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鵪鶉和瑪納

 第十六章 鵪鶉和瑪納

本章包括三個重要的事蹟:就是天主使天空飛來成群的鵪鶉,使貪圖吃食肉類的以民得以飽享口福;天主打發瑪納來養育曠野中的百姓;建立安息日。其間固然有些彼此不太符合的情節和筆調,不過這些次要的枝節問題,只要我們承認有數種不同的文件是構成本章的要素,便可明瞭其間具有出入的原因。據一般學者的意見,這裡至少有三種傳統的文件混合在一起,即雅威卷、申命紀和司祭卷。

經文

1. 以色列子民全會眾從厄林起程,來到厄林和西乃之間的欣曠野,時在離埃及後第二月第十五日。
2. 以色列子民全會眾在曠野裡都抱怨梅瑟和亞郎。
3. 以色列子民向他們說:「巴不得我們在埃及國坐在肉鍋旁,有食物吃飽的時候,死在上主的手中!你們領我們到這曠野裡來,是想叫全會眾餓死啊!」
4. 上主向梅瑟說:「看,我要從天上給你們降下食物,百姓要每天出去收斂當日所需要的,為試探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法律。
5. 但到第六天,他們準備帶回來的食物要比每天多一倍。」
6. 梅瑟和亞郎對全以色列子民說:「今晚你們要知道,是上主領你們出了埃及國;
7. 明早你們要看見上主的榮耀,因為你們抱怨上主的話,他已聽見了。我們算什麼?你們竟抱怨我們!」
8. 梅瑟又說:「晚上上主要給你們肉吃,早晨你們可以吃飽,因為上主聽見了你們抱怨他所說的怨言。我們算什麼?你們不是抱怨我們,而是抱怨上主。」
9. 梅瑟向亞郎說:「你向以色列子民全會眾說:你們應走到上主前,因為他聽見了你們的怨言。」
10. 亞郎正向以色列子民全會眾說話的時候,他們轉面朝向曠野,看見上主榮耀顯現在雲彩中。
11. 那時上主向梅瑟說:
12. 「我聽見了以色列子民的怨言。你給他們說:黃昏的時候你們要有肉吃,早晨要有食物吃飽,這樣你們就知道,我是上主,你們的天主。」
13. 到了晚上,有鵪鶉飛來,遮蓋了營幕;到了早晨,營幕四周落了一層露水。
14. 露水昇華之後,在曠野的地面上,留下稀薄的碎屑,稀薄得好像地上的霜。
15. 以色列子民一見,就彼此問說:「這是什麼?」原來他們不知道這是什麼。梅瑟告訴他們說:「這是上主賜給你們吃的食物。
16. 上主曾這樣吩咐說:你們應按每人的食量去收斂,按照你們帳幕的人數去拾取,每人一「曷默耳」。
17. 以色列子民就照樣作了;收斂的時候,有的多,有的少,
18. 但他們用「曷默耳」衡量時,那多收的,也沒有剩餘;那少收的,也沒有缺少;各人正按他們的食量收斂了。
19. 梅瑟向他們說:「誰也不准將一些留到早晨。」
20. 但他們沒有聽到梅瑟的話;有些人把一些留到早晨,但都被蟲咬爛,發生臭味;梅瑟遂向他們發怒。
21. 於是他們每天早晨按各人的食量去收斂;太陽一發熱,就融化了。
22. 到了第六天他們收歛了兩倍的食物,每人二「曷默耳」;會眾的首領來向梅瑟報告此事。
23. 梅瑟向他們說:「上主曾這樣吩咐說:明天是安息日,是祝聖於上主的安息聖日;你們要烤的,就烤罷!要煮的,就煮罷!凡吃剩下的,應保留到次日。」
24. 他們就照梅瑟所吩咐的把吃剩下的,留到次日也沒有發臭,也沒有蟲咬。
25. 梅瑟說道:「今天吃這些罷!因為今天是敬上主的安息日,今天在野外什麼也找不到。
26. 六天你們可以去收歛,但第七天是安息日,什麼也沒有。」
27. 到了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去收歛,但什麼也沒有找到。
28. 上主向梅瑟說:「你們不守我的命令和我的法律要到何時呢?
29. 看上主給你們立了安息日,為此到第六天他給你們兩天的食物;到第七天各人都應留在家內,不准任何人離開自己的地方。」
30. 這樣百姓在第七天守了安息日。
31. 以色列家給這食物取名叫「瑪納」。它像胡荽的種子那樣白,滋味好似蜜餅。
32. 梅瑟說:「上主這樣吩咐說:裝滿一「曷默爾」瑪納,留給你們的後代子孫,為使他們能看到我領你們出離埃及國時,在曠野裡養活你們的食物。」
33. 梅瑟向亞郎說:「拿一個罐子,裝滿一「曷默爾」瑪納,放在上主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子孫。」
34. 亞郎就照上主吩咐梅瑟的話,將瑪納放在約版前面,保留起來。
35. 以色列子民吃瑪納四十年之久,直到進入有人居住的地方為止;他們吃瑪納,直到進入客納罕地的邊界。
36. 一「曷默爾」是一「厄法」的十分之一。

