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個變遷的社會

第一章 一個變遷的社會

很快地翻閱方濟會的文獻資料,會把方濟的悔改與歸回福音視為完全得自「超性」的激勵,是他自然而然接受了這來自超性的激勵。然而事實卻不是如此單純。事實上,歷史顯示著:方濟會的弟兄友愛的理想是在社會內、是本身內在,為尋求某種新的社會關係的氛圍中出現的。而這種社會氛圍所尋求的便是一個更為自由而平等的關係。

自四個世紀之前,人們即已生活在封建的制度之下,大多數的市井小民,尤其是農村百姓,所有的生計安全都依附於「地主」。百姓們開墾著土地,並藉著經濟及社會上的忠實宣誓和「地主」相結合。在這樣的社會裡,使一切事務都成為固定或穩定的,則是其主要生活型態。實在來說,百姓皆以土地為主,沒有人能離開與他相繫的土地。農奴們沒有權利離開,地主也沒有權利出售其所有。在地主所住的「小城堡」、「農舍」,和住屋連載一起所耕種的「份地」,以及「農民」等字,都是源於拉丁文同一字源”Manere”,意即「固定住所」(demeurer),這也都是日常生活常用的說詞;它們都在說明固定住處的情況。由上而下的堅固結構,封建社會在每一個社會層次中,提供了每一個限定及不變的生存空間。在那防禦外人入侵的堅固堡壘陰影中,社會本身無從知道其他的變化,所知道的只是房舍四周的一切,似乎它便是永恆的許諾。一位詩人如此寫道:「我唯一知道的歷史便是鹿的叫聲、雪的飄落、及夏天的逝去。」

然而都市世界就在這個時候產生了。這是一個為賺取富足,而基本上得採流動性生活型態的商業世界。商人們在歐洲南北來往穿梭,大型集市也吸引著他們;因著他們,世界也跟著移動,意產生了一種特殊的精神。人們從這一個城鎮移動到另一個城鎮,在觀念上也是如此,新的精神在吹動著,新的社會型態也在形成──一個不同於其他社會關係的都市社會關係。在這種激盪之中,一種深奧的人際關係也正產生轉變,這的確是由另一種社會型態出現中所產生的。封建社會是完全建立在農奴、諸侯和君王的關係上,新興的都市社會排拒了這種關係。因為封建社會的系統與一個商業的經濟情況、貨物自由流通的社會是格格不入的,「自由市鎮」應運而生。

方濟弟兄團體的羼生與迅速的發展,和變遷的社會之間不可能毫無關係,甚至可以說,在某方面,這種社會的變動準備了它的產生,並召喚著弟兄們如此行事。方濟對福音的閱讀實似孩子的天真精神,是因為他如此生活,且對他所生活的社會保持敏感而造成的。為了更能了解「小窮人」及其初期同伴的福音經驗,我們便得進入這個變動的社會裡,並意識著那塑造該社會型態的種種需要及矛盾。下面我們要接著談論的,也許對那些注意到「神修」角度的人會是嚴肅的。但,如果我們想了解在第十三世紀福音復興的情況,那麼,它們的重要性是不能不予以關注的。事實上,所有的神修上的重要事件都與歷史緊扣著,在整個歷史中,內在的事實和社會條件是不可分的,就如St. Iren’ee說:「天主在時間內創造事物,所以,人在其中成長,為結永恆的果實。」

第十二世紀的商葉崛起

亞西西的方濟生於一一八二年,那也正是商業的黃金時代。第十二世紀因著商業的興起極盛,整個歐洲的商業活動特別突出。和平的恢復、道路的規劃、農業及藝術品的進步等等,都利於商業的再生。在這種情形下,兩個特殊的區域──地中海及北方海域一帶──很容易從事商業的交易。義大利的城市,如威尼斯及熱那亞,都曾與拜占庭帝國接觸,及受其保護。對內航經地中海輸入棉花、明礬、及各種香料,對東方輸出法蘭德斯的毛織品;另一方面,在北方海域及波羅的海,自倫敦直至Novgorod,德國商人們出售穀物、鯡魚、羊毛、毛織品、興建木材。如此,很快地,就在這兩個商業交易區域間,建立了頻繁的聯繫,從歐洲北部到南部發展出一條商業熱線。從英國及法蘭德斯至義大利北部,商人們常由法國東北部的香檳省區的市集經過。這些市集因勢所趨,成為攜帶著明礬及東方產品的義大利商隊,與北方運載著毛織品、毛皮及食品的商人們相遇之處。

