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_羅馬書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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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產生背景
1. 寫作背景
保祿的福傳工作面臨新的階段,為新的福傳計畫預作準備之時(十五24)
保祿在愛琴海四周沿岸地區福傳工作(AD49-56:十五23)
AD56年,保祿送捐款去耶路撒冷 →上述福傳階段結束(十五25-29)
保祿希望後來能由耶路撒冷直接前往羅馬
並期望羅馬的基督徒能幫助他進行「西方」(十五24)
2. 寫作動機和目的
保祿嘗試清楚說明自己的神學立場和福傳計畫,使羅馬基督徒信服
3. 寫作保祿地點與時間
最後一次停留於格林多之時 → AD55/56年的冬天
4. 羅馬基督徒團體
n 猶太基督徒團體
羅馬基督徒團體並非保祿所建立
這裡教會團體的建立應歸功於猶太基督徒
由於基督徒團體逐漸建立導致羅馬的猶太人團體出現緊張與不安
羅馬皇帝喀勞狄於AD49年左右發佈「喀勞狄詔書」(Claudius-Edict)
n 外邦基督徒團體
基督信仰並未在羅馬消失
外邦基督徒團體快速形成、不斷成長
不少被逐出的猶太基督徒逐漸返回羅馬
n 混和團體
羅馬的基督徒團體是混合的團體,多以「家庭教會」形式存在
羅馬的基督徒面臨初期教會共有的爭論與張力:外邦基督徒的「自由」
5. 保祿和耶路撒冷教會的關係
保祿撰寫書信努力把整個羅馬基督徒團體拉向他這一邊
保祿寫信時正準備將捐款送至耶路撒冷,他能預期在可能發生的衝突
6. 保祿福傳宣講的核心內容與結構
保祿向羅馬基督徒介紹他的「福音」
詳盡地表達自己「福傳宣講的核心內容與結構」
G.. Bornkamm稱羅馬書為「保祿的神學性遺囑」
《羅馬書》也和具體的生活情境有關
保祿針對羅馬基督徒團體的內部情況發言
二、 Composition
1. 書信的開始部分(一1-17)
書信的開始(一1-17)就顯示《羅馬書》構思巧妙,核心主題貫穿全書:
保祿宗徒使命的「來源」(1-4)和「目的」(5-6)
信件的「開端詞」(一8-17):以感恩詞的形式表達寫信的原因:
保祿計畫前往羅馬,和當地基督徒分享信仰心得(11-12)
並向他們宣講福音(15)
兩個根本的主題(16-17):福音是天主的啟示,同時賞給了猶太人和外邦人
2. 第一個主要部份(一18-八39)
藉著詮釋「成義教導」發展書信的主題:天主的正義在信仰內賞賜給基督徒
消極的出發點:外邦人和猶太人都是天主義怒的對象(一18-三20)
積極的理論:不信的人完全是由於相信而能夠成義(三21-五21)
「因著相信而成為義人」是新生命的基礎和力量(六1-八39),因為:
他從罪惡的權勢中被釋放出來(六1-23)
被安置在天主聖神的領域中(七-八17)
確信能夠得到未來的救援(八18-39)
3. 第二個主要部分(九1-十一36)
第二部分(九1-十一39)討論天主的計畫和他的子民以色列的關係
保祿以對以色列提出控訴出發(九1-5)
這段經文的主題:以色列子民未接受天主的道,然而,天主的義德不論過去或現在都對祂特選的子民有效(九6)。保祿以三個思想過程繼續發展這個主題:
1) 在以色列歷史中,天主揀選和慈愛的行動從未停止(九6-29)
2) 以色列卻一再地拒絕了天主的正義(九30-十21)
3) 最後是以先知性的眼光眺望未來(十一1-32):天主終將在整個歷史結束之時,拯救整個以色列
