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_2_新約導讀-什麼是福音
什麼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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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約:正典的蒐集一、 概念的發展歷史
「天主子耶穌基督的福音」(谷一1):馬爾谷福音的「標題」
1.「福音」的原始意義
「福音」的希臘原文euaggelion:「好消息」。
1) 凱撒(皇帝)崇拜
「這個神誕生的日子,對世界而言是一個喜訊的開始,這個喜訊是由於他而發生的。」
─ 小亞細亞 Priene 地方的碑文(9 BC)
2) 舊約
- 依五二7
- 羅十15
2. 初期基督徒的福傳用語
基督徒宣講的內容:「天主自己主導並負責的、在目前實現的救援事件的宣告。」
「實行」和「內容」
保祿:「被選拔為傳天主的福音」(羅一1)、有權「靠福音而生活」(格前九14)
天主在耶穌的死亡和復活上所完成的行動 ─ 「耶穌基督的福音」
3. 格前十五3-5
格前十五3-5的「信仰格式」:
「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被埋葬了,且照經上記載的,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 ……」
福音的內容就是天主在基督內所行的工程
「基督論」的信仰格式(羅一1-4)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祿,蒙召作宗徒,被選拔為傳天主的福音 -這福音是天主先前藉自己的先知在聖經上所預許的,是論及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按肉身是生於達味的後裔,按至聖的神性,由於他從死者中復活,被立為具有大能的天主之子。」
耶穌生命中的重要事件(宗十38-42):
「你們都知道:在若翰宣講洗禮以後,從加里肋亞開始,在全猶太所發生的事:天主怎樣以聖神和德能傅了納匝肋的耶穌,使他巡行各處,施恩行善,治好一切受魔鬼壓制的人,因為天主同他在一起。我們就是他在猶太人地域和耶路撒冷所行一切的見證人。他們卻把他懸在木架上,殺死了。第三天,天主使他復活了,叫他顯現出來,不是給所有的百姓,而是給天主所預揀的見證人,就是給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者中復活後,與他同食共飲的人。他吩咐我們向百姓講道,指證他就是天主所立的生者與死者的判官。一切先知都為他作證:凡信他的人,賴他的名字都要獲得罪赦。」
4. 耶穌的「歷史」
納匝肋人耶穌的整個歷史被瞭解為「福音」的內容
「被舉揚的基督」就是「納匝肋人耶穌」
耶穌的歷史就是福音宣講的歷史(谷一14)同時也是福音的內容
5.福音:一個新的「文學類型」
馬爾谷:福音文學類型的「創始者」
二、 福音書作為文學類型
1. 基督信仰的「創作」
2. 福音的文學特徵
1) 不是現代觀點中的「人物傳記」
2) 是初期教會的宣講內容(Kerygma)
3) 由許多傳統、源流編輯而成。
3. 教義(Kerygma)和歷史(Hisfory)
綜合性地表達在某個特定時間空間中已經發生的事件,目的是為現在的團體建立信仰和希望。
「救恩歷史」!
4. 耶穌事件是超越時空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