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梅瑟頒約版
第二十四章 梅瑟頒約版
本章將約法的記載結束,這是一篇具有歷史敍事特徵的記載。首先記載了立約的儀式(1–11節)。就是天主藉著中間人梅瑟同以色列百姓建立盟約的儀式。接著記載梅瑟在西乃山上四十天四十夜之久祈禱並守嚴齋,等候接受天主寫在石版上的法律(12–18節)。學者們注意到,本章一開始便發生了次第和位置的問題,因為 3–8節本應是二三19的繼續,而1,2兩節則應置於本章的 9–11節之後。不過這對我們說來都是些次要的問題,故不必太費精力去詳加追究。
1–11節 立約的儀式
1. 上主以後向梅瑟說:「你和亞郎、納達布、阿彼胡,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到上主那裡;你們都在遠處跪下朝拜。
2. 然後梅瑟一人要走近上主,別人不可走近;百姓也不准同他上山。」
3. 梅瑟下來將上主的一切話和誡命講述給百姓聽,眾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全要奉行。」
4. 梅瑟遂將上主的一切話紀錄下來。第二天清早,梅瑟在山下立了一座祭壇,又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
5. 又派了以色列子民的一些青年人去奉獻全燔祭,宰殺了牛犢作為獻給上主的和平祭。
6. 梅瑟取了一半血,盛在盆中,取了另一半血,灑在祭壇上。
7. 然後拿過約書來,念給百姓聽。以後百姓回答說:「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必聽從奉行。」
8. 梅瑟遂拿血來灑在百姓身上說:「看,這是盟約的血,是上主本著這一切話同你們訂立的約。」
9. 隨後梅瑟、亞郎、納達布、阿彼胡和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上了山,
10. 看見了以色列的天主,看見在他腳下好像有一塊藍玉作的薄板,光亮似藍天。
11. 他們雖看見了天主,天主卻沒有下手害以色列的首領們,他們還能吃能喝。
作者一開始便說明梅瑟不是一人私下裡由天主的手中接受了法律,而是有大司祭亞郎和他的兒子,還有民間的七十位長老伴著梅瑟上了天主的聖山,去參與這次與天主訂立盟約的儀式。這是以民史上最偉大隆重的一幕,尤其是它的意義和結果更是深遠重大。但是只有梅瑟一人可以走近天主,而一切其他陪伴的人都應在遠處停留,且要跪下叩拜上主。只有梅瑟一人可以接近天主,自然是個非常特殊的恩典,是以聖經數次提及到它(出 三三19,20 戶一二6–8)。陪伴梅瑟的司祭和長老雖然一同上了山,卻要在遠處朝拜天主,眾百姓則不准登山,遠遠的靜立在山下等候梅瑟的吩咐。梅瑟自山上下來,將上主給他報告的一切話和誡命講述給百姓聽(3節)。「一切話」和誡命是指天主的一切安排和聲明,不但是十誡的本身,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全要奉行」(3節)。意即:我們要全部遵守,照行無誤。
與天主訂立盟約是件大事,何況這是以民百姓第一次同天主訂立的正式盟約,所以必須要隆重其事。依照聖祖們向天主獻祭的方式,奉獻流血之祭,即全燔祭,還奉獻了和平祭。其實在洪水滅世之後,天主亦曾同諾厄及一切的生物訂立過盟約,許下不再以洪水懲罰世人,諾厄向天主奉獻了祭品(創九9)。天主同聖祖亞巴郎也立過約,藉著這個盟約天主許下,一定要完成他向聖祖所作的許諾(創一五9,10)。在這次立約的儀式上,亞巴郎舉行了一個非常特殊的儀式。關於這個儀式在全部聖經中,只有耶肋米亞先知提及過一次(耶三四18, 19)。這個空前絕後的儀式是:亞巴郎宰殺了數種牲畜,將牠們剖分之後,分開在兩邊對排開來,中間形成了一條道路,天主以火的形像從這條由犧牲排成的道路上通過,同時許下要履行諾言。不過我們知道,天主同亞巴郎所舉行的這個儀式,還只是天主一方面的許諾和保證,不是兩方面同時訂立的正式盟約(請參見創15章釋義)。藉著這個儀式,天主好似在約束自己,必須要祝福聖祖亞巴郎。當然我們不應以人性的方式來瞭解天主的許諾,好似天主也真的會懊悔所許似的。天主的許諾是毫無悔意,「是決不會撤回的」(羅一一29)。但是如今西乃山上的盟約很明顯的,是雙方面同時訂立的正式盟約,是天主和以色列民族同時應該負責的盟約:天主定要使他的預許在以色列身上兌現,而以色列必須要遵守天主藉著梅瑟所頒佈的一切誡命。