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 新約的歷史背景

 

一、羅馬帝國的情形

當你看完了舊約複雜而漫長的歷史背景後,也許會想新約的歷史背景跟舊約相當類似吧!其實不然,因為一則新約的時期比較短,可說是公元前六、七年到公元後一百廿五年左右;再者它的政治背景也來得比較單純,因為當時地中海的沿岸--包括埃及在內,大部份都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羅馬帝國不但是國勢強盛,而且由於治理得法,整個說來維持得相當太平,造成了歷史上著名的「羅馬和平」景象。羅馬帝國內也因政治的安定,帶來了經濟的繁榮,人民和貨物交往頻繁,因此許多的交通要道都修建得很完善。「條條大路通羅馬」的著名諺語便是這樣得來的。

羅馬政府雖然是專制的君王政體,但是也有議會的存在。在統治佔領地區的方式上,也遠比古時的亞述和巴比倫來得合情合理,有時他會派一位總督直接治理所佔領的國土,有時他會指派當地的人為國王,只要他順從羅馬帝國的主要指示,他就可在處理當地的事務上獲有相當的自由。

關於宗教方面,羅馬雖然有自己的國教,卻不強制把國教推行於被他佔領的各國內,它讓各國的人民信奉自己原來的宗教,只要他們不利用宗教來造成政治上的糾紛就不加干擾了。因此,在羅馬帝國內,各種學說,各種宗教都並行不悖,在希臘和小亞細亞的各個較大的港口也可看見各式不同宗教的廟宇,以及許多的奇風異俗,他們能夠彼此相安容忍,政府也就不多管制、長久以往,慢慢的形成了所謂「兼容並蓄」的羅馬燦爛文化。

在經濟方面,羅馬在所屬的國家內聘用當地的人民代為收稅,然後再轉交給帝國,這種人就是我們在新約中常見到的「稅吏」。

關於羅馬帝國可以講論的當然很多,然而,由於它們跟新約沒有直接的關係,我們只好到此為止。下面我們要專門討論一下巴勒斯坦的情形。

 

二、巴勒斯坦的情形

在第六講--舊約的歷史背景中,最後一段我們曾提到,公元前六十三年以後,羅馬佔領了巴勒斯坦,並立安提帕德之子黑落德為猶大王。這位黑落德我們確知他死於公元第四年,而耶穌基督大約在他死前約二至三年就誕生了。我們做這樣的推斷,是依據路加福音上所記「黑落德殺害嬰孩」的那件事,當時黑落德為了懼怕新猶太王的誕生,派遣了兵士把白冷城附近兩歲以下的嬰孩全部殺死,可見在黑落德死前,耶穌至少已有兩歲到三歲了。在大黑落德王死了以後,凱撒奧古斯督批准了他的遺囑,讓他的三個兒子分別統治了原來屬於他的那塊土地。長子阿爾赫勞統治了依都美亞,猶大和撒瑪黎雅的地區,但是由於他凶殘暴虐,到公元後六年,羅馬廢除了他的王位並把他充軍,另外派遣了一位總督來直接治理他的領土。大黑落德的第二個兒子黑落德安提帕,統治加里肋亞和外約旦的貝勒亞。他在外表上遵守猶太人的風俗,並在主要的節日到耶路撒冷去過節,他就是曾審判耶穌的黑落德(路廿三章七節)。他在有一次去羅馬的時候,奪取了他同父異母的兄弟黑落穗裴理伯的妻子黑落狄雅,這位黑落狄雅就是後來殺害若翰洗者的人(瑪十四;1~12),後來黑落狄雅的兄弟向羅馬控告他有獨立稱王的野心,於是羅馬皇帝在公元三十九年,把黑落德和黑落狄雅充軍到高盧(現在的法國)。

