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七週 星期四

常年期 第七週 (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讀經一:德五1-10

不要依恃不義的財物,也不要說:為我的生活已經夠了,因為在報復和災難時,這些都無用處。不要順從你的偏情和你的能力,去滿足你心中的慾望。不要說:誰能宰制我?誰能因我的行為屈服我?因為上主必要報復。不要說:我犯了罪,遭受了什麼災殃?因為上主是富於含忍的報復者。關於罪的赦免,應心懷恐懼之情,免得罪上加罪。不要說:他的仁慈寬大,我縱有許多罪過,必蒙赦免;因為,憐憫和義怒皆繫於他,他的憤怒將在罪人身上得以平息。歸向上主,不要遲緩,不要一天一天地拖延;因為,上主的義怒忽然降來,他要在報復的日期,將你消滅。不要依靠不義之財,因為在義怒的日子,它們於你毫無用處。

釋義

財物的誘惑,自古皆然,一昧的追求身外之物,甚至為滿足私慾,做出錯誤選擇,終究會受到天主責罰。

仁慈的天主,憐憫卑微的人,但並不因此姑息罪惡。人如犯罪,當需即時悔改醒悟,並補贖自己的過犯。天主的正義,必會彰顯,時期一到,必定賞罰分明。


福音:谷九41-50

41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誰若因你們屬於基督,而給你們一杯水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失掉他的賞報。
42  誰若使這些信者中的一個小子跌倒,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套在他的脖子上,投在海裏,為他更好。
43  倘若你的手使你跌倒,砍掉它!你殘廢進入生命,比有兩隻手而往地獄裡,到那不滅的火裏去更好。
44 
45  倘若你的腳使你跌倒,砍掉它!你瘸腿進入生命,比有雙腳被投入地獄裏更好。
46 
47  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你一隻眼進入天主的國,比有兩隻眼被投入地獄裏更好,
48  那裡的蟲子不死,火也不滅。
49  因為所有的人都要用火醃起來。
50  鹽是好的;但鹽若成了不鹹的,你們可用什麼去調和它?在你們中間當有鹽,又該彼此和平相處。」

釋義

41節的原始經文可能應該是:「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一杯涼水喝,因他是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失不了他的賞報」(瑪十42);那麼,這句子就可直接連結到37節。不過,無論如何,42節的內容不再是「小孩子」,而是「小子」(單純的人),他們完全依靠正確的教導與指示而維繫其信仰生活,信仰團體必須小心,不可因任何不當言行而使這些「小子」的信仰動搖。

這裡出現「屬於基督」這樣的話語,應該不是出自歷史中的耶穌的口。我們在此看見一個具體的例子,顯示耶穌的話在初期教會團體中有所發展。

43-48節接者出現嚴厲的警告,不得出現任何傷害人信仰的言行。49節所提的「火」和43-48節的內容不同。43-48談到地獄的火,而49節的「火」應該是指信仰遭受的試煉。而「鹽」具有提供食物滋味和保持食物新鮮的功能,這是要求門徒們的生活言行應該使世界充滿滋味,並永保新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