商業復興的特點在於紡織品的交易。布皮的製品及麻布因而更為繁榮。由於當地製品生產過剩,因此也逐漸擴展,遍及整個歐洲。

新興階級──商人

隨著商業交易的興起,商人階級抬頭。起初,他們的數量不多。「那些人以滿是灰塵的雙足,領著他們滿載包裹的騾子,走在崎嶇的道路上,冒著危險,生活在幸運的船艇上。但是,忍耐著點,美好的未來是屬於他們的。」在一個長居一處不動的世界裡,這些第一批商人卻在社會邊緣度流浪的生活。運貨車夫、舊貨商、流動攤販及冒險家們常年奔馳在這些道路上,他們不從事任何生產,他們專運載貨品,還不算是專門的商人,但漸漸地他們便精於此道,善於交易了。

不過,事實上,沒多久,這些商人在整個連續不斷的流動生活中,依著年度的某些季節,他們也開始在某一地點駐居下來,他們選擇一個適於他們生活方式的地方安身,通常他們可能會選擇在一個商埠之後,也可能落腳在四通八達的交叉路口。在那些地方,他們繼續和其他商人來往交易。跟著商業的發展,他們的數字也增加了,便自行組織,共組商隊遠行,以便更能保護自己,防衛那些搶掠者。同時,當他們得經過某些地主的土地時,也可得到更合理的過路費。以後,他們開始進一步組成更永久性的聯盟,即「同業公會」或「商業公會」,這樣可使他們採購得到更好的貨品,且從事更重要的交易。

因而商人們所集中的某些地區漸漸的形成另一個世界:城鎮世界。

城鎮的產生及復興

第十一及第十二世紀商業的崛起,和城市的建立及復興有著密切的關係,古昔老舊的城市再次復甦,新的城市又被建立起來,而首先要承認的便是:此即商人的抬頭所帶動的改變。在經商貿易的路上,在城鎮重要的地點上,商人們建立起倉庫、開立起店鋪。他們的行動因此吸引了一大群的人們在那兒找到了工作,如舵夫、馬車夫、卸貨工人……等,各類的藝術家也同樣來到這些新地區安身。這些新城鎮因著商人及藝術家們的增加,與他們活絡的商業經濟活動,很快地成為重要的中心地區。基本上,首先是商業交易的結合,城市緊接著就轉變成所有行業活動及商品產製的中心區。

Jean delong所著的Chronicle of St. Bertin如此描述未來歐洲資本商業都市的來源:「為了供應城堡的需要,他們便在緊鄰城門的入口處匯集。批發商人們進行貴重物品的買賣,飯店便因應而生。接著就是提供膳宿的旅館的出現,以及為那些方便和地主們談生意的人們居住而附建的房舍。此外,還有為那些在該城找不著落腳處的謀生者而設的小旅館也在此時產生。他們有句俗話是:『讓我走不到橋那邊』。大量的居民來到這些地區定居,而漸漸地在該地興起了重要的城鎮。至今,仍用『橋頭』這俗稱,因為『城鎮』在通用俗語上的意思是『橋頭』」。(J.P. Vivet: Les memeires de/ Europe, Timel, Parus, 1970, P.176)

在商人們的掌握中,都市世界的興起及快速發展。在農村及封建的舊社會內部構成了一種有影響力的革命。這的確是一種新社會,它自古舊的背景中脫穎而出,使得所有的風俗習慣皆起了極大的改變。對生活於土地上的人們而言,重於規建及穩定的工作。而商人的世界卻在此時以移動性的生活攪和於其中,也以他們的自由行動、獲利投資的精神,尤其是金錢的流通,使整個原有的舊社會有了變化。

