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亞巴郎的晚年和逝世

第二十五章 亞巴郎的晚年和逝世

本章的最初六節記載了亞巴郎晚年所生的子女。這一段屬雅威卷的聖經,本來很自然的應被歸納於前一章內。這不但由於它同前一章屬於同一個傳授,而且也是由於記事的邏輯。因為在前一章內我們見到厄里厄則爾僕人自哈蘭歸來,已不見亞巴郎,按理亞巴郎業已去世,聖經卻沒有正式的交代;所以若將本章的1-6節,甚至連7-11節都放在前一章內,則覺得更為適宜(只是7-11節已不再屬雅威卷)。自第7節開始是司祭卷的傳授。這個卷集好似只知道亞巴郎有兩個兒子,即依撒格和依市瑪耳。是雅威卷記載了亞巴郎晚年新生的其他兒子。1-6節的記載,其目的似乎是在說明亞巴郎聖祖與一些阿剌伯民族和部落之間的關係,而這種關係多次不是血統的親屬關係,卻是過去或現在的鄰居關係,甚至只是商業上往來的利害關係,故此作者將這種關係僅三言兩語便算交代完了。

1-6節 聖祖晚年的後代

1. 亞巴郎又續娶了一個妻子,名叫刻突辣。
2. 刻突辣給他生了齊默郎、約刻商、默丹、米德楊、依市巴克和叔哈。
3. 約刻商生了舍巴和德丹;德丹的子孫是阿叔陵人、肋突興人和肋烏明人。
4. 米德楊的子孫是厄法、厄斐爾、哈諾客、阿彼達和厄耳達阿:以上都是刻突辣的子孫。
5. 亞巴郎將自己所有的財產都給了依撒格;
6. 至於妾所生的兒子,亞巴郎給了他們一些禮物,在自己活着時,就叫他們離開自己的兒子依撒格,打發他們向東去,住在東方。

話說亞巴郎晚年又娶了妻子刻突辣,且生了兒子。這些兒子的後代都與阿剌伯民族有關。這就是阿剌伯人一定強調自己是聖祖亞巴郎後代的另一原因。前面我們看過,依市瑪耳的後代,大都屬阿剌伯人。作者只是在此藉著婚姻生子的方式,來說明聖祖與阿剌伯人之間的某種關係。事實上誰也不會相信,已是年老力衰、壽數將盡且坦白自承不能再生子的亞巴郎(創十七18),在臨死之前又娶了妻子,且生了這麼多的兒子。這完全是與客觀事實不相符合的記載。

被作者劃歸為亞巴郎的兒子計有:齊默郎,他們是甚麼人,很難斷定;在戶二五14及編上二6有名叫齊默黎的人出現;其次在河東默沙城的西邊有個名叫匝布郎地方。但上述看來相似的人名和地名是否與亞巴郎的兒子齊默郎有關,誰也不敢確定。約刻商,大概就是創十25所說的約刻堂;他也是舍巴的父親。米德楊,這些人在聖經上,尤其在五書中是耳熟能詳的人名(創三六35 出三1; 十八1 戶二二4, 7; 二五6; 三一1-20 蘇十三21 民六-八章等)。他們屬於西乃半島,更具體的說,在法蘭曠野間居住,後來為了尋找更美滿的生活,漸次向約但河東的摩阿布地區入侵,更在民長時代進入聖的騷擾,致使以民生靈塗炭,苦不堪言。默丹,關於這些人我們毫無所知。依市巴克,雖然在亞述的古文件上有個名叫依市布克的民族,但他們位於北敍利亞地區。而我們這裡所討論的這幾個所謂之亞巴郎的後代民族,應是屬阿剌伯種的民族。故此我們不能確定,這些被稱為依市巴克的民族是何許人士。叔哈,在亞述文件上亦有叔胡民族的出現,但其所處之地區卻相去太遠;此處的叔哈,似乎應是居於厄東區的民族。舍巴和德丹,在創十7亦曾出現,但學者對他們的意見各異。有人謂舍巴是阿剌伯半島的民族;另有人說在奴比亞;前來耶京拜見撒羅滿的女王就來自此區。德丹的位置和人種十分不確定,也不必細究。阿叔陵所指並不是歷史上著名的亞述人,而是一個生活在西乃半島北部的民族。肋突興和肋烏明人,雖然學者們不知道他的來源,卻肯定也是兩個生活於同一區域內的小民族。厄法,是位於西乃半島的北方的民族;依撒意亞曾提及這個地區,並謂它盛產駱駝、黃金及香料(依六十6)。厄斐爾及哈諾客是兩個不知名的民族。阿彼達,在亞述國王於公元前七一五年的出征年鑑上,曾提到這個民族,被稱為依巴狄狄。

