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祭獻依撒格
第二十二章 祭獻依撒格
亞巴郎向來對天主惟命是從,毫不遲疑。他聽命離開本鄉本族所在的烏爾,又聽命離開久居的哈蘭,走向一個天主所指給他的遙遠的地方去居住。在那裡亞巴郎舉目無親,孤立無援,周圍的環境又頗不友善,惟有天主是他的依靠和支持。亞巴郎對一切逆來順受,無怨無尤,既不氣餒,又不失望,因為他知道有天主時時與他同在。可是現在他的聽命精神及他的忍耐要受到最大的考驗了:天主要他將他自己的親生獨子祭獻與自己。這是當時客納罕地區的本地百姓所慣於實行的人祭。本篇的描述雖屬厄羅音卷集,卻非常生動逼真,動人心弦,堪稱為厄羅音卷的代表作,的確是超越群倫的不朽作品。
1-19節 亞巴郎從命祭子
1. 這些事以後,天主試探亞巴郎說:「亞巴郎!」他答說:「我在這裡。」
2. 天主說:「帶你心愛的獨生子依撒格往摩黎雅地方去,在我所要指給你的一座山上,將他獻為全燔祭。」
3. 亞巴郎次日清早起來,備好驢,帶了兩個僕人和自己的兒子依撒格,劈好為全燔祭用的木柴,就起身往天主指給他的地方去了。
4. 第三天,亞巴郎舉目遠遠看見了那個地方,
5. 就對僕人說:「你們同驢在這裡等候,我和孩子要到那邊去朝拜,以後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6. 亞巴郎將為全燔祭用的木柴,放在兒子依撒格的肩上,自己手中拿著刀和火,兩人一同前行。
7. 路上依撒格對父親亞巴郎說:「阿爸!」他答說:「我兒,我在這裡。」依撒格說:「看,這裡有火有柴,但是那裡有作全燔祭的羔羊?」
8. 亞巴郎答說:「我兒!天主自會照料作全燔祭的羔羊。」於是二人繼續一同前行。
9. 當他們到了天主指給他的地方,亞巴郎便在那裡築了一座祭壇,擺好木柴,將兒子依撒格捆好,放在祭壇上的木柴上。
10. 亞巴郎正伸手舉刀要宰獻自己的兒子時,
11. 上主的使者從天上對他喊說:「亞巴郎!亞巴郎!」他答說:「我在這裡。」
12. 使者說:「不可在這孩子身上下手,不要傷害他!我現在知道你實在敬畏天主,因為你為了我竟連你的獨生子也不顧惜。」
13. 亞巴郎舉目一望,見有一隻公綿羊,兩角纏在灌木中,遂前去取了那隻公綿羊,代替自己的兒子,獻為全燔祭。
14. 亞巴郎給那地方起名叫「上主自會照料。」直到今日人還說:「在山上,上主自會照料。」
15. 上主的使者由天上又呼喚亞巴郎說:
16. 「我指自己起誓,——上主的斷語,——因為你作了這事,沒有顧惜你的獨生子,
17. 我必多多祝福你,使你的後裔繁多,如天上的星辰,如海邊的沙粒。你的後裔必佔領他們仇敵的城門;
18. 地上萬民要因你的後裔蒙受祝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19. 亞巴郎回到自己僕人那裡,一同起身回了貝爾舍巴,遂住在貝爾舍巴。
撒辣決意要驅逐哈加爾母子二人,雖然亞巴郎內心有所不忍,不過在天主的指示之下,也只有惟命是從。不受歡迎的母子二人走後,亞巴郎的家庭果然獲得了平安。但是聖祖破碎的心靈,仍然痛苦悲傷,難以抑制。因為依市瑪耳畢竟是他的長子,又是他多年以來所希望等候的結果,故此他特別喜愛他。如今卻為了家庭的平安,勉強以快刀斬亂麻的手法對依市瑪耳加以割愛。可是事情並沒有完結,更大的磨難還在等待著他。天主要以更冷酷的方式來考驗他,試探他的信德及他的聽命精神:要他將他的獨生子依撒格祭殺與天主!這原是客納罕諸民族的一種野蠻的陋習。他們認為將自己最心愛的東西或人犧牲祭獻給神明,將是神明最鍾愛的。