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雅各伯返回客納罕故鄉
第三十一章 雅各伯返回客納罕故鄉
客納罕地是天主指給亞巴郎要去的地方,並且將那裡的全部土地許給了他和他的後代,所以那是聖祖們應當久居的地方。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亞巴郎沒有許可依撒格離開客納罕,同僕人厄里厄則爾去回本家本族居住的哈蘭找尋結婚的對象(創二四5-8)。如今依撒格卻許可雅各伯前往遙遠的哈蘭去結婚。但臨行時卻苦口婆心的囑咐他一定要歸來,回到自己的家族應當居住的客納罕居住(創二八4, 15, 21)。雅各伯一去就是二十年之久,歲月雖長,他卻未曾忘記父親的叮嚀。如今已成家立業,且子女成群,而且在天主的祝福之下,又成了牛羊成群的富翁,躊躇滿志地還鄉的時候了,所以決意要回老家去。本章所述是他回鄉的初步計劃和遭遇,因為還鄉也是一波三折,困難重重的棘手問題。
1-21節 雅各伯全家不辭而別
1. 雅各伯聽見拉班的兒子們談論說:「雅各伯奪去了我們父親所有的一切,利用我們父親的財物,才獲得這一切的財富。」
2. 雅各伯也注意了拉班對自己的臉色不如先前。
3. 那時,上主對雅各伯說:「你回到你的家鄉和你的出生地,我必與你同在。」
4. 雅各伯就派人叫辣黑耳和肋阿來到他放羊的田間,
5. 對她們說:「我看你們父親的臉色,對我已不如先前;但是我父親的天主卻常與我同在。
6. 你們清楚知道,我是全力服事了你們的父親;
7. 你們的父親卻欺騙了我,十次變換了我的工價,但天主卻沒有容許他害我。
8. 當他說:有斑點的算是你的工價;全羊群就都生下有斑點的;當他說:有條紋的算是你的工價,全羊群就都生下有條紋的。
9. 天主這樣將你們父親的牲畜奪來了給我。
10. 有一次當羊群配合時,我於夢中舉目觀望:看見跳在母羊身上的公山羊,都是有條紋,有斑點和雜色的。
11. 天主的使者在夢中對我說:雅各伯!我答說:我在這裡。
12. 他說:你舉目觀望:跳在母羊身上的公山羊,都是有條紋,有斑點和雜色的,因為我看到了拉班對你所作的一切。
13. 我是貝特耳的天主,你曾在那裡用油敷了一座石柱,並對我許了願。現在你起身,離開這地方,回到你生身之地去。」
14. 辣黑耳和肋阿回答他說:「我們在父親家裡還有產業可分嗎?
15. 他豈不是把我們視作外人,把我們出賣了,吞併了我們的身價?
16. 所以天主由我們父親奪來的那一切財物,都應屬於我們和我們子女。現今凡天主吩咐你的,你都該照辦。」
17. 雅各伯遂立即叫自己的兒女和妻子騎上駱駝,
18. 帶了自己一切牲畜和積聚的一切財務,即他在帕單阿蘭所得的一切牲畜,啟程往客納罕地,他父親依撒格那裡去了。
19. 其時拉班正剪羊毛去了,辣黑耳就偷走了她父親的神像。
20. 雅各伯隱瞞了阿蘭人拉班,沒有告訴拉班他將逃走,
21. 遂帶了自己所有的一切逃走了,起身過了幼發拉的河,直向基肋阿得山地進發。
雅各伯在度過了多年在外飄流的生活之後,如今年歲漸長,自然倍加思鄉。再說他確實知道,客納罕地是天主賜給他和他後代子孫的居地。所以無論如何,他應儘快的回到那裡去。雅各伯特地將兩位妻子招來,同她們商量此事,以便作出決斷。由此可見雅各伯對自己的妻子是頗為重視的。在當時那種男權高於一切,丈夫可以獨斷獨行的家庭社會中,雅各伯的這種作法是頗為難能可貴的。雅各伯同自己的妻子講理,說明自己盡心盡力的服侍了岳父拉班已這麼多年,並且藉著天主對自己的特別照顧,也使拉班致富出名了。這是天主親自告訴他的事實(12 節)。如果他現在比拉班富有,也是天主的作為。