亞巴郎在這些兒子中只立定了依撒格為繼承人,並將全部的家產給了他。至於其他妾所生的兒子,每人只得了一部份禮物,便打發他們往東方各自謀生去了(6 節)。這裡所說的「東方」是指西乃及敍利亞及阿剌伯曠野而言。以上所記述的那些眾多的與亞巴郎發生過關係,被聖經稱為亞巴郎後代的民族,都在這個曠野的範圍內生活。聖經作者在這裡清楚的指明,雖然這些具有阿剌伯血統的民族,皆自恃為亞巴郎的後代子孫,卻完全沒有繼承亞巴郎家業的權利,因為天主的恩許,只賜給了依撒格和他的後代。

7-11節 亞巴郎逝世

7. 亞巴郎一生的歲月共是一百七十五歲。
8. 亞巴郎壽高年老,已享天年,遂斷氣而死,歸到他親族那裡去了。
9. 他的兒子依撒格和依市瑪耳,將他葬在面對瑪默勒,赫特人祚哈爾之子厄斐龍的田間瑪革培拉山洞內。
10. 這塊田地是亞巴郎由赫特人那裡買來的;亞巴郎和妻子撒辣都葬在那裡。
11. 亞巴郎死後,天主祝福了他的兒子依撒格。依撒格定居在拉海洛依井附近。

本章從這裡開始是司祭卷的傳授,故此多用既成的句子,愛好準確的時期和計算,缺少想像力,多用厄羅音來指示天主的聖名。亞巴郎聖祖的逝世,本來應是非常悽慘悲痛的事,作者卻以冷漠的手筆,平舖直敍的記載了這段事蹟;外表似乎毫無感情的記載。亞巴郎活了一百七十五歲,安享天年,「斷氣而死」(8節)。完全沒有提及死時的光景,在甚麼地方及有甚麼人在場?得的甚麼病?卻只簡單的說,他「斷氣而死,歸到他親族那裡去了」。意思是說他死後進入陰間,與他的列祖同眠。陰間是地下黑暗無光的地方,是亡者都要去那裏居住的地方(見創十五15)。

陰間:這是死後的人所居住的地方,按古東方人的宇宙觀,以人類居住的地面為中心,天空是天主的居所,地下的陰間是亡者的居處。希伯來人的陰間與外邦人的觀念略有不同;那裡既沒有鬼神,也沒有賞罰,人人平等相處(依十四9-11, 15 則三二18-32)。是被黑暗所籠罩的地方,充滿塵土、腐朽、蛆蟲;既見不到天主的聖容,更不能唱歌讚揚天主(詠一一五17; 六6 依三八18);是一去不復返的地方(約 十六22)及被人遺忘的地方(詠四九17, 八八12, 13)。這種悲觀的信念至死人復活的啟示顯明之後,才漸次於聖經上消失(達十二1-3 智二1-8; 五15, 16)。

