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梅瑟凱旋歌

第十五章 梅瑟凱旋歌

過紅海的奇蹟,使以民終於完全脫離了埃及人的摧殘之手。因此這段以民歷史上的事蹟,是具有非常重大意義的事,是值得以民世世代代銘心刻骨、永誌不忘的大事。也正因如此,梅瑟和得救的以色列子民在過海之後,所唱的那篇洋洋得意的凱旋讚歌,也是超群絕倫的美妙好辭,堪稱為全舊約中諸詩歌的代表之作。以民在這裡表示了他們興高采烈的心情。這篇紀念以民勝利的歌辭,成了後期百姓的典型之作。學者們大都將這篇詩歌分成兩部份來看待。第一部份(1-11節),是古老的著作。第二部份(12-21節)卻是較晚期的產品,因為其中記述了征服客納罕的事蹟,提到了厄東、摩阿布及培肋舍特人,這些都是後來的事蹟。在以民出離埃及的時代,他們之間還沒有過直接的交往。甚至在歌詠中提到了上主在耶京的聖殿;這使學者們確信至少它的後半部份,是梅瑟以後的著作。有人說當時的以民根本就不知道厄東、摩阿布及培肋舍特人的存在,這是不太正確的觀念。因為以民雖然沒有通過厄東和摩阿布的領土,卻繞道而過,故此一定知道他們的存在。更何況梅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對當時亞洲地區的諸民族及他們的地理歷史是頗為詳知的。

關於本凱旋歌著作的時期,學者們的意見非常紛紜。大致上說來,有人主張是非常晚期的著作,是巴比倫充軍時代的產品。另有人謂是達味時代的著作;另有些學者則保持傳統的觀念,認為是以民甫在客納罕地定居之後的作品。這些針鋒相對不同的意見,很久以來相持不下。到了我們的時代,由於考古學的昌明,尤其是由於谷木蘭的大批出土文物,以及許多烏加黎特古代文物的出土,使我們更為正確無誤的知道,這是一篇非常古老的詩歌。雖然其間有幾點為後人所加添的插句,但它基本上是很古老的著作,甚至於有人說,它很可能追溯至以民出離埃及的時代,或者至少是公元前第十世紀的產物。

1-11節 埃及人大敗

1. 那時梅瑟和以色列子民唱了這篇詩歌,歌頌上主說:我要歌頌上主,因他獲得全勝,將馬和騎士投於海中。
2. 上主是我的力量和保障,他作了我的救援。他是我的天主,我要頌揚他;是我祖先的天主,我要讚美他。
3. 上主是戰士,名叫「雅威」。
4. 法郎的戰車軍隊,他投於海中,使他的良將沉於紅海。
5. 浪濤淹沒了他們,像大石沉入海底。
6. 上主,你的右手大顯神能;上主,你的右手擊碎了敵人。
7. 以你無比的威嚴,毀滅了你的敵人;你發出的怒火,燒滅他們像燒麥稭。
8. 你鼻孔一噴氣,大水聚集,浪濤直立如堤,深淵凝固於海心。
9. 仇人說:「我要追擊擒獲,分得獵物,才心滿意足;我要拔刀出鞘,親手斬滅。」
10. 但你一噓氣,海將他們覆沒,像鉛沉入深淵。

這裡首先說明是誰歌唱了這篇詩歌,是梅瑟和以色列子民( 1節)。這並不是說,也是他們著作了這篇凱旋歌。這篇詩歌的目的是為稱揚上主的光榮。因為他以他的大能獲得了全勝,將埃及的戰馬及戰馬的騎士,一起葬身海底,永無翻身之日。非常奇怪的是作者在這裡提到「騎士」(1節)。按考古學者的發掘結果,證實當時只有戰馬戰車而沒有騎士。所謂騎士,大概是指坐在戰車上的軍人而言。而原文所指也正是如此,故此不是我們現在所說的騎馬作戰的軍人。接著是作者以全體以民的名義,聲明上主是百姓的「力量和保障」(2節)。這兩個詞句也有忍耐、恆久、安慰、奮勇的意思,因此上主是以民的一切。尤其在敵人面前上主曾使他們聞聲喪膽,不寒而慄。埃及沒有一位神明可以與他相比,因為他已使埃及大軍沉入海底,潰不成軍(5節)。上主的義怒,猶如燎原的大火,將以民的敵人加以焚燒,好似乾草麥稭。這種比喻的說法在聖經中屢見不鮮,尤其在先知書中更是如此(依五24; 四七14 岳二3 北18節 拉三19)。接著作者描述敵人企圖報復、劫掠、殺傷的狠心,他們要向弱小無力的以色列施加難堪的高壓政策,務要使他一蹶不振(9節)。可是他們強大的力量,無窮的野心,周詳的計謀,竟然毫無用途,因為他們突然之間受到天主的懲罰,猶如鉛石沉入海底下去(10節)。面對這個偉大驚人的奇蹟,以色列的詩人由心靈深處,發出巨大的歡呼,稱揚上主的全能偉大,卑視埃及那些屍位素餐的邪神,他們毫無作用,任憑天主嚴厲的對埃及人加以懲罰,詩人不得不歡呼高唱:「上主,眾神誰可與你相比?誰能像你那樣神聖尊嚴,光榮可畏,施行奇跡!」(11節)。「神聖尊威」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天主與眾神不同,且遠遠高出眾神的特點。上主的神聖使他與其他一切受造之物相隔絕,使他超越萬物,成為不可侵犯的神明,超越一切的神明,光榮威嚴,偉大無比,因為只有他是奇蹟的創造者。

