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梅瑟的勸諭
申命紀釋義
第一章 梅瑟的勸諭
申命紀的真正核心部份,即它的法律部份( 一二–二六章),並沒有被作者開門見山地 陳述出來,卻是在它之前先記載了一段很長的引言,即一–一一章。這十一章以講 詞的方式出現。在這裏梅瑟為了勸勉百姓要謹小慎微,保守上主的法律,以獲得 天主的祝福,列舉了不少過去天主祝福和懲罰以民的實例。作者所用的口氣是演 講勸導的口氣,因此頗注重修辭上的技巧,旨在使人樂意聆聽、接受,並加以遵 守。所列舉的事實與戶籍紀中所記載者大同小異。
1–5節 引言
1 以下是梅瑟在約旦河東岸,對全以色列所講的話。──即在穌夫對面的阿辣巴曠野中,在帕蘭與托費耳、拉班、哈則洛特和狄匝哈布之間。
2 從曷勒布經色依爾山,到卡德士巴爾乃亞,共有十一天的路程。──
3 在第四十年十一月一日,梅瑟將上主吩咐他的一切事,全訓示了以色列子民。
4 當時他已擊敗住在赫市朋的阿摩黎王息紅,和住在阿舍塔洛特和厄德勒的巴商 王敖格。
5 梅瑟在約旦河東岸摩阿布地方開始宣講這法律說:
申書的引言雖只有五節之長,是個短小的引言,卻給學者造成不少的困難,因為 十分明顯地,這裡有被後人加添的節句,致使其上下文不太相連,意義也頗為難懂,實有弄巧成拙之嫌。實際上真正的引言只可能是第1節的前半部份,及第 4、5節。其他的第1節後半部及2、3節皆為後人所加。
作者開口就說:「以下是梅瑟對全以色列所講的話」( 1節)。所謂之話有「言語」、 「講詞」、「格言」、「訓詞」之意。是指全申命紀中的一切言詞而言,尤其是本書特別突出的演講詞。作者還指出發表這些演詞的地區,「在約旦河對岸」,「即在 穌夫對面的阿辣巴曠野中」。穌夫所指為何地,我們不得而知,但阿辣巴卻是自 死海至紅海的低窪地帶,殆無疑義。帕蘭是埃及與厄東之間的一個曠野地區(見戶一〇12)。托費耳是摩阿布北方的一個荒涼地帶(見戶二一20; 二二1; 二三14)。拉 班所指的何地區不得而知,有人認為是摩阿布東北的一個地方。至於哈則洛特有不少學者相信,就是以民離開西乃山後第二個紮營的地方,就是在進入帕蘭曠野之前所走過的一個地區,在西乃山及卡德士巴爾乃亞。也就是現今伯都音人所稱的阿音胡得辣地方,是個美麗的綠洲,在西乃山東北約六十公里處,距東邊的阿 卡巴海灣約有二十公里。狄匝哈布則是個完全不知道的地方,故此無法考查。上 述這一切地名都是後期的一位作者,別出心裁自動加上去的。按這種外加的註走十二天才可以到達此地。再者這個附加的註解與第 4節所說,亦不相符合,因為第4節記載了阿摩黎國王的戰敗,而他們王國的土地不在此處,而在約旦河東岸:北自赫爾孟山區,南至雅波克河,是為敖格王的領土;自雅波克河南下再至 阿爾農河是息紅國王的領土:這兩位國王皆屬阿摩黎民族,都先後被梅瑟打敗(4 節)。「在約旦河東岸」就是在摩阿布人地區,是摩阿布面對耶里哥的高原區。就 在這裡梅瑟「開始宣講法律」(5節)。這並不是說梅瑟在頒佈甚麼新的法律,而 是說他開始講解、闡明有關法律的問題,並提醒和勸導百姓要誠心實意地遵守上主的法律。
6–18節 選立首領
6 「上主,我們的天主,在曷勒布曾訓示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下住得夠久了,
7 現在起身出發,到阿摩黎人的山地去,到那些住在阿辣巴荒野、山地、盆地、 乃革布和沿海一帶地方去,到客納罕地,到黎巴嫩,直到大河,即幼發拉的河那 一帶地方去。
8 看,我已將此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應去佔領上主誓許給你們的祖先亞巴郎、 依撒格、雅各伯和他們後裔的地方。」
9 那時我對你們說過:我個人無法負擔你們。
10 上主你們的天主使你們的人數增加,看,你們今天多得有如天上的繁星。
11惟願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再千百倍地增加你們的數目,照他所應許的,祝 福你們!
