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福童貞瑪利亞教會之母紀念

常年期 第七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榮福童貞瑪利亞教會之母紀念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恆的大司祭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我要把仇恨放在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之間

讀經一 創三9-15, 20

亞當吃了樹上的果子以後,
9上主天主呼喚亞當對他說:「你在那裡?」
10他答說:「我在樂園中聽到了你的聲音,就害怕起來,因為我赤身露體,遂躲藏了。」
11天主說:「誰告訴了你,赤身露體?莫非你吃了我禁止你吃的果子?」
12亞當說:「是你給我作伴的那個女人給了我那樹上的果子,我才吃了。」
13上主天主遂對女人說:「你為什麼作了這事?」女人答說:「是蛇哄騙了我,我才吃了。」
14上主天主對蛇說:「因你做了這事,你在一切畜牲和野獸中,是可咒罵的;你要用肚子爬行,畢生日日吃土。
15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後裔和她的後裔之間,她的後裔要踏碎你的頭顱,你要傷害他的腳跟。」

20亞當給自己的妻子起名叫厄娃,因為她是眾生的母親。

釋義

 

他們和耶穌的母親同心合意地祈禱

讀經一 宗一12-14

耶穌升天以後,宗徒們從橄欖山回到了耶路撒冷,這山離耶路撒冷不遠,有一安息日的路程 ( 一公里)。他們進了城,上了他們所居住的那座樓房,在那裏有伯鐸、若望、雅格、安德、斐理、多默、祿茂、瑪竇、阿耳斐的兒子雅格、熱誠者西滿和雅格的兄弟猶達。這些人和幾位婦女,以及耶穌的母親瑪利亞,還有祂的兄弟,都同心合意地祈禱。

釋義

 


福音:若十九25-34

那時候,
25在耶穌的十字架傍,站著他的母親和他母親的姊妹,還有克羅帕的妻子瑪利亞和瑪利亞瑪達肋納。
26耶穌看見母親,又看見他所愛的門徒站在旁邊,就對母親說:「女人,看,你的兒子!」
27然後,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就從那時起,那門徒把她接到自己家裡。
28此後,耶穌因知道一切事都完成了,為應驗經上的話,遂說:「我渴。」
29有一個盛滿了醋的器皿放在那裏,有人便將海綿浸滿了醋,綁在長槍上,送到他的口邊。
30耶穌一嚐了那醋,便說:「完成了。」就低下頭,交付了靈魂。
31猶太人因那日子是預備日,免得安息日內──那安息日原是個大節日──屍首留在十字架上,就來請求比拉多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
32兵士遂前來,把第一個人的,並與耶穌同釘在十字架上的第二個人的腿打斷了。
33可是,及至來到耶穌跟前,看見他已經死了,就沒有打斷他的腿;
34但是,有一個士兵用槍剌透了他的肋膀,立時流出了血和水。

釋義

 


註:

按聖座「禮儀及聖事部」於3月3日所頒布之法令,將「榮福童貞瑪利亞教會之母」的紀念日列入《天主教羅馬禮禮儀日曆》中,以落實教宗方濟各於今年(2018年)2 月11日在紀念露德聖母首次顯現160周年所發布的訓令内涵。以每年聖神降臨節之後的星期一作為敬禮「榮福童貞瑪利亞教會之母」的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