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依撒格成婚

第二十四章 依撒格成婚

本章的描繪不但生動活潑,使人讀來覺得趣味橫生,並且給我們報告了許多古代東方的風俗人情。故此學者們咸認為它是雅威卷的傳授。主張這種說法的原因,除了上述活潑有趣的筆調之外,也是因為這裡對天主的稱呼大都用雅威。不過因為本章的篇幅頗大,自然有些不十分劃一的地方,也有後人插手其間增添或修改之處。

1-9節 厄里厄則爾的誓言

1. 亞巴郎年紀已老,上主在一切事上常祝福他。
2. 亞巴郎對管理他所有家產的老僕人說:「請你將手放在我的胯下,
3. 要你指着天主、天地的天主起誓:你決不要為我的兒子,由我現住的客納罕人中,娶一個女子為妻;
4. 卻要到我的故鄉,我的親族中去,為我的兒子依撒格娶妻。」
5. 僕人對他說:「假使那女子不願跟我到此地來,我能否帶你的兒子回到你的本鄉?」
6. 亞巴郎答覆他說:「你切不可帶我的兒子回到那裡去。
7. 那引我出離父家和我生身地,同我談過話,對我起誓說「我必將這地賜給你後裔」的上主,上天的天主,必派遣自己的使者作你的前導,領你由那裡給我兒子娶個妻子。
8. 設若那女子不願跟你來,你對我起的誓,就與你無涉;無論如何,你不能帶我的兒子回到那裡去。」
9. 僕人遂將手放在主人亞巴郎的胯下,為這事向他起了誓。

亞巴郎雖然聽天主的命,放棄了久居的哈蘭地區,到了遠方的客納罕去生活,再也沒有重歸故里的意念,可是他並沒有忘記在哈蘭留下的家人,更沒有將他們放棄不顧,置若罔聞。相反的,那些來往經商的駱駝隊,不時在行走於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之間,而中間的客納罕地就是他們的必經之地。是以他們不時給亞巴郎帶來家人的消息。這使聖祖亞巴郎決意要為自己即將成年的兒子依撒格,由自己本鄉本族的女子中尋找一個合適的對象,作為自己的兒媳。聖祖不願就地取材,輕而易舉的在客納罕地給兒子娶個本地女子為妻。因為一來「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二來避免使外教邪神的敬禮,進入自己的家門。亞巴郎此時已是位有名望地位的人,是一族之長,又在天主的祝福之下富有財產家業,是在客納罕地頗受人重視,並且是舉足輕重的人物。但是他已是年邁力衰的老人,所以決意在自己撒手人寰之前,給兒子成婚,使他成家立業,了卻自己一生的一大心願。亞巴郎手下已有為數可觀的僕役,如今他將主管僕人的首長,就是他所依靠信賴的管家叫來,託他替自己辦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而且這件事必須要由僕人獨自一人回到自己的家鄉去完成。為了隆重其事,更為了使僕人忠實的完成任務,要求僕人在他面前向天主嚴肅的起誓。起誓的禮儀和方式,是頗為奇特古怪的。就是僕人要將手放在亞巴郎的胯下起誓。這裡所說的「胯下」,是一種委婉的說法,實言之,就是將手放在亞巴郎的生殖器上起誓。為甚麼要放在生殖器上?因為古東方的各民族向來皆視生殖器是神聖的器官,是天主賜人的一大恩典,好使人傳宗接代。因此人發誓時如果手撫這種神聖的東西,則必須要絕對忠實的遵守誓言中的許諾,而完成當盡的任務。時至今日,一些阿剌伯部落,仍在對這種禮儀照行不誤。

