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梅瑟顯奇蹟異能

第七章  梅瑟顯奇蹟異能

梅瑟對天主的委託再三再四的推脫,天主也以最大的忍耐來開導和鼓勵他,務使他接受使命將百姓自為奴之地領出來,以完成天主既定的救恩計劃。所以在這裡一開始便告訴梅瑟不必擔心害怕,只管前往覲見法郎,向他陳述天主的旨意,並且告訴梅瑟有亞郎作伴。而且天主自己也要以驚人的奇蹟來逼迫法郎屈服。天主就要藉著梅瑟來施行奇蹟,而梅瑟要不時帶著他的手杖,作為行奇蹟的工具。最後天主許下,雖然法郎要頑強於一時,但終於釋放受壓迫的以民。

1-6節 天主預許以民獲釋

1. 上主向梅瑟說:「看,我使你在法郎前像神一樣,你的哥哥亞郎將作你的代言人。
2. 凡我吩咐你的一切,你要告訴你的哥哥亞郎,要他對法郎講話,叫他放以色列子民離開他的國境。
3. 我卻要使法郎心硬,為此在埃及國要增多我的奇蹟和異事。
4. 但因法郎不聽從你們,我要向埃及伸手,藉嚴厲的懲罰,將我的軍隊,我的百姓以色列子民,從埃及國領出來。
5. 當我向埃及人伸手,將以色列子民從埃及人中間領出來的時候,他們要承認我是上主。」
6. 梅瑟和亞郎就受命行事;上主怎樣吩咐,他們就怎樣行了。

這一段本來很自然的應是六12的繼續部份,在那裡聖經的行文被一段插入的「家譜」打斷了。在前一章的最後一節,梅瑟仍然託詞因為自己是笨口結舌的人,所以不堪接受天主如此重大的委託。如今天主解決他的疑慮,告訴他,他的哥哥亞郎要作他的代言人,替他在法郎面前講話。原文上說,亞郎要作梅瑟的「先知」,就是代替梅瑟傳達旨意,就如舊約中的先知傳達天主的旨意一樣。也就如在四21 所言,如今天主再次許下要以奇蹟來打擊法郎,使他不得不承認以民天主的偉大無比,以及外邦邪神的虛無不實(出一四2)。梅瑟終於無話可說,只有對天主唯命是從,再次在他的兄弟亞郎陪同之下,前往法郎的宮殿,求見法郎(4節)。這一句可能是為後人所加。

7-13節 梅瑟和術士

7. 當他們去與法郎會談的時候,梅瑟八十歲,亞郎八十三歲。
8. 上主對梅瑟和亞郎說:
9. 「如果法郎要求你們說:你們顯個奇蹟,給你們作證罷!你就吩咐亞郎說:將你的棍杖扔在法郎面前,棍杖就會變成一條蛇。」
10. 梅瑟和亞郎就去見法郎,照上主的吩咐作了:亞郎將棍杖扔在法郎和他臣僕面前,棍杖就變成了一條蛇。
11. 法郎也將他的智者和術士召來,這些埃及的巫士也用他們的巫術作了同樣的事:
12. 他們每人扔下自己的棍杖,也都變成了蛇,但亞郎的棍杖卻吞了他們的棍杖。
13. 法郎仍然心硬,不肯聽他們的話,正如上主所說的。