金錢的時代

藉著商業交易的發展,也開始了金錢的使用。人們說得有理:「這種發展靜悄悄地產生了,沒有人發表太多,也沒有軍隊的喧嘩聲。但這的確是個大革命,它動盪了中世紀,在人類的生活裡,進入了金錢使用的時代。」(J.P Vivet, Les Memoires de L’Europe, t.l, op. cit. P.353)金錢貨幣開始通行,所有消費及交換中心,所有的城鎮都越來越是以金錢貨幣為手段,這些貨幣有古代弗羅倫斯的「佛羅林」,或威尼斯的「杜卡多」金幣。根據Roberto Leppez的話說:第十三世紀將是個「金錢的時代」。其他在中歐地帶所開採的金、銀等礦場都再次地更豐足地可供人打造金幣。人們所越來越重視的便是硬幣了。從這觀點來看,人們對財富的看法完全改變了,土地不再是財富的象徵,金錢才是。

貨幣使用率的增加,也逐漸地帶動產生銀行及貨幣兌換商的世界。為了各種不同的貨幣,以及防止偽幣混入其中的危險,商人們為了使他們能公平的付款,他們必須求助於貨幣兌換商,也時常向作高利貸的人求助。義大利的銀行在這大量的商業投資中便佔有領先的地位,在交易上尤其顯出它傑出的一點,他們在所有的商業都市都有他們的代表。很快地,就有商業書面據條的出現,即使相距甚遠的交易也是有效率的,而不必動用實體貨幣。

在這種新的商業交易經濟裡,首先獲益當然是商人們,除此以外,他們都有一個貪得利益的精神,他們認為要賺得越多越快越好。自第十三世紀起,在他們當中便已有人實現了財富的夢,而讓他們能夠買重要的不動產。這些新興階級的人們,在古代土地財富持有者相比之下,仍算是新的財富創造者。從那時起,在權利上,地主們開始對他們加以重視。有些如在香檳區的地主們便很聰明的瞭解這節骨點,因此,對商人們便實施了政治自由:他們給這些商人特權、某些賦稅的豁免,保證他們的貨品能在自己的土地上自由通行,保護他們的交通等等。地主們也在他們身上打如意算盤:地主們可獲得貨品收入的稅捐,還有商業交易活動的通行稅。同時,除了這些政治因素外,城市的發展,及這些城市所產生的新作用也和地主們的權威有了不協調。都市極度發展的世界則越來越使封建制度的世界縮小,過不了多久,整個社會便將脫離地主的束縛了。

城市的解放:市鎮的運動

起初,城市是建立在封建地主的領域內,商人們必為地主們所控制,他們是院長的、主教的、或是公爵的財產。而資產階級者則不折不扣的正是當地領主的封臣諸侯。在這種名銜下,他們便必須繳納稅捐,滿全各個不同的稅務、支付通行稅權利,以獲得他們貨物運輸中的安全保證,但有時會遭遇到地主們的專橫霸道。他們的商業經濟活動只求能順利地進展,卻常適得其反,每日所遭遇到的便是那使人們和地主相連且受其統治的封建制度。對於一個已適應了以保護為首要的固定性的鄉村農業經濟,這個社會組織及政治組織在商業交易的經濟貨物的通行、及都市化經濟上成為一個羈絆了。它不能再反應新的需要,封鎖了經濟的主動性,也因著那些不再適合商業交易之拘泥細節的規則,而限制了貨品交換及流動。而它也很快地使人感覺到是種壓力及退步情況。這些資產階級者並非把生活框在地主的領域下,而是生活在城市中,並且了解來自強大經濟力量的利益,可以維持日漸困難的財經負擔,以及封建權利之政治及司法的限制。他們亟欲自由地支配他們自己的事務及利潤,他們要求有自己的法庭,自己的法律;總之,他們要求在政治上的自主。

在某些地方,商人們很快地就得到了地主們所給的經濟特權,而實現了他們控制商業交易的權利。但是,自從他們有經濟上的特權之後,接著他們也開始渴求政治上的自由,以及自治的權力。

為獲得他們所想爭取的,城市的居民便組成一個社會,稱為「公社」或「市鎮」(commune),因而有了市鎮運動,並且也漸漸地擴大至全歐洲,其目的就在於使城市得以脫離地主的權力控制。在一本論及城市自治區產生的書「Actes des eveques du Mans」(1070)中,我們看到一句有意義的說法:「在他們組成了所謂的公社時,他們彼此間以一種誓約互相約束,並且也強制其他住在他們區域的地主們也應忠實於公社。」(J.P. Vivet:Les Memaires de L’Europe, t.l. op.cit, P.180)從第十二世紀到第十三世紀,所有的城市一個接著一個地都認同這同樣的現象。

