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三週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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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了你們弟兄柔軟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讀經一:格前八1-7, 11-13
1 【弟兄們】知識只會使人傲慢自大,愛德纔能立人。
2 若有人自以為知道什麼,這是他還不知道他該怎樣知道。
3 然而,誰若愛天主,這人纔為天主所認識。
4 至論吃祭邪神的肉,我們知道:世上並沒有什麼邪神;也知道:除了一個天主外,沒有什麼神。
5 因為雖然有稱為神的,或在天上,或在地下,就如那許多「神」和許多「主」,
6 可是為我們只有一個天主,就是聖父,萬物都出於他,而我們也歸於他;也只有一個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藉他而有,我們也藉他而有。
7 不過這種知識不是人人都有的;有些人直到如今因拜慣了邪神,以為所吃的是祭邪神的肉,因為他們的良心軟弱,就受了玷污。
11 那麼,這軟弱的人,基督為他而死的弟兄,也就因了你的知識而喪亡!
12 你們這樣得罪了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13 為此,倘若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的弟兄跌倒。
釋義
祭過邪神的肉可以吃嗎?這不僅是格林多基督徒感到困難的問題,而是所有基督徒都可能碰到的難題(參閱:羅十四~十五)。保祿花了三章的篇幅處理這個問題(格前八~十),由此可見他對這問題的重視。
事實上,所謂的神明根本不存在,因此,奉獻給他們的肉仍然是一般的肉,沒有任何問題。這是格林多教會中某些「強者」的論點;他們擁有知識,知道其他所謂的神明並不存在,並且宣稱:「我們都有知識」(八1),似乎在團體中根本沒有「弱者」。
其實對團體中的「弱者」和對保祿而言,事情並非如此簡單。「只有一個天主,就是聖父 ... 只有一個主,就是耶穌基督。」但是否這樣一切就都說清楚了?這樣「實事求是」地談論天主和其他神明,其實根本不是「實事求是」。因為,無論如何,事實上不論天上或世上都存在著許多神明和主(參閱:格前十20),仍有許多人相信他們的存在,並且怕他們。
基督徒中也有許多人 ──「基督為他們而死」── 並沒有團體中「強者」所有的知識與自由。保祿並不願取走他們的知識或自由,而是要交給他們更成熟的知識,並使他們因而學習更大的自由:能夠建樹團體的「愛」。
愛德的黃金律
福音:路六27-38 線上播放
27 我【耶穌】給你們這些聽眾說:「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
28 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
29 有人打你的面頰,也把另一面轉給他;有人拿去你的外衣,也不要阻擋他拿你的內衣。
30 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拿去你的東西,別再索回。
31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32 若你們愛那愛你們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因為連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33 你們善待那善待你們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因為連罪人也這樣作。
34 你們若借給那些有希望償還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為能如數收回。
35 但是,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善待他們;借出,不要再有所希望:如此,你們的賞報必定豐厚,且要成為至高者的子女,因為他對待忘恩的和惡人,是仁慈的。
36 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
37 你們不要判斷,你們也就不受判斷;不要定罪,也就不被定罪;你們要赦免,也就蒙赦免。
38 你們給,也就給你們;並且還要用好的,連按帶搖,以致外溢的升斗,倒在你們的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升斗量,也用什麼升斗量給你們。
釋義
這一段談話的內容是「愛仇」(27-36)和「判斷」(37-38)。耶穌講話的對象不再只是門徒團體,而是所有聽眾(27),當然也包含現在的讀者。藉著愛仇的要求,耶穌清楚說明了舊約的法律,並且刪除了經師們附加上的教導:「恨你們的仇人」(瑪五43)。愛仇最根本的模範就是天主自己(羅五10)。實踐愛仇就是「善待惱恨我們的人,祝福詛咒我們的人,為毀謗我們的人祈禱」(參閱:27-28)。耶穌給予我們的並非個別的處方,而是根本的原則,新的生命態度。所謂的「黃金規律」綜合了這一切:「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31)。36節的「你們應當慈悲 ...」引導這段談話進入37-38:「不要判斷、不要定罪、要赦免、要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