亞巴郎向自己的僕人所要求的,是叫他替自己的兒子依撒格在自己的家族找個結婚的對象,並且令他許下千萬不要找本地的女子為妻。這個嚴厲的囑咐為後來的以色列民族有著莫大的關係,竟變成了一條法令。就是梅瑟法律嚴禁以民同客納罕女子結婚,目的就是為避免邪神的敬禮(出三四15, 16)。也就是基於同樣的理由,後來的雅各伯要回到北敍利亞的哈蘭地區,去同自己筒的表姊妹結婚(創二八2, 3)。固然亞巴郎在哈蘭的親屬所敬禮的也不是惟一真神,而信奉的是多神宗教。例如辣黑耳同雅各伯聖祖前往客納罕地時,臨行就將父家的邪神偶像帶走。但是他們的倫理道德畢竟要遠遠高過客納罕人,而且這些遠來的親屬女子,由於沒有其他家人的支持,又沒有環境的影響,成為孤掌難鳴的形勢,不會對夫家的宗教產生太大的壞影響的。相反的,她們要夫唱婦隨,信奉惟一的真神宗教。這也是人之常情所造成的自然結果。雖然亞巴郎的原籍是加色丁人的烏爾城,是美索不達米亞南方的人士,但是由於他曾在北敍利亞的哈蘭生活了一個時期,故此不時將哈蘭當作自己的第二故鄉看待,因為在那裡的確住著不少自己的家人親屬。故此亞巴郎在向僕人厄里厄則爾講話時,總稱哈蘭為自己的「故鄉」,稱那裡的親屬為自己的「親族」。僕人厄里厄則爾亦非等閒之輩,他計劃周詳,預先設計到,假若在哈蘭為自己年青的小主人所找的女子,不願意前來客納罕地生活,又將如何?是否要跟隨當地的風俗,使依撒格去到女家生活(5節)?這種習俗,按考古學者的證明,在當時是確存在的。對這個可能發生的情形,亞巴郎斬釘截鐵的加以拒絕。無論如何,不能讓自己的兒子依撒格去哈蘭生活(6節)。毫無疑問,聖祖拒絕的理由,是基於天主的旨意。他和他的後代之所以前來客納罕地生活,不是自己的自由選擇,而是天主命令他來的。他在這個遙遠的陌生地方生活是負有上主的使命,天主自有他的計劃。如果重新回到哈蘭或者祖家的美索不達米亞,無形中將使天主的計劃不得完成,那將有違反天主的旨意,所以不可作重歸故里的打算。「上天的天主」,意即信實不欺的天主,將他自父家領出來的目的,就是為將一塊新的土地賜給他和他的後代。故此亞巴郎確信,上主的天使會陪伴著自己的僕人,使他圓滿完成任務而平安歸來。但是萬一所要娶的女子,不願前來客納罕地生活,則僕人將與所起的誓願無關(8節)。在解釋清楚一切有關誓願的事項之後,厄里厄則爾再無其他的顧慮,便按照習俗和禮規宣發了誓願。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父親給兒子找對象成親,竟完全沒有同兒子商量一下,更沒有徵求兒子的意見。這又是古代與今日完全不同的習俗。這是家庭內的事務,因此只有家主來主斷一切,不需要兒子的同意。直至今日,仍有些阿剌伯部落,完全按照這種方式給自己的兒子完婚。其實這對我國過去的農村來說,何嘗不然?是以我國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成親說法。但是在這之後不久,我們就要見到厄撒烏和雅各伯自己負責找到了自己成家的對象,完全沒有父母的參與。

10-21節 為依撒格擇配

10. 僕人就由他主人的駱駝中,牽了十四匹駱駝,帶着主人的各樣寶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的納曷爾城去了。
11. 傍晚,女人們出來打水的時候,他叫駱駝臥在城外的水井旁。
12. 然後說:「上主、我主人亞巴郎的天主!求你對我主人亞巴郎施行仁慈,今日使我幸運。
13. 看我站在水泉旁,此時城中的女子正出來打水。
14. 我對那個少女說:請你放下水罐,讓我喝點水。如果她答說:請喝!並且我還要打水給你的駱駝喝,她即是你為你的僕人依撒格預定的少女;由此我知道,你對我主人施行了仁慈。」
15. 話還沒有說完,黎貝加就肩着水罐出來了,她是亞巴郎的兄弟納曷爾的妻子米耳加的兒子貝突耳的女兒。
16. 這少女容貌很美,是個還沒有人認識的處女。她下到水泉,灌滿 了水罐,就上來了。
17. 僕人就跑上前去迎着她說:「請讓我喝點你水罐裡的水,好嗎!」
18. 她回答說:「先生!請喝!」她急忙將水罐放低,托在手上讓他喝。
19. 他喝足了以後,少女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牠們也喝足。」
20. 遂急忙將罐裡的水倒在槽裡,再跑到那井裡去打水,打水給他的駱駝喝。
21. 僕人在旁靜靜地注視她,急願知道,是否上主已使他此行成功。

