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結論

  1. 由此可知,人應如何通過洗煉、照耀及成全之路的默想而臻於聖經的智慧。我們所有默想的題目應當如同聖經的內容一樣,必須是上列一切。因為所有智慧者的默想,不是有關人的作為,便是有關天主的作為。關於人的作為應當思索者,是人做過的是什麼,及其應做的是什麼,以及什麼是人做事的動機。至論對天主的作為應予沉思者是:祂賜給人的是多大的恩惠;因為祂所做的一切,無非是為了人;祂曾赦免了人的無數罪過,並許給了人絕大的賞報。這一切都包括在造生、再造及顯揚人的工程內。此外,智慧者的默想亦應涉及上列兩種作為的主持者亦即人靈與天主如何互相結合為一。我們所有默想應當集中於這點,因為這點是一切知識與行動的宗旨,同時亦是真的智慧,亦即透過真正經驗而取得的智慧。

  2. 整個靈魂應當注意,而且竭盡全力,亦即集中其理智、判斷、良心及意志於這類默想。因為在這類默想中,理智以發問方式提出建議,判斷以定案方式提出界說,良心以作證方式提出結論,而意志則以抉擇方式解決問題。譬如:人如默想有關煉路的題目,理智應當發問:褻瀆天主聖願者應受怎樣的處分;判斷答說:應當下地獄或以痛悔之淚洗滌自己;良心便作證說:你便是此人,所以你應接受永罰,或應痛心懺悔;最後,意志作出抉擇說:為了逃避永罰,我自願接受補贖。在其它二路上,亦應照樣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