義大利的城市是第一批在歐洲獲得市鎮自由的。第十二世紀的作家Otton Freising對在Lombardes的城市獲得了長時間的自主權作了下列說明:「Lombara的人們如此渴望著自由,他們皆恐懼著權力的濫用,他們寧願受執政官員統治,也不願由君主諸侯來治理。」(J.P. Vivet Id. P.177)有些公社藉助暴力達到這目標,而通常更為普遍的是,他們以談判的方式,尤其是在法國南方的村落,以獲得「自由憲章」。在特權的名義,此憲章在於保證都市的自主權,並且確認城市立法上的人格。這樣他們便能自行自我管理。他們有自己的公社或市鎮委員會,以及獨立的法庭。他們能有自己的教堂、鐘樓、城樓的警戒、部隊、城市旅館及保證都市行動權威的印璽。他們甚至能夠自行打造金錢貨幣。

其實,這些解放後的城市身分彼此有極大的不同,有些還保持著地主的代表,有些則由皇室的一些官吏所治理。有些則有由市長、法官及助理法官所組成的委員會,或者在南方則有行政官員等。在義國及德國,有些城市則為真正獨立的政體。義大利北部的大城市則由貴族或屬於歷史較久及已有相當成就的家族所治理,但也漸漸地要讓出地方給那些依賴一般百姓支持的中產資本階級’商人。根據Giovanni Villani的年鑑,可在第十三世紀的佛羅倫斯(Florence)發現這種情形。

新興的社會

因此,事實明顯的看出,亞西西的方濟在年輕時代,正值「自由的公社會市鎮」產生之際,他就是生活在城市中的。這事實開展了一個新社會的時代。在自治的市鎮組織中,那時代的人們其實是不但想由封建的權力中獲得解放,也願由所有已存的社會系統中解放出來。他們希望在他們當中建立一個能適應商業交易的經濟需要及貨物流通所需的社會關係。這些關係也相等地適應了新社會中人們的憧憬。

這種新的社會觀又如何來將自己的特點表現出來呢?市鎮運動的最深渴望是自由。自由便是意謂著城市期望自己來管理自己,貨物及人們能自由地流通,意即人不再完全受地產區域所束縛。然而,這也實在是表達了人彼此間平等的關係,在封建的社會中,社會的關係是有階級性的,也就是諸侯大臣對封建君主的關係。封建制度的組織經常是由下級和上級的聯繫而成,而形成了一個附屬或依恃的關係。任何人凡擁有土地的,便被稱為「地主」,所有在他土地上生活者便稱為他的附庸。再低下的階級,我們所能找到的便是農人,人們稱他們為「農奴」;這些人必須要有來自上方的許可,才能遷移、結婚、掌有或棄置資產。而地主又往往是另一個權利力量較之更大的地主之附庸或諸侯,對這位比他更強大的地主則應表示其忠實及崇敬。在封建制度的體系內,每個人都是附屬於另一人,因而,整個社會呈現出如同一座金字塔型的人際關係,而它的基礎建立於土地上。

公社或市鎮完全拒絕這種階級性社會,以在它之上所有的只是一種農奴制度的經濟、垂直性的依恃關係而言,人們處於新社會中,便願意以水平相互的關係來取代。一個建立於附屬性的社會,當然反對那建立在彼此關係所組織的社會;但別忘了:就是這些商人們在領導著這市鎮運動趨勢,也就是說,這些人之所以習慣於互相組織,是為了他們同業間利益上的需要。其實他們了解團結的力量,便組成「同業公會」或「商業公會」,也在同樣的精神下,他們發動市鎮運動。起初,市鎮基本上是住在同一城市的居民ˋ為更能抵抗地主勢力而產生的團體組織,最終,他們亟願從封建保護中解脫出來,所有在同一地區的居民便結盟起來而得到相互的支持。