這兩方面的責任和責任的圓滿達成,是此盟約不可或缺的條件。二者缺其一,便沒有盟約存在的可能。先知為表示這個盟約所造成的結果,用了一句非常中肯恰當的話:「這樣你們必作我的人民,我必作你們的天主」(耶三〇22)。藉著這個盟約,天主的百姓以色列正式誕生了。為了使這個盟約的儀式更具體和形式化,梅瑟修築了一座祭台,是為天主親在的代表。還豎立了十二根石柱,用來代表以民在場的十二個支派。並且殺了牲畜,天主與以民的中間人梅瑟用牲畜的血一半灑在百姓的身上,大概也向著代表百姓的石柱灑了血,將剩下的血倒在祭台上。如此算是完成了訂立盟約的儀式。豎立石柱是古東方民族的習俗,是外邦神廟中所不可缺少的東西。梅瑟在這裡也命人豎立了十二根石柱,每根石柱代表一個支派。後來以色列百姓在若蘇厄的率領之下,渡過約但河之後,也曾經豎立了十二塊石頭(蘇四2–9)。由此看來,兩次的豎立石頭,每次都是十二塊,是有紀念性質的作為,都在紀念十二個支派所參與的有價值的史事。後世的厄里亞先知也用十二塊石頭修建了一個祭台(列上 一八31),亦在說明以民的十二支派。十二個支派象徵性的侍立在天主的祭台前,是被天主的盟約所祝聖過的十二個支派。
梅瑟揀選了幾個青年來實行奉獻的工作( 5節),但沒有說明這是什麽青年,是否都是首生子,我們也不知道。也許這裡主要在說明,因為他們是純潔無罪的青年,故此更易克盡這種接近上主祭台的職務。例如年輕的若蘇厄侍立在梅瑟的身邊(出三三11)。青年的撒慕爾在史羅天主的聖所中(撒上三1,2)。但是另有人說,梅瑟願意藉著這個禮儀,祝聖以民新生的一代,因為是這一代才有真正進入福地的福氣。這批青年不只是作了祭獻的準備工作,而是真正奉獻了全燔祭,克盡了司祭的職務。
血是最神聖的東西,因為按古人的觀念,血是生命所在處。因此是唯獨應當歸天主所有的寶貴東西。因此自古以來每當訂立民族與民族或支派與支派之間的盟約時,總是用血來灑撒在場的人,以表示盟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是必須要忠誠遵守的誓約。古代甚至有的民族用人血來作為訂立盟約的標記。當然,這在以民間是絕對禁止的。與訂立盟約不可分割的是宴席。普通是拿祭物的一部份充作宴席的食品,令結盟的人來共同進食,以表示兩方面已建立了友好的往來關係,並許下今後要忠誠相待。有的民族亦利用亞巴郎曾作過的禮節,就是同雙方立約的人,在兩列犧牲的中間走過(創一五9,10 耶三四8,19),以表示雙方要忠實守約。任何一方如果不忠實或破壞盟約,將要如同那被祭殺的牲畜一般,不能再生存於民間。這是非常嚴重的警告,但這也表示出來,古人對盟約的訂立和遵守是採取了如何嚴肅慎重的態度。西乃山上的盟約是用牲畜的血建立起來的,中間人梅瑟親自將犧牲的血一部份灑在在場的以民身上,一部份傾倒在代表天主的祭台周圍,因此是神聖不可冒犯的盟約。耶穌基督在最後晚餐中,好似在解釋梅瑟的話說:「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出來」(谷 一四24 瑪二六28 路二二20 格前一一25 希九11–14)。
梅瑟在向百姓灑血正式建盟約之前,大聲隆重的誦讀了盟約的條文,即約書的內容(7節),並提醒百姓盟約的重要性。在場的以民都清楚的知道了盟約的內容及其應負的嚴重責任,和不守信用的可怕後果之後,自動自發的接受了盟約:「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必聽從奉行」(7節)。
訂立盟約之後,作者說亞郎司祭及他的兒子和民間的代表七十位長老,「看見了以色列的天主」(10節)。但沒有說明如何看見了天主。不過由聖經的記載說:「看見在他(天主)腳下好像有一塊藍玉作的薄板,光亮似藍天」(10節),好似是說,天主以人的形態顯現出來。但是梅瑟在申四15為了避免天主的任何形體說:「在曷勒布由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天,你們沒有見到任何形狀」。所以司祭和長老們所見的大概不是以人形出現的天主,而是一道巨大強烈的藍光,是天主光榮的反射,卻沒有看到天主的形像。另一個證明他們根本沒有看到天主的說法是:「他們還能吃能喝」(11節)。古代以民確信:人若看見天主,必死無疑。
