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有關帳幕的詔令

第二十六章 有關帳幕的詔令

經文

1. 至於帳棚,應用十幅布幔做成;布幔用捻的細麻,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織成,用繡工繡上革魯賓。
2. 每幅布幔長二十八肘,寬四肘;每幅布幔都是一樣的尺寸。
3. 五幅布幔相連縫在一起,另五幅也相連縫在一起。
4. 在這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應做上紫色的鈕;另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也應這樣作。
5. 在這一幅上應做五十個鈕,在另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也應做上五十個鈕,這些鈕彼此相對。
6. 又做五十個金鈎,用鈎子使兩組布幔彼此相連,成為一個帳棚。
7. 再用山羊毛做布幔,作帳棚頂之用;共做布幔十一幅。
8. 每幅長三十肘,寬四肘;十一幅布幔都是一樣尺寸。
9. 五幅布幔縫在一起,另六幅也縫在一起,但第六幅應在棚頂前面疊起。
10. 在這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做上五十個鈕,在另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也做上五十個鈕,
11. 再製五十個銅鈎穿入鈕內:這樣使棚頂連結在一起,成為一個。
12. 至於棚頂布幔多出的那一部份,即餘下的半幅布幔,應垂在帳棚後邊。
13. 棚頂布幔的長度多出來的每邊一肘,應垂在帳棚的兩邊,好遮住帳棚。
14. 再用染紅的公羊皮蒙在棚頂上,上邊再蒙上海豚皮。
15. 應用皂莢木做支帳棚用的木板。
16. 每塊木板高十肘,寬一肘半。
17. 每塊木板下要做兩個筍頭,彼此並列;帳棚所有的木板,全都這樣做。
18. 支帳棚的木板,在向陽的一面,即南邊,應做二十塊木板;
19. 在二十塊木板下邊做四十個銀卯座,每塊木板下兩個卯座,為安木板的兩筍頭。
20. 為帳棚的另一面,即北邊,也應做二十塊木板,
21. 也做四十個銀卯座,每塊木板下面兩個卯座。
22. 為帳棚的後面,即西邊,要做六塊木板;
23. 在帳棚後面的兩角上,各做兩塊木板;
24. 木板下端應是雙的,直到上端第一環,都應是雙的。兩塊木板都應這樣做,形成兩個角。
25. 所以共有八塊木板,十六個銀卯座,每塊木板下兩個卯座。
26. 再用皂莢木做橫木:為帳棚這一面木板做五根;
27. 為帳棚另一面木板, 也做五根橫木;為帳棚後面,即西邊的木板,也做五根橫木。
28. 在木板中間的那根橫木,應從這頭穿到那頭。
29. 木板應包上金,穿橫木的環子應是金做的,橫木也包上金。
30. 應依照在山上指示給你的式樣,建造帳棚。
31. 應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做帳幔,用繡工繡上革魯賓。
32. 將帳幔掛在四根包金的皂莢木柱子上;柱釘應是金的,柱子應安在四個銀卯座上。
33. 帳幔懸在鈎上;將約櫃抬到裡面即帳幔後面:這樣帳幔給你們隔成聖所和至聖所。
34. 將贖罪蓋安在至聖所內的約櫃上。
35. 將供桌放在帳幔外邊;將燈台安置在帳棚的南邊,對著供桌,所以應把供桌放在北邊。
36. 再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編織會幕的門簾。
37. 為掛門簾應做五根皂莢木柱子,包上金,柱釘應是金的;為柱子再鑄五個銅卯座。

在以民輾轉於曠野的時代,由於居無定所。那時他們的聖所只可能是一座特製的帳幕,亦稱帳棚或會幕,意即大家共同敬禮天主的地方(出二九42,43; 三〇36)。但這個帳幕的形式,與普通以民所居住的帳幕是迥然不同的。以民住過的帳幕,至今仍見於西乃及阿刺伯曠野之間,沒有太大的改變。

會幕是天主所居住的地方,天主親在的明證是內中不斷出現的雲彩(出三三9),以及停留在會幕門口的雲柱(戶一二4–10)。會幕是活動的,應跟著以民不斷的遷移。它的形式和構造是天主親自指示的,是梅瑟完全按照天主的指示所建造的(出三六8–36)。但是聖經關於它的描述頗使人費解,甚至使人不知道它的構造究竟如何。大致上說來,它的支架是用皂莢木造成的,形狀呈長方形,即十乘三十肘,高十肘。支架用木桿和木板作成,每塊木板高十肘,寬一肘半。木板要包上黃金,下端有包金的皂莢木桿相連。木桿穿入環子,加以固定。由於會幕應是坐西而向東,所以它的南及北面每面有二十塊木板,在它的西面只有六塊木板。東面是入口處,由五個柱子組成,柱子掛著帳幔,權作幕門。