第九節清楚的記載,前來舉喪埋葬亞巴郎的,是他的兒子依撒格及依市瑪耳。這一點與前面所說的依市瑪耳已同他的母親哈加爾被逐出家門的事不合(見創二三17-20),惟一解釋這種自相矛盾的說法,是作者利用了不同的古老文件和傳說而未加辨別的加以兼收並蓄,排列在一起。埋葬亞巴郎的地方是他自己事先準備好的,在赫貝龍的那個名叫瑪革培拉的山洞中,在那裡早已埋葬著他的愛妻撒辣。故此這個山洞成了後來全體亞巴郎子孫所最敬重的地方。如此天主的朋友亞巴郎結束了他現世的生命。他一生保持了對天主堅強的信念,完全的信賴,他的確是位天主的人。所以今後天主多次將自己與他和他的子孫的名字連在一起:「我是上主,是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的天主」。耶穌基督亦強調:「將有許多人從東方和西方來,同亞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在天國裡一起坐席」(瑪八11)。世間有三種信奉惟一神教的巨大團體,都以亞巴郎為自己的父親,即猶太教、回教及一切信奉耶穌的宗教。

12-18節 依市瑪耳的後代

12. 以下是撒辣的婢女,埃及人哈加爾給亞巴郎生的依市瑪耳的後裔。
13. 依市瑪耳的子孫名單,依照出生的次第記載如下:依市瑪耳的長子是乃巴約特,其次是刻達爾、阿德貝耳、米貝散、
14. 米市瑪、杜瑪、瑪薩、
15. 哈達得、特瑪、耶突爾、納菲士和刻德瑪:
16 .以上都是依市瑪耳的兒子,這些人的名字也是他們的村莊和營地的名字,又是十二家族的族長。
17. 依市瑪耳一生的歲月是一百三十七歲;然後斷氣而死,歸到他親族那裡去了。
18. 他的子孫住在從哈威拉直到埃及東面的叔爾,往亞述道上,對着自己的眾兄弟支搭帳幕。

創二一18天主藉天使的口向哈加爾許下她的兒子依市瑪耳要成為一個強大的民族。創十六12關於依市瑪耳也說:「他要衝著自己的眾兄弟支搭帳幕」。是說他要與自己的兄弟並駕齊驅。這一段是另一個民族列表。是些居住在阿剌伯曠野中具有阿剌伯血統的民族,他們自認是依市瑪耳的後代,因此也就是亞巴郎的子孫。這裡如其他地方的民族列表一樣,是人名、民族名與地區名相連在一起。這是一種解釋民族之間彼此關係和來往的方式。由於缺乏歷史的考據,我們很難斷定這些民族的來歷,可以只確定大概他們都導源於一個共同的祖先。我們也不要忘記,這些記述大都來自民族的傳說,而傳說又不太完全確實,有時還加雜著一些幻想的成份,因此在這裡尋求科學的歷史資料是完全不可能的,何況這也不是作者寫作的目的。這些不少民族列表及家譜的產生,多次與希伯來人的意識有關。他們總以為與自己周圍的民族都有種族、文化、語言上的密切關係,因此將這些鄰居民族都列為亞巴郎的後代。

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依市瑪耳及其他不少聖經知名人士的後代名單,都具有相當的人為或造作的成份。例如這裡將依市瑪耳的後代說成是十二個家族,自然是人為的結果。聖經亦將納曷爾及雅各伯的後代說成是十二個家族,後來耶穌的門徒亦是十二個,由此可見「十二」這個數字在聖經上已是個成數。依市瑪耳的這些後代都是些具有阿剌伯血統的民族;他們最初大都居住在西乃半島的北部,後來擴展至阿剌伯半島,再向北進展至幼發拉的河邊,更至敍利亞的哈瑪特,再向西擴展至約但河東及豪郎地區,其佔地之廣可見一斑!這些民族的始祖依市瑪耳的母親和妻子,都是埃及女人。所以依市瑪耳的這一大批後代,猶如他們的祖先,多是性情活潑、愛好自由、不受約束的民族。