而拉班卻向來心存不良,既下賤,又貪財,已十次變更了他的薪金(7節)。如今他已得到天主確切的命令,要他回到客納罕地去(12節)。雅各伯在開誠佈公地向自己的妻子講了這篇心腹之言後,她們已完全贊成和支持丈夫的決定,並表示自己對父親拉班已毫無所求;父親也早已將她們視同路人,還將她們出賣,以索取金錢(15節)。意思是說丈夫雖沒有拿出嫁資聘金來給拉班,卻服事了他十四年之久。這十四年的薪金,就等於是丈夫交出的聘金。按巴比倫法律,女兒是有權接受部份聘金作為己有的。同時父親嫁女時,亦應將一部份金錢交給女兒作為陪嫁的。但是拉班只給了每人一位婢女便算了事,而聘金全人私囊。這種吝嗇的作法,自然使女兒非常不滿,所以決定完全支持丈夫並且同丈夫一起出走,回到天主要他全家去居住的客納罕地去。
雅各伯主意既定,於是在妻子的支持之下,發出命令全家動身啟程。同行的有妻子、子女、婢女、僕人和牲畜。這種行動為過慣遊牧生活的人,是既簡單又很迅速的,只要將帳幕收拾起來,將家中一切裝載在駱駝上,再將牲畜編排成隊,由不同的牧童和狗隻來負責牲畜的安危,便可以上路搬遷他往了。創三十36記載,拉班安排使雅各伯牧羊的地方距離自己兒子的牧區有三天的路程。如此雅各伯全家可以放心上路,而不會立即為拉班的家人所發現。何況他現在也正在忙著剪羊毛,這對古東方牧童是個大節日,要大事慶祝的;所以更不必太顧慮到雅各伯逃走的事(撒上二五1, 8, 11 撒下十三23)。辣黑耳在臨行之際,還乘父親不在,竟將他的家神偷走了。這是主管家務的邪神偶像(見創三一31-35; 三五2-4 撒上十九13-16 列上47)。按照奴祖法典的規定,誰持有這種家神的像,誰就有權繼承家業。大概就是為了這個緣故,辣黑耳才將家神像偷走,也正因如此,拉班才迫不及待的一定要將神像追回。但是也有人說,辣黑耳害怕父親藉這種神像來對逃走的雅各伯施行邪術。當時雅各伯對辣黑耳之所為毫無所知,便全家啟程了。過了幼發拉的河之後,向著基肋阿得的山區走去,亦就是向約但河東的北方走去,這裡也是牧羊的理想地區(歌四1 米十一14 編上五9)。
22-44節 拉班急起直追
22. 第三天,拉班得報雅各伯偷跑了,
23. 遂帶了自己的弟兄,在他後面一連追趕了七天的路程,在基肋阿得山地追上了他。
24. 天主在夜間夢中顯現給阿蘭人拉班,對他說:「你小心,不要對雅各伯說好說壞。」
25. 拉班追上雅各伯時,雅各伯已在山上搭了帳幕;拉班和他的弟兄,也在基肋阿得山地搭了帳幕。
26. 拉班對雅各伯說:「你作的是甚麼事?竟瞞著我,將我的女兒們帶走,有如戰俘一樣。
27. 你為甚麼暗中偷跑,瞞著我而不通知我,叫我好能快樂的唱著歌,打著鼓,彈著琴歡送你回去?
28. 連我的兒女你都不讓我與他們吻別,你作的實在糊塗。
29. 我本可伸手加害你們,但是你們父親的天主昨夜對我說:小心,不要對雅各伯說好說壞。
30. 你現在切望回到父家,定要回去,但是你為你們偷走了我的神像!」
31. 雅各伯回答拉班說:「我害怕,我還以為你要由我手中奪去你的女兒。
32. 至於你的神像,你在誰那裡搜出來,決不容他活著;當著我們弟兄的面,你如認出我這裡有甚麼是屬於你的,儘管拿去。」雅各伯原不知道是辣黑耳偷了神像。
33. 拉班便進入雅各伯的帳幕,肋阿的帳幕和兩個婢女的帳幕,沒有找著;遂由肋阿的帳幕出來,進入辣黑耳的帳幕。
34. 辣黑耳卻拿了神像,放在駱駝的鞍下,自己坐在上面。拉班搜遍了整個帳幕,沒有找著。
35. 辣黑耳對她父親說:「望我主不要見怪,我不能在你面前起迎,因為我正在經期。」他搜索了,卻沒有找著神像。
36. 雅各伯於是動怒,與拉班爭論,質問他說:「我有甚麼不對,有甚麼罪過,致使你在我後面追趕?
