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若瑟在埃及
第三十九章 若瑟在埃及
在若瑟的歷史忽然被打斷之後,如今再度繼續陳述他在埃及被出賣之後的情形。這篇記載,頗具雅威卷的色彩。因為它除了活潑生動之外,還三番五次的利用了雅威作天主的稱呼。作者的用意是在指明天主如何特別揀選了若瑟,故此也特別照顧保護了他,使他完成建立天主選民的特殊任務。
1-6節 普提法爾的管家
1. 若瑟被人帶到埃及,有個埃及人普提法爾,是法郎的內臣兼衛隊長,從帶若瑟來的依市瑪耳人手裡買了他。
2. 上主與若瑟同在,他便事事順利,住在他埃及主人家裡。
3. 他主人見上主與若瑟同在,又見上主使他手中所做的事,無不順利;
4. 為此若瑟在他主人眼中得了寵,令他服事自己,託他管理自己的家務,將所有的一切,都交在他手中。
5. 自從主人託他管理家務和所有的一切以來,上主為若瑟的原故,祝福了這埃及人的家庭,他家內和田間所有的一切,都蒙受了上主的祝福。
6. 普提法爾將自己所有的一切,都交在若瑟的手裡;只要有他在,除自己所吃的食物外,甚餘一概不管。若瑟生來體態秀雅,容貌俊美。
依市瑪耳商人以二十塊銀錢購買了若瑟之後,將他隨身帶往埃及,當貨品賣給一位名叫普提法爾的埃及人。這個人是法郎的一位太監或內務大臣,同時也是法郎的衛隊長,所以是埃及的知名人士。法郎是埃及國王的名稱,原文有「大住宅」或「大寓所」之意,亦即宮殿之謂。漸漸由國王所住的宮殿而指居住在其間的人,即國王。這個名詞是公元前第十四世紀的產品;首次見於阿默諾菲斯國王的信件上。它的用途,猶如我國帝王時代的「聖上」、「陛下」或者羅馬的凱撒一樣。這個名詞,在聖經上屢見不鮮。若瑟到了埃及,雖然孤苦伶丁,孑然一身,天主卻特別照顧了他,賜予很多的恩惠,使他聰明伶俐,精明能幹,又討人喜愛,所以很快便獲得了主人絕對的信任,將全部家務交給他來管理;而若瑟亦不負主人的重託,不但將家務治理得井井有條,而且使主人財源廣進。因為天主為了若瑟的緣故,大方祝福了普提法爾全家。若瑟大得主人的歡心,於是主人對家務的事再也不聞不問,一切由若瑟來全權處理。「除了自己所吃的食物外,其餘一概不管」(6節),這是一句希伯來的成語,意謂完全放心,毫無顧慮。另一方面,也在間接說明,若瑟將家務治理的如何有條不紊。作者在這裡清楚的指明,聖祖們的天主,也就是若瑟的天主,雖然身處異域,天主仍然照顧他,使他諸事順遂。他的容貌俊美,是下段經文的伏筆。
7-18節 若瑟的貞潔
7. 這些事以後,有一回,主人的妻子向若瑟以目傳情,並且說:「你與我同睡罷!」
8. 他立即拒絕,對主人的妻子說:「你看,有我在,家中的事,我主人什麼都不管;凡他所有的一切,都交在我手中。
9. 在這一家內,他並不比我更有權勢,因為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有你除外,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做這極惡的事,得罪天主呢?」
10. 她雖然這樣天天這樣對若瑟說,若瑟總不聽從與她同睡,與她結合。
11. 有這麼一天,若瑟走進屋內辦事,家人都沒有在屋裡,
12. 她便抓住若瑟的衣服說:「與我同睡罷!」若瑟把自己的外衣,捨在她手中,就跑到外面去了。
13. 她一見若瑟把自己的外衣捨在她手中,跑到外面去了。
14. 就召喚她的家人來,對他們說:「你們看,他給我們帶來的希伯來人竟敢調戲我啊!他來到我這裡,要與我同睡,我就大聲呼喊。
15. 他一聽見我高聲呼喊,把他的衣服捨在我身邊,就跑到外面去了。」
16. 她便將若瑟的衣服留在身邊,等他的主人回家,
17. 她用同樣的話給他講述說:「你給我們帶來的那個希伯來僕人,竟到這裡來調戲我。