依市瑪耳的子孫:乃巴約特,就是楔形文件上所記載的納巴圖人;他們是納巴泰人的祖先,有時亦被視作阿蘭人。他們沿幼發拉的及底格里斯河而居住謀生,直至波斯灣都是他們的活動範圍。這些人漸漸被阿剌伯人所同化。遷移之後,定居於約但河東的厄東地區,以培特辣為他們的首都。刻達爾,是與納巴泰人具有聯盟關係的民族;他們慓悍善戰,更善於搭弓射箭,曾是亞述人的敵手。阿德貝耳,在亞述王提革拉特丕肋色爾三世的時代,曾是很突出的一個人名,是阿剌伯半島的總督。但是否就是此人?不得而知。米貝散,不詳。米市瑪,在亞述巴尼帕的年鑑上有這麼個人名,但不知道是否彼此相關。杜瑪,是阿剌伯半島北部的地名,見於楔形文件上。瑪薩,同樣見於提革拉特丕肋色爾三世的年鑑中。哈達得,不詳。特瑪,是個綠洲名稱,曾被依撒意亞提及(依二一4)。耶突爾,就是指後來的依突勒雅(見路三1),位於客納罕之東北。納菲士,曾被編上五19所提及,是約但河東部地區的北方民族,他們曾打敗了勒烏本及加得支派。刻德瑪,是創十五19所說的卡德摩尼人,向來居於納巴泰人的東方,此族後裔至今猶存。上述這一切民族皆居住於從哈威拉直到埃及東面的叔爾。叔爾似乎不是地區名,而是埃及為抵禦東方小亞細亞民族的入侵所修建的一道長城,即是防禦工事。

19-34節 雅各伯及厄撒烏

19. 以下是亞巴郎的兒子依撒格的歷史:亞巴郎生依撒格。
20. 依撒格四十歲時娶了帕丹阿蘭地阿蘭人貝突耳的女兒,阿蘭人拉班的妹妹黎貝加為妻。
21. 依撒格因為自己的妻子不生育,便為她懇求上主;上主俯允了他的祈求,他的妻子黎貝加遂懷了孕,
22. 雙胎在她腹內互相衝突,於是她說:「若是這樣,我可怎麼辦?」遂去求問上主。
23. 上主答覆她說:「你一胎懷了兩個國家,你腹中所生的要分為兩個民族:一個民族強於另一民族,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
24. 到了生產的時候,她腹內果然是一對雙生;
25. 首先產出的發紅,渾身是毛,如披毛裘,給他起名叫厄撒烏。
26. 他的弟弟隨後出生,一手握着厄撒烏的腳跟,為此給他起名叫雅各伯。他們誕生時,依撒格已是六十歲的人。
27. 兩個孩童漸漸長大,厄撒烏成了個好打獵的人,喜居戶外;雅各伯卻為人恬靜,深居幕內。
28. 依撒格愛厄撒烏,因為他愛吃野味;黎貝加卻愛雅各伯。
29. 有一天,雅各伯正煮好豆羹,厄撒烏由田間回來,饑餓疲乏,
30. 便對雅各伯說:「請將這紅紅的東西給我點吃,因為我實在又餓又乏。」—— 因此他的名字又叫「厄東」。
31. 雅各伯回答說:「你要將你長子的名份先賣給我。」
32. 厄撒烏說:「我快要死了,這長子的名份為我還有甚麼益處?」
33. 雅各伯接着說:「你得立刻對我起誓。」厄撒烏遂對他起了誓,將自己長子的名分賣給了雅各伯。
34. 雅各伯遂將餅和扁豆羹給了厄撒烏;他吃了喝了,起身走了。——厄撒烏竟如此輕視了長子的名分。

這段頗長的記述,不但精彩有趣,生動活潑,富有想像力和詩意,而且頗具民族色彩。是以學者們感認為是雅威卷的傳授。本段與前此司祭卷的風格迥然不同,讀者稍加留意就可以看得出來。因此它自然的位置,應在二十四章之後。在那裡我們見到依撒格同黎貝加在乃革布地區組織了幸福甜密的家庭。如今就在述說他們愛情的結晶,就是他們所生的兩個兒子的歷史——雅各伯及厄撒烏。