4) 結語:稱頌天主上智與榮耀的讚美詩(十一33-36)
4. 第三個主要部分(十二1-十五13)
第三部分(十二1-十五13):警告性的勸言分成兩段:
1) 一般性的教導(十二1-十三14)
出發點:「基督徒在世上生活的本質和基礎」:以「更新的思想」為基礎,以天主旨意為標準不斷自我批判,使生活成為「對天主的新敬禮」(十二1-2)
2) 針對羅馬基督徒具體問題的談話(十四1-十五13)
羅馬基督徒行程不同的團體、派別,彼此意見或判斷相左,缺乏體諒接納
保祿教導:效法基督以愛德行事(羅十五7)
5. 信的結尾(十五14-十六27)
保祿談論自己眼前的艱難處境,以及與羅馬相關的計畫(十五14-33)
篇幅大的問候名單(十六1-16)顯示保祿和羅馬基督徒已建立關係
最後提出合一的勸勉與祝福(十六17-20)
對於羅馬教會團體的問候(十六21-23)
信件的結尾:隆重的「讚頌詞」(十六25-27)
三、 內容
一1-7 |
標題:問候語(信頭) |
一8-17 |
起頭:感恩詞(一8-15),主題(一16-17) |
一18-八39 |
第一部分:藉著相信基督而得到天主的正義(因信成義) ● 外邦人和猶太人都處身於天主的義怒中(一18-三20) ● 二者皆「因信稱義」(三21-五21) ● 「義德」是新生活的基礎和力量(六1-八39) |
九1-十一36 |
第二部分:天主的正義就是祂對以色列的信實 |
十二1-十五13 |
第三部分:警告性的勸言 |
十五14-十六27 |
信尾 |
四、 神學主題和重點
《羅馬書》和《迦拉達書》的內容相關,寫作背景和表達方式卻大不相同
1. 天主的正義(一17;三21)
保祿引出新的關鍵主題:「天主的正義」(一17;三21)
「天主的正義」和耶穌所宣講的「天主的國」密切相關
2. 耶穌死亡的意義
保祿以雙重觀點詮釋「耶穌死亡的意義」:
1) 贖罪
天主在耶穌內工作,重新打開到達天主之路
保祿採用禮儀性的圖像闡明:贖罪節日(jom kippur)的聖殿禮儀(肋十六)被耶穌的死亡效果取代,聖週星期五(苦難日)成為了末世性的 “jom kippur”(三24-26)
2) 和好
耶穌的死亡實現位格性的「和好」
天主自己在兒子的死亡中促成人與祂和好(五1、10-11)
3. 貶抑「法律」
《羅馬書》在有關「法律」方面的言論尤其超越《迦拉達書》的範圍
《迦拉達書》給讀者的印象:似乎法律的產生只帶來消極不幸(迦三19-22)
《羅馬書》強調:法律是天主一項好的賞賜,能夠促成救援。如果法律不能實現正義,其原因完全是由於人,而非法律無效(羅七14-15)
人沒有被法律推動而喜悅地服從天主的旨意;反而導致人犯罪反對天主
「罪」不僅是指個人偶發性地違反倫理規範;而更是一種「超位格性的勢力」,使人成為奴隸
保祿藉著對立表達基督(末世性的新人)和亞當(第一個人)的角色,深刻地表達「罪」的超人格性的幅度(五12-21)
基督取代了法律的地位
4. 權勢(力)轉變
罪惡是統治人類的邪惡權勢
基督事件形成「權勢轉變」
權勢轉換具體發生的地點:洗禮(六1-23)
經由洗禮進入基督團體的人,就脫離了罪惡的權勢範圍,進入正義與新生,必然會致力於對抗罪惡
5. 以色列民族的命運
羅九~十一的神學性的談論「以色列民族的命運」
保祿部分地修正過去關於這個主題的言論(得前二14-16;迦四21-31),而發展出獨一無二的觀點:天主的許諾是信實可靠的,因此整個以色列的揀選並沒有因為大部分民眾拒絕相信耶穌而被取消
透過「橄欖樹的比喻」闡明,以色列仍然是天主所特別揀選的(十一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