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聖所概論

附錄: 聖所概論

聖所本身即其內部和周圍的一切,都與敬禮天主有著密切的關係。它的全燔祭壇、約櫃、燈台、供桌、香壇等,都是直接為了天主的敬禮和光榮而設的,因此都是聖物。聖所的設計和修建,佔了本書十分貴重的一部份,因此我們有責更為詳盡的陳述一下聖所的千秋:

(一)最初的帳幕(會幕):

一切遊牧和半遊牧民族都有自己的神明和宗教,但是因為他們居無定所,不時輾轉於途中,故此他們沒有自己固定的聖所和廟宇,而是將他們的神像隨同神明所居住的帳幕隨時遷移,使自己的神明常與自己同居共處,這是遊牧民族生活的客觀環境所造成的自然結果,無可厚非。這也是以色列子民的宗教生活情形。直至他們在聖地定居下來之後,才有了顯著的轉變。天主自己也親自為此作了證明。就是當達味決意要為天主修建一座宏偉的聖殿時,天主向他說:「你建築一座殿宇給我居住嗎?我自從埃及領以色列子民上來那一天,直到今日,從沒有居住過殿宇,只隨帳棚和會幕漂泊」(撒下七5,6)。這裡天主清楚的在說明,從前居住過帳棚和會幕,看來兩種居住是迥然不同的。為解釋這一點也的確不無困難。

我們知道,在以民到達西乃山之前,天主曾在曠野中,將瑪納作為天上之糧賜給百姓吃食,好在那渺無人煙的地區養活他們。那時梅瑟囑咐亞郎說:「拿一個罐子,裝滿一『曷默爾』瑪納,放在上主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子孫」。果然亞郎照作,「將瑪納放在約板前面,保留起來」(出一六33,34)。「放在約板前面」在原文上說「放在證據面前」;希臘譯本作「放在天主面前」。這在說明當時在以民的營地,有一個特別為天主保留的帳棚,是天主所居留的地方。

在同一本書中另有一個地方,比較更清楚的說明了這一點:「梅瑟往往將那帳幕支搭在營外,離營遠些;他稱此帳幕為「會幕」,凡求問天主的,要到營外的帳幕那裡。每當梅瑟往會幕那裡去的時候,眾百姓都起來,每人站在自己的帳幕門口,觀望梅瑟直到他進入會幕。當梅瑟進入會幕的時候,雲柱降下,停在會幕門口,上主便同梅瑟談話。眾百姓一見雲柱停止在會幕門口,百姓就起來,俯伏在自己帳幕門口。上主同梅瑟面對面地談話。就如人同朋友談話一樣。梅瑟回營以後,他的侍從,一個年輕人,即農的兒子若蘇厄總不會離開會幕(出 三三7–11)。這裡毫不猶豫地說明,梅瑟在以民營地外支搭了一個特別的帳幕,他自己常到這個帳幕來求問上主,並在那裡同天主親密往來,如朋友一般地彼此交談。天主每當梅瑟到來,便藉著雲的形像降下,答復梅瑟的詢問。這個帳幕稱為「會幕」,意謂眾百姓前往詢問上主的地方。當梅瑟離去時,便將年輕人若蘇厄留下,看守此「會幕」。

這個會幕亦曾在戶籍紀上出現,上主對梅瑟說:「你給我由以色列老年人中召選七十人,你知道他們是民間的老前輩和會辦事的人,領他們進入會幕,叫他們同你一起站在那裡。在那裡我要降下,與你交談,取些你身上具有的神能,賦給他們,叫他們與你分擔人民的重擔,不讓你個人獨自承擔」(戶一一16,17)。梅瑟果然按照天主的吩咐而作,而民間的長老開始講說預言。尤其是厄耳達得及默達得的出神講話,最為使人注意。於是有人向梅瑟報告,並要求梅瑟禁止他們,梅瑟回答說:「你為我的緣故嫉妒人嗎?巴不得上主的人都成為先知,上主將自己的神貫注在他們身上!」(戶一一25–30)。這裡所說的會幕,就是梅瑟在營外支搭的那個會幕,是上主乘雲下降同梅瑟談話的地方。