18. 我一高聲呼喊,他就把他的衣服捨在我身邊,跑到外面去了。」
我國古訓云:「飽暖思淫慾」,是說一個人天天山珍海味的大吃大喝之後,又終日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淫慾的邪念便會油然而生。普提法爾的妻子就是這樣的一個女人。再加上很可能是受到丈夫的忽視,因為丈夫既是政府的高級官員,自然身負重任。再加上事業心重,於是無暇照顧妻子。甚至基於職務,可能多次連夜晚都不能回家。結果使家中的嬌妻覺得冷落無趣,因此邪念橫生,更加想追求肉慾的享受。正好家中來了一個希伯來人若瑟,「生來體態秀雅,容貌俊美」(6節),又聰明能幹,看來絕不是生來便是奴隸,而實有富家子弟的風度。於是她想入非非,企圖與他犯罪;並且很快便明目張膽的要求與他同睡(7節)。若瑟由於護衛本身的潔德,基於對主人的忠貞,力拒女主人的勾引。換句話說,若瑟不願犯罪得罪天主,與有夫之婦通姦;亦不願侵犯主人的權利,與他的妻子有染。由此可知通姦一事,自古便被視為重大的罪行。若瑟雖然好言相勸,申明大義,並謂如此作實在太對不起主人,因為他將一切都託自己來支配處理,惟獨他的妻子是他個人的所有物。只有他才有佔有權,任何人不得插手(9節)。但是女主人已為情慾所蒙蔽,對若瑟的大道正理置若罔聞,一心要通姦犯罪。一日,乘主人不在家中,女主人竟罔顧廉恥,拉住若瑟的外衣要強行同他犯罪。若瑟潔身自好,只好將外衣拋下逃走。女主人惱羞成怒,決意要加報復,那件外衣便成了她最好的證據(13節)。女主人的反應是非常自然的,因為她自覺愛情被拒,大傷自己的尊嚴,於是愛情突然轉變成惱恨和報復之情。因此她大聲呼叫,使眾僕婢前來,當眾將若瑟的「調戲」加以告發(14節)。女主人在這裡稱若瑟為希伯來人而不名,大有輕視之意。如此我們可以發現不少這種輕視以民的例子,都是外邦人對以色列民族的不齒稱呼。女主人召集眾僕婢前來的用意也是很明顯的,她願意激起他們對若瑟的巨大反感,好在主人面前作為她控告若瑟的助手。這些人可能早已對若瑟有所不滿,因為他歸根結蒂是個外方人,又是來自亞洲的,未受過高等教育,過着半遊牧生活的非埃及人。這樣一個人竟來給他們發號施令,這正是他們求之不得,要力加報復的好機會。當主人回家後,女主人振振有詞的在主人面前,將若瑟加以控告。
19-23節 若瑟無辜入獄
19. 主人一聽見他妻子對他所說:「你的僕人如此如此對待我的話」,便大發憤怒。
20. 若瑟的主人遂捉住若瑟放在監裡,即囚禁君王囚犯人的地方。他雖然在那裡坐監,
21. 上主仍與他同在,對他施恩,使他在獄長眼中得寵;
22. 因此獄長將監中所有的囚犯 都交在若瑟手中;凡獄中應辦的事,都由他辦理。
23. 凡交在若瑟手中的事,獄長一概不聞不問,因為上主與他同在,凡他所做的,上主無不使之順遂。
普提法爾對若瑟雖然非常器重和信賴,但是在鐵證如山的控告之下,又在眾僕婢異口同聲的指證之下,便信任了自己妻子的無稽讕言,連若瑟的自辯都沒有聽,便直接了當的將他投入獄中。非常奇怪的是,在哈慕拉彼法典、亞述及赫特人的法典中,向來未提及過監獄的存在,而在埃及很早就對人這種處罰的設備。希臘的歷史學者赫洛多托亦證實,在埃及的首都底比斯有監獄的存在,用來處罰當時的政治犯人。因此這裡的記載是非常符合歷史背景的。若瑟既然犯了如此「滔天大罪」,在當時本應處以極刑的,卻只罰坐監了事。這大概在說明主人對妻子的控告不無懷疑之處,所以只將若瑟投入獄中,以觀後效。另一方面也不能不承認若瑟時時在受着天主的保護,免得他遭遇殺身之禍。果然若瑟在獄中又是如此深得人心,致使獄長選他作自己的副手來管理其他的同犯。聖經對若瑟的忠貞也讚賞不絕(詠一九15, 一零五16-25 德四九17, 18 智十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