這裡說,當時梅瑟已有八十歲,而亞郎八十三歲,這是言過其實的說法。作者故意將他們的年齡誇大一番,為符合他預定的寫作計劃,就是將梅瑟的生命分成三個不同的時期,每個時期佔據了四十年:在埃及法郎的宮廷內生活受教歷四十年,四十年在米德楊人的曠野中度過,拯救以民之後又在西乃曠野度過了四十年的歲月(出 三一2; 三四7)。任何人都可以一目了然的確知,這種分法完全是人為的和造作的結果。由此我們也再次確知,聖經上的數字多次是另有含意,而沒有我們現今所強調重視的數值意義。梅瑟這一次的進見法郎,並在法郎面前將手杖交給亞郎,使丟在地面上的手杖,頃刻間變成了一條蛇,足證他已正式接受了天主的任命。自此便要腳踏實地的作去,再無反抗的餘地。亞郎使手杖變成蛇的奇蹟,就是天主在出四3所顯過的奇蹟。當時梅瑟見了曾膽怯害怕想要逃跑,可是法郎畢竟是見過世面的大人物,不為這條蛇所動,當即叫了埃及的術士來,這些術士竟也能照行如儀,使手中的棍杖變成了蛇。不過埃及術士向來用的是騙人的技倆。時至今日,任何前往中東參觀遊覽的人,仍然可以到處見到這種玩弄把戲的術士,藉以騙取生活的費用,甚至於生財致富。這些術士能熟知蛇的性能,他們知道只要扼住蛇項的某一部份,可以使蛇的身體伸直僵硬,猶如一枝手杖。但是只要將手一放,將蛇丟在地上,牠便再次恢復原狀,行動自如了。另一種手法是用一種動作或言語,使觀眾的注意力分散,此時術士以敏捷的手法,將蛇收回換上手杖。總之,術士所為盡是招搖撞騙的遮掩手法,觀眾雖然知道,但因其手法高明,仍會驚愕不已,嘆為觀止。智慧篇的作者亦提到這種邪術,毫無疑問,作者曾不止一次的親眼見過這種把戲(智一七7; 一八13)。在出四3天主原來吩咐梅瑟要用他的手杖實行奇蹟,而亞郎的職務是代替梅瑟向法郎講話。如今卻是亞郎利用梅瑟的手杖成了顯奇蹟的人。他正式成了梅瑟的代理人,聽從梅瑟的命令,一切按梅瑟的囑託行事。作者這種高舉的說法,可能有意強調亞郎是天主的大司祭。如此一來,由於他的種種重要的行動,在百姓面前更鞏固了他的地位,確定了他大司祭的形像,這對後期的百姓是非常重要的歷史證實。另一方面如果我們知道,作者在這裡採用了司祭卷,作為記述的資料,也就不必奇怪,它會盡力高舉司祭的地位和尊榮的,以確定肋未支派亞郎家族的大司祭的法律地位。而且這還只是開始,自此之後,我們會發現亞郎的司祭職位愈來愈嶄露頭角,成為以民舉足輕重的人物。其實在拯救以民出離埃及的偉大使命上,他的確也立下了不可泯滅的功勞。

附錄;埃及的十大災難

這個名詞是指天主以「大能的手和伸展的臂」(申五15),向埃及所施展的懲罰而言。這些災難被清楚的記錄在出七14-一二36。這些災難的目的是為使法郎屈服在惟一全能真實天主的權力之下(出五2),而釋放天主特選的百姓以色列民族。這些災難的發生,除了殺長子的第十災之外,都與埃及的自然環境有關。但這並不是說不是奇蹟,而是自然現象的結果。因為它們發生的開始和終結,發生時間的長短,都依上主使者梅瑟的命令而行。再說如果完全是自然現象,也絕不會使趾高氣揚、目空一切的法郎甘心屈服的,更何況自第三個災難而下,埃及的術士已束手無策,自嘆弗如,不得不承認「這是天主的手指」(出八15),是天主大能的作為。

十災以漸次而進的方式發生,一災比一災更可怕難忍。前四災只擾亂人的心神,使人覺得反感厭惡。後四災則直接傷害到人體、牲畜和財物,那就嚴重非常了。第九災是神秘莫測,使人膽戰心驚的黑暗。第十災則完全超出了自然的範圍,是具有決定性的一災。

十災中各主角態度的轉變,也是非常有趣的。最初梅瑟是和藹可親,謙卑自下,向法郎祈求恩惠,漸漸卻改變了態度,堅持苛求,毫不讓步,勢必周旋到底。法郎的態度卻適得其反,前倨後恭,判若兩人。他先是傲慢無理,盛氣凌人,連天主都沒有放在眼中,以為有其強大的兵力和富厚的財勢,便可以所向無敵,無往不利。但是及至見到災難接踵而來,勢不可遏,便開始心驚肉跳,軟化下來,竟向梅瑟搖尾乞憐,請求他快些將百姓帶走,甘心屈服在天主的權下。

聖經雖然記述了十種災難,但由其記載的口氣,我們可以推斷,不一定正好是十種災禍。例如第三及第六災,不但筆調簡單,口氣平淡,而且記述簡略,一點即過,頗有聊勝於無,或者可有可無的意味。很可能是後期的作者為了補足「十」數,加添了數種原來沒有的災難。十數在聖經上是個整數,而且更容易流傳後世,因為可以數指而記。

十大災難發生的時期,若與自然環境相連,似乎應在五月底或六月初開始,到明年的四月底終止,先後一年之久。每一災難的長短,也各不相同。有的蔓延數日,有的卻只有幾個小時就完了。發生災難的地區,毫無疑問,應在以民居住和受壓迫的地方為主,而這裡正好也是法郎宮殿的所在地,已如前述。而災難的用意,主要就是為打擊法郎。故此書中所說的「埃及全地」是誇大的說法,不必按字而解。