而人們最心愛的莫過於自己親生的兒子,尤其是獨生子(見肋十八21; 二十2-4 列下二三10 耶三三35)。摩阿布的國王默沙在千鈞一髮的生死關頭,就在首都眼看就要失陷時,在城牆上面對著敵人以色列將自己繼承王位的兒子殺死祭獻神明以求神明保護,免使首都陷於以色列人之手(列下三27)。這種陋習,亦明顯的見於腓尼基民族間。考古學者在默基多、革則爾和耶里哥挖掘出來的一些兒童的屍首,都是祭神的犧牲品。客納罕人每於修城建屋舉行破土典禮時,慣於先向自己的神明舉行人祭。在以色列民族的歷史中我們有依弗大民長殺女還願的記載(民一一30, 31)。不過這些違反自然律的野蠻行為向來是被梅瑟法律所禁止的。出二二29所說的將首生獻給天主的事,是指割損而言。出三四20天主令人要用錢將獻於天主的首生子贖回來。就是在本篇的記載上,雖然作者是在明顯的說明天主要亞巴郎將自己的獨生子作為人祭,但是作者開宗明義的說「天主試探亞巴郎」(1節)。這個要求的本身在我們看來,的確太過殘酷及不近人情。但是亞巴郎許久以來都對天主惟命是從,且他居住的周圍環境向來已存在這種向神明獻人祭的陋習。也許這在亞巴郎看來,並不認為是太過份的要求,更不會是無理的要求。
天主的命令看來是嚴格無情的,而且好似天主故意在傷害亞巴郎的感情。因為在出命時天主就說:「帶你心愛的獨生子依撒格……」(2節)這是由他正妻撒辣所生的惟一兒子,是老年時所生,故此是他惟一合法的繼承人。自然他一切的愛心、希望和依恃都放在依撒格一人身上了。依市瑪耳已被逐出家園,再將依撒格殺祭之後,亞巴郎將孤苦伶丁,孑然一身地終老天年了。那將是何等痛苦悲傷的事呀!但是亞巴郎畢竟是一個有信德的人,雖然在如此巨大的磨難中,他仍全心依靠上主。他知道依撒格的誕生本來就是件非常奇特的事,是只有天主才可以作到的事。所以他相信天主自會有另外特別的安排,好能使他自己的恩許得以實踐。所以亞巴郎毫無難色的接受了天主的命令,立即準備一切,完全按照天主的吩咐去將自己的獨生子作為「全燔祭」奉獻給天主。因為全燔祭的意義是將一切完全燒盡及全部祭獻於上主天主,這是天主最為悅納的祭獻(見肋一章)。這種祭獻與和平祭不同的地方,是奉獻的人將祭品毫無保留,對自己毫無益處的完全奉獻於天主(見肋三章)。亞巴郎應當祭獻兒子的地方,也是天主親自指明的,就是在「摩黎雅地方」(2節)。由下一節我們知道這是個多山之區,不少譯本將其譯作「摩黎雅山」。這可能是受了古希臘譯本的影響。希臘譯本作「高出的地方」。這個地理名詞除了在這裡出現之外,另一次,也是僅有的一次,見於編下三1,指明那裡是撒羅滿為上主在耶京建築聖殿的地方。如此以色列人將祭獻依撒格與上主的所在地混為一談而相提並論。但是後期的撒瑪黎雅人卻強調,所謂之摩黎雅山就是聖地北方的革黎斤山。聖經此處的記載,謂它位於一座山上,距離貝爾舍巴有三天的路程。固然不是任何具體的指示,我們不能根據這種說法來確定任何地方;但是如果我們假定此處所指的是耶路撒冷的摩黎雅,倒是頗為合適。因為二者之間的路程的確需要三天才可走完。
聖經的作者非常自然的平舖直敍。沒有表示亞巴郎的任何反應,只說他清晨早起,一切準備就序後就上路走了。這說明亞巴郎在夜間夢中接受了天主的指示和命令,他便立即照行不誤,帶著孩子裝束就道。天主在夢中向人顯示向人傳達旨意的事,是厄羅音卷特別喜愛的方式。因為它不如雅威卷一樣,愛用擬人的說法,表示天主與人直接面對面的交談。亞巴郎準備好全燔祭用的木柴,備好驢子,還帶了兩個僕人連同作祭品的兒子依撒格,起身自貝爾舍巴向著天主指示給他的目的地進發。第三天才到達了目的地。貝爾舍巴與耶京之間的距離是七十公里。聖經說他們到了山下,亞巴郎令二位僕人和驢子留在山下等候;將柴火放在依撒格的肩上,自己拿著刀子和火種,父子兩人便開始登山。在解釋這段聖經時,許多教父們異口同聲的主張,依撒格肩背木柴上山,就是耶穌身負苦架登山受刑的預像。
