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七週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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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都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
讀經一:迦三 22-29
22 【弟兄們:】聖經說過:一切人都被禁錮在罪惡權下,好使恩許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歸於相信的人。
23 在「信仰」尚未來到以前,我們都被禁錮在法律的監守之下,以期待「信仰」的出現。
24 這樣,法律就成了我們的啟蒙師,領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由於信仰而成義。
25 但是「信仰」一到,我們就不再處於啟蒙師權下了。
26 其實你們眾人都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
27 因為你們凡是領了洗歸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
28 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
29 如果你們屬於基督,那麼,你們就是亞巴郎的後裔,就是按照恩許作承繼的人。
釋義
如果亞巴郎由於相信許諾而成義,如果基督徒因為相信被釘的耶穌而得救,如果梅瑟法律不能使人得救,甚至在基督事件之後變成了絆腳石,那麼為什麼還要有法律?關於這個問題,保祿在迦三19提出一個似乎荒謬的答案:「為了顯露過犯」!意思就是:為了使罪過增多。人必須瞭解自己的無能,知道在天主前完全不可能宣稱什麼;除非準備好,接受天主白白賞賜的救援,人便不能得救。這是今日讀經中第一節經文(22)的意義。23-39節更進一步說明,在天主的計畫中梅瑟法律的意義是「次等的」,受限於某個時間之內的。它的使命直到基督來臨為止(24)。對保祿而言,重要的是讓迦拉達人明白,基督帶來了一個全新的情況,完全取代了舊時的情況。
聽天主的話的更有福氣
福音:路十一27-28 線上播放
27 耶穌說這些話的時候,人群中,有一個婦人高聲向他說:「懷過你的胎,及你所吮吸過的乳房,是有福的!」
28 耶穌卻說:「可是那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
釋義
耶穌在哪裡宣講與行動,天主的國就出現在那裡。聆聽耶穌的人得到喜樂的能力,由於聆聽天主聖言而充滿喜樂。今天福音中出現的「婦人」就是經驗到這個事實,而無法再保持沈默,遂開口讚嘆耶穌的母親「是有福的」。這個稱讚外表是針對母親,事實上卻是稱讚耶穌自己。耶穌的回答當然並不是回拒,而是提出雙重方向的澄清:1.)瑪利亞是有福的,並非單純因為她是耶穌的生母,而是因為她也屬於「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2.)瑪利亞是天主聖言完美的聆聽者,但是她並非唯一的,所有「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都和耶穌共融在一起,所有這樣的人都堪受讚頌為「有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