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梅瑟循循善誘

第四章 梅瑟循循善誘

1–24節 勸勉百姓遵守上主的法律

1 以色列!現在你要聽我教訓你們的法令和規律,盡力遵行:這樣你們才能生活,纔能進入佔領,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地方。
2 我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增刪,而應全守我向你們所訓示的,上主你們天主的誡命。
3 你們親眼見了上主在巴耳培敖爾所做的事:凡隨從巴耳培敖爾的人,上主你們的天主都由你們中間消滅了;
4 你們依附上主你們的天主的人,今日都還活著。
5 看,我授與你們法令和規律,都是上主我的天主吩咐與我的,好叫你們在你們要去佔領的土地內,依照遵行。
6 你們要謹守遵行,因為這樣,在萬民眼中,纔能顯出你們的智慧和見識;他們一聽到這一切法令說:「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有見識的大民族!」
7 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如同上主我們的天主,在我們每次呼求他時,這樣親近我們呢?
8 又有那個大民族,有這樣公正的法令和規律,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所頒佈的這一切法律呢?
9 你應謹慎,加意留心,不要忘了你親眼所見的奇事,終生日日不要讓這些事遠離你的心,並要將這一切傳於你的子子孫孫。
10 當你在曷勒布,站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的那一天,上主曾對我說:「你給我召集民眾,我要叫他們聽清我的話,使他們在世有生之日,學習敬畏我,以此教訓自己的子女。」
11你們遂走上前來,站在山腳下,其時山上火焰沖天,且為黑暗和烏雲籠罩著。
12 上主由火中對你們說話,你們聽到說話的聲音,卻見不到什麼形狀,只有聲 音。
13 他將他的盟約,即那十條誡命,給你們宣佈出來,吩咐你們遵守,又將這誡 命寫在兩塊石版上;
14 同時上主也吩咐我將法令和規律教訓你們,叫你們在要去佔領的土地內遵行。
15 你們應極其謹慎:因為上主你們的天主,在曷勒布由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天, 你們既然沒有見到什麼形狀,
16 那麼,你們切不要墮落,為自己製造任何形狀的神像,無論是男或者是女的形狀,
17 或地上各種走獸的形狀,或空中各類飛鳥的形狀,
18 或地上任何爬蟲的形狀,或地下水裡各種魚類的形狀。
19 當你舉目望天,觀看日月星辰,和天上眾星宿時,切不要為之勾引,而去敬拜事奉。那原是上主,你的天主分賜給普天下萬民享用的;
20 至於你們,上主揀選了你們,將你們由鐵爐中──埃及──領出來,作他特 有的子民,就如今日一樣。
21 可是,上主為了你們的緣故,對我發怒起誓,不讓我過約旦河,不許我進入, 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作產業的那肥美的土地;
22 我只有死在這地方,不得過約旦河;你們都要過去,佔領那肥美的土地為產業,
23 那麼你們應謹慎,不要忘記上主你們的天主與你們所訂立的盟約,不要製造任何形狀的神像,有如上主你的天主所禁止的。
24 因為上主你的天主是吞噬的烈火,忌邪的天主。

在梅瑟概要地述說了曠野中的主要事蹟之後,就是自以民離開西乃山起,天主向 它處處表現了巨大的慈愛和照顧,如今開始規勸百姓要對天主忠貞不二,謹守天 主的一切法令。以民尤其要記住,自己在一切民族中間,是天主特別愛護的民族, 因為只有他們可以接近天主,與天主密切地往來,這是其他任何外邦民族,所不能妄想的大恩。

作者在這裡的口氣完全不是立法者的口氣,而是以演講家的姿態,以慈父關懷子女的心情,用了後期的先知及智者賢士們的口氣來對以民施展了諄諄的勸勉,目的在使以民對天主的法令謹遵不違。在這段頗長的演說辭中,梅瑟特別強調三件 事務,是以民世世代代不可忘記的:

(1)天主的確生活在他們中間,並且以他的大能懲罰那些敬拜邪神的人,卻俯聽了敬畏自己人的祈禱,且保護了他們,使他們沒有同惡人同歸於盡(1–4節)。

(2)以民由天主接受了一部神聖的法律,是其他任何民族所沒有的(5–14節)。 的確以民原是個弱小貧窮的民族,在物質文明上簡直不可以同其他先進國家同日而語,卻在宗教方面獲得了至大的寶藏,是其他任何強大民族所完全沒有的。以民的法律在經過福音的淨化充實之後,簡直成了全人類一切民族宗教生活的準則,尤其是各文明先進國家,目前無不以此法律作為本國法律基礎的。