37. 你搜遍了我的東西,如找出甚麼東西是屬於你家的,擺在我和你的兄弟面前,叫他們在我們兩人間行裁判。
38. 這二十年來,我同你在一起,你的母綿羊和母山羊從未流產;你羊群中的公羊,我從未吃過;
39. 被野獸撕裂的我從未給你帶回,我自己賠償了損失;不論是白天偷去的,或是黑夜偷去的,你都向我索取。
40. 日間我受盡炎熱,夜間受盡嚴寒,兩眼無法入睡。在你家內這二十年,為了你的兩個女兒;我服事了你十四年;
41. 另六年是為了你的羊群;這期間,你竟十次變更了我的工價。
42. 假若我父的天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所敬畏的上主,不同我在一起,你現在定會打發我空手回去;但是天主見到了我的苦況和我的辛苦,在昨夜就下了判決。」
43. 拉班回答雅各伯說:「女兒是我的女兒,孩子是我的孩子,羊群是我的羊群,你眼見這一切都是我的。但是對我的女兒,對她們生的孩子,我今天能作甚麼呢?
44. 現在,來,讓我們在你我之間立約,作你我之間的證據。」
第三天拉班聽說雅各伯逃走了,便毫不遲疑的召集了自己的家人拉雜成軍,以備需要訴諸武力,馬上開始追趕。拉班認為女婿所作所為太糊塗及不近人情了。所以憤怒填胸,誓要嚴加報復,以消心中怨恨。但是夜間天主顯現給他,警告他對雅各伯不要說好說壞(24節)。這是希伯來的說法,好壞是一切事物的總合,意即不要動他一根汗毛。拉班追趕了七天之後,終於在基肋阿得的山區找到了逃走的雅各伯及其全家(25節)。這裡說七天之後便趕上了,事實上是不可能的。自哈蘭直至約但河北部地區的雅爾慕克河(是約但河的支流),就算他騎上駱駝,夜以繼日的在奔跑,也很難到達的。不過就如我們多次說過,聖經上的數字多次沒有數學價值,故此我們不可按字強求。拉班當著雅各伯的面直斥其非,謂他不應不辭而別,作出逃走的行動。這樣一來,多麼不光彩!尤其是不應將他兩個女兒好似戰俘似的同時帶走(26節)。拉班表示本來他可以對雅各伯毫不客氣的就地懲罰,但是依撒格的天主卻警告了他,使他不要胡說八道,更不要胡作妄為(29 節)。拉班只好約束自己。但是最使他不能諒解和讓步的,是他們在臨行時竟將自己的家神也偷走了(30節)。這在當時是罪大惡極的褻聖罪過,按哈慕辣彼法典是要以死刑來加以處罰的。雅各伯平心靜氣的作答,謂不辭而別的原因,是因為害怕拉班不許可他將自己的妻子帶走,至於他所說的家神像,因為雅各伯完全被蒙在鼓裡,不知辣黑耳之所為,所以理直氣壯的請拉班嚴加搜索,不論在誰的身上找到,可以就地正法,處以極刑(32節)。雅各伯願意向拉班表示自己的坦白廉潔,所以大方的請拉班搜查每一個帳幕。當拉班搜查其他帳幕的時候,辣黑耳心知不妙,便將神像藏在駱駝鞍底下,而自己則坐在上面。當她的父親拉班前來翻箱倒篋的搜查時,她非常知理的向父親道歉,謂自己因為正有月事,故不能起身相迎。原來按習俗及後來的梅瑟法律,月經是不潔的事物,任何人接觸有月經的女人,便沾染法律上的不潔(肋十五19-24)。話雖如此說,但骨子裡卻有一種作者的不屑之意,是說外邦人的邪神被有月經的雅各伯的不潔女人坐在臀下。結果拉班毫無所獲。
至此雅各伯再也按耐不住,便心情激動,語氣高昂地向拉班作出了抗議,直斥其吝嗇的性格和不信任人的習性。雖然自己二十年之久對他誠心實意的作了巨大的貢獻,並且刻苦自勵,從未貪過他一隻小羊。當野獸過來侵襲羊群時,若有所損失,自己從未將野獸吃剩的羊腳、羊腿等交給拉班,而是自己賠償一隻全羊。意思是說,自己從未以僱工自處,而是全心全意的為拉班服務,就如自己的工作一樣,是在代替主人執行任務。自己二十年以來忍受了惡劣天氣的折磨,卻毫無怨言(40節)。故此,拉班對待自己的態度,實在下流無恥。前面所說關於羊隻受損的事,有稍為解釋的必要。