黎貝加相似她死去的婆母撒辣一樣,也是位不育荒胎的婦女。依撒格為她祈求了上主,結果才懷孕生了兒子。作者故意強調天主對聖祖們的特殊照顧,尤其在他們的後代生養上。天主不惜以奇蹟來向聖祖表示特別的愛護和無微不至的照顧,這是為應驗天主的恩許。因為天主早已許下,亞巴郎的後代要強盛壯大,要佔據整個的客納罕地區。作者為了指示黎貝加自阿蘭出生的事實,不惜三番五次的重複阿蘭這個地區名和民族名(20節)。申二六5也說:「我的祖先原是個飄泊的阿蘭人」。意謂雅各伯曾為了逃避哥哥厄撒烏的追殺,飄泊於阿蘭地區,並在那裡自己的親族中找到了對象,同本族人結了婚(創三十、三一章)。黎貝加終於受到天主的照顧,懷了孕,這是家中的一大喜訊(21節)。值得一提的是,舊約中一些被天主特選負擔重任的女子,大都荒胎不育,並且亦都是在天主的特別眷顧之下才懷了孕。例如:撒辣(創十一30),這裡的黎貝加(創二五21),辣黑耳(創二九31),三松的母親(民十三2),亞納(撒上一2),以及若翰的母親依撒伯爾(路一7)。黎貝加懷孕之後,覺出來腹中有兩個兒子,且正在不斷的鬥爭,於是感到頗為沮喪。因此說:「若是這樣,我可怎麼辦?」(22節)。這句話在原文上的意思,比我們這裡所翻譯的更為嚴重。簡直是在表示,這不但不是天主的祝福,而是天主的詛咒和懲罰。「遂去求問天主」。作者雖然沒有指明,黎貝加用甚麼方法求問天主,我們仍然可以想像得到,不外是去到附近的某聖所中去尋求上主的神諭。這亦是當時一般平民所慣用的方法。猶如我國的百姓多次到神廟中去以陰陽板(佛杯)求問神意一樣。所得到的答案是以詩歌的文體表達出來的,是聖經中一成不變的方式(見創九26, 27;四九章)。這亦非常相似我國神廟中抽籤之後,按相對號碼的籤紙,也是用詩詞答復一樣。這些詩詞,是一般平民所不能瞭解的,故此每座廟中都有專人坐在那裡等候持籤人將籤紙上的詩詞給人解釋其中的意義。由此可見,我們的許多習俗是與聖經非常相似的;這是歐美所完全見不到的情形。黎貝加所得的神諭是:「你一胎懷了兩個國家……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23節)。這個答案,可能來自任職聖所中的司祭,或者更好說是將這個答案放在後期作者的口中,使他在著作本書的時候,以預言歷史的方式,道出兩個敵對民族的命運。這兩個民族都是來自黎貝加一胎所生的兩個兒子。這種將過去的事蹟已成歷史的事實,再以預言的方式加以描述,使其對後人來說,好似是仍然有待發生的事蹟;這種情形和筆法,在聖經上屢見不鮮。或者有時聖經作者將當時自己生活的社會現象和狀況,說成是很古老的社會情形,在聖經上也是不乏實例。比如將加音和亞伯爾的生活狀態說成是一個耕田,一個牧羊,這就是在聖經上多次出現的時間矛盾的情形,只要我們知道其歷史背景及作者的用意和目的,這些看來不易令人原諒的矛盾是會迎刃而解的。在這裡作者的目的是在向讀者解釋,為甚麼兩個近在咫尺,本應如兄如弟的鄰近民族,以色列和厄東民族,竟如此連年戰爭,誓不兩立?作者將他當時所見的這種情形來加以解釋,謂他們原來自始在母胎中就有仇恨,彼此鬥爭,到了出生的時候,雅各伯是次子,卻在躍躍欲試,已在爭先恐後,患得患失,意味著爭取長子的名位,用一隻手握著厄撒烏的腳跟出世,竟似乎絲毫不肯讓步。故此給他取名叫雅各伯。這是雅各伯一名的平民講法。但是在創二七36,還有另一種民俗解釋,是他的哥哥厄撒烏親自作的解釋,意即他「他兩次欺騙了我」,所指是雅各伯用詭計奪取了厄撒烏長子的名份。現代的學者將雅各伯一名作「天主保護」講。誠然,雅各伯的一生,似乎與欺騙是分不開的。欺騙了哥哥厄撒烏,又欺騙了舅父拉班。這是位典型的曠野中伯都音人的酋長,盡力謀取自身的好處,不管他人的死活。他祖父亞巴郎慷慨大方,兼顧他人利益的精神,在他身上連影子都找不到。雖然如此,天主仍然簡選了他,使他成為天主救援計劃中的重要工具,且是舉足輕重的人物,實在這是人們所不能想像的天主的奧秘!