(3)梅瑟還提醒百姓要回憶天主在西乃山上的顯現,那是以民歷史上最為重要 的一件大事。那裡以民固然清楚地聽到天主的聲音,卻沒有看見天主的形像,因 此他們應當確知天主是非物質的純神,是沒有形像,也不准百姓替他製造任何肖像的。以民固然在埃及曾見到外教神明的不少態像,而且進入福地之後,還要見到不同民族更多邪神的偶像,但他們自己卻不准製造任何偶像,也不准向它們頂禮膜拜(15–20節)。因此基於天主在西乃山上的顯示,梅瑟法律中對天主的觀念是崇高神聖,超群絕倫的觀念,這遠超過其他任何宗教。不但對邪神魔鬼不准施以敬禮,就是對埃及人所普遍崇拜的日、月、星辰也絕對加以禁止。這不但是埃及人,而是一切古東方民族所膜拜的對象。梅瑟為使百姓確實遵守上主的法令, 竟以本身所受的懲罰作為警戒,說明上主天主是正義的天主,是有惡必罰的天主,因為他自己就因沒有完全徹底地忠於天主的法令,而受到天主的懲罰,不准 他進入一生所嚮往的福地。由此可見天主在護衛自己的法令上,所持的態度是如此的嚴謹,竟連他自己最親密的朋友梅瑟的過錯,也完全沒有網開一面,令其消遙法外的。

25–31節 防患於未然

25 當你們生養了子孫,在那地住得久了,如果你們墮落下去,製造任何形狀的偶像,行了上主你的天主眼中視為邪惡的事,惹他發怒,
26 我今天就指著上天下地對你們作證,你們必在過約旦河後所佔領的土地上迅速滅亡,決不會在那地長久生存,必全被消滅。
27 上主要將你們分散到萬民之中,在上主領你們所到的外邦中,你們剩下的人, 必為數不多。
28 在那裡你們要事奉人所製造的神,即各種看不見,聽不見,不會吃,不能聞的木石神像。
29 你在那裡必要尋求上主你的天主,只要你全心全靈尋求,你就可尋到他。
30 日後,當這些事都臨於你,使你困惱時,你必回心歸向上主你的天主,聽從他的聲音;
31 因為上主你的天主原是仁慈的天主,他不會捨棄你,不會毀滅你,也不會忘卻他起誓與你祖先所立的盟約。

有關這段警告的言詞,我們在本書中還會發現,在後期先知們的著作中更是屢見不鮮。以民敬拜邪神偶像的傾向,可說是與生俱來的。梅瑟和先知們曾竭盡全力, 苦口婆心地加以勸勉、警告、恐嚇,卻向來未能根除。只有天主以最嚴酷的手段, 使百姓充軍至巴比倫;只有在經過那次嚴重的懲罰之後,以民才算是終於驚醒, 知道敬拜邪神之不當,自那時起才完全戒除了敬拜邪神的惡習。可是以民被分散至天下各地,去到巴比倫充軍的事,就在這裡梅瑟已提出來,作為警告百姓的有力言詞。可惜百姓竟然不但對梅瑟,而且對後來天主打發來的許多先知,總是聽者藐藐,漠不關心。結果終於使梅瑟和先知們不幸言中,使以民遭到它歷史上最 大的浩劫。雖然如此,梅瑟和先知們已向當時的以民報告過,充軍的懲罰雖嚴酷可怕,但為時有限。只要以民肯誠心悔改,痛悔己罪,天主會立即俯聽他們的祈 禱,因為他畢竟是仁慈寬容的天主(31節)。

32–40 節 以色列獨佔鰲頭

32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過去的世代,從天主在地上造了人以來,由天這邊到天那邊,是否有過像這樣的大事,是否聽過像這樣的事?
33 是否有一民族,如同你一樣,聽到了天主由火中說話的聲音,還仍然活著?
34 或者,是否有過一個神,以災難、神蹟、奇事、戰爭、強力的手、伸展的臂和可怕的威能,企圖將某一民族由另一民族中領出來,如上主你們的天主在埃及於你們眼前,對你們所做的一切一樣?
35 這一切只顯示給你,是要你知道,只有上主是天主,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
36 他由天上使你聽到他的聲音,是為教訓你;在地上使你見到他的烈火,叫你聽到他由火中發出的言語。
37 他由於愛你的祖先,纔揀選了他們的後裔,親自以強力把你由埃及領出來,
38 由你面前趕走比你更大的民族,領你進入他們的國土,賜給你作為產業,就如今日一樣。
39 所以今日你該知道,且要牢記在心:天上地下,只有上主是天主,再沒有別的神。
40 你應遵守他的法令和誡命,就是我今日所訓示與你的,好使你和你的後代子孫得享幸福,在上主你的天主永久賜給你的土地內、能以久住。」

