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 諸聖嬰孩殉道
星期一 12月23日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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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夜 子夜彌撒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星期三 聖誕節 天明彌撒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星期四 12月26日 聖斯德望殉道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12月27日 聖史若望宗徒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12月28日 諸聖嬰孩殉道 讀經一 福音
天主是光
讀經一:若壹一5-10, 二1-2
5 我們由他所聽見,而傳報給你們的,就是這個信息:天主是光,在他內沒有一點黑暗。
6 如果我們說我們與他相通,但仍在黑暗中行走,我們就是說謊,不履行真理。
7 但如果我們在光中行走,如同他在光中一樣,我們就彼此相通,他聖子耶穌的血就會洗淨我們的各種罪過。
8 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
9 但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並洗淨我們的各種不義。
10 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犯過罪,我們就是拿他當說謊者,他的話就不在我們內。
1 我的孩子們,我給你們寫這些事,是為叫你們不犯罪;但是,誰若犯了罪,我們在父那裡有正義的耶穌基督作護慰者。
2 他自己就是贖罪祭,贖我們的罪過,不但贖我們的,而且也贖全世界的罪過。
釋義
「天主是光」,祂是我們所需要的光明,使我們成為真正的人,以基督徒的身份生活。受造的「光」是一個反映天主的比喻。光和生命彼此相屬,就如同黑暗與死亡一樣。對物理性的生命而言,是如此;對精神性的生命而言,更是真理。從「真光」基督來到世界上開始,人就面臨了一個更清楚的抉擇:他能選擇「在光中」生活(若壹一7),也就是說,按照已經顯示出來的天主的真理生活;或者,他可以繼續留「在黑暗中」,繼續度「欺騙自己」和他人的生活。
誰「在光中」生活,就是相信並承認「耶穌為默西亞,且在肉身內降世」成為真正的人(若壹四2),這樣的人必然愛自己的兄弟(若壹二9-10),知道並承認自己的罪過(若壹一9)。只有明認自己罪過的人,才能得到救援;唯有知道自己身處黑暗的人,才會尋求並得到光明:光明比黑暗強,必定戰勝黑暗。
福音:瑪二13-18 線上播放
13 賢士們離去後,看,上主的天使托夢顯於若瑟說:「起來,帶著嬰孩和他的母親逃往埃及去,住在那裡,直到我再通知你,因為黑落德即將尋找這嬰孩,要把他殺掉。」
14 若瑟便起來,星夜帶了嬰孩和他的母親,退避到埃及去了。
15 留在那裡,直到黑落德死去。就應驗了上主藉先知所說的話:「我從埃及召回了我的兒子。」
16 那時,黑落德見自己受了賢士們的愚弄,就大發忿怒,依照他由賢士們所探得的時期,差人將白冷及其周圍境內所有兩歲及兩歲以下的嬰兒殺死,
17 於是應驗了耶肋米亞先知所說的話:
18 「在辣瑪聽到了聲音,痛哭哀號不止;辣黑耳痛哭她的子女,不願受人的安慰,因為他們不在了。」
釋義
在嬰孩默西亞的搖籃邊,不僅有尊崇與朝拜,也有仇恨和迫害;並非人人都期望或歡迎「新誕生的猶太人的君王」。當黑落德王聽到這消息時,「就驚慌起來,全耶路撒冷也同他一起驚慌」(瑪二3)。猶太傳統也曾報導:法老王也因聽到梅瑟誕生的消息而驚慌不已。但是,這裡更遠超過梅瑟,這裡誕生的是拯救者,「他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瑪一21)。
這些被殺害的嬰孩的命運使人可以料想未來將發生的事:耶穌將被自己的民族拋棄。殘暴殺害嬰孩的事件並非不可能,因為這樣的行為符合大黑落德的特質,我們從其他資料來源知道,他的確暴虐無道,任意殺害異己。然而,這一段耶穌童年故事一定也受到其他傳統的影響,尤其是梅瑟的童年故事。福音作者都從舊約的背景來理解耶穌的身份、使命與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