黑落德的第三個兒子是斐理伯,他是外約旦北部,及加黎利湖東部地方的統治者。這塊地方很少有猶太人居住,凱撒利亞斐理伯就是他的首都,這是伯多祿認耶穌為默西亞的地方。

我們所知道的最有名的羅馬總督要算是班雀比拉多,他在公元廿六年到卅六年擔任這個職務,是他判決了耶穌應受十字架的苦刑。卅六年的時候,因為他殘害撒瑪黎亞人而被充軍到高盧去,在他之後還有兩任羅馬總督,直到另外一位黑落德阿格黎帕暫時的統治巴勒斯坦,他曾對基督徒大加迫害(宗十二:1),他在公元後四十四年逝世。從四十四年到六十六年又有一連串的羅馬總督上任,其中第四位是安東尼斐理斯,他是黑落德阿格黎帕的女婿,而他的繼承人是斐斯托,這兩位總督在保祿於六十年被捕時都曾審判過保祿(宗廿三:24,廿四、廿五、廿六章)。

斐斯托的繼承人都用高壓手段來鎮壓猶太人,以致引起猶太人極大的反感,到了公元六十六年,因為總督要求獲得聖殿內的一部份財寶而引起了革命與大屠殺,猶太人中的熱誠派遂起來反抗,宣佈獨立。公元六十七年,羅馬皇帝尼祿派他最著名的大將威斯巴仙進入敘利亞,並佔領巴勒斯坦、猶大以外的地方,但是因為威斯巴仙回到羅馬爭奪王位,所以這個進攻停止了一年。到公元六十九年,威斯巴仙的兒子提托又重新帶兵回到巴勒斯坦,第二年春天開始圍攻耶路撒冷,一直到八月耶路撒冷城淪陷,遭到了徹底的屠殺和毀滅,使巴勒斯坦一帶的地區歸劃成羅馬的一省,猶大國完全的滅亡了。以後雖然還有猶太人起義復國,但從未成功。公元一三二年後的一次反抗後,羅馬皇帝遂重建耶路撒冷,並且把大批的非猶太人遷往那裏,使耶路撒冷成為外教人的都市,幾乎不許可猶太人再去訪問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猶太人所居的巴勒斯坦地區,共分為三部份:北方的加里肋亞,是耶穌生長的地方--納匝肋城的所在地;中部的撒瑪黎亞以及南部的猶大,其中有猶太人的宗教中心耶路撒冷城。在信仰方面,加里肋亞人和猶大地區的猶太人大致保持純正的猶太傳統信仰,並以耶路撒冷的聖殿為他們朝拜的中心,只有撒瑪黎亞人,由於歷史上的某些因素,使得他們與加里肋亞及猶太人在信仰上有許多分裂,這值得更詳細的解釋。

自從撒羅滿去世以後,當時達味的帝國分裂為二,北面是以色列國,南面是猶大國。以色列國包括現在的撒瑪黎亞地區,當時的以色列君王為了防止自己的人民到耶路撒冷去朝拜天主,因此造了兩個金牛偶像,一隻放在貝特耳,一隻放在丹,並對以色列人民說這就是領他們出離埃及的神。以後撒瑪黎亞地區在亞述人和波斯人統治的時候,都有許多的外邦人移民進去,使宗教信仰的情形更為混亂。所以到了新約時期,正統的猶太人竟把撒瑪黎亞人視為外邦人對待,甚至不與他們往來,逐漸的造成撒瑪黎亞人與猶太人之間很深的敵意。當時住在撒瑪黎亞的猶太人仍然信奉梅瑟五書為他們的聖經,但是除此之外的各書,他們都不相信,並且他們也期待默西亞的來臨,但對於默西亞的性質和使命卻沒有清楚的認識,耶穌在自己的有生之日,曾經在撒瑪黎亞旅行過,他受到不少的敵視,也受到某些人的接受和招待。在耶穌死亡復活升天後,不久耶路撒冷的教會遭受迫害,執事斐理伯逃到撒瑪黎亞。他向撒瑪黎亞人宣講福音,得到良好的反應,因此耶路撒冷的宗徒曾派遣伯多祿和若望去視察當地的教會,並使他們領受聖神。撒瑪黎亞在公元七十年後,也與猶大地區同樣的成為羅馬的一省。這些就是在新約時期,巴勒所坦的主要變化情形。