12 但我個人怎能承擔起你們的煩務、重任和訴訟的事?
13 你們各支派應推舉一些有智慧,有見識,有經驗的人,我好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14 你們回答我說:「你建議的事很好。」
15 我遂選了你們各支派中有智慧有經驗的首領,立為你們的首領:即千夫長、 百夫長、五十夫長、十人長,並為各支派立了監督,
16 同時我也吩咐你們的判官說:你們要聽斷你們兄弟間的訴訟:無論是兄弟彼 此訴訟,或與外方人訴訟,都應秉公審斷。
17 審案時不可偏袒,無論貴賤,同樣聽斷;任何人都不要怕,因為審判是天主 的事。若遇有難斷的案件,該呈報給我,我來聽斷。
18 同時,凡你們當做的事,我都吩咐了你們。
梅瑟的講話以百姓在西乃山(曷勒布)居住的時代為起發點。「上主,我們的天 主」(6節),這種稱呼天主的說法,在申命紀中屢見不鮮,可說是申書的特點, 是對天主親切的稱呼。而這種稱呼目的是在使以民回憶西乃盟約的天主(申五2)。 想的東西,與事實不完全相符合,是後期的作者根據達味王國黃金時代所造成的 自大心理,所奢求的邊界,事實上是從來未達到過的邊界。不過它竟成了聖經描述福地邊界的定型說法。在這裡天主命令百姓起程,「到阿摩黎人的山地去」(7 節)。這裡所指不但是約旦河西岸,巴力斯坦的山區,而包括整個河西地區,就 是由北方的加爾默耳山開始,南下經厄斯得隆平原,再繼續向南伸展的那個地 區。首先以民要向著阿辣巴盆地進展,就是向死海南方的地區。乃革布是巴力斯坦的南方地區,起至赫貝龍南至卡德士,是個人煙稀少的低窪缺水的乾旱之地。 「客納罕地」是指直至腓尼基人地區的沿海地帶而言。黎巴嫩意謂「白色的」, 大概由於其山頂的終年積雪而來。是指一個綿延不斷,長約一百五十公里的山脈 而言,它自巴力斯坦開始,至敘利亞為止。大概這裡所指的是整個這個直達東方 幼發拉底河的地區(見創一五18)。這個遼闊廣大的土地,就是天主許給聖祖們的 福地(8節)。但這是一種一廂情願的富有詩意的說法,因為以民在其整個存在的歷史上,從未據有過如此廣大的版圖。這只是以民的一種希望,尤其是對默西 亞時代的一種構想而已。
作者將建立以民首領的事,說成是梅瑟本人所發起完成的。然而在出一八13–26 卻明言是由於他岳父耶特洛的建議。當時百姓人數已相當眾多,「有如天上的繁星」,這是聖經上的既成說法,以形容百姓之眾多,是誇大之詞(見創二二17; 二六4; 出三二13)。梅瑟獨自一人實在難以承當一切的行政責任,因此聽從岳父明智的建 議,由每個支派中簡選了一批領袖人物,令他們來負責本支派的瑣碎小事,重要 的大事才由自己親自處理。並且選立民間首長的時間也有出入,出一八13–26謂 是在以民還未到達西乃山之前所作的改革。按這裡的說法卻是以後的事。梅瑟由百姓中挑選了一批正直明智的人,為克盡管理百姓的任務,並且懇切叮囑他們務要主持正義,善盡職守,且不要假公濟私,徇情苟面,因為歸根結蒂真正的判官和行政掌權的是天主自己。故此這些民間首領只是天主的代表,應確實代表天主行事。這個處世為人正直不阿,不偏不倚,甚為符合申命紀所強調的原則 (一六18–20),也與先知們的宣講如出一轍(見依一16,17; 耶七3,4; 二二3, 4; 撒上一二1,2)。
第15節的「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人長」的說法,似乎採用了軍旅的 編制。然這裡與軍隊完全無關,因為所涉及的是民間的訴訟事務。並且這幾個名 詞也沒有數學的價值,而只在指示較大或較小團體的負責人而已。
19–46節 在卡德士巴爾乃亞、偵探客納罕地
19 我們由曷勒布起程,經過了你們所見的這整個遼闊可怖的曠野:照上主我們的天主對我們的吩咐,我們向阿摩黎人山地進發,一直來到了卡德士巴爾乃亞。
20 那時我曾對你們說:你們已來到上主我們的天主即將賜給我們的阿摩黎人的山地。
