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九週 星期五

常年期 第十九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我裝飾了你,你卻縱情恣慾

讀經一:則十六1-15, 60, 63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人子,你要去使耶路撒冷知道她的一切醜惡!你要宣講說:吾主上主這樣對耶路撒冷說:你的起源和來歷是出自客納罕地,你的父親是阿摩黎人,你的母親是赫特人。當你出生時,在你誕生的那一天,沒有人割斷你的臍帶,用水洗淨你,用鹽擦你,用襁褓裹你;沒有一個人憐視你,為你做一件上述的事,對你表同情。反之,在你誕生之日,因為你惹人討厭,就把你拋棄在田野間。我從你身旁經過時,見你輾轉在血污中,就向你說:你在血中生活罷!生長有如田野間的花草。你遂漸漸發育長大,到了青春年華,你的乳房碩壯,頭髮蔓長,但還是赤身裸體。我又經過你身旁時,看見了你,見你的時期即懷春期到了,我就向你展開了我的衣襟,遮蓋了你的裸體,也向你發了誓,立了約──吾主上主的斷語──你遂成了我的。我用水洗淨了你,滌除了你身上的血污;又用香膏傅抹了你,給你穿上錦繡的衣服,穿上海狗皮鞋,蒙上細麻頭巾,披上綢緞;以後又用珠寶裝飾你,給你腕上帶上鐲子,頸上掛上項鏈,鼻子上套上環子,耳朵掛上金環,頭上戴上花冠。金銀作你的點綴,細麻、綢緞和錦繡作你的衣服;細麵、蜂蜜和油作你的飲食。你實在美麗絕倫,堪登后位。因你的美麗,你的名聲傳遍了萬國;因我用我的飾物點綴了你,你才如此美麗無瑕──吾主上主的斷語。然而你仗恃你的美麗,憑著你的名聲去行淫,與任何過客縱情淫亂。

然而我還紀念同你在你青年的時日所立的盟約,並且還要同你結一個永久的盟約。為的是當我寬恕你所行的一切時,你一回想就慚愧,面對這恥辱再不敢開口──吾主上主的斷語。」

釋義

厄則克耳先知,隨著耶苛尼雅王被擄往巴比倫(主前五九七年)充軍。上主透過先知的口對猶大和耶路撒冷說預言。今天的經文是三個懲罰比喻中的第二個比喻:視耶路撒冷為無恥的妓女。這比喻述說以民的歷史,陳述他們所行的可憎之事。 

耶路撒冷原是猶大的首都,在此耶城意泛指整體的以色列子民。上主派遣厄則克耳先知對以民說話,使他們明瞭自己犯罪的原因。論及以民出身在低微的客納罕地;他們的祖先是阿摩黎、赫特兩族卑微低賤的外邦人。當以民出生在埃及為奴時,如同棄嬰,日常生活衣食不繼,無人照管。上主看見以民在血污中,於是領以民出埃及,與以民在西乃山訂立盟約,頒佈律法,使他們因上主的話得以存活。 

當以民到了曠野,上主供養他們使之漸漸長大,當時他們尚未組成國家,有如赤身露體的小女孩。後來以民繼續成長,上主以衣襟遮蔽她,讓她組成國家,因達味合神的心意,起誓與她立約(撒下七1-16)。當達味與撒羅滿王在位時,上主以高貴的香膏、綢錦、珠寶裝扮以民,使他們衣食住行極盡榮華,有如皇后般尊貴,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上主的恩賜,然而以民恃寵而驕,與天下列邦往來,學習外邦人的宗教儀式,敬拜起邪神偶像,使上主痛心不已以民雖然忘記上主,上主依然惦記著祂與自己的子民所訂立的永恆盟約,仍然寬恕以民一切的罪惡,等待著他們的回頭。

(亦可選用下頁讀經)

讀經一:則十六59-63

59  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輕視了誓言,破壞了盟約,我要照你所行的對待你;
60  然而我還紀念同你在你青年的時日所立的盟約,並且還要同你結一個永久的盟約。
61  當你收納比你年長的姐姐和比你年幼的妹妹,我把她們交給你作你的女兒時,你要想起你的行為,自覺羞愧,但這並不是出於與你所立的盟約。
62  我要與你重訂盟約,你要承認我是上主,
63  為的是當我寬恕你所行的一切時,你一回想就慚愧,面對這恥辱再不敢開口 ── 吾主上主的斷語。」

釋義

厄則克耳並不只是嚴厲批判以色列的持續不忠,他也不斷地反省自問,這個情況到底是如何成為可能的。他在第十六章(以及後來的二十和二十三章)綜合反省了以色列的整個歷史,認識了這就是天主愛祂的子民,和祂的子民一起受苦的歷史。在這個歷史中,唯一值得稱道的是天主的仁慈和無盡的忍耐。以色列所有的一切都是天主賞賜的,但是他們卻把這些恩賜看成自己的財產。當他們面臨危險時,竟然把這些天主賞賜的恩物獻予他人,藉以尋求他人的幫助。然而,雅威卻一再饒恕了這個民族,這是出於祂的仁慈。當祂執行了審判之後,將再次拯救以色列;然而,並不是因為以色列悔改了,而是因為他們在經歷了如此眾多的羞辱之後,終於承認了:「雅威是上主」!


3  有些法利塞人來到他跟前,試探他說:「許不許人為了任何緣故,休自己的妻子?」
4  他回答說:「你們沒有念過:那創造者自起初就造了他們一男一女;
5  且說:『為此,人要離開父親和母親,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的話嗎?
6  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7  他們對他說:「那麼,為什麼梅瑟還吩咐人下休書休妻呢?」
8  耶穌對他們說:「梅瑟為了你們的心硬,纔准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9  如今我對你們說:無論誰休妻,除非因為姘居,而另娶一個,他就是犯奸淫;凡娶被休的,也是犯奸淫。」
10  門徒對他說:「人同妻子的關係,如果是這樣,倒不如不娶的好。」
11  耶穌對他們說:「這話不是人人所能領悟的,只有那些得了恩賜的人,纔能領悟。
12  因為有些閹人,從母胎生來就是這樣;有些閹人,是被人閹的;有些閹人,卻是為了天國,而自閹的。能領悟的,就領悟罷!」

釋義

這段福音談論離婚的問題。瑪竇基本上跟隨了馬爾谷的敘述(瑪十九3-9=谷十2-12),然後在結尾處加上了「獨身生活」的教導(瑪十九10-12)。

面對法利塞人提出的問題:在什麼條件之下可以容許離婚?耶穌的回答是回到根源,也就是天主創造天地時所建立的秩序。天主所創造所立定的一切,人都不能以任何法律廢除。天主把男人和女人創造為一個不可分離的合一單元。這個合一可能會由於人的錯誤而被破壞;連天主和祂的子民之間的連結也可能被這個「破壞婚姻的世代」取消掉。但是並沒有產生一個新的法律,使這個墮落情況變成合法的。

門徒們由於驚訝而提出新的問題:「人同妻子的關係,如果是這樣,倒不如不娶的好。」(10)耶穌又給了一個更讓人驚訝的答覆:每個人都渴望達到圓滿,但是,人的本質達到圓滿的途徑並非只有一條。誰若能領悟而且有勇氣,也可以選擇另一條道路:「為了天國」的緣故而放棄婚姻,也就是為了實現天主的召叫而放棄婚姻生活,也可以達到生命本質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