 

三、猶太人中的各種人物

當你翻開福音時,你會發現在當時的猶太社會有形形色色的各樣人物,除了一股的小老百姓之外,還有幾種地位比較特殊的人物,這就是我們現在願意加以介紹的。

 

(一)法利塞人:

首先我們介紹法利塞人,在新約中我們常常看到法利塞人與耶穌強烈為敵的描寫。但是我們對法利塞人的實際情形,知道的並不很多,只有從新約,約瑟夫的著作以及塔爾慕經書等少數地方找到有關他們的記載。他們自稱是厄斯德拉先知的繼承人,在宗教的信仰上,他們是一種嚴格的法律主義,那就是說,他們的宗教是以奉行梅瑟的法律為中心,並用極嚴格的方式去解釋遵守法律的義務。在他們看來,如果以色列人遵守法律,那麼統治以色列人的應當是天主,所以他們絕不干涉政治。他們之所以反對哈斯摩乃王朝和黑落德,是因為這些人不遵守法律,他們既沒有所謂默西亞的期望,又不對那些反抗羅馬的強烈民族主義者表示同情,但是由於他們嚴格的遵守法律字面的意義,造成了相當的形式主義和虛偽的外表的流弊,因此在福音中遭到耶穌嚴厲的斥責。

 

 

(二)撒杜塞人:

其次我們可以看到在福音中比較活躍的撒杜塞人,他們是一些司祭家族的貴族,或是這些貴族的支持者。他們的團體是完全宗教性而非政治性的,在信仰上他們與法利塞人有相當的差異:他們不相信死者的復活與天使的存在,在法律上他們也只承認梅瑟五書而不承認後來經師們的教導。這個團體的來源,可能源自波斯人統治巴勒斯坦的時候,他們認為大司祭是人民的代表,於是給了司祭們的家族某種聲望和政治上的權利,後來到了哈斯摩乃王朝時,撒杜塞人曾為統治階段,但卻不能算是一個政黨。在羅馬帝國統治下,他們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始終與羅馬政府相當合作,並且和極端民族主義的熱忱者相對為敵。公元七十年以後,這個團體被解散了。

 

 

(三)經師:

在新約中的另一種重要人物是經師。原來「經師」這個字的本義是寫書的人,因為當時書寫的用具很少,而且書寫的方法也需要很好的技巧,所以有一種專門書寫的人應運而生。由於職業的關係,他們大半都受過了比較好的教育,在新約時代,負責書寫的學者和知識階級被稱做「拉比」,亦即是「老師」的意思。他們的知識內容主要是法律,他們一直認為法律是智慧的結晶,也因為如此,他們的法律知識使他們成為猶太人的領導者。經師本來不一定屬於法利塞人或撒杜塞人的團體,但是在新約時代大部份都是法利塞人任之。他們用一種嚴格的方式來解釋法律而不顧人情,因此不能合於耶穌的言行,這些爭執在福音中屢見不鮮,我們不必一一述說,讀者們自己去發掘吧!

以上所講的幾種人物都是與耶穌為敵的,至於耶穌自己的朋友,則有十二位宗徒,關於他們的事情,除了福音以外幾乎找不到什麼特別的資料,所以在此地也就不詳細的介紹了。而保祿宗徒在新約的書寫過程一講中將會有所介紹,故這裏也不贅述了。

說來說去,我們卻還沒有談到新約的最重要人物耶穌基督。然而整個的新約都是圍繞耶穌,顯示出這個人和他的教訓而寫成的。如果要用短短的一些話來形容他,實在是力不從心;而寫得過長又不適合本講的主旨,所以,還是讓讀者在認識他的陪襯人物之後,親自到福音和書信中去尋找耶穌基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