原來按哈慕辣彼法典的規定,放羊的僱工在野獸來襲時,必須要盡力奮戰,保護羊隻。如果實在抵抗不住,也必須要從野獸口中拉出一隻羊腿或羊耳交給主人,作為盡職的表現,如此牧童不會受罰;不然,是要賠償損失的。但是雅各伯情願賠償了一切,免使主人受到財物的損失。雅各伯更進一步向拉班抗議,謂他自己所以致富,並不是由於拉班的大方,而是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在祝福他;如今更在保護他。不然,拉班是不會許可他將任何東西帶走的。這裡說「依撒格所敬畏的上主」,原文應作「依撒格的可怕的天主」,大概是他對在貝特耳使他膽戰心驚的那一幕,記憶猶新(創二八17)。古人對神明的第一個觀念及感受常是烜赫威嚴。拉班就是在受到這位威嚴的上主的警告之後,才不敢加害於雅各伯及其家族。
45-54節 拉班與雅各伯立約
45. 雅各伯遂拿了一塊石頭,立作石柱,
46. 然後對自己的親戚說:「你們堆集石頭。」他們便拿了石頭,堆成一堆,就在那堆石頭上吃了飯。
47. 拉班稱那石堆為「耶加爾、撒哈杜達」;雅各伯稱為「基肋阿得。」
48. 拉班說:「今天這堆石頭在你和我之間作見證。」為此給它起名叫「基肋阿得」。
49. 又叫作「米茲帕」,因為他說:「我們彼此分離後,願上主監視我和你:
50. 如果你虐待我的女兒,或在我的女兒外,另娶妻室,雖無人在我們中間但有天主在你我之間作證。」
51. 拉班又對雅各伯說:「看這堆石頭,看我在你我之間所立的石柱:
52. 這堆石頭是見證,這石柱是見證,我決不越過這堆石頭去妨害你,你也不要越過這堆石頭和石柱來妨害我。
53. 但願亞巴郎的天主和納曷爾的天主,——即他們父親的天主——在我們之間行裁判!」雅各伯就指自己的父親依撒格所敬畏的上主起了誓。
54. 然後雅各伯在山上宰牲獻祭,叫了自己的親戚來吃飯;吃飯以後就在山上過了夜。
在一切講明之後,雙方終於和解。拉班提議兩人立約,保證以後的和平相處。這個合約並沒有筆之餘書,也沒有兩人的簽字,只是口頭上的誓約。按美索不達米亞的規定,是必須要有文書和簽字才能生效的。這裡兩人只作了口頭上的誓言,將一切託付給天主,求天主作為他們二人忠誠守約的證人。此外還豎立起一個粗糙簡單的石柱,作為立約的紀念;又叫家僕堆起一大堆石頭,作為二人各分東西的界線。這就是後期阿蘭人及以色列人的永久邊界。此外,兩夥人眾,還在邊界上舉行了聚餐,作為慶祝立約不可或少的儀式(46節)。立約的地方,稱為「米茲帕」,意即「瞭望台」(見民十17; 十一11, 34)。作者的意思是在說,天主在這裡瞭望,監視二人是否守約。一大堆石頭的記載,也誰與約但河東岸的許多古代遺留下來的巨大建築物有關。這些建築物被目瞪口呆的以民稱為巨人的遺作。作者記載這段事蹟最主要的目的,可能是在鄭重的說明,這裡是兩個親屬民族的分界線,大家——阿蘭和以色列——要和平相處,因為這是先人的旨意,並且有誓約作為保證。事實上這兩個民族於公元前第九世紀間,曾發生了激烈的鬩牆之爭(列下八12)。拉班此時就要與他的兩個女兒作永久的分離,也突然表現了一下他慈父的心腸。由於害怕雅各伯因過去所受的欺壓,而會虐待兩個女兒作為報復,祈求天主作為誓約的證人,免使女兒遭受不測(50節)。事實上,今後既然兩家要各奔前程,對這個誓約,也實在無人可以作證,故此只有祈求神明作為公平忠實的證人,以確保兩邊都對誓約謹遵不違。拉班再次強調,石堆應是兩個民族的界線,誰也不應違規越過,就連牧放羊群也不應越界(52節);還呼求亞巴郎的天主及自己父親納曷爾的天主,作為遵守誓約的證人。雅各伯也呼求了自己父親依撒格的天主並獻了祭詞,誓許要對誓約加以忠誠的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