亞巴郎的僕人厄里厄則爾並沒有空手上路,他猶如一位富貴人家的使者;牽了十四匹駱駝,駱駝身上滿載了主人的貴重禮品,向著目的地出發去了。所帶的這些貴重禮品是準備送給女方及其家人的聘禮,這是當時的習慣,事實上即是與女方交換的代價(見創三四12 出二二16 撒上十八25)。僕人帶著大批的重禮所要去的地方是美索不達米亞的納曷爾城。毫無疑問,這座城就是亞巴郎曾經居住過的哈蘭城。在這裡還住著許多亞巴郎的家人(創二七43; 二八10; 二九4 戶二二5)。作者對僕人所要走的那段遙遠的路程隻字未提,不過我們可以想像,厄里厄則爾由瑪默勒起身,先是沿巴力斯坦的西岸線行走,到達加里肋亞湖的平行地點時再轉向內陸,繞過上述大湖,再沿商隊的路線,途經大馬士革及阿勒頗而北上美索不達米亞。作者似乎迫不及待的要向我們報告僕人此行的結果,所以立即謂僕人已到達了亞巴郎親屬所居住的城外。到達時已是傍晚時分,他便直接到水井邊上去,一方面使全日行路的駱駝得以飲水,另一方面是同前來打水的不少年輕女子交談一下,借機打聽主人親屬的消息。這裡描述的一幕,是純粹東方的色彩,非常有趣。直至今天這種景象在中東的村鎮內仍然屢見不鮮。就在天快黑時,年輕女子都頭頂水罐前往井上打水(見出二16 撒上九11 若四7)。亞巴郎的僕人也是虔誠事主的人,他知道天主自會特別照顧自己的主人,所以心中祈求天主,指示給他要作依撒格妻子的女子。僕人自己定了一個分辨上主旨意的記號:那一位供給他和他的牲畜水喝的女子,便是天主要揀選的人(14節)。本來一位打水的女子見到一個又累又渴的行路人到來,自動的向他奉獻一點水喝是十分平常的事;但是一位年輕女子在供給僕人飲水之餘,如果還能不厭其煩的自動的多次下井打水使十頭駱駝飲足,卻不是常見的事。如此他可以肯定是天主所要為依撒格揀選的妻子。就在這時,一位名叫黎貝加的年輕女子前來打水(15節),也正好她就是亞巴郎的親屬(見創二五20; 二八2-5)。她既年輕,又漂亮非凡,且是個處女(15, 16節);作者特別強調了這一點。她沿石梯而下去到井裡打水,就在她頭頂一罐水由井裡上來的時候,厄里厄則爾便上前去向她求水喝。這位年輕女子不但給他水喝,接著還自動的打水供給了他的十四匹駱駝喝(18-20節)。僕人此時猛然驚醒,這就是天主所要揀選的那位女子。可是由於還不知道這位年輕女子的家境來歷,除了已給他指示了他預先要求的記號之外,不敢完全確定是否即是天主滿全了他的條件。現在惟一的辦法,只有開口詳細詢問她是否與亞巴郎的家族有血統關係,因為這是成親不可或缺的要點。

22-48節 查詢黎貝加的身世

22. 駱駝喝完了水以後,老人就拿出一個半「協刻耳」重的金鼻環,和一對重十「協刻耳」的金手鐲,給她戴上,
23. 然後說:「請你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沒有地方可讓我們過宿?」
24. 她回答說:「我是米耳加給納曷爾所生之子貝突耳的女兒。」
25. 她又繼續說:「我們家裡有很多草料和飼糧,而且還有地方可供過宿。」
26. 老人就俯身朝拜了上主,說:
27. 「上主,我主人亞巴郎的天主應受讚美!因為他不斷以仁慈和忠信善待了我的主人。上主也一路引我來到了我主人的老家。」
28. 那少女跑回去,將這一切事告訴了她母親家中的人。
29.30. 黎貝加有個哥哥名叫拉班,他一看見他妹妹鼻上的金環,和手腕上的金鐲,聽見她妹妹黎貝加說:「那人如此如此對我說。」拉班就跑去見那在郊外水泉旁的人,迨他來到那人那裡,見他仍站在靠近水泉的駱駝旁,
31. 就對他說:「你這受上主祝福的人,請來!我已預備好了房屋和餵駱駝的地方;你為甚麼還站在郊外?」
32. 拉班便將那人領進家去,卸了駱駝,餵上草料和飼糧;又拿水給他同來的人洗腳,
33. 然後在他面前擺上飯,但僕人卻說:「在我未說明我的來意之前,我不吃飯。」拉班說:「你說罷!」
34. 他說:「我是亞巴郎的僕人,
35. 上主厚厚地祝福了我的主人,使他十分富有,賜了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子。
36. 我主人的妻子撒辣,在老年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主人遂將所有的財產都給了他。
37. 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決不要給我的兒子,由我現居地的客納罕人中,娶一個女子為妻。
38. 你該到我的父家和我的同族中,為我兒子娶妻。
39. 我對我主人說:假使女兒不願跟我來怎麼辦?
40. 他回答我說:我一向在上主面前行走,他必派遣自己的使者與你同行,使你此行必成功,能由我的同族,我的父家,為我兒子娶妻。
41. 只要你去了我同族那裡,你就履行了對我起的誓;若是他們不給你,你對我起的誓,就與你無涉。
42. 今天我到了水泉那裡就說:上主,我主人亞巴郎的天主!惟願你使我此行成功。
43. 看我現在站在泉旁,我對那個出來打水的少女說:請你讓我喝點你水罐裡的水罷!
44. 如果她對我說:請喝,並且我還要打水給你的駱駝喝,她即是上主為我主人的兒子預定的妻子。
45 .我心裡尚未說完這話,看,黎貝加肩着水罐來了,下到水泉那裡打水,我就對她說:請給我一點水喝!
46. 她急忙從肩上放下水罐說:你喝,並且我還要打水給你的駱駝喝。我喝了,同時她也給了駱駝水喝。
47. 我於是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答說:我是米耳加給納曷爾生的兒子貝突耳的女兒。我就將鼻環戴在她的鼻上,將手鐲戴在她的手腕上。
48. 然後我俯身朝拜了上主,讚頌了天主、我主人亞巴郎的天主,因為他引我走了正路,為我主人的兒子娶了我主人兄弟的孫女。

