉,我也不能忘掉你啊?
釋義
《依撒意亞先知書》中有四首「上主僕人」詩歌,今日的讀經是其中第二首的一部份。這段經文的頭兩節經文(8-9),和第一首「上主僕人」詩歌有相似之處,就是依四二6對上主僕人說的話:「我,上主,因仁義召叫了你,我必提攜你,保護你,立你作人民的盟約,萬民的光明 …」
誰是這位「上主的僕人」?應該並不是集體性的指以色列人民,因為這位上主僕人應該把天主的盟約傳給以色列(8)。然而,這位上主僕人屬於以色列,他應該引領被放逐的人民進入自由,更新這個民族。9-13敘述了以色列人民返鄉的情景,這裡採用的圖像來自以色列出埃及的經驗(參閱:依四十3-4)。然而,這個民族根本不敢相信所聽到的這個福音(14;參閱:依四十27);於是,天主用愛情的語言向人民說話(15),這是他們一定能夠明白的語言(參閱:依五四7-8;歐十一8-9)。
福音前歡呼
福音:若五17-30
17 【那時候,耶穌對猶太人】說:「我父到現在一直工作,我也應該工作。」
18 為此猶太人越發想要殺害他,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而且又稱天主是自己的父,使自己與天主平等。
19 耶穌於是回答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子不能由自己作什麼,他看見父作什麼,纔能作什麼;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樣作,
20 因為父愛子,凡自己所作的都指示給他;並且還要把比這些更大的工程指示給他,為叫你們驚奇。
21 就如父喚起死者,使他們復生,照樣子也使他所願意的人復生。
22 父不審判任何人,但他把審判的全權交給了子,
23 為叫眾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派遣他來的父。
24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聽我的話,相信派遣我來者的,便有永生,不受審判,而已出死入生。
25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時候要到,且現在就是,死者要聽見天主子的聲音,凡聽從的,就必生存。
26 就如父是生命之源,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之源;
27 並且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因為他是人子。
28 你們不要驚奇這事,因為時候要到,那時,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
29 而出來: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
30 我由我自己什麼也不能作; 父怎樣告訴我,我就怎樣審判,所以我的審判是正義的,因為我不尋求我的旨意,而只尋求那派遣我來者的旨意。」
釋義
耶穌宣告,自己在法律之上,並將這個訴求連結在祂和天父特殊的關係上。若五19-47就是對這個訴求所做的解釋與辯護。子所說、所做的一切,都是天父託付給祂的。祂因此而治癒病人,甚至復活死人。子就是天父的聖言和啟示。這個聖言有創造生命的力量。誰聽從祂,就得到生命;而且「現在就是」這個時刻(25)。這人將在墳墓中聽見人子的聲音而被復活起來。人子是世界的審判者和拯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