帳幕的頂子用不同的材料加以遮蓋,共有四層。第一層,即最裡面的一層,要用細麻作成;細麻頂上還印有不同的顏色作為裝飾。第二層用山羊毛作成的粗布蓋上,再上一層用染紅的山羊皮蓋住。最上一層,也就是第四層,則蒙上海豚皮。帳幕的內部有帳幔分成兩間,內部一間是至聖所,其中置有約櫃。外面一間,稱為聖所,中有供桌、燈台及獻香台。在會幕的入口處旁邊有取潔用的水盆(出四〇30)。會幕周圍有五十乘一百肘的庭院。庭院用柱子與外界隔開,以示聖地所在處(出二七9,19)。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這個帳幕的構造都是用最寳貴的材料作成的。這與以民的普通帳幕大異其趣。此後者大都只用山羊毛做成的粗布製成,與現今曠野中伯都音人的帳幕幾乎完全一樣。固定帳幕的方式,只是用幾根木桿和繩子將木樁和帳棚固定在地上就行了;是十分簡陋輕便的居屋。但是關於這個極大的差別,料想任何人都不會見怪的。因為這是以民的最高首領,萬軍之主上主天主的居處,自然應當大事舖張,極盡其豪華之能事,以能堪當給上主提供一個適當的居所。

其實這個會幕的描述,具有不少理想的成份。他幾乎與耶京聖殿的構造完全一樣,只是體積較小。但它也並不是一個完全幻想的東西,因為它與曠野中伯都音人的宗教帳幕十分相似。當以民在聖地定居之後,這座帳幕便漸漸失去了它的作用。它最後的一站是在摩阿布曠野中(戶二五6)。自此以後,以民進入福地。最初以民定居聖地之後,還曾數次被偶然提及,例如史羅的會幕(蘇一八1; 一九51)。聖詠上所提及的會幕,大都是詩文中的憶舊之談(詠七八60)。撒上一7,9; 三15 所說的史羅聖所,很明顯的已是個堅固不可移動的建築,已不可能隨時再遷移。達味在耶京停放約櫃的聖所,也已與曠野中的會幕大異其趣(撒下六17)。

基於上述,目前再詳加追究建築會幕用的每件物品的意義,不但已事非可能,而且亦沒有什麼意義。

前面我們已經說過,有些學者認為在西乃曠野中,找到如此寶貴的建築材料,進而到會幕的建築是不可能的。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也說過,首先以民出離埃及時帶出了不少金銀首飾,足可拿出來奉獻於聖所。此外我們也知道,當時埃及和阿刺伯間的通商大道經過西乃曠野,以民是可能通過這些商人購買所需物品的。最後,我們當然也不能否認,作者在這裡利用他活潑的想像力,誇大渲染聖所的輝煌偉大,旨在說明以民的天主是最為崇高偉大的,是遠遠超過其他諸神的真天主。作者為達到這個目的,並取信於人,將一切說成是直接來自天主的作為,是天主自己策劃了聖所的一切,就連最小的節目都是天主所規劃的。作者如此描述以民第一座聖所的原因,是使那些單純的半遊牧民族,更能對天主起敬起畏。聖所將成為以民宗教的中心,它必須具有吸引力,使百姓甘心情願的屬天主管轄,不輕易的離開上主而敬拜邪神。當然,誰也不會否認,後期的作者和編輯者,更依照自己時代的環境和生活的變遷,增加了一些枝節的富有點綴性的描述。至於其他建築材料,例如皂莢木,是在西乃半島有處可尋的,此外銅亦是西乃半島的特產之一,從事建築技術的人員,以民間也不是完全沒有的,因為他們許久以來,曾在埃及從事了建築的工作。而埃及的藝術、雕刻、鑄造等特技人員更是到處皆是。這自然也影響了許多在埃及居住的以色列民族。至於收集的巨量金銀(出三八24,25),自然不必按字面而解。

按希伯來書的記載,梅瑟修建的那座聖所,是天主在天上居處的象徵。主耶穌在凱旋勝利之後,升到天上進入了這個聖所的內部,就是至聖所內,因為他是真正的唯一大司祭(希九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