14-24 節 第一災:水變血

14. 上主對梅瑟說:「法郎硬了心,拒絕釋放百姓。
15. 明天早晨你去見法郎。他去水邊的時候,你要站在尼羅河邊迎住他;手中拿著那根變過蛇的棍杖。
16. 你對他說:上主,希伯來人的天主打發我來見你說:你應放我百姓到曠野中去崇拜我;但到現在你仍沒有聽從。
17. 上主這樣說:看,我要用手中拿的棍杖擊打河水,水就變成血,如此你必承認,我是上主。
18. 河中的魚都要死,河水都要腥臭,埃及人不能再喝河中的水。」
19. 上主對梅瑟說:「你向亞郎說:拿起你的棍杖,將手伸在埃及的水上,即伸在河、溝渠、池沼和一切水塘之上,水都要變成血;如此埃及全國,連木器石器中的水也都要變成血。」
20. 梅瑟和亞郎就照上主的吩咐作了:亞郎在法郎和他臣僕的面前,舉起棍杖一打河水,所有的河水都變成了血;
21. 河中的魚都死了,河水都腥臭不堪,埃及人不能再喝河中的水,埃及遍地是血。
22. 埃及的巫士用他們的巫術也行了同樣的事,因此法郎仍然心硬,不肯聽信梅瑟和亞郎,正像上主所說的。
23. 法郎轉身回到宮中,沒有把這事放在心上。
24. 因為全埃及的人不能喝河中的水,便在河的附近掘水喝。

關於將水變成血的奇蹟,天主已在四9報告過了。不過那裡的目的是為了使百姓相信,梅瑟的確是天主打發來的使者。在這裡梅瑟的用意是要法郎釋放百姓。天主令梅瑟清晨一大早便到河邊去等候每晨必去尼羅河邊的法郎。在那裡梅瑟向法郎請求開恩釋放百姓,法郎嚴詞拒絕所求。梅瑟便用他手中的棍杖打擊尼羅河水,水立即變成了血,水中的魚皆立刻死亡,百姓當然再也不能飲用河中的水,只好在河邊挖掘水井(14-18節)。但是同樣的這段事蹟,緊接著有另一種重複的記載,是說天主令亞郎將手杖伸入埃及的河、溝渠、池沼和一切的水塘上,使一切的水皆變成血,致使埃及人再也無水可飲。但是埃及的術士也不甘人後,用邪術作出了同樣的效果,就是先使血變成了水(因為遍地都是血,再也沒有水),然後再將水變成了血。聖經沒有記載他們用什麼方法作出了相同的結果,致使法郎心意堅定,決定不釋放以色列民族。兩種記載的不同是,第二次的記載擴大了效果,使全埃及的水,都變成了血。而第一次只記載埃及河中的水變成了血。第二次的記載,好似在強調天主的能力是無限的,遠超過埃及的術士。不久他們就不得不承認,以民的天主是全能的,非他們和他們的神明所能比擬(出八15)。作者已在漸漸準備走上那終於使埃及術士束手無策的一步。

前面我們說過,十災的發生除了最後一災之外,大都與自然界的天災現象有著或多或少的關係。第一災的水變成血,有人謂與尼羅河每年的氾濫有關。此時的尼羅河被當地人稱為「紅尼羅河」因為每到春夏之交的時期,高山上的積雪融化,洪水直沖而下,造成尼羅河的氾濫。由於此時的水量特大,又經過數個紅土地帶,因此將上游紅色泥土順流沖下,便使河水變成或深或淺的紅色,這要看水勢的大小而定。此時的河水仍然可飲,水中的游魚也並未因此而死。這種自然現象,可能就是聖經上所說的第一災。當然是誇大渲染的說法,我們不必盡信河水真的變成了人或動物的血,而只是說它的顏色為血紅而已。智慧篇的作者認為河水變紅成血的目的,是懲罰埃及人殺害希伯來兒子的罪過(智一一7,8)。僅由聖經本身的記載,我們很難確定第一災難,以及其他一切災難的性質。就拿此處的第一災來說,首先作者謂梅瑟先在以色列百姓面前作了小型的試驗,好使他們信任自己,後來說全尼羅河中的水變成血,但未說這個奇蹟維持了多少時候。緊接著卻又另有一種傳說謂埃及遍地的水,甚至連器皿和杯中的水都變成了血。如果我們按字而解,很難知道它確切的意義。不過有一點我們可以確定,就是聖經的作者基於他活潑生動的想像力,以及對天主的熱忱,時時在設法高舉天主的偉大全能,很自然的傾向於誇大渲染的說法,只要有點比較奇特的事發生,希伯來作者立即將它描寫成巨大驚人的奇蹟。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要忘記,聖經中有不少的記載,原是由民間的口傳而來的。民間的口傳又很自然的是越傳越大,越傳越離譜。知道這一點後我們便知應所自持,不必完全按字去解釋一切。