父子兩人徒步登山,各懷心事。父親懷著一顆痛苦難忍的心,無話可說。依撒格已是一位懂事的青年,知道父親心事重重,又見所攜帶的一切,也不敢直接詢問。父子二人在保持了相當長久的靜默之後,終於兒子先開口講話了,詢問父親所要奉獻的祭品在那裡?父親已是悲痛欲絕,不能直言,只好唯唯諾諾地支吾其詞,謂天主自會想辦法(8節)。亞巴郎預知這將是人類歷史上最殘酷的一幕,父親要親手將心愛的獨生子殺死,再用木柴將其屍體焚燒淨盡,祭獻自己的天主。所以他故意將二位僕人留在山下,不願叫他們看見這殘酷的一幕而作為未來的證人。父子二人終於到達了天主指定的地點,於是二人齊手準備了祭台,並在祭台上排好帶來的柴火。如今時刻終於到了,是亞巴郎有生以來最難過的一刻,是他要向兒子聲明,兒子本人就是天主向他要求的祭品。依撒格毫無反抗,任由父親將雙手綁起來,將他放在柴火上,就要在那裏傾流他的鮮血,作為天主最喜愛的祭品。可是就在亞巴郎舉起拿刀的右手,要將它插在兒子的咽喉之際,同時慈父之心正在感受最大的創痛之時,忽然有天主的使者大呼一聲,叫亞巴郎同手,並謂天主對這次的試探已感到非常的滿意。有人謂這裡所說的天使,應是後人所加。因為緊接著就是天主親自與亞巴郎的直接對話:「因為你為了我竟連你的獨生子也不顧惜」(12節)。天主自己已準備好了一隻作為祭品的公綿羊,正如亞巴郎所說(8節)。故此亞巴郎稱那個地方為「上主自會照料」(14節)。這種由牲畜來代替人祭的安排,完全符合梅瑟法律的精神,就是以牲畜來代替應獻於上主的長子(出三四19, 20; 十三13)。事實上,在閃語系的各民族之間,這種以牲畜代人的觀念日漸普遍,終於人祭的習俗完全根除,不復存在。
撒慕爾先知後來更強調:「聽命勝過祭獻」(撒上十四22)。就是這個完全絕對的聽命,是天主願意在亞巴郎身上所見到的德行。結果亞巴郎完全使天主心滿意足。這當然亦是天主要全體以民所學習的一課。就是首先他們要聽天主的命,而不受客納罕人習俗的吸引,跟隨他們舉行人祭,因為這是天主所憎恨的祭獻(詠一零五37 依五七5, 16-20)。
再說,這段聖經的記載,也在教導我們,天主喜悅人的祭品與否,並不在祭品本身的輕重貴賤,完全在於奉獻者的心情和誠意,以及他的聖德。聖詠的作者也說:天主所喜愛的祭獻「就是痛悔的精神」(詠五一19),或謂「你該向天主奉獻頌謝祭,又該向至高者還你的誓願」(詠五十14)。如果沒有內心的虔誠,而只是了草塞責的奉獻祭品,將招致天主的義怒,奉獻者及奉獻的祭品將都不為天主所悅納(依一11, 12)。所以聖保祿讚揚亞巴郎說:「因著信德,亞巴郎在受試探的時候,獻上了依撒格,就是那承受了恩許的人,獻上了自己的獨生子;原來天主曾向他說過:只有由依撒格所生的,才稱為你的後裔」(希十一17, 19)。同樣,雅各伯宗徒也說:「虛浮的人啊!你知道信德沒有行為是無用的嗎?我們的祖宗亞巴郎,把他的兒子依撒格獻在祭台上,不是由於行為而成為義人的嗎?你看,他的行為和他的信德合作,並且這信德由於行為而成為義人的嗎?」(雅二20-22)。
