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宗教組織

第十八章 宗教組織

1–8節 肋未司祭

1 肋未人司祭即全肋未支派,在以色列中沒有分子和產業,他們靠獻與上主的火祭祭品,和他們應得的一分維持生活。
2 他在兄弟中間沒有產業;照上主向他所說的,上主自己要作他們的產業。
3 這是司祭由人民應得的一份,就是宰殺牛羊作祭獻的人,應將前腿、兩腮和胃臟給司祭;
4 初收的五榖、酒、油和初剪的羊毛,亦應給他,
5 因為上主你的天主由各支派中揀選了他,叫他和他的子孫,時時以上主的名義服役供職。
6 如果一個住在以色列境內任何城鎮的肋未人,離開了本地,一心一意地要到上主所選的地方去,
7 他可因上主的名義供職,如同在那裡侍立於上主面前的肋未兄弟一樣,
8 分享同樣的口糧,不必變賣祖產。

這裡再一次提到司祭職務的來源。關於這個問題在戶一八20的釋義中我們已討論過了。我們知道,由於在分配土地的時候,肋未人毫無所獲,因此他們有權自獻於天主的祭品中,取出一部份作為自己生活的費用(見戶一八20 申一〇9; 一二12; 一四27)。這裡僅提到由應焚燒的祭品中,司祭們可以提取的一份(1節)。雖然提到了油、酒、羊毛及初熟之果的奉獻,卻未提及首生子的奉獻。這一切的收入為 居在耶京聖所中的司祭,已是綽綽有餘,足夠他們維持生活之需。但是生活在其他地區的肋未人,情況就大不相同了。由於那裡無人奉獻祭品,是以肋未人很難維持生活。因此本書的作者總是將肋未人視作貧窮可憐的人,是需要別人以仁愛加以救濟的人。作者在這裡勸勉肋未人,要離開鄉間偏僻的敬神高丘,去到耶京的聖所中去服務,以分享那裡的收益。再者城外高地上的敬禮固然其對象也是以民的上主天主,但是總避免不了一些迷信的色彩,是不純粹的雅威宗教。這也是作者勸他們離開高地的主要原因之一。果然,當約史雅國王大刀闊斧地實行宗教改革的時期,他令全猶大的一切司祭和肋未人,都集中到耶京唯一的聖殿去盡職,因為國王已將一切的高丘破壞剷除了(列下二三章)。但是同一章中也記載: 「無論如何,高丘的司祭,不能上耶路撒冷上主的祭壇,只能在自己的弟兄中間 分食無酵餅」(列下二三9)。意思是說這些曾在高丘盡職的司祭,已不堪當在耶京上主的祭壇上盡職,因為他們曾在城外參與過不太純潔的高丘上的宗教敬禮。

這裡特別強調肋未司祭的原因,是為使真正出於肋未家族的司祭,與其他自己冒充的假司祭分別出來。但是由此處的上下文來看,又好似是在分別司祭不同於肋未人的特權。1,2節是概論肋未支派人士,3–5節卻論及司祭的權利,6–8節才論到普通的肋未人,即那些在獻祭時服侍司祭的下級人員。「肋未司祭」這個名詞亦見於厄下一〇28,35,而當時司祭與肋未人早已清楚地劃分開來。第1節謂肋未人司祭既然沒有分得土地,他們靠火祭祭品及「應分的一分」維持生活。所謂之祭品是指一切種類的祭品,即全燔祭、和平祭等,以及素祭(見肋 一9; 二3; 三3; 七7 戶一八9,10)。所謂之「應得的一分」是指土地上的一切出產而言,即初熟之物。 這些東西原屬於天主,因此也就屬於給天主服務的人。然後更具體地說明,應當屬司祭所有的部份,即羊隻的前腿、兩腮和胃臟(3節)。但這裡的規定與肋未紀不盡相同(肋七31–34, 一〇14 戶六20; 一八18)。有人為解釋上述的區別,視為這裡所說是那些不在聖所,而在私人家中所屠殺的祭牲;另有人則否認上述的說 法,卻解釋謂這是法律的自然演變,就是說後期的法律鑑於肋未人困苦的生活, 因而規定了更多的「應得的一分」給他們。這種說法比較合理可靠。不但如此, 作者還另外給司祭們增加了一份,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新收入,就是「初剪的羊 毛」、初收的五榖、酒和油(4節)。不過這種規定已在戶一八12有所提及。作者向以民作這裡照顧肋未司祭的要求,是在說明,他們既然被天主召選作為宗教的服務者,以民便有責任向他們表示致謝,來維持他們的生活費用(5節)。