老年的僕人為了完成任務,便把握時機開始行動。首先他拿出一個金鼻環來送給少女。這種鼻環乃曠野中少見的飾物。尤其西乃曠野中的伯都音少女為喜愛此物(見依三18-21)。除此之外,僕人還拿出「一對重十協刻耳的金手鐲」(22節),也一併送給少女,並給她戴上。如此隆重的禮品,自然與少女所作供給水喝的服務是不成比例的。不但如此,老人還表示願意在她家中過夜。少女基於東方人好客的心理,也慷慨的答允。謂自己家中,不但有老人休息睡覺的地方,也有足夠餵養駱駝的草料(25節)。至此厄里厄則爾清楚地體會到正是天主給他安排好的一切,所以立即俯伏在地朝拜感謝天主。因為他感到竟然如此順利地找到一位理想中的年輕女子,來作為依撒格的妻子。她不但年輕貌美,更主要的是她出自亞巴郎的家族。所以他保證可以完成主人託付給他的使命了。這時僕人心中興奮之情是不言而喻的。女青年此時跑回「她母親的家中」(28 節)去報告一切。這句話說明黎貝加的父親業已去世。她的一個哥哥名叫拉班,跑出去迎接那位奇怪的不速之客。在討論黎貝加的婚事時,也是由拉班出來代表已亡的父親主持一切。按哈慕辣彼法典的規定,父親死後,母親仍可以居留下來;但當家主事的人,將是她的大兒子。是由他負責給年輕的妹妹安排婚姻的終身大事;正是這裡所說的拉班。其實拉班熱誠招待客人的原因,是因為他見到妹妹所得的貴重禮品,心中自然眼紅,希望也能得到一份。故此不待客人到來,便親自出去尋找,請他務必來到自己的家中作客。客人既已找到,便非常知禮謙讓的向客人說:「你這受上主祝福的人,請來!」在這之前,還迅速的預備好了房屋和餵牲口的地方。拉班以上述的語言來致候僕人,一定是因為由黎貝加的口中聽說僕人曾用同樣的話讚美感謝了天主(27節),所以他也同樣學習,以獲得客人的好感。

拉班領著客人到了家中之後,用了最隆重的方式來接待他—拿水來給他洗腳。在這裡第一次提到還有同厄里厄則爾同來的其他僕人,也受到同樣的熱烈招待。拉班接著替客人餵駱駝,並給客人準備食物。但是亞巴郎的僕人由於事情還沒有完全解決,所以表示除非先將這次前來的目的說出,不準備吃飯(33節)。厄里厄則爾是位飽嘗世故的有經驗的老僕人,所以他十分中肯而巧妙地說出,他的主人在天主的祝福之下,是位非常富有的人。僕人故意渲染亞巴郎的財富,好使拉班順利的答應那一門親事。事實上拉班自己也看到了僕人所說的一切不虛,十四匹駱駝滿載貴重的禮品,便是具體的證據。何況他早已見到妹妹已經到手的金質禮品。僕人不慌不忙的繼續說下去,謂他富甲一方的主人亞巴郎只有一個兒子,故此十分操心要為兒子找個合適的對象。他將亞巴郎打發他前來招親的言語和作為又重複了一遍,還講出如何在水井旁遇見了黎貝加,重述了在井旁所發生的事及所講過的話。如此一步步在暗示並要拉班求准許他將黎貝加帶走,去和主人的兒子完婚,因為這個婚姻是上主天主自己所安排的。