11-21節 各民族皆大驚失色

11. 上主,眾神誰可與你相比?誰能像你那樣,神聖尊威,光榮可畏,施行奇蹟!
12. 你伸出右手,大地就吞了他們;
13. 以你的慈愛,領出了你所救的百姓;憑你的能力,領他們進入了你的聖所。
14. 外邦聽了,必驚慌戰慄,恐怖籠罩了培肋舍特居民;
15. 那時厄東的酋長驚惶失措,摩阿布的首領嚇得發抖,客納罕的居民膽戰心寒。
16. 驚慌與恐怖降在他們身上;因你大能的手臂,他們像石塊僵立不動,直到你的百姓走過,上主!直到你所救贖的百姓走過。
17. 上主,你引領他們,吾主,在你為物業的山上,在你為自己準備的住所,在你親手建立的聖所,培植了他們。
18. 上主為王,萬世無疆!
19. 法郎的馬、戰車和騎兵一到海中,上主就使海水回流,淹沒了他們;以色列子民卻在海中乾地上走過。
20. 此時亞郎的姊妹女先知米黎盎手中拿著鼓,眾婦女也都跟著她,拿著鼓舞蹈。
21. 米黎盎應和他們說:「你們應歌頌上主,因他獲得全勝,將馬和騎士投入海中。」

這是凱旋讚歌的第二部分,記載了上主為以民所施行的奇蹟,在周圍各民族間所造成的效果。這段詩歌的著作很明顯的,是較後期的產品,作者有意繼續前文,來描寫上主的偉大全能,但是所引證的一些歷史事蹟,卻是較後期的史事。

第 12節所述很可能就是指戶一六30,32而言,是當科辣黑及其同黨達堂和阿彼蘭聯盟作亂時,天主以懲罰處置了他們,令地面裂開,將他們吞了下去。如此天主鞏固了梅瑟在百姓面前的權威,就如他現今在埃及人面前,藉著偉大驚人的奇蹟,罰了埃及人而確定了梅瑟的地位和聲威一樣。如今天主以自己無限的慈愛,引領百姓進入自己的「聖所」,也就是進入了天主所預許的福地,那是天主的產業,而天主將這產業賜給了自己特選的百姓以色列。天主將百姓自埃及領出來,不只是為救他脫離為奴之地,獲得自由,而是更積極為了使它佔領天主早已數次向他們的祖先所預許過的福地(詠七八54)。以民為進入上主的福地,要經過一段頗長的路程,又要度過四十年之久的歲月。在這期間天主利用他大能的手臂,保護、照顧、引導了他的百姓,使一切將要同以民接觸的外邦民族,無不大驚失色,戰慄害怕。培肋舍特人、厄東人、摩阿布人,以及客納罕的一切居民,無不對以民感到恐懼驚惶,起敬起畏(14,15節)。的確天主用各式各樣的奇蹟異能拯救了自己的百姓,因此以色列民族有充分的理由來感謝讚頌自己的上主天主,天主對百姓所分施的恩惠,實在太多太大了。「上主引領了他們……培植了他們」(17 節)。耶路撒冷將是以民宗教和政治的中心,也是上主天主在自己百姓間所居住的地方。他將永遠在那裡居住,永遠為王,永遠同自己的百姓住在一起(18節)。

第十九節被學者們認為是另外加上去的一句,目的在提醒人們,本讚歌的中心思想、原因和目的、它的筆調與上下文頗不一致,雖被放在詩歌之中,卻使人有格格不入之感,這在原文上特別明顯。

古代的婦女對凱旋歸來的男子,總是載歌載舞的表示歡迎。這種習俗至今仍見於曠野中的遊牧民族。例如伯都音人就照行不誤(見民一一34 列上一八6,7)。在這裡我們亦見到梅瑟和亞郎的姊妹米黎盎,手中拿著鼓,帶領著歌唱跳舞的婦女們,與百姓同歡共慶以民的得救。這裡只提到「亞郎的姊妹」,而沒有提及梅瑟的名字(20節),使人覺得奇怪。這裡可能有兩個原因:其一因為亞郎年紀較大,其二可能這裡已在暗示,米黎盎要聯合亞郎來反抗梅瑟的事(戶一二1)。作者稱人之故(戶一二2)。米黎盎一名,有人認為如梅瑟一樣,是埃及語人名。如果此說屬實,則有「可愛的」意思。但普通的解釋是「主母」之意。

