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對以民的保護
第九章 對以民的保護
1–6節 上主要驅逐客納罕人
1 以色列,請聽!你今天就要過約旦河,去征服比你強大的民族,廣大的城邑和 高可摩天的要塞。
2 那高大的民族,即阿納克的子孫,是你所知道的,論到他們,你曾聽說過:「誰能抵抗阿納克的子孫?」
3 但你今天應該知道,上主你的天主要如吞滅的火,親自走在你面前,是他要消滅他們,是他要他們在你面前屈服;這樣你纔能將他們驅逐,使他們迅速毀滅, 一如上主對你所說的。
4 當上主你的天主將他們由你面前驅逐以後,你心中不要想:上主領我來佔領這地方,是因了我的義德。其實是因這些民族的罪惡,上主纔將他們由你面前趕走。
5 你能去佔領他們的土地,並不是因了你的義德,也不是因了你心地正直,而實是因這些民族的罪惡,上主你的天主纔將他們由你面前趕走;同時也是為實踐上 主向你祖先亞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起誓所許的諾言。
6 由此可知,上主你的天主,把這肥美的土地賜給你作產業,並不是因了你的義 德,因為你原是一個執拗的民族。
作者在本書中不斷重複的一個觀念是,福地的佔領完全歸於上主天主,也只有全能的天主能領導那弱小無力的以民進入文化高度的客納罕地。以民不應懼怕客納 罕地的居民,雖然他們文化高度,建築有堅固高大的城邑,又是一個巨人的後代, 也不用面對他們心驚膽顫,且要將他們從那裡悉數驅逐出去(1節),因為是天主自己在替以民作戰,是天主自己猶如吞滅的火要將他們自客納罕地驅逐出境(3 節)。這是上主天主對客納罕人罪惡的懲罰。由此看來以民之所以佔據福地,完全不是由於本身的功德和才能,而是出於天主的仁愛和忠信(4節)。天主早已許給了以民的祖先,要將這塊土地賜給他們的後代子孫,如今是天主實踐諾言的 時候(見創 一二6; 一三14–17; 一五19; 一七8)。以民向來就是個執拗頑梗的民族(6節), 對上主賜與他的負荷總是甚不甘心地勉為其難(依四八4)。它固執己見,又動輒反抗,早已積重難返,只有在天主大力的逼迫之下,才低首屈膝,作出事與願違的服從。
7–29節 以民敗壞墮落
7 你當紀念不忘:你在曠野裡怎樣激怒了上主你的天主。自從你由埃及地出來的那天起,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常是反抗上主。
8 你們在曷勒布激怒了上主,致使上主對你們發怒,幾乎將你們消滅。
9 那時我上了山,要接受石版,就是上主與你們結約的石版,我在山上住了四十天四十夜,不吃不喝;
10 上主交給了我兩塊天主用手指寫上字的石版。上面所寫的,是上主於集會之 日,在山上由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11過了四十天四十夜,天主交給了我那兩塊石版、即約版,
12 然後對我說:「起來,趕快下去,因為你由埃及領出來的人民已敗壞了,他們很快就離棄了我給他們指定的道路,為自己鑄造了偶像。」
13 上主又對我說:「我看這民族,確是一個執拗的民族。
14 你且由著我罷!我要消滅他們,由天下抹去他們的名字;我要使你成為一個比他們更大更多的民族。」
15 我於是轉身,從冒火的山上下來,手中拿著兩塊約版。
16 我一看見你們鑄造了牛犢,犯罪背叛了上主你們的天主,迅速離棄了上主給你們指定的道路,
17 我就把那兩塊石版,由我手中扔下去,在你們眼前摔得粉碎。
18 為了你們所犯的一切罪過,作了上主眼中視為惡的事,使他惱怒,我就像上次一樣,俯伏在上主面前,四十天四十夜不吃不喝。
