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七週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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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恩寵召叫我的天主,祂的聖子啟示給我,叫我在異民中傳揚祂。
迦一13-24
13 【弟兄們:】你們一定聽說過,我從前尚在猶太教中的行動: 我怎樣激烈地迫害過天主的教會,竭力想把她消滅;
14 我在猶太教中比我本族許多同年的人更為急進,對我祖先的傳授更富於熱忱。
15 但是,從母胎中已選拔我,以恩寵召叫我的天主,卻決意
16 將他的聖子啟示給我,叫我在異民中傳揚他。我當時沒有與任何人商量,
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在我以前作宗徒的人,我立即去了阿剌伯,然後又回到了大馬士革。
18 此後,過了三年,我纔上耶路撒冷去拜見刻法,在他那裡逗留了十五天,
19 除了主的兄弟雅各伯,我沒有看見別的宗徒。
20 我給你們寫的都是真的,我在天主前作證,我決沒有說謊。
21 此後,我往敘利亞和基里基雅地域去了。
22 那時,猶太境內屬於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
23 只是聽說過:「那曾經迫害我們的,如今卻傳揚他曾經想消滅的信仰了。」
24 他們就為了我而光榮天主。
釋義
保祿宣稱,他的福音並不是來自於人,而是得自於天主的啟示。他的生命歷史證明了他這一切並不是來自於人:在悔改之前,他是一個熱誠的法利塞人、基督徒的迫害者(13-14)。然後,天主介入他的生命,導致他悔改、被召叫盡宗徒職務、被派遣向外邦人宣講 ─ 保祿如此理解他的大馬士革經驗(15-16)。
後來,他前往耶路撒冷,去拜訪「刻法」(伯多祿)。但是,他這樣做的目的並不是放棄自己的使命和派遣,而是為了確保教會以及其福傳使命的合一性。一切的派遣都是來自天主、也唯獨來自天主。保祿從先知們的召叫經驗得到光照,理解了自己的召叫。保祿明白自己和耶肋米亞和「上主受苦的僕人」一樣,從永遠就被「選拔」做宗徒(15);但是他同時也知道,必須和其他宗徒以及信仰團體共融,才能實現他所得到的派遣。
瑪利亞和馬爾大
福音:路十38-42 線上播放
38 【那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名叫瑪爾大的女人,把耶穌接到家中。
39 她有一個妹妹,名叫瑪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他講話。
40 瑪爾大為伺候耶穌,忙碌不已,便上前來說:「主!我的妹妹丟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介意嗎?請叫她來幫助我罷!」
41 主回答她說:「瑪爾大,瑪爾大!你為了許多事操心忙碌,
42 其實需要的惟有一件。瑪利亞選擇了更好的一分,是不能從她奪去的。」
釋義
誰在家中接待一位客人,雖然首先是「給予者」,但是事實上這人卻是「接受者」、「獲得贈與者」。亞巴郎的故事已經讓我們看見這個事實,而瑪利亞和馬爾大的故事把這個事實彰顯的更清楚。耶穌接受人們款待,但是「需要的惟有一件」:祂所帶來的禮物(恩寵),也就是祂自己。
耶穌自己說過:祂來,「不是為受服事,而是為服事」(參閱:瑪二十28)。耶穌以自己的言語和為了作世人贖價而交出的生命服事我們。耶穌的一切所言、所行、苦難、死亡、復活 … 就是整個「聖言」。聆聽並接受這個聖言是唯一必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