關於厄撒烏一名,作者亦作了有趣的解釋:因為「他渾身是毛」(25節)。此外也說,因為他「發紅」。毫無疑義,作者是將厄撒烏與厄東密切相連起來。因為「厄東」有紅色的意思,因此厄撒烏是厄東人的祖先。事實上厄東一名的來源,是因為這裡的土地呈現紅色之故。不過這些由民俗而來的解釋皆與科學無關。因為自古以來對某些事物或人物或某種民間的傳說,作者便盡量將其收納在著作中,以資保存並流傳後世。至於這些民間傳說是否合乎事實,作者完全不加過問,這亦不是聖經作者的責任。

作者既已定下了宗教和神學的寫作目標,便按照當時他所見的兩個不同民族的特徵——以色列及厄東人——來描述和設想他們的祖先的性格及生活的方式。如此厄撒烏是技巧靈活的獵人,喜愛戶外生活(27節)。厄東位於死海的南方,是一片頗為荒涼的高原區。這裡百姓的生活由於出產不豐,甚至幾乎全無,只能靠打獵或劫掠來維持,因此使周圍的民族感到非常討厭,因為對厄東人的搶劫,防不勝防,頭痛至極。這些人行動非常迅速,簡直是神出鬼沒,突如其來,倏然而去,不可捉摸。這些人又愛佩帶武器,動輒殺人(創二七40)。但是雅各伯適得其反,他生性和平安靜,喜愛帳幕中的寧靜生活,事事不與人爭,他的後代過的是安靜的定居生活,在客納罕地從事務農和牧羊的生活。作者繼續描寫兄弟二人不同的性格:厄撒烏是個性急躁的人,只顧眼前的利益,不作長久的打算;只知道餓了就食,且為了吃飽肚子,連長子的名份都毫不顧及。雅各伯卻懂得深思遠慮,並且計劃周詳,以靈活的手腕,利用眼前的環境,謀取長久未來的福利。例如長子的名份及其所帶來的特權和利益。因此他利用各種方法,且當機立斷,不怕冒險去爭取父親對長子的祝福。上述兩個不同性格的兄弟的特徵,也就是後來兩個兄弟民族的特徵。兩個民族不同的性格,與他們所居住的地區有莫大的關係。厄東人住的是高原曠野,以色列人住的是地產豐富,足夠維持他們的生活,使他們各自在自己的帳幕中安居樂業,不必東奔西跑,謀取生活的急需用品。