而最有意思的就是:正因這種結盟,結合了所有的同一市鎮。所有的市鎮都維持著他們由封建社會所收回對誓約所應做的一切,就如同一位諸侯附庸給予其領主誓約之忠誠,而資本階級彼此間也存在著這種忠實的行為。凡屬於誓約言詞價值的,常被視為重要的,且被遵行。但它們的相異處在於:封建制度的誓約為人與人之間的聯繫,市鎮的誓約則為人與組織的聯繫。同時,人們對整個團體也有其義務。而最主要的一點是,這個誓約是彼此間相互平等的。說到城市公社運動開始有真正的改革,以及它會在鄉村繼續發展下去,是基於這誓約的評等的特點,使得市鎮的人們團結起來。「如果經濟上的不平等不能去除,如:城市財政物質的不平等,那麼,那就必須在所有城市民間結合所有的規定事項及習俗,以達成公平原則。因而於一一二五年在Neuss便規定了:如果一個稅捐必須為了公社需要而提高,那麼,貧窮人與富裕人便按照他們的資源而宣誓同等地付出合宜的東西。」(J. Le Goff: La Civilsation de I’occident m’edie’val, Paris, 1064, P.362)

有關商業事務上的活動,公社或市鎮是為同業公會所組織的,也就是說,是那些商人們或手藝者的團體組織,他們有許多法規來規定商業行為細節的部分。他們知如此做,是為了保證他們的商務能受到保護,縱然這些公會不是他們所想像的平均的組織,公會也會同時在他們中間建立起非常密切的聯繫。大多時候,它還包括了修會團體,而這些修會團體便負責提供成員在疾病或死亡時的需要。

我們可以說,弟兄團體的觀念也在這個時候有了開端。「弟兄團體」的語詞及它所表達的事實可視同是一個偉大的成功。這些新的社會團體取了「弟兄團體」、「同兄弟」或「團體」等名稱。因著這些名稱,這些基本的觀念就在組織社會中成為一個事實。

但是這些公社或市鎮如何來維持它們的許諾呢?為了能躲開某些領主們職權的濫用及奴隸生活,農人們逃離了鄉村,而在城市裡是否找到了自由及弟兄團體呢?有一句德國諺語說:「城市的氣氛造成了自由」(Stadtlhfl macht frei),但這是個真實情況嗎?

金錢的統治

我們得注意到不要以唯美的角度來推論公社的進展,公社有輝煌的開始,也有其凋謝之時。在這新興的社會為其本身帶來美好,也帶來更壞的,在趨向於更自由及弟兄團體的社會之同時,也帶來更壞的;在趨向於更自由及弟兄團體的社會之同時,這種社會也有其令人害怕及困擾的勢力參雜其中,使得它自己反過來抵制它自己,且使本身產生劇痛。金錢方面的喜好便是這商人世界裡最基本的痛苦。

實在說來,這不是來自公社運動,及反對封建體系所產生的社會的理想。因著商人財富的增加,公社主要的發展皆針對財富而為,它們都被金錢所控制了。金錢不但在新經濟上佔有優勢,而且在城市間的政治上有絕大優勢。資產階級的財富使他們在生活中能獨霸市政的一切事務,因而也獨佔了權力及法律制定。在「大人」及「貴族」的名銜下,那些富人大都有著治理及制法權,他們常和「平常人或平民」劃分彼此。在大多數的城市裡,他們為了確保不讓那些不受歡迎的人得以介紹到他們的行列裡,他們為市政府的職務制定了一個自行遴選的原則。城市的管理成為財富把持了政治的管理,最後竟成為寡頭政治,而這些家族則永久把持權力。

Philppe de Beaumanoir曾為法王聖路易的法學家,在他的著作Coutumes du Beauvaisis便清楚地綜合說明了這個情況:「我們看到許多城市裡,窮人及中產階級者都沒有半點行政權力,富人卻持有一切。他們因著他們的財富及門第而害怕一般老百姓。因而有些人,如市長、稅捐人員或議員,在下年,他們便挑選自己的弟兄、姪輩、或其他近親來接替。因此在十年或二十年的時間過後,所有的富人便在那些城裡佔有了所有的行政職位。當百姓群眾想知道帳目時,他們便彼此保護說:他們彼此早已清楚了帳目。」(J.P. Vivet: Les Me’moires de I’Europe, t.l, ap.cit, P.388)

