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十二週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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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一:若參5-8
親愛的,凡你對弟兄,尤其對旅客所行的,都是真信徒的行為。他們在教會前證明了你的愛德。 你若以相稱天主的態度,幫助他們走上旅途, 就是做了善事, 因為他們出發是為主的名字,並沒有從外教人接受什麼;所以我們應當款待這樣的人,為叫我們成為與真理合作的人。
釋義:(盧琳琳)
若望參書作者與貳書同為一「長老」,這封信寫給一位叫加約的熱心人。讚美他接受了長老派遣去的人,稱讚加約對接待旅行的弟兄所行的愛德,並鼓勵他繼續支持這些與真理合作而四處奔走的弟兄。
福音:路十八1-8 線上播放
耶穌給他們設了一個比喻,論及人應當時常祈禱,不要灰心。他說:「某城中曾有一個判官不敬畏天主,也不敬重人。在那城中另有一個寡婦,常去見他說:請你制裁我的對頭,給我伸冤罷!他多時不肯;以後想到:我雖不敬畏天主,也不敬重人,只因為這個寡婦常來煩擾我,我要給她伸冤,免得她不斷地來糾纏我。於是主說:你們聽聽這個不義的判官說的什麼!天主所召選的人,日夜呼籲他,他豈能不給他們伸冤,而遷延俯聽他們嗎?我告訴你們:他必要快快為他們伸冤,但是,人子來臨時,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
釋義
大體而言, 1節開宗明義指出比喻的目的、意義:「人應當時常祈禱,不要灰心」;2-5節比喻本身;6節耶穌提醒聽者思慮法官對寡婦令人吃驚的答覆;7節提出兩個主要的問題用來解釋比喻的不同面向;8節回答7節遷延俯聽的問題並指向「人子再來」的言論。
這個比喻的主角有二:一是「不義的法官」:他不敬畏天主,也不敬重人;一是「寡婦」,這寡婦被寓意為天主所召選的人,她不休止地哭求法官為她伸張正義,制 裁欺壓她的人。經過一段冗長的時日後,這法官再也受不了了,心想:這寡婦常來煩擾我(參路十一5-8),為免於她不斷地來糾纒,我要為她伸冤。事情終於有了出人意表的急轉直下。
隨後,主耶穌說:「你們聽聽這個不義的法官說了什麼!」(6)不難明白這比喻的另一意義:若不義法官尚且為民伸冤,更何況天主聽到衪所召選的人日夜呼籲,豈不儘速為他們伸冤嗎?
「人子來臨時,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8)這個問題是回應前面的「末世言論」(路十七22,24,30)。路加轉而談論「信德」的問題,他勸勉蒙召選者要如同恒心要求伸張正義的寡婦以及畫夜虔誠祈禱的寡婦們所懷有的信德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