22-27節 瑪辣的苦水

22. 以後梅瑟命以色列人由紅海起營,往叔爾曠野去;他們在曠野裡走了三天,沒有找到水。
23. 隨後,到了瑪辣,但不能喝瑪辣的水,因為水苦;因此稱那地為瑪辣。
24. 那時百姓抱怨梅瑟說:「我們喝什麼呢?」
25. 梅瑟遂呼號上主,上主便指給他一塊木頭;他把木頭扔在水裡,水就變成甜水。上主在那裡給百姓立定了法律和典章,在那裡試探了他們。
26. 上主說:「你若誠心聽從上主你天主的話,行他眼中視為正義的事,服從他的命令,遵守他的一切法律,我決不把加於埃及人的災殃,加於你們,因為我是醫治你的上主。」
27. 以後他們到了厄林,那裡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他們便在那裡靠近水邊安了營。

如今以民既已過了紅海,再也不會有敵人的騷擾,可以平安無慮的向著自己的目的地進發了。並且天主不時在雲彩的表徵之下,或者藉著自己的「使者」,寸步不離的在陪伴著自己的百姓,且時時走在自己百姓的最前面,作他們最忠實可靠的嚮導。這種對百姓無微不至的照顧,自然會使百姓對天主知恩報愛,表示五體投地的服從的。也因此對天主的代表梅瑟表示無限的尊敬和依恃。天主對百姓的這種做法是必須的,耶穌自己也用了同樣的方式,用不少的奇蹟來證明自己的天主性(見若一五26)。天主要用許多的奇蹟來培養百姓對天主的信心和依恃。就如一個剛出生的嬰兒,是必須要加以細心照顧的,因為他還沒有自己獨立生存的能力。但等他將來長成之後,就不需要太多的照顧了,這正是初期以民的寫照。

現在以民就要正式進入曠野,這個曠野地帶是梅瑟頗為熟悉的。因為他曾在逃難之際,在這裡度過漫長的歲月。所謂之「叔爾曠野」,亦可譯作「牆壁曠野」,大概是指埃及人在這裡所修建的巨大防禦工事而言,那是用以抵抗來自曠野中的亞洲牧民,因為他們曾不時乘間犯邊,騷擾治安,使埃及人防不勝防,便修建了這些軍事建築,以圖有效的阻嚇牧民的再度侵入。但是這種意見不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因為事實上以民已過了紅海,已脫離了埃及人的掌握,目前他們所處的地方,已遠在埃及人的勢力範圍之外,故此堡壘工事之說,不可能成立。另有人說,所謂之牆壁,是指附近的高大山脈而言。這些高山將西乃半島與海岸分開。此處所說的「走了三天」,並非指三個整天而言。因為以民扶老幼,還有羊群牲畜,行走起來是非常不便的,故此每天最多只可能有幾個小時的行動而已。他們紮營於口渴難忍,便開始抱怨梅瑟。上主為了解救百姓,令梅瑟拿一塊木頭放在水中,使其變成甜水。這個水泉至今猶存,仍被阿拉伯人稱為「梅瑟泉」(阿因慕撒)。這裡是少數進入曠野的遊客必經之地,也都會毫無例外地在這裡停下來痛飲這裡的泉水。據筆者的經驗,它雖不能說是清涼可口的甜水,但至少可以飲用,這在曠野中是非常難得的。因此它是遊牧民族所群集的地方,尤其是西乃半島的伯都音人,更是對之戀戀不捨,不忍他去。這裡距紅海有四十公里之遙,所記的確是個奇蹟,因為自古至今,人們還未曾發現過一種可以使苦水變成甜水的木頭。教父將這塊木頭作為耶穌十字架的象徵。因為十字架的苦木,使世界的痛苦變成甘甜,第二十六節忽然加插了一句勸勉百姓要遵守上主法令的語句,卻沒有指明是甚麼法律和規誡,很可能是些管制以民宗教和營幕生活的臨時法令,是西乃山上主法律正式公布以前的法令。此時以民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突然之間它成了自由獨立的民族,又進入了曠野,因此生活的方式,也與以前有了頗大的改變。故此梅瑟必須將他們立即組織起來,以應付這種突變的形勢。一些宗教和民間法律的規定是刻不容緩的急要事項。所規定的內容固然在宗教方面儘量跟隨了祖先宗教的傳統,但是由於最近一個時期天主大能的顯現,以及對以民無微不至的關懷,更使他們對天主有了清楚的認識,這自然影響到他們宗教的知識和義務,而不能不有新的規定,此外對以民的警告和勸諭是會很容易收效的。因為以民剛在不久之前,見到了天主對埃及的懲罰,仍心有餘悸,因而定會對天主的法律謹遵不違的。就是對梅瑟的權威也會甘心承認和加以尊敬的。

以民進入曠野之後經過的第二個地方是厄林。那裡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這是理想的天然環境,便在這裡安了營。此處距離上次紮營的瑪辣大約有八十公里,這裡也是行走於埃及和西乃半島之間旅客的必經之地,多在這裡駐腳休息。它現在的名稱叫加郎待耳(Garan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