可惜這個以隆重的方式同天主所訂立的盟約,在以民的歷史過程中,不只一次的倍以民違背了、毀壞了。因此受到天主嚴厲的懲罰,這是毀約的必然結果。可是以民也不止一次向天主表現了痛悔的心,重新同天主訂立盟約,恢復舊日的良好關係。先知們責斥百姓的根據總是上主的盟約。耶肋米亞先知更直言,以民由於犯罪作惡,已完全破壞了與天主訂立的盟約。當然這只是由人性一方面的結果。但是天主之所以容許盟約終止毀壞,是另有其原因的。他要訂立一個永久不再毀壞的盟約,是與人本性的軟弱、犯罪、毀約完全無關的盟約。因為那將是訂立在上主無限仁慈上的盟約:「看,時日將到——上主的斷語——我必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約,不像我昔日——握住他們的手,引他們出離埃及時—— 與他們的祖先訂立的盟約;雖然我是他們的夫君,他們已自行破壞了我這盟約——上主的斷語——我願在那些時日後,與以色列家訂立盟約——上主的斷語——就是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肺腑裡,寫在他們的心頭上。我要作他們的天主,他們要作我的人民。那時誰也不再教訓自己的近人或兄弟說:「你們該認識上主」。因為不論大小,人人都必認識我——上主的斷語——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過犯,不再記憶他們的罪惡」(耶三一31–34)。聖保祿宗徒還針對上述先知的話說:「一說『新的』就把先前的,宣佈為舊的了。但凡是舊的和老的,都已臨近了滅亡」(希八13)。但是這個新的盟約,將是永遠的,再也不會被毀壞的盟約。因為它不再受人類罪惡的損壞和染污,因為它是主耶穌以自己的血——不再是牲畜之血——代替我們人類所訂立的盟約。
12–18節 梅瑟獨自一人留在山上
12. 以後上主向梅瑟說:「你上山到我台前,停留在那裡,我要將石版,即我為教訓百姓所寫的法律和誡命交給你。」
13. 梅瑟和他的侍從若蘇厄起身上天主的山時,
14. 梅瑟向長老們說:「你們在這裡等候我們回到你們這裡。你們有亞郎和胡爾同你們在一起。誰有爭訟的事,可到他們那裡去。」
15. 梅瑟上了山,雲彩就把山遮蓋了。
16. 上主的榮耀停在西乃山上,雲彩遮蓋著山共六天之久,第七天上主從雲彩中召叫了梅瑟。
17. 上主的榮耀在以色列子民眼前,好像烈火出現在山頂上。
18. 梅瑟進入雲彩中,上了山;梅瑟在山上停留了四十天四十夜。
作者為了更為生動逼真的表現上主法律的重要性,描寫梅瑟獨自一人留在山上,與亞郎及其兒子和七十位民間長老隔離,獨自留在上主面前,為接受上主親自寫在石板上的法律和誡命(12節)。這裡沒有說明是什麽法律和誡命。學者們大都認為不是本章內所說梅瑟親手記錄的約法(二四4,7),而是天主的十誡,聖經上稱其為天主的十句話(出三四28 申四13; 一〇4)。這十句話是天主旨意的表現,是百姓與天主往來的依據和基礎。哈慕辣彼曾將自己的法律雕刻在黑色的石碑上,羅馬人則將法律條文刻在銅版上,聖經上也提到其他刻在石頭或銅版上的法律和文件(申二七2,3 蘇八32 加上八22; 一一37; 一四18,26,48)。故此所謂之十誡被刻在石板上是非常可能,並且是合情合理的事。同梅瑟留在一起的,只有若蘇厄一人。這位青年曾受梅瑟的託咐組織軍隊,抵抗阿瑪肋克人的進攻(出一七8,9)。他還要成為梅瑟的繼位人,要率領以民百姓進攻並佔領客納罕福地。因此他必須要盡力向梅瑟學習,使梅瑟的精神充滿了自己的心靈,成為名正言順的以民領袖(13節)。梅瑟獨自一人在山頂用了六天的時間來準備自己,為了堪當接受天主的法律。在山下等候的百姓,由遠處看到山頂上的雲彩,這是天主光榮的徵兆。到了第七天,天主從雲中召叫了梅瑟,並以烈火的形像顯現了出來(17節)。火焰常是天主顯現的媒介,是天主神聖不可侵犯的象徵,是超世絕俗的象徵。梅瑟在山頂一共停留了四十天四十夜(18節)。這個「四十」並沒有數學的價值和意義,因為是以民慣用的成語說法,旨在指明一段「頗長的時期」(見創七4,12; 八6 戶一三25; 一四34 撒上一七16 列上一九6)。在申九9更說梅瑟在這四十天四十夜間沒有吃,也沒有喝。在這之後,從天主手中接受了兩塊寫著上主誡命的石版(出三一18 申九11)。至此我們可以頗為清楚的看到,聖經的作者處心積慮的強調,所謂之梅瑟法律是完全從天主來的;梅瑟只不過是天主的一位使者,是天主和以民的中間人。為了使百姓確信梅瑟是天主密切的朋友,盡力強調天主與梅瑟不時並長期的交談。天主親自將天主子民以色列民族的大憲章交給了梅瑟。這個大憲章是以民社會、政治和宗教生活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