埃及的術士竟也能製造出同樣的效果來,就是使血變成水,再使水變成血。可惜聖經沒有記載,他們是用什麼方法使那種奇特的現象發生。不過我們知道古代的星相學及魔術是介於宗教及科學之間的一種東西,且是古代的巴比倫和埃及十分景仰和崇拜的東西,而且只有高階層的人士才有資格去研求星相和魔術。古人根據星相學確信天空的星辰就好似不同的神明。他們干預人世間世物,影響人們的作為和行動,因此只要夜間仰頭觀天,看看繁星,便可以由它們知道人世間要發生的事物。至於古代的巴比倫和埃及人崇尚魔術的目的,是為了管制大自然界,使大自然界藉著術士和魔術屈服於他們的權下。目前我們的科學是在盡量利用大自然界的天然動力,為人類謀求幸福。古人卻不然,他們只是在模仿大自然界的力量。例如天陰下雨是自然現象,術士們也用各種方法製造或模仿下雨的現象,好能在人前自誇自大,使人對之景仰崇拜。但是他們所用的方法,卻不是現代科學的方式,而是利用祈禱、呼喊、叫嚷、獻儀等,來逼使那些奧秘虛緲的神明,出而幫助他們,使他們達到目的。由於他們不知道這些邪神的名字,便只有盡力亂叫亂喊,口中不停的吶喊,企圖於偶然之間,喊中了某某神明的名字,那時神便如大夢初醒,必然應允下凡世人的祈求,因為人找到了他的名字。由此可見名字在古東方人們的腦海中的重要性。關於這一點聖經上有一段十分有趣的記載,就是厄里亞先知與四百五十位假先知比試的事。假先知由於不知邪神的名字,不停的亂喊亂叫,甚至不惜痛打和割傷自己,以求天上降火(列上 一八21-29),這一點可能與台灣盛行的乩童相類似。而乩童在我國的歷史來源及存在的時代,雖不可考,但可確信是相當古老的民間魔術。據略知其底細的人士說,起碼也有三千年的歷史了。這些術士為達到某種目的,所用的方式不是宗教中的虔誠熱祈禱,而是與邪神惡魔為伍,甘受他們的痛打、折磨和宰割,以自殘的方式來造出驚人的結果。這種邪術的存在和行動古今中外如出一轍。考古學者也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說明。數十年前埃及曾有一本稱為「亡者言行錄」的古文件出土,是十分古老的東西。其上所記是某一位亡者在眾邪神面前,自報己功,自稱無罪的記錄。其中與我們有關的是,該位亡者自誇知道四十二位邪神的名字。既然他掌握著他們的名字,便相信他們皆已屬他權下,聽他的指揮,必要時會挺身而出保護他不受陰間的刑罰。而這位亡者原是位術士。由此可見古代名字的重要,就連邪神,只要人發現並確記了他們的名字,他們便只有俯首帖耳的聽從(術士)的擺佈,服從人的意志。這就是埃及術士們的企圖,藉著邪神製造出與大自然界相同的現象來。歸根結蒂,這些術士的妄想,完全來自他們的驕傲。又假此傲氣與邪神狼狽為奸,製造效果,令人矚目。聖經沒有記載,梅瑟和亞郎對術士們的作為表示了什麼態度,或者是否相信及信到什麼程度。但是有一點我們可以確定,就是他們確知術士們不論如何造作張狂,沾沾自嘉,他們終究不是天主的對手,其結果必然要失敗。聖經明文的禁止以民實行魔術和占卜(見出三二18 肋一九31; 二六6 申一八10,11)。先知稱他們為招搖撞騙,自欺欺人的騙子(見耶二七9)。

25-29節 預報下一災難

25. 上主擊打河水後,滿了七天,
26. 上主又對梅瑟說:「你去見法郎向他說:上主這樣說:你該放我的百姓走,好叫他們去崇拜我。
27. 你若拒絕不放,我要用蝦蟆打擊你的全境。
28. 河中要滋生蝦蟆,牠們要上來進入你的宮殿和臥室,爬上你的床榻,進入你臣僕和你百姓的房屋,進入你的爐竈和摶麵盆。
29. 這些蝦蟆要爬到你、你百姓、你臣僕的身上。

「滿了七天」是說過了一段適當的時期之後,不必按字解釋,因為「七」在聖經上只是一個成數,在指示過了一個階段之後,法郎雖然受了打擊,但仍然固執己見,決意不釋放天主的百姓。雖然梅瑟以上主的名向他請求,他也完全無動於衷。梅瑟還按照天主的吩咐警告他,如果他仍然一意孤行,天主會嚴厲的懲罰他,就要用比水變血更重大的災難來折磨他。就是天主要打發成千上萬的蝦蟆來難為他。牠們甚至要進入他的宮殿,進入他的臥室,使他和他的臣民百姓皆寢食難安,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