以民自厄林起身,向著南方的欣曠野進發。到達了曠野之後,可能由於周圍的環境盡是不毛之地,既無人煙,又無走獸飛禽,這使他們憶起了在埃及之時的生活。雖然在埃及過的是寄人籬下的悲慘生活,卻有足夠的肉食。物質的生活,口腹的享受,要比現在好的多。因此開始抱怨梅瑟和亞郎,不應將他們領到這渺無人煙的地帶來受罪。這裡非但沒有肉食,就連日常生活的用品都沒有。百姓的心理是非常不理智的,只要有人登高一呼,開始發牢騷抱怨,其他的人便會盲目的隨從,再也不辨是非,而且是怨言一起,往往一發不可收拾,百姓的情緒跟著便是沸騰起來,再加上這段的路程特別難走,因為不是平坦的原野,而是頗為高大的山區,道路非常崎嶇難行。換句話說,為能進入欣曠野,他們必須開始向東走,穿過一個不小山區之後,才可以到達目的地。道途的難走,無形中增加了民怨的沸騰,也愈形使他們懷念起埃及安定的生活,這是人之常情。並且這種情形將會接二連三的發生(出三二1,25 戶6章,25章)。以民在前不久才見到天主一次又一次的奇蹟,如今稍有困難便滿口怨言,不但怨天而且尤人,這種行為實在不能說是以民的光榮,但作者仍然坦白的將它記錄下來。足見作者在聖神的默感之下,是如何客觀無私的記述了當時的事蹟。就是祖先不名譽的事他也照記無誤。這也在說明以民除了是單純坦白的民族之外,也是個非常無恆、易忘和不知恩的民族。雖然如此,後期的先知卻認為祖先在曠野中這段生活,是最理想的生活、是宗教上最純正的生活。因為在這個期間,以民與天主的往來關係是最為密切的;是新婚的熱戀時代(耶二2 歐二16; 一一1)。先知們認為曠野中貧苦簡單的生活,樸實的祖先傳統,遠比後來在客納罕定居的複雜生活要好得多。尤其是因為在客納罕地,百姓不時在受著外邦邪神宗教的誘惑,因而多次對天主不忠。

天主是無所不知的天主,他見到百姓已是怨聲載道,使梅瑟窮於應付,便慈心大動,預許要以奇蹟來滿足百姓的需求(11,12節)。梅瑟以神秘莫測的方式,向百姓宣佈天主的旨意,就是天主要將向以民實施的恩惠。但故意不使百姓馬上明瞭是什麼意思,以激起他們的好奇心而引頸以待(6,7節)。果然到了傍晚時分,成批的鵪鶉飛來,就停在以民的營幕周圍。由於天色已晚,很容易捕捉。這種情形,是在每年的春秋季節都會發生的。這時成群的鵪鶉,會自歐洲飛過西乃半島去到非洲,或者再自非洲過西乃半島而飛回歐洲的。這種屬雞類的鳥,由於體積笨重,不能飛得太遠,更不會高飛,是以很容易被人捕捉。尤其是當他們落地之後,更已是筋疲力盡,任人用手捕捉。這固然是自然現象的一種,但仍然不能不承認為是個奇蹟,因為牠們的到來正好在梅瑟報告之後,而且又是那麼眾多,可以使以民有足夠的肉食,這就不是自然現象可以解釋的了。這段事蹟為後期的以民具有重大的意義,是以在他們的詩歌上,特別加以記載和頌揚:「(天主)給他們降下鮮肉,多似微塵灰土,給他們降下飛禽,多似海岸沙數;降落在他們軍營的中央,在他們帳幕的左右四方;他們吃了,而且吃得十分飽飫,天主使他們的願望得以滿足」(詠七八27-29)。