這一切在說明,在這公社的新社會中,金錢至上。然而金錢能腐敗一切,就在各類不同的城市間,為奪利益而互相攻擊的爭奪不斷發生。當一個公社或市鎮建立起來時,第一個反應現象便是興建城牆,就以亞西西為例,在簡直無以置信的快速下,亞西西的人們,便利用早已被他們拆毀的封建制度的堡壘用石,築城圍繞他們的圍牆,鄰近的城市也這麼照樣做了。城市如同被放置於樹頂上的高處,所有控制著斯坡來叨山谷的城鎮都被城廓及瞭望塔包圍著。它們彼此對抗攻擊,人們必須得時常警醒著,以防他人的攻擊。就是在如此背景之下,亞西西城向百路集城宣戰。

在此同一時期,在每一市鎮內部,便出現了新的不公及新的壓力型態。公社或市鎮的發展無法使每個人皆蒙其利。且根本無法談及公平與否。自由的誓約給有錢的商人開拓了權力及權威的途徑,但從未解除小市民生活的困苦。更糟的是,紀載在契約上的權益,早就已落在那些有特權及特殊利益的人們身上。正如Philippe dr Beaumaroir所證實的:「在那些城市裡,有許多和稅務有關的爭執引起,因為經常的,那些有公職的富人少支付他們該負擔的稅捐,他們的親友亦然;他們甚至豁免了他們好友們的。因此稅捐的重擔便落在一般貧窮的市民身上了。而在這個情形下,便有罪惡的產生;貧窮人拒絕忍受這種境遇,他們認為除了使用武力及暴力,城鎮則由那些邪惡的頭頭們統治著。」(同上,P.308)

如此濫用職權普遍於歐陸,例如在Bruges, Florence, Bristol……等地,在 “Chronigue du regne d’Edouard Ier” 便敘述有關最後一個地方說:「整個公社團體皆反抗著說,所有的市民都是平等的,他們應享有同一的自由及特權。但是他們的反抗者並不理會這一套,所以,民眾便造反了,就在那一天,有二十個人被殺害。」(同上,P308)

像這樣的社會混亂,在某些紡織工業發達的地方特別明顯,如在義大利、法蘭德斯,在那些地方,富人們佔有控制租金、薪水,及價格的地位,他們同時也是議員及市議員,而在他們之下還有一大群的手藝人員、編織工人、染色工人等等。在此情況之下,抗議層出不窮,也發生了騷動。

來自福音的靈感

我們剛說過的,便是在指出:由封建社會演變到公社或市鎮自由社會的過程,藉著這過程,社會的確有所變遷。如果我們需要綜合這種變遷,並說出其特點,我們認為是:首先,它是一個由農業社會到城市社會的過程。第二,它是一個以土地為重的穩定社會演變而成一個移動的社會。第三,它是由一個以諸侯及附屬層次社會,轉變為一個以社團組織為根本的社會。但我們應立時加以補充說:這個社團組織性社會,亦即商賈的社會,都被追逐利益、熱愛金錢及權利慾望的精神瓦解了。在這種以金錢為至上追求的情況下,公社的深刻意義,便漸漸地產生了新的不公平及新的壓力。

就在這種社會的背景下,充滿著矛盾及人類的靈感,亞西西的方濟便出現了。他出自公社的世界,也分享了自由及組織的理想,他本身也隸屬商人階級,也在公社發展中生活著。但是,很快地,他發現這新社會的反面消極點:金錢統治控制了一切事物,並產生了衝突及困境。他開始了一個貧窮人及社會邊緣人的世界,也就是說,福音給方濟啟示了一條人類弟兄友愛的路。他背對金錢控制一切及熱心追求的局面,而追隨了謙遜、貧窮的基督。因此,他重新而自然地看重自己的使命,藉著淨化及自那些情況解放出來,而提出了他當時人們的最好靈感及希望。任何因著金錢統治,而商人公社所無法有所成的事,他則按著貧窮的路線加以實現。方濟建立了一個具有影響力的弟兄友愛團體,一個為一切人開放的弟兄友愛團體。任何條件之下的人們皆能生活在一起,他們如同弟兄一般,在他們之間沒有一點互相統治他人的跡象。這種在所有人中甘居微末的精神,會使加入弟兄團體的人,能藉著參與這起初方濟弟兄友愛團體,而更使自己實現自己。這是起初方濟弟兄團體能廣泛地、迅速地成功祕訣之所在。

但在我們看方濟在福音生活行動前,讓我們先看看他的青年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