21 看上主你的天主已將這地擺在你面前,你要照上主你祖先的天主對你所許下的,去佔領這地;不要害怕,也不要膽怯。
22 你們眾人便來到我跟前說:「讓我們先派些人去,替我們偵探那地方,然後回報我們,我們當走那條路,當去那些城。」
23 我就由你們中挑選了十二人,每支派一人;
24 他們起身上了山地,一直到了厄市苛耳山谷,偵探了那地。
25 他們帶回來了那地方的一些果品,並回報我們說:「上主我們的天主即將賜給我們的地方實在好。」
26 但你們卻不肯上去,竟違背了上主你們天主的命令,
27 在你們的帳幕內抱怨說:「上主因為恨我們,才將我們由埃及地領出來,將我們交在阿摩黎人手中,消滅我們。
28 我們上那裡去呢?我們的兄弟又說了些使我們心灰意冷的話。他們說:我們在那裡看見了一個比我們又大又高的民族,他們的城邑廣大,城牆高聳摩天;我們在那裡還看見了阿納克人的子孫。」
29 我遂對你們說:「不要畏懼,不要害怕。
30 因為上主你們的天主,走在你們面前,他必為你們作戰,正如他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做的一樣;
31 並且在曠野裡,你也看出上主你的天主在你所走的長途中,攜帶你們,如同人攜帶自己的兒子一樣,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
32 雖然如此,但你們仍不信賴上主你們的天主。
33 他一路原走在你們面前,替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藉著火,日間藉著雲彩,指示你們應走的道路。
34 上主一聽見你們的怨聲,就發怒起誓說:
35 「這個邪惡世代的人,一個也不得見我誓許要賜給你們祖先的樂土;
36 只有耶孚乃的兒子加肋布除外,他必見到此地,並且我要將他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一心隨從了上主。」
37 為了你們的緣故,上主也對我發怒說:「連你也不能進入那地。
38 那侍候你的農的兒子若蘇厄,要進入那地;你應壯他的膽,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佔領那地作為產業。
39 此外,你們所說要成為戰利品的幼童,至今尚不知好歹的子女,他們都要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作為產業。
40 至於你們,應轉向紅海出發,往曠野裡去。」
41 你們回答我說:「我們得罪了上主;現在我們願全照上主我們的天主的吩咐上去交戰。」你們各人遂都武裝起來,輕率地上了山地。
42 但上主對我說:「你告訴他們說:你們不要上去,不要作戰,因為我不在你們中間,免得被敵人擊敗。」
43 我立即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違背上主的命令,擅自上了山地。
44 住在山地的阿摩黎人蜂擁而出,攻擊你們,追趕你們,由色依爾直殺到曷爾瑪。
45 你們回來,在上主面前哭泣哀號,但上主未曾俯聽你們的哭聲,也未向你們側耳;
46 你們只得長期地停留在卡德士,停留得這樣長久。
按這裡的記載,是當以民到達卡德士巴爾乃亞之後,才打發了偵探去查看福地。 但在戶一三3; 二〇1卻說,是在以民到達卡德士之前,梅瑟打發了偵探。這個小小 的出入與大體無關,是由於作者觀點之不同,或者不同文件所造成的。
這裡有關偵探聖地的記載,基本上與戶一三、一四章相符合。為瞭解它的意義,請讀者參見戶一三、一四兩章的釋義。在那裡我們曾指出,原來可能有兩種關於同一 事項的記載,即司祭卷和雅威卷。前者的記載謂偵探深入福地,遠至北方的哈瑪特。後者卻比較更合邏輯及客觀的事實,謂他們在赫貝龍附近作了偵探的工作。 申命紀所跟隨的是此後一更正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