19 因為上主對你們大發忿怒,要消滅你們,我實在恐懼不安;但上主這次又俯聽了我。
20 同樣,上主對亞郎也大發忿怒,要消滅他;那時我也為亞郎祈求過。
21 我把你們犯罪所鑄造的牛犢,放在火裡燒了;然後搗碎,磨成細末,將細末拋在由山上流下來的溪水內。
22 以後,你們在塔貝辣、瑪撒、克貝洛特阿塔瓦又激怒了上主。
23 當上主命你們由卡德士巴爾乃亞起程,說:「你們上去佔領我賜給你們的地方。」你們又違背了上主你們天主的命令,沒有信賴他,也沒有聽他的命。
24 自從我認識你們那天起,你們常是背叛上主。
25 因為上主決意要消滅你們,我就四十天四十夜俯伏在上主面前,
26 哀求上主說:吾主上主!不要消滅你的百姓,你的產業,因為是你以大能救出來的,是你以強力的手由埃及領出來的,
27 求你紀念你的僕人亞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別看這民族的頑固、邪惡和罪過,
28 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方的人說:這是由於上主不能領他們進入所許給他們的地方,又由於恨他們才領他們出來,叫他們死在曠野。
29 他們畢竟是你的百姓,是你的產業,是你以大能和伸開的手臂領出來的。
作者繼續前面所說的觀念,強調以民是個反抗成性的民族,又是固執成見,不肯回頭的一個頑強民族,如今提醒他們在西乃曠野中,當天主頒佈十誡時,他們所犯的罪大惡極的過犯。這個以民歷史上的重大醜聞,被詳細的記載在出谷紀和戶籍紀上。作者在這裡只是以演講的口氣,自己扼要的憶述了這段以民敬拜金牛犢的邪惡往事。當時正是以民歷史上最重要的輝煌時代,天主剛才揀選了以民作為自己的百姓,同它建立了永久的盟約,又向它隆重的頒佈了立國的大憲章──天主十誡,向它表示了最大的愛情之際,這個受天主恩禮有加的百姓,竟然背棄了上主,去向一個人造的牛犢屈膝叩拜(9–12節 見出三二1–6)。在這裡以民明知故犯地違犯了剛才與天主訂立的盟約,因為在盟約上天主明文嚴厲禁止以民向邪神偶像頂禮膜拜,尤其不准利用走獸的形像來作為宗教崇拜的對象。因此天主在盛怒之下,決意要將全體以民盡行消滅。幸而有梅瑟出面求情,才幸免於難(見出二四12; 三四28)。既然以民將盟約自行破壞了,因此梅瑟認為兩塊石版的誡命業已作廢,便將它摔在地上,摔成碎塊。然後梅瑟在深思熟慮之後,為百姓祈求上主寬恕,並為他們的罪惡,作了嚴厲的補贖。「四十天四十夜不吃不喝」(18節) 在獲得了天主的寬赦之後,梅瑟將引領百姓犯罪的金牛犢打得稀爛,並用火焚 燒,再將其灰燼投入溪水中,使其猶如污穢的東西,順水而下,遠離以民居住的 營地(21節 見出三二20,關於全部歷史的記載見出三二–三四章)。
22–24節記載了一些地名,諸如塔貝辣(戶一一1–3)、瑪撒(出一七1–7)、克貝洛特阿塔瓦(戶一一31–34)、卡德士巴爾乃亞(申一19,21,26,32,46)。作者的用意當然是在指出百姓,在上述地點都曾犯過罪,背棄了天主。有些學者認為這一段 是為後人所加。
梅瑟祈求天主不要懲罰以民,更不要將他們消滅的理由是,天主曾向他們的祖先作了許諾,如今要看在聖祖的面上,寬恕其犯罪的後代子孫(27節)。其次梅瑟也提醒天主,消滅以民固然為天主來說,是易如翻掌,不費吹灰之力的小事。可是外邦異民見到以大能的手臂將百姓自埃及救出的天主,竟將他們在曠野中消滅 了。那將對天主不是光彩體面的事,外邦人將認為天主無力將百姓領進客納罕地,去佔領許給他們的福地(見出三二12 戶一四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