另有一次當梅瑟的姊妹米黎盎聯同自己的哥哥亞郎向梅瑟責難,因為他娶了雇士女人為妻。天主令他們三人到會幕那裡去,在那裡天主乘雲下降至會幕門口,向米黎盎和亞郎說:「你們聽我說,若你們中有一位是先知,我要在神視中顯示給他,在夢中與他談話;但對我的僕人梅瑟卻不是這樣,他在我全家中是最忠信可靠的。我面對面明明與他說話,不藉謎語,並讓他看見上主的形像。為什麼你們竟不怕出言反對我的僕人梅瑟?」(戶 一二1–15)。這裡所說的會幕與前面所說同為一處。

關於這個會幕的另一處記載見於申命紀,天主對梅瑟說:「看,你的死期已近,你召若蘇厄來,你們一起站在會幕那裡,我好吩咐他」。果然梅瑟同若蘇厄去到會幕那裡,天主以雲彩的形像出現,向他們講了話(申三一14,15)。這裡已是梅瑟生命的終結,看來他一生進入了同樣的那個為上主在營地之外所支搭的會幕,也在那同樣的會幕中天主不時乘雲降來,同梅瑟交談。

同樣的這個會幕隨同以民進入聖地,被安置在史羅、若蘇厄佔領福地後,就在史羅在天主的會幕前,給十二個支派劃分了土地(見蘇一八1,2; 二一2; 二二9)。在民長時代,每年在史羅慶祝「上主的節日」(民二一19, 20),就是在這種慶節上撒慕爾的父親厄耳卡納,往史羅去朝拜上主(撒上一3)。在那裡有厄里的兩個兒子曷弗尼和丕乃哈斯為上主的會幕服務(撒上 1:4)。同樣在史羅小撒慕爾被獻於上主從小服務於上主的會幕(撒上一24–28)。會幕停留在史羅的歷史,深刻的印在以民的腦海中,致使後期的作者對它仍然念念不忘。例如耶肋米雅先知(六12,13),及一些聖詠的作者(詠七〇及六〇)。

(二)會幕(聖所)的另一記載:

前面我們看過的帳幕(會幕)是很簡陋窄小易於移動的一所會幕。雖說是天主的居所,卻與普通百姓的帳幕大同小異。但是在出二一–三一章及三五–四〇章,作者卻給於我的獻儀。以下是你們要收的獻儀:金銀銅、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細麻和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海豚皮和皂莢木、燈油,為傅禮用的油和焚香的香料、紅瑪瑙石和為鑲在『厄弗得』和胸牌上的各種寶石。他們要為我建造一座聖所,好讓我在他們中間。我現在指示你作帳棚和其中一切器皿的式樣,要完全按照式樣去製造」(出二五1–9)。

這段記載為使我們明瞭聖所的來源、式樣和材料,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是天主自己要有一處聖所,並指定了式樣和建材。至於為什麼天主要有一座聖所?聖經也說的非常清楚:「我要住在以色列子民中,作他們的天主。他們要承認我上主是他們的天主,領他們出了埃及地,為住在他們中間,我上主是他們的天主」(出二九45,46)。天主原是創造天地萬物的真主宰,他的居所高高在天上,普世大地充滿了他的光榮(依六3)。他卻甘心居住在以民中間,使人人都知道,他的確是以色列子民的天主。但是天主在人間的居所應是什麼形式?用什麼材料來製作?當然必須要用人間最美好貴重的材料。例如金、銀、銅、寶石、繡花布幔等。而樣式也是來自天主自己。天主自己是畫則師,又是天主自己揀選了修建工程的技術人員,賜給他們智慧和技巧,使他們得心應手的將上主的聖所修建完畢(出三五30,31)。作者不厭其煩的用了數章的篇幅,來詳細的描繪了聖所的工程,它內部的器物及司祭所用的禮服等(出二五10–三一11):其中一切都是天主自己所安排的。只有這樣,才可修建一座堪當使天主居住的聖所。這座富麗堂皇、美輪美奐的聖所,雖然在必要時也可以移動,但是它已遠遠不是我們前面所說的那種會幕了。它具有牢穩的支架,用皂莢木所造成,外面包上金片。此外還有不少的金環,用來連接槓桿,穩固周圍的木板,或者用來抬運聖所的器物。聖所的形式呈長方形,長三十肘、寬十二肘及高十肘(十五公尺長,六公尺寬及五公尺高)。內部用布簾分成兩個部份,外面的一間是聖所,裡面的一間是至聖所。在至聖所內供奉著上主的約櫃,在約櫃上方的革魯賓上面就是天主所在的地方。在外邊一間被稱為聖所的房間內,有供餅桌、燈台、香壇,都是用金子作成,或至少是包金的。司祭每天要進入這個地方,來向上主獻香。聖所的頂子有四層,是用不同材料製成的。計有帶刺繡的布幔,山羊毛作的粗布,山羊皮和海豚皮四層。如此聖所可以不論在什麼氣候之下妥保無虞。聖所的周圍有庭院,它的面積是長一百肘、寬五十肘(長五十公尺,寬二十五公尺)。庭院周圍有皂莢木造成的柱子,柱子與柱子之間有布幔相連,如此將聖所庭院與外界的俗地完全隔離。東邊的布幔因為遮蔽著聖所的入口處,所以特別美麗精緻。在庭院中間對聖所的地方,安置著全燔祭台,旁邊還有銅盆為存放清水,是祭獻時所不可缺少的。