6–8節說明在聖所盡職的肋未人,亦有他應享的權利,有人認為這裡所說的肋未人,原是在城外各聖所中盡職的司祭,當這些聖所被約史雅國王在宗教改革時, 加以破壞之後,他們只好前來耶京,求取謀生之路。他們既然亦是上主的司祭, 因此有權沾享司祭的權利。但是按前面所述(列下二三8,9),這些外來的司祭, 在耶京固然有權分享聖殿的祭物,卻不能享受登上祭壇,向天主奉獻祭品的特權。使人奇怪的是作者竟未有提到肋未人所分得的四十八座居住的城市(戶三五1–8)。無論如何,藉著約史雅國王的宗教改革,一切曾在高丘上盡職的人, 不太正統的司祭已被驅除,他們已被耶京的司祭所吸收及同化,免去了引導百姓 敬拜邪神的危險。

9–22節 真假先知

9 幾時你進入了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土地,不要仿傚那些異民做可憎惡的事。
10 在你中間,不可容許人使自己的兒子或女兒經過火,也不可容許人占卜、算 卦、行妖術或魔術;
11或念咒、問鬼、算命和求問死者;
12 因為凡做這些事的人,都是上主所憎惡的;其實就是為了這些可憎惡的事, 上主你的天主才把他們由你們面前趕走。
13 你應一心一意屬於上主你的天主。
14 你要趕走的這些民族,聽信了算卦和占卜的人;但上主你的天主為你卻不是這樣安排;
15 上主你的天主,要由你中間,由你兄弟中,為你興起一位像我一樣的先知, 你們應聽信他。
16 正如你在曷勒布集會之日,求上主你的天主說:「惟願我再不聽見上主我的天 主的聲音,再不看見這烈火,免得我死亡。」
17 上主遂對我說:「他們說得有理,
18 我要由他們的兄弟中,給他們興起一位像你一樣的先知,我要將我的話放在他口中,他要向他們講述我所吩咐他的一切。
19 若有人不聽信他因我的名所說的話,我要親自同他算帳。
20 但是,若一位先知擅敢因我的名說我沒有吩咐他說的話,或因其他神的名說話,這位先知應該處死。」
21 也許你心裡想:「我們怎能知道上主未曾說過這話?」
22 幾時一位先知因上主之名說話,若他的話不實現,不應驗,這話就不是上主說的,是先知擅自說的,你不用怕他。

作者的願望是以民走上正直無誤的道路,因此由各方面他要給百姓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使他們在未來的歲月中,可以妥保無虞地生活,不致行差走錯,而開罪於上主。至今作者已提到以民未來的君主政權,以及它的司法權。如今再提出一個在以民歷史上,曾經發生過重大作用的組織,就是先知們的性質和職務。先知們的存在的確是天主賜與以民的莫大恩惠。古代的一切民族,由於知識水準的淺陋,對許多難解的事物充滿了迷信的思想,因此解答未來的算卦、算命、占卜和求問亡魂的人,大有人在。對這些自欺欺人、騙錢圖名的人,百姓竟然趨之若鶩, 堅信不移。而這些騙人的不法之徒,就利用百姓的好奇心理,肆無忌憚的到處招搖撞騙,謀取厚利。對這種完全非宗教性的邪術,可惜上主的選民以色列也未能免受其害。因此在這裡作者提出了邪術的不同種類,使百姓知所警惕。這些上主所憎惡的邪術,與以民的宗教完全是背道而馳,風馬牛不相及的,是對雅威宗教的侮辱(10,11節)。將子女活活燒死祭獻摩肋客邪神的目的,是在急難中求取神明救助的方式,在以民間亦屢見不鮮(肋一八21; 二〇2, 5 列下二三10,13 耶三二35 索一6 詠一〇六37,38等)。以民曾認為將子女如此獻於神明之後,所得預卜特別準確有效(列下二一6)。作者在這裡清楚地說明,一切占卜、算卦的事都是枉然, 因為只有天主可以預知人的未來,並將未來之事通知人們。話雖然如此說,但是作者仍對以民輕浮無恆的本性,尤其他們切望預知未來的好奇心,因此為了彌補 這個缺憾,不要使他們步入歧途,去求神問卜,便給他們建立了烏陵和突明的制度。使他們藉烏陵和突明這兩種宗教上許可的物體去求問天主。聖經記載撒烏耳及達味都曾用過這種方式去求問天主(撒上一四18; 三〇7)。但是在這之後的以民歷史上,對烏陵和突明不再提及,似乎已失去了作用。相反地,卻提出了天主藉先知向人傳達消息的事實。而先知的本質和使命就是為向人傳達天主的旨意,是人與天主間的中間人。如此我們見到幫助達味的先知是納堂。自此之後國王藉著先知求問上主旨意的事,便屢見不鮮了,例如達味藉納堂求問天主,是否要他在耶京建築一座聖殿(撒下七1,2);約沙法特國王藉著某一位先知,求問上主,如果他同辣摩特基肋阿得開戰,將有什麼結果(列上二二1,2);希則克雅國王在受到亞述王散乃黑黎布使者的恐嚇時,曾向依撒意亞先知討取主意(列下一九1,2); 漆德克雅國王當耶京被巴比倫人圍困時,亦討取了耶肋米亞先知的主意(耶三七1,2)。申命紀的作者明白承認,先知為以民要作出巨大的供獻,並謂這個組織的來源始自梅瑟時代,並且梅瑟本人就是天主最大的先知。按作者的記載,好似先知 職務的主要目的,就是為取代那些求神問卜的迷信行為,使百姓不要步入歧途;卻時常能藉著先知確實知道天主的旨意,並按照上主的旨意行事。