的確,天主毫無條件的聽命和依恃,以及依撒格從容犧牲的精神,非常明顯的中悅了天主的心。因為接著以從來未有的隆重方式,重新作了以前的恩許:「我指自己起誓——上主的斷語——因為你作了這事,沒有顧惜你的獨生子,我必多次祝福你,使你的後裔繁多,如天上的星辰,如海邊的沙粒……」(17節)。聖經提到天主指著自己起誓,這還是第一次。所以說,天主指著自己起誓,按聖保祿的說法,是因為宇宙間沒有比天主更大的人物(希六3),所以只有指著自己起誓。關於天主起誓的其他方式,見出三二13 依四五23 耶二二5; 四四6 亞四2; 六:8。亞巴郎的後代,是如此眾多,必將佔領敵人的城門(17節)。意思是說,古代人抵抗的力量,大都置於城門。誰佔據了城門,就佔據了全城,等於敵人已全軍覆沒(見創二四60)。「地上的萬民,都要因你的後裔蒙受祝福」,是說全世界的人都要慶幸有亞巴郎的存在。因為天主藉著他和他的後代,完成了救恩的計畫,使全世界的人類,都獲得了天主的祝福。一切完成之後,亞巴郎和依撒格興高采烈的回到山下,與兩位僕人一同回家去了。就是回到貝爾舍巴的帳幕中去居住,那裡成了聖祖的久居之地(19節)。
20-24節 亞巴郎兄弟納曷爾的後代
20. 這些事以後,有人告訴亞巴郎說:「米耳加也給你的兄弟納曷爾生了兒子:
21. 長子伍茲、他的弟弟步次、阿蘭的父親刻慕耳、
22. 革色得、哈左、丕耳達士、依德拉夫和貝突耳:——
23. 貝突耳生了黎貝加,——這八人都是米耳加給亞巴郎的兄弟納曷爾生的兒子。
24. 此外他的妾,名叫勒烏瑪的,給他生了特巴黑、加罕、塔哈士和瑪阿加。
梅瑟法律曾三番五次、且十分嚴肅和認真的禁止以色列人同客納罕人通婚往來。這種三令五申和不憚其煩的禁令的目的,在使以色列人避免客納罕人的邪神敬禮,以及他們低落不堪的倫理道德。作者不但立法禁止以民隨便與土人通婚,還利用聖祖的榜樣鼓勵百姓嚴守這條命令。因為聖祖們不辭跋山涉水的辛勞,回到自己出生的土地,在那自己的家族中為自己的兒子成婚娶妻。作者為了引領讀者回顧一下特辣黑留在北敍利亞的家族,在這裡增加了一段記載。它可說是創十一27, 28的延續。作者好似說亞巴郎突然之間獲得了家信。這在當時只有藉著那些不斷旅行於美索不達米亞及埃及之間的商人,他們成群結隊來往於兩地之間,販賣物品,每次都必須要經過敍利亞和巴力斯坦。正好可以從亞巴郎久別的家鄉帶來信息。這條路就是依撒意亞先知所說的「海濱之路」(依九1)。這裡記載的納曷爾後代的一些名字,有不少是地名。關於這一點我們已在前面見到。就是古代的人名、民族名和地區名多次相提並論,互相通用。很明顯的作者在此準備不久之後,亞巴郎的僕人厄里厄則爾要回家為依撒格成親的事。這裡所說的親屬關係,多次並不是血統的關係,而是鄰居或通商的關係。這裡的宗譜並不完全符合事實,而有許多人為的造作成份;因為它就如依市瑪耳(創二五12-16)以及後來雅各伯的後代一樣,都有十二個名字,構成了十二個家族。這裡的十二個家族中,有些是知名家族,其他的家族卻不見經傳。例如伍茲是巴力斯坦東北的一個家族,也許就居住在厄東地區;步次家族居住在約但河東部的南方地區;刻慕耳是不知名的一個家族。這裡說的阿蘭是刻慕耳的兒子,但在創十22卻說是閃的兒子。它除了是人和家族名之外,也是地區名,已如前述。這裡就是亞巴郎曾經在哈蘭住過的地方(見創 十一31; 二四10, 25; 二七43; 二八2, 5-7)。革色耳也許是指加色丁人而言(創二28, 31)。我們由考古學知道阿蘭人和加色丁人曾有密切的往來關係,因為他們同出一源,有血統關係,且有同樣的生活方式、講相同的語言,又信奉同一的宗教。哈左向來未在聖經其他地方出現過,故不知其來歷。丕耳達士及依德拉夫是何許人士,完全沒有消息。貝突耳屬阿蘭民族(見創二五20; 二八5)。特巴黑,有個被達味征服的城市具有此名(見撒下八8 編上十八8),但不知是否與此家族有關。加罕不知是甚麼人。塔哈士是黎巴嫩地區名。瑪阿加是赫爾孟山南部的一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