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四週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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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的仁慈
經文:歐十一1-4, 8-9
1 【上主這樣說:】當以色列尚在童年時,我就愛了他;從在埃及時,我就召叫他為我的兒子。
2 可是我越呼喚他們,他們越遠離我,去給巴耳獻祭,向偶像進香。
3 是我教了厄弗辣因邁步,雙臂抱著他們,但他們卻不理會是我照顧了他們。
4 是我用仁慈的繩索,愛情的帶子牽著他們,我對他們有如高舉嬰兒到自己面頰的慈親,俯身餵養他們。
8 厄弗辣因!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我怎能拋掉你?我怎能使你如同阿德瑪,待你如同責波殷?我的心已轉變,我的五內已感動;
9 我不再按我的盛怒行事,不再毀滅厄弗辣因,因為我是天主而不是人,是在你中間的聖者,而不是伏於城門的仇敵。
釋義
今日的讀經在「愛」與「盛怒」之間擺盪,不過,在提到「盛怒」之時,卻同時出現兩次「不再」(9)。
天主在這裡訴說祂對以色列的愛,這是我們在舊約中很少碰見的情況。這是父親的愛,教導孩子行走,並在路的終點伸開雙臂等待著擁抱孩子;這是母親的愛,「俯身餵養」自己的孩子。這是「當以色列尚在童年」之時(1),這裡也同時回憶以色列出「埃及」的事件。但是,以色列子民卻「遠離」天主,甚至「去給巴耳獻祭,向偶像進香」(2),完全不理會是天主擁抱、拯救、「照顧了他們」(3)。然而,天主的回應卻不是憤怒,而是痛苦的控訴。
這短短的幾節經文是整個以色列歷史的縮影:召叫和揀選(1)、雖然有先知的警告卻仍然墮落跌倒(2)、審判(5-6)、和好與拯救(7-9)。以色列的得救並不是因為他們悔改,而是因為天主自己先「轉變」(8)。因為以色列根本沒有能力悔改,而是在審判實現之後,天主自己先「轉變」:從盛怒轉變為憐憫與愛。經由這個主動的轉變,天主證明自己是「聖者」:祂自由地、並超越一切地實現祂的救援意志,完全不因人的不忠與失敗而受到影響。
你們不花錢得來的,也要免費給人
福音:瑪十7-15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
7 「你們在路上應宣講說:天國臨近了。
8 病人,你們要治好;死人,你們要復活;癩病人,你們要潔淨;魔鬼,你們要驅逐;你們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分施。
9 你們不要在腰帶裡備下金、銀、銅錢;
10 路上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帶兩件內衣,也不要穿鞋,也不要帶棍杖,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食物。
11 你們不論進了那一城或那一村,查問其中誰是當得起的,就住在那裡,直到你們離去。
12 你們進那一家時,要向它請安。
13 倘若這一家是堪當的,你們的平安就必降臨到這一家;倘若是不堪當的,你們的平安仍歸於你們。
14 誰若不接待你們,也不聽你們的話,當你們從那一家或那一城出來時,應把塵土由你們的腳上拂去。
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索多瑪和哈摩辣地所受的懲罰,比那座城所受的還要輕。」
釋義
耶穌派遣門徒,給予他們自己的權柄;門徒必須以耶穌出現人間的方式作為榜樣。他們的行動應該是同情憐憫受苦的人們,就如同自己受苦一般。他們應該和耶穌一樣,在極端的貧窮中執行職務。在這段談話中,耶穌也同時提到信仰團體的義務:應該照顧、提供宣講福音者的生活所需。
福音是天主賞賜的禮物。誰若接納耶穌的使者,便得到天主賞賜的和平。福傳者所給予的和平問候,遠遠超過一般的社交禮儀的客氣態度。
人們如何認出真正的福傳使者?並不是單靠著他們的主張而已。除了奇蹟作為之外,他們清晰的宣講語言,以及他們出現在人間的方式,都是表達他們得到基督派遣的記號。他們的宣講是否真正能達到效果,責任同時歸於宣講者和聆聽者雙方。信仰使者若拒絕誰,這人也同樣被耶穌自己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