預卜未來的事對古代的百姓,是十分有吸引力的。巴比倫人及培肋舍特人都曾有預卜未來的專門人員(見撒上 六章)。埃及人更不例外,他們的多得神就是專管占卜的神明;當然求問亡魂更是習以為常的事(撒上二八3, 9)。這一切求神問卜的迷信行為,尤其在默納舍國王時代的猶大,曾經大行其道,成了上層社會的習尚(列下二一; 二三24)。申書的作者對這一切邪惡的行為,加以不遺餘力的攻擊, 認為這一切都與邪神敬禮有關,都是對天主大逆不道的可惡行為。就是因為如此,屬於客納罕地的人要受天主的懲罰,他們的土地將被以色列子民來佔領(14 節)。以民如果想永久居住在這塊土地上,必須要忠於天主,盡行躲避占卜的迷 信。不然他們亦要被逐出福地,遭受同樣的命運。

先知任務的建立,就是為取締一切邪惡迷信的占卜行為。在梅瑟之後,天主還要打發其他的先知,來到以民中間,從事先知的任務。但事實上在梅瑟之後的先知中沒有一位如同梅瑟一樣的。但這裡卻說「一位像你一樣的先知」(18節)。因 此以民咸認為這裡所說是指默西亞而言。這個思想不但甚為符合聖經(舊、新約) 的內容,更是主耶穌及宗徒們所強調的事實(見宗三22–26; 七37 若一17,45; 五45–47 希三、四章)。梅瑟的確曾是天主與百姓的中間人,尤其在西乃山上,當 上主的榮耀威嚴使以民戰兢不安時,百姓也熱切地要求梅瑟代替天主向他們講 話。因此他是一位偉大的先知。接替梅瑟的先知在原文上是單數,但不少學者認為這個單數代表了整個的先知組織,就是在梅瑟之後將有一段很久的時代,由先知們來傳達天主的旨意;先知組織要在長久的時期中,來代替梅瑟作百姓與天主之間的中人。當然先知單數的出現,歸根結締是指未來唯一的真先知主耶穌基督 而言,已如前述。

這些先知是來自百姓中間的以色列人,與占卜算卦的人迥然不同,他們大都來自外邦人中(戶二〇5,6 依二6)。以民的先知要直接由天主獲得啟示,並將天主的話傳達給百姓(18節)。由這一方面來說,他們的確如同梅瑟一樣(戶一二6–8 申三四10)。因此對這些先知的言語,百姓必須要言聽計從,不然他們要受到嚴厲的 懲罰;事實上他們頑梗不化,沒有聽從天主藉著先知傳達給他們的旨意(19節)。

在以民君主政權時代,到處都是欺人的假先知。他們利用百姓的單純無知,到處騙錢生事,大言不慚地說自己得到了天主的啟示,事實上都是他們自己編造的虛事。他們更假天主的名義,投國王之所好,講些國王愛聽的故事,使國王遠離天主,走上邪途。真先知的任務就是對這些自欺欺人的邪惡之徒,加以不遺餘力地 攻擊,以保護雅威宗教的純正,這由耶肋米亞先知的歷史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 到(耶二七-二九章)。作者還給我們講說了檢定真假先知的方式。一位真正的先知必須要有高度的倫理,不但在他的言語談吐上,更是在他的行為人格上要超群出眾;更重要的是他所講的預言必定要按字應驗(22節)。不然,就是假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