這種不同的性格(厄撒烏:粗魯、直爽;雅各伯:深謀、狡猾),在出賣長子名份的故事上,原形畢露。厄撒烏為了一盤豆羹,將長子的名份出賣了(29-34節)。厄撒烏一次打獵,空手而歸,肚子覺得很餓,正好看到雅各伯在煮紅豆。紅豆在希伯來原文上與厄東同音,作者有意譏笑厄東人的祖先,為了一盤紅豆,將長子的權利出賣掉,真是愚不可及,而厄東一名就是他們的祖先;他們的居地和他們民族的名字,就正是提醒他們這種糊塗的往事。雅各伯遠在爬出母胎的時候,就在渴求首生子的名義,所以一手握著哥哥的腳跟,好似賽跑奪標一般擠出了娘始,但仍然晚了一步。如今趁火打劫,乘人之飢,索求長子名份,竟輕易的將渴望已久的名份拿到手中。作者面對雅各伯這種狡猾欺人的手段,不但不嗤之以鼻,表示不齒,卻表現了額首稱慶的讚賞,認為作的很巧妙,足可以保證未來要長期的統治厄東人民。在舊約時代的長子名份,是非同小可的權利,是人人所希望的。因為除了許多其他特權之外,長子有權獲得雙份的遺產(見申二一15-17)。這種特權,幾乎見於一切古東方民族中。可惜哈慕辣彼法典竟沒有作出明文的規定。其他一切古代法典都與聖經相同,規定長子有得雙倍財產的權利。由此可知,以色列人在繼承問題上用的是美索不達米亞法律和習俗,因為聖祖亞巴郎來自這一地區;依撒格的妻子,兩位互相鬥爭的兄弟的母親黎貝加,也是這一區的居民。可是如此貴重的長子名份,在厄撒烏眼中竟未受到重視,不惜為了一盤紅豆將它賣掉。聖經的作者最後用譏諷嘲笑的口氣,結束了這段有關厄東人的祖先厄撒烏的描述,是使人痛心不忍,羞愧難堪的描述:「厄撒烏吃了喝了,起身走了—— 竟如此輕視了長子的名份」(34節)。以色列人向來對厄東人表示厭惡,因為他們生來粗野、無禮、不滿現狀、盡力向著土地肥沃的客納罕地發展,傷害以色列人的權利,成了以色列人譏笑詛咒的對象。

其實厄撒烏和他的後代厄東人的遭遇,完全在天主的安排中。天主對厄撒烏的捨棄,原是由於天主對雅各伯的簡選和施恩所致。瑪拉基亞先知對這一段的記載,有過精確的解釋:「上主說:我愛了你們(以色列),而你們卻說:你怎樣愛了我們?厄撒烏不是雅各伯的哥哥嗎?——上主的斷語——但是我卻愛了雅各伯,而恨了厄撒烏。我曾使他的山荒涼,使他的產業變為豺狠所住的曠野。如果厄東說:我們雖然被毀滅,但我們必要重建廢墟。萬軍的上主卻這樣說:他們可以重建,但我必加以破壞;人們將稱之為「邪惡的地區」,為「上主永遠憤恨的人民」。你們必要親眼看見,並且要說:上主連在以色列境界之外,也顯示了自己的偉大」(拉一1-5)。其實不但是瑪拉基亞先知,就是絕大多數的先知,都對厄東作過相似的責斥,只是沒有上述的記載那麼廣泛、清楚和嚴厲而已。例如亞毛斯(一11, 12),依撒意亞(三四7, 8),耶肋米亞(四十7-22),岳厄耳(三19)等先知都對厄東作了非常不友善的指摘。聖經的作者也對厄東說:「上主求你要記住厄東的子民,在耶路撒冷蒙難的時辰,他們曾喊叫說:拆毀!拆毀!夷為平地,一直見到基礎」(詠一三七7)。由此可見兩個民族仇恨之深,是很難加以形容的。

但是聖保祿藉著啟示的真光,更清楚的對雅各伯的蒙召和厄撒烏的被棄加以解釋。他說猶太人仗恃自己是亞巴郎的子孫,是天主特選的子民,因此自視很高,趾高氣揚。但是他們應知道,為獲得默西亞的恩許,只是按照血統成為亞巴郎的子孫後代還不夠,因為「由依撒格所生的,才稱為你的後裔」。黎貝加「從我們的祖先依撒格一人懷了孕,當時雙胎還沒有出聲,也沒有行善和作惡;但為天主預簡的計畫堅定不移,因為顯示這計畫並不憑人的行為,而只憑天主的召選,遂有話給他說:「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正如經上記載:「我愛了雅各伯而恨了厄撒烏」(羅九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