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 第六週 星期五

復活期 第六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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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城裡有許多人是屬於我的

讀經一:宗十八9-18

9  【當保祿在格林多時】夜間,主藉異象對保祿說:「不要害怕,只管講,不要緘默,
10  因為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向你下手加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有許多百姓是屬於我的。」
11  於是,他就在那裡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在他們中講授天主的聖道。
12  當加里雍作阿哈雅總督時,猶太人同心合意地起來攻擊保祿,把他帶到法庭
13  說:「這個人勸人違法敬拜天主。」
14  保祿剛要開口,加里雍就向猶太人說:「猶太人啊!如果有甚麼犯法或邪惡的罪行,我自當容忍你們;
15  但問題既是關於道理、名目和你們自己的法律的事,你們自己管罷,我不願作這些事的判官。」
16  就把他們逐出了法庭。
17  於是眾希臘人拉住會堂長索斯特乃,在法庭前打了他;而加里雍全不理睬這些事。
18  保祿又住了些日子,就與弟兄們辭別,乘船往敘利亞去;和他一起的,有普黎史拉和阿桂拉,因為保祿許有誓願,在耕格勒剃了頭髮。

釋義

關於羅馬總督「加里雍」的報導,提供給我們相當重要而且精確的時間資訊,能夠應用在研究保祿年表的工作上。根據 在Delphi發現的一座石碑上的文字,我們可以知道這位總督任職的時間是AD 51/52年。保祿在格林多停留了一年六個月,對這位不斷重新上路的福傳使者而言,是一個相當長的時間。這麼長的停留時間,當然是由於格林多信仰團體的重 要性;不過更重要的原因是基督在夜間顯現給保祿產生的激勵(9-10)。

關於保祿的心情《宗徒大事錄》報導的不多,不過保祿書信卻留下了許多資訊:「當我到你們那裡的時候,又軟弱,又恐懼,又戰兢不安」(格前二3);工作是非常辛苦的(參閱:格前一26-29)。但是在夜間顯現給保祿的主對他說:「在這城裡有許多百姓是屬於我的」(10)。天主也多次對舊約的先知說過類似的話(例如:出三12)。

在羅馬總督加里雍面前發生的事,對歷史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羅馬官員仍將基督信仰視作猶太社會內部的事件,而羅馬法律准許猶太宗教存在,並享有自主權利。保祿平安的離開格林多,在「普黎史拉和阿桂拉」以及其他同伴陪同下來到厄弗所。保祿的第二趟福傳旅程也因此而劃下句點。


福音:若十六20-23a   線上播放

20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要痛哭,哀號,世界卻要歡樂;你們將要憂愁,但你們的憂愁卻要變為喜樂。
21  婦女生產的時候,感到憂苦,因為她的時辰來到了;既生了孩子,因了喜樂再不記憶那苦楚了,因為一個人已生在世上了。
22  如今,你們固然感到憂愁,但我要再見到你們,那時,你們心裡要喜樂,並且你們的喜樂誰也不能從你們奪去。
23  到那一天,你們什麼也不必問我了。」

釋義

耶穌沒有說,世界的喜樂將轉變成憂傷;在這個段落中,祂的談話所關心的是門徒們:他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20)。耶穌講論這個喜樂的時辰與理由:因為「我將要再見到你們」(22)。然後耶穌以母親產子之時的喜樂來比擬復活的喜樂。痛苦和害怕都已過去,且完全被忘卻,因為孩子誕生了。耶穌活著,祂的復活對祂而言就如一個新生。憂愁的門徒無法成為復活的見證。但是,必須等到死亡不再存在,我們會死的身體變成與復活主的身體相似,耶穌的復活才真正達到圓滿。在那日來到之前,我們仍生活在這個世界中,仍必須承擔世上的苦難。但是,我們卻應該、並且能夠充滿希望面對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