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 護守天使紀念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10月1日 聖德蘭貞女聖師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10月2日 護守天使紀念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10月4日 聖方濟紀念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上主的使者預備道路
讀經一:出二三20-23
20 【上主這樣說:】看我在你面前派遣我的使者,為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準備的地方。
21 在他面前應謹慎,聽他的話,不可違背他,不然他決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在他身上有我的名號。
22 如果你聽從他的話,作我所吩咐的一切,我要以你的仇人為仇,以你的敵人為敵。
23 我的使者將走在你前,領你到阿摩黎人、赫特人、培黎齊人、客納罕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那裡;我要消滅他們。
釋義
通常我們所說的「天使」在希伯來聖經原文的意義就是「使者」,被天主派遣去宣告或執行某事。不過,在舊約中「上主的使者」(雅威的使者)常常和「雅威」本身難以區別;所謂上主的使者往往就是天主自己,在世上顯現出來,為了採取某些救援行動。在比較晚期 ─ 尤其是在放逐時期之後寫成 ─ 的經文中,才清楚地區隔天主和天使,甚至逐漸出現一些特定的名字,表達這些天使所執行的職務。
在這樣的觀點下,出二三屬於比較早期的經文。天主對曠野中的人民許諾,要在他們前面派遣「我(天主)的使者」(20),在他們的道路上引導他們、保護他們。在這位天使身上有天主的「名號」(21),然而「天主的名號」就是天主自己,祂使人民能夠認識祂,能夠呼求祂的「名」,使他們經驗到天主臨在於他們面前。由於天主自己臨在於祂的使者內,因此人們必須敬畏、信賴天使。
福音:瑪十八1-5, 10
1 就在那時刻,門徒來到耶穌跟前說:「在天國裡究竟誰是最大的?」
2 耶穌就叫一個小孩來,使他站在他們中間,
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變成如同小孩一樣,你們決不能進入天國。
4 所以,誰若自謙自卑如同這一個小孩,這人就是天國中最大的。」
5 「無論誰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就是收留我;
10 你們小心,不要輕視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因為我告訴你們:他們的天使在天上,常見我在天之父的面。」
釋義
《瑪竇福音》十八章蒐集了一連串的耶穌言論教導,學者們根據其內容稱呼這一章為「團體規則」,或「天主家庭的規則」。這段言論的對象是門徒們;但是這裡所謂的門徒並不限於當時直接跟隨耶穌的人,也包含了福音作者生活時代的信仰團體。耶穌給予自己的門徒基本原則,在每一世代都必須被重新提起。如果誰願意遵守基督的法律,就需要這樣深刻的悔改,更新自己的思想與態度。
我們必須「變成如同小孩一樣」,這個呼籲要求我們絕對真誠地生活在天主前,並同樣真誠地生活在自己面前。小孩子知道,他幼小而軟弱,完全依靠大人的愛與仁慈。正是在小孩子這樣的軟弱中,存在著無可抗拒的力量。誰能夠真正的變成小孩子,他便贏得了一切。
第10節中的「小子」,在希臘文的原意中不僅僅是指「小孩」,而是指一切社會團體中的弱勢者。很明顯的,這些族群常常遭受輕視。耶穌警告我們更應該注意這些人的尊嚴。天主自己認識並看重他們中的每一個人。他們生活在天主面前。天主照顧每一個人的媒介和使者就是「天使」,他們服務人群就如同服務天主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