司祭的服飾也猶如聖所,是非常貴重華麗的。為製作祭衣,必須向百姓呼籲,請他們自動捐獻寶貴的物品。因為百姓的宗教熱誠是如此高昂,竟奉獻了太多的物品,致使梅瑟不得不出命停止捐獻(出三五1,2)。當一切準備完畢之後,梅瑟便按照天主的命令祝聖了其間的一切,然後將聖所和其中的器物安置妥當,舉行了落成典禮。此時有雲彩下降,是天主的光榮充滿了聖所的象徵(出四〇34,35)。為了表示天主確實居住在聖所內,雲彩竟變成火紅的顏色。而且作者還強調:「在以色列子民整個的行程中,雲彩從帳幕升起,他們就拔營前往;雲彩若不升起,他們就按營不動,直等雲彩升起」(出四〇36,37)。從此是天主自己藉著雲彩來親自指揮以民的行動。

戶籍紀還給我們報告了聖所在以民中間的神聖地位。當以民紮營的時候,聖所被安置在營地的中間,猶如全營的最高指揮。在聖所周圍居住的是肋未人,猶如上主的衛隊,其次才是其他各支派紮營的外圍地方。按照東西南北四個方向,在聖所四周紮營,每邊有三個支派。營地內以民的總數是六十萬成年人,是非常壯觀的陣容。同樣在啟程遷移的時候,也將聖所放在隊伍的中間,是為以民最重要寶貴的輜重(見戶一〇11,12)。可是奇怪的是,後期的聖經著作,竟對如此偉大輝煌的聖所,對如此眾多的平民和司祭給它服務的事,竟幾乎沒有再提及。直至先知時代才漸漸藉著它存在的事實,來描述默西亞時代的前景,尤其是厄則克耳先知更用了不少的篇幅來描繪在默西亞時代聖所的重新建立,那時連外邦人都要成為天主的子民。

由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出谷紀所描繪的那座富麗堂皇的聖所,有許多成份是與事實不符合的。它是一座理想化的聖所,而不是一座客觀存在的聖所。因為那為當時身處曠野中的以民是完全不可能的。不過作者的用意和目的是十分明顯的。他願意依照古東方民族的宗教需要和熱誠,又參考其他諸文明古國的偉大雄壯的廟宇,尤其是那耶京金碧輝煌的聖殿,再加上自己活潑的想像力和宗教的熱誠,以極其誇張的能事,描繪了曠野中的以民聖所。他主要的目的有二:其一是高高舉揚上主崇高的聖潔之德;其二是天主居住在自己的百姓中間,同自己的百姓共同進退。由上述作者的兩個基本觀念,伸引出一個不可或缺的結論,就是與天主同居共處的百姓,應是聖潔的,熱誠的。所以作者藉著百姓慷慨大方向聖所捐獻寶貴飾物的熱誠,表現了這個重要的觀念。在作者心目中的以色列家是對天主俯首帖耳,百依百順的理想百姓,卻不是那個對天主不忠不義,固執頑強的歷史中真正的以色列民族。那是天主多次懲罰的百姓。幸有梅瑟不斷代為祈禱,才沒有遭到天主將它斬草除根的懲罰。由此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出谷紀的作者將以民曠野中的那座簡陋的會幕加以理想化,而不再是以民真正的聖所。這一點由其他的聖經部份,我們可以頗為清楚正確地看到,因為那裡是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來描述了曠野中的會幕,就是我們在本「附錄」中所說的第一部份,即是那個「最初的帳幕(會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