梅瑟使百姓憶起,天主如何以大能的手臂將它自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獲得自由。自開天闢地以來,在人類的歷史上,從未發生過類似的偉大事蹟(32節)。 按以民的信念,誰聽到上主天主的聲音,必死無疑,但是以色列全百姓在西乃山 上,清楚無誤地聽到天主威嚴可怕的聲音,卻沒有死去(創一六13; 三二31; 出二〇19; 三三20)。不但如此,還親自經歷了天主的全能所施於他們的恩惠,使他們平安無虞的脫離了法郎的毒手。這一切都在證明「只有上主是天主,除他以外再沒有別 的神」(35節)。天主以無限的威能,在雷鳴閃電之中,向以民頒佈了法律,外教人的神明卻在山石水泉或古木之下,發表他們的旨意,完全不能與以民大能的 天主同日而語。一切環繞著以民的誕生所發生的事蹟,都是使人感到驚愕不止, 玄妙莫測的奇蹟,是只有權能無限的天主才可以完成的奇蹟異能(出一九16)。這位威嚴可怕、全能、忌邪的天主,就是那位向聖祖們許下要祝福以民的天主(37 節)。他為了向聖祖表示自己是言出必行的天主,以大能可怕的手臂壓服了高傲 的埃及人,拯救了受壓迫的以民。而如今天主還要繼續施展大能,將佔據客納罕 地的外邦百姓,悉數驅逐出去,好使自己的百姓妥保無虞地安居在那塊許給聖祖們的土地上。因此,以民唯有由衷地承認天主是唯一的真神,並且忠實地克盡自己奉公守法的責任(40節)。如此,天主要向以民作出許諾,使他們無憂無慮, 幸福平安地居住在上主許給他們的土地上,這就是他們遵守天主法律的報酬。

41–43節 河東的避難城

41 那時梅瑟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劃定了三座城,
42 使那素無仇恨而又無心殺死同胞的人,可逃到那裡去避難;凡逃入其中的一座,就可獲救。
43 為勒烏本人指定了位於曠野高原的貝責爾;為加得人指定了基肋阿得的辣摩特;為默納協人指定巴商的哥藍。

我們由戶三五1知道,梅瑟為了保護那些犯誤殺罪的犯人,就是那些於無意之間殺人的犯人,規定了六座避難城,三座在約旦河東地區,三座在河西的客納罕地 區。如今既已有兩個半支派定居在河東,是應當按照人口及地理形勢,劃分三個避難城的時候了。為勒烏本支派人規定了貝責爾為避難城。這座城的名字雖然曾於默沙碑文上出現(這是摩阿布國王默沙於公元前第九世紀所建立的石碑)。但學者至今未能確定它的位置。為加得支派人指定了位於基肋阿得的辣摩特城,即 現今之厄沙耳特。為默納協支派規定了巴商區的哥藍,是距離加里肋亞湖不遠的一座城市。

這段關於河東避難城的記載,很明顯地與其上下文不相連貫,將梅瑟勸勉百姓的話打斷了。因此學者咸認為這是後人所加添的一段說明。它合適的位置應在申一九3–5處。這位後期編者的用意,不外是想說明河東的三座避難城,完全是正當合法的,因為是梅瑟在逝世之前親自指定的。

44–49節 第二篇演講的序文

44 這是梅瑟在以色列子民面前宣佈的法律,
45 就是梅瑟在以色列子民出埃及後,對他們所發表的勸告、法令和規則。
46 地點是在約旦河東,貝特培敖爾對面的山谷中,即在位於赫市朋的阿摩黎王息紅的國土內。息紅已為梅瑟和以色列子民由埃及出來後所殺,
47 他的土地為他們所佔領,並且也佔了巴商王敖格的土地。──這兩個阿摩黎人王,住在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
48 從阿爾農河岸的阿洛厄爾,直到息爾翁山,即赫爾孟山。
49 連約旦河東的全阿辣巴荒野在內,直到位於丕斯加山坡下的阿辣巴海。

這個新的段落很可以被視作第一篇演講的結束詞,但同時亦可看作第二篇演講的引言。這第二篇講話的歷史背景與前一篇是沒有分別的。故此44–49節將兩篇講話適當地接起來。

46節的「息紅已為梅瑟和以色列子民由埃及出來後所殺」,很明顯的是後人所增加的註解,不是出於梅瑟手筆的原作。息爾翁山是赫爾孟山的別名(48 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