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五週 星期二
星期一 7月15日 聖文德主教聖師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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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你們如果不肯相信,必然不能存立。
讀經一:依七1-9
1 當烏齊雅的孫子,約堂的兒子阿哈次為猶大王時,阿蘭王勒斤和以色列王勒瑪里雅的兒子培卡黑,上來攻打耶路撒冷,但是不能攻陷。
2 有人報告達味家說:「阿蘭已經駐紮在厄弗辣因!」君王與人民都膽戰心驚,有如風中搖動的樹木。
3 上主對依撒意亞說:「你和你的兒子舍阿爾雅叔布出去,到上池的水溝盡頭,即漂工田間的大道上,去會見阿哈次;
4 對他說:你必須審慎,保持鎮定,不必畏懼,不要因那兩個冒煙的火把頭 ─ 即勒斤、阿蘭和勒瑪里雅之子 ─ 的怒火而膽怯。
5 雖然阿蘭、厄弗辣因和勒瑪里雅的兒子同謀,迫害你說:
6 我們上猶大去,擾亂她,把她佔領過來歸於我們,並在那裡立塔貝耳的兒子為王;
7 但是吾主上主卻這樣說:這事決不能成立,亦不能發生!
8 因為阿蘭的首都是大馬士革,大馬士革的首領是勒斤;
9 厄弗辣因的首都是撒瑪黎雅,撒瑪黎雅的首領是勒瑪里雅的兒子。
釋義
猶大國在735BC面臨極大的危險。因為當時的國王阿哈次不願與阿蘭王和以色列王結盟,一起反抗亞述。於是阿蘭和以色列前來攻打猶大,逼他們另立一位願意合作的國王。但是依撒意雅先知卻相信,這個危險並非來自外在,而是出自內部:根本的原因是猶大國王和他的大臣們不相信天主。他們不向天主祈求援助,卻企圖仰賴亞述王的保護。先知被派遣去給予國王一個提醒與一個許諾。提醒:「保持鎮定,不必畏懼」(4);許諾:敵人的惡計必不能得逞(7)。但是,這個許諾帶有一個先決條件:相信天主!換句話說:猶大王必須放棄自我確信、自我救援,而完全信賴天主絕不會讓祂的子民陷於危險。
在審判的日子,提洛、漆冬和索多瑪所受的懲罰,比你們受的還要輕一些
福音:瑪十一20-24 線上播放
20 那時,耶穌就開始譴責那曾看過他許多異能的城邑,因為她們沒有悔改:
21 「苛辣匝因,你是有禍的!貝特賽達,你是有禍的!因為在你們那裡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提洛和漆冬,她們早已身披苦衣,頭上撒灰做補贖了。
22 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提洛和漆冬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
23 還有你,葛法翁!莫非你要被高舉到天上嗎?將來你必下到陰府裡;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索多瑪,她必會存留到今天。
24 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索多瑪地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
釋義
如果我們生活在耶穌的年代,我們會悔改嗎?當年居住在葛法翁與附近城市的人,大多不認為需要按著耶穌的話悔改;因為他們都自我感覺良好 ── 我們不也一樣?但是耶穌卻拿他們與「提洛和漆冬」、「索多瑪和哈摩辣」的居民相比,和那些以極端驕傲與生活敗壞的人相比。
只有《瑪竇福音》出現了對加里肋亞諸城市發出「有禍的」的警告。這裡經驗了最多的奇蹟,然而此地的人卻仍然不信。奇蹟的意義並非完全清楚;過去和今日一樣,奇蹟一直是開放地任人解釋。然而,經由奇蹟而達到信仰的人,並不一定就是輕信。奇蹟能夠成為天國業已開始的記號,但只是對那些願意答覆天主的人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