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聖安德肋宗徒慶日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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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11月29日 聖方濟諸聖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11月30日 聖安德肋宗徒慶日 讀經一 福音
信仰出於宣講,宣講出於基督的命令
讀經一:羅十9-18
9 【弟兄們】如果你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心裡相信天主使他從死者中復活起來了,你便可獲得救恩,
10 因為心裡相信,可使人成義;口裡承認,可使人獲得救恩。
11 經上又說:『凡相信他的人,不至於蒙羞。』
12 其實,並沒有猶太人與希臘人的區別,因為眾人都有同一的主,他對一切呼號他的人都是富有慈惠的。
13 的確,『凡呼號上主名號的人,必然獲救。』
14 但是,人若不信他,又怎能呼號他呢?從未聽到他,又怎能信他呢?沒有宣講者,又怎能聽到呢?
15 若沒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講呢?正如所記載的:『傳佈福音者的腳步是多麼美麗啊!』
16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服從了福音。依撒意亞曾說過:『上主,有誰相信了我們的報道呢?』
17 所以信仰是出於報道,報道是出於基督的命令。
18 但我要問:難道他們沒有聽過嗎?一定聽過了。『他們的聲音傳遍普世,他們的言語達於地極。』
釋義
基督事件使我們知道,舊約法律並沒有達到其目的,沒能使人歸向天主;基督給我們指出另外一條新道路。人要達到信仰,有一連串的先決條件:口頭的宣信來自於內心的體驗,然而信仰進入心中是由於先聽到了宣講的聖言。人所以能聽到宣講,是因為另外有人被派遣進行宣講職務。因此,信仰永遠是一個新的開始;信仰是經由人帶給人的,福傳屬於信仰生活的本質。
在今日讀經的第二部份中(16-18),保祿提出一個困難的問題:為什麼「不是所有的人都服從了福音」?福音喜訊有基督聖言作為基礎,為什麼沒有使每一個人都達於信仰。保祿提出這個問題,主要是針對猶太民族的不信。以色列必須聽從福音方能得救,然而這意味著,他們必須放棄自己以為的正義,也就是必須放棄「成義是由於遵守法律」的信念。人無法靠自己努力而賺得「與天主共融」,因為這是天主白白賞賜的恩寵,人只能在信仰的服從中領受這個偉大的恩寵。
耶穌召叫四位漁夫
福音:瑪四18-22
18 耶穌沿加里肋亞海行走時,看見了兩個兄弟:稱為伯多祿的西滿,和他的兄弟安德肋,在海裡撒網,他們原是漁夫。
19 他就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使你們成為漁人的漁夫。」
20 他們立刻捨下網,跟隨了他。
21 他從那裡再往前行,看見了另外兩個兄弟: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他的弟弟若望,在船上同自己的父親載伯德修理他們的網,就召叫了他們。
22 他們也立刻捨下魚船和自己的父親,跟隨了他。
釋義
耶穌在加里肋亞公開出現時,所做的第一件事絕對不是召叫門徒;但是福音作者特別強調此事,刻意地把召叫門徒的故事安排在耶穌公開生活的開始。耶穌教導群眾、治癒病人,和祂所從事的一切,從一開始門徒們就應該在場。他們應該看見聽見這一切,好能在日後成為見證人。他們被召跟隨耶穌是一個記號,顯示在天主和人之間發生了一些新事。耶穌所宣告的天主的國已經開始了,已經成為事實。門徒在耶穌身上經驗到天主的作為,祂介入人的生命,服務他們的生活。福音以非常簡單的方式敘述召叫的故事:耶穌「看見」這些人、召叫了他們、他們「立刻」跟隨了祂(四20、22)。召叫者沒有說明理由,蒙召者絲毫沒有抗拒。到底這位耶穌是誰?跟隨耶穌到底是什麼意思?對最早的跟隨者而言,這一切都不是問題;他們不是用理智,而是用心領悟了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