另一個使人矚目驚愕的奇蹟,也是以民歷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天降瑪納的事蹟。當天晚上以民不勞而獲的捉到許多鵪鶉,自然皆盡情的飽饗美味。因為他們已經一個多月離開埃及而不知珍貴的肉味了。到了第二天早上,他們起身一看,見在營幕的周圍發生了一個奇特的現象。只見「營幕的四周落了一層露水,露水昇華之後,在曠野中的地面上,留下稀薄的碎屑,稀薄得好像地上的霜」(13,14節)。這個特殊的景像,使百姓大為驚異,便皆異口同聲,情不自禁的問說:「瑪納?」(意謂,這是什麼?)是他們的首領梅瑟向他們作出了解釋,謂那是可吃的東西,「是上主賜給你們吃的食物」(15節)。天降瑪納養活以民的這個奇蹟,非常深刻的印在百姓的心中,致使他們的聖經作者不時重新提到這段事蹟(見戶一一7-9 申八3,16 蘇五12 詠七八23-25; 一〇五40; 一〇六15 智一六20,21 格前一〇3 希九4 若六26-60)。瑪納是聖體聖事的預像,因此就如它曾養育了曠野中的以民,直至他們進入預許的福地為止。同樣聖事也是自天而降的神糧,它養育的是新約的子民,直至他們進入天鄉。

瑪納按聖經的記載,是一種神秘的食糧。它養活了在曠野中的以民,直至他們進入福地,在那裡種植出農作物為止(蘇五12)。它相似胡荽種子,色澤如珍珠,可以磨成麵,作成餅,滋味甘甜(戶一一7,8)。它除了安息日之外,每天在夜間下降,每人按食量收集,如果收多,毫無用途,必會腐爛(20,21)時至今日在西乃曠野中,仍有一種名叫檉柳的樹,它每年在五、六月間排出一種液汁,夜間凝固,可以刮取收藏,太陽出來就要熔化,味道甘甜,相似蜂蜜。至今半島上的伯都音人,仍在利用它作成吃食,且視為珍品。按昆蟲學家研究的結果,它應是一種胭脂蟲所造成的液汁。於是有許多唯理派學者便抓住這一點,強調西乃曠野中的瑪納,根本就不是奇蹟,而是一種自然現象。不過我們不能跟隨上述學說,而否認瑪納的奇蹟。因為二者固然有些相似,但根本不同的地方仍然很多。例如:檉柳的瑪納,每年只有兩個月可得,且每年全半島所得不過三百公斤,不足以民一日之需。聖經的瑪納卻是天天都有,歷四十年之久。天然的瑪納只由檉柳樹可得,而聖經的瑪納則是以民所到之處都有。此外天然的瑪納是自始就有,至今猶存,以色列人所吃的瑪納則在他們進入曠野後的第二月第十五日開始下降,四十年後,當他們離開西乃半島進入聖地便終止了。由此看來,聖經中的瑪納的確是天降的食糧,是任何具有善意和正直理智的人所不能否認的。

不過我們也不必過於強調,以民在西乃曠野中四十年所吃的東西只有瑪納,別無他物。我們知道當他們離開埃及時,曾以祭獻天主為藉口,儘量將他們的牲畜一同帶走。而這些牲畜並沒有因飢餓而死,至少聖經上沒有這種記載。這些牲畜當然也是百姓食物的來源。此外勒烏本、加得和默納協支派曾要求梅瑟,允許他們居住在約旦河東地區。因為他們的牲畜很多,而那裡的草地豐富,是他們牧畜的良區(戶三一1,2)。其他以民支派的情形,雖沒有明文記載,但大概也十分相似。再者西乃曠野固然是著名的不毛之地,但其間也不乏有水源的綠洲地區。如前面所說的梅瑟泉(阿因慕撒)就是。因此為遊牧民族並不是完全不能生活的地區。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伯都音人在這裡過著遊牧的生活。因此35節所說的「以色列子民吃瑪納四十年之久」,只是籠統的說法,不必按字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