49-60節 黎貝加被放行

49. 現在,如果你們願意以仁慈和忠信善待我主人,請告訴我;如果不肯,也請告訴我;我好決定行事。」
50. 拉班和貝突耳答說:「這件事既是出於上主,我們不能對你說好說壞。
51. 看黎貝加在你面前,你可帶她去作你主人兒子的妻子,如上主所說的。」
52. 亞巴郎的僕人一聽見他們說出這話,就俯伏在地朝拜了上主;
53. 然後拿出金銀的珍飾和衣服來,送給了黎貝加,又送給了她的哥哥和她的母親一些寶貴禮品。
54. 這以後,他和同他前來的人才吃喝,並住了一宿。清早起來,他就說:「請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裡去!」
55. 黎貝加的哥哥和母親說:「讓少女同我們再住上幾天或十天,然後走罷!」
56. 他回答他們說:「你們不要挽留我,上主既使我此行成功,請你們讓我走,回到我主人那裡去。」
57. 他們說:「我們可叫少女來,問問她的意思。」
58. 他們就將黎貝加叫來問她說:「你願意跟這人去嗎?」她答說:「願意。」
59. 於是他們打發自己的妹妹黎貝加和她的乳母,同亞巴郎的僕人和與他同來的人一起走了。
60. 他們祝福黎貝加說:「我們的妹妹,願你成千成萬!你的後裔,佔領仇敵的城門!」

僕人在報告了一切之後,便再也不遲疑的請求拉班對他所提的問題作出正面的答覆。不論是肯定或者是否定的答案都可以,好使僕人有所決定和適從。如果拉班不答應這門親事,僕人要到客納罕地去向亞巴郎報告,等候和尋求另一個解決問題的機會和方式。拉班既身為長子,必須代亡父作出答覆;他就毫不遲疑的作出了答覆,應允了這樁親事。因為他見一切都已由天主準備安排妥當,再也沒有選擇的餘地。這裡清楚的表示,根本沒有徵求黎貝加的同意,便決定了她的終身大事。這是古東方的習俗。但是後來在決定起程的日期時,卻詢問了她的意見,看她願意在甚麼時候起身往客納罕地去(57節)。厄里厄則爾見目的已達,便拿出禮物來獻給依撒格的未婚妻、她的哥哥和母親,於是皆大歡喜。這是按習俗應當呈送女方的聘禮(創三四12 出二二16 撒上十八25),就好似是未婚妻的身價。

一切完畢之後才開始坐席,大事慶祝一番。僕人的任務既已圓滿達成,如今覺得歸心似箭,願意儘快趕回去,向主人報告這個莫大的喜訊(54節)。但是黎貝加的家人不願如此倉促之間失去自己的親人,希望她在家多住幾天再走,但是厄里厄則爾決意要早日踏上歸途。在這難分難解之際,大家決意徵求黎貝加的意見。黎貝加亦在切望儘快認識自己未來的丈夫,所以願意立即起身。家人再也不好意思阻攔了。卻在對親人離別之際,從心裡說出充滿熱情的祝福話:「我們的妹妹,願你成千成萬!」(60節),祝賀她在夫家多子多孫,過一輩子幸福平安的生活。黎貝加的命運與上主對亞巴郎及其後裔的祝福和恩許是分不開的:「願你的後裔佔領仇敵的城門」,意即成一個眾多強大的民族。

61-67節 依撒格完婚

61. 黎貝加便和自己的婢女們起來,上了駱駝,跟那人去了。僕人便帶着黎貝加起了程。
62. 那時依撒格剛來到拉海洛依井旁附近,他原住在乃革布地方。
63. 傍晚時,依撒格出來在田間來回沉思,舉目一望,看見了一隊駱駝。
64. 黎貝加舉目看見了依撒格,便由駱駝上下來,
65. 問僕人說:「田間前來迎接我們的那人是誰?」僕人答說:「是我的主人。」黎貝加遂拿面紗蒙在臉上。
66. 僕人就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告訴了依撒格。
67. 依撒格便領黎貝加進入了自己母親撒辣的帳幕,娶了她為妻,很是愛她。依撒格自從母親死了,這才有了安慰。

商議完畢,大家便起身趕著駱駝,帶著黎貝加和她的乳母及婢女,一行浩浩蕩蕩地回客納罕地去了。聖經雖然沒有說往那裡去,但我們可以想像他們仍回赫貝龍附近的瑪默勒去。因為他們原來是從那裡動身,亞巴郎一定仍在那裡焦急地等著他們回來。但事實上他們竟越過赫貝龍逕往位於貝爾舍巴南方的乃革布去;在那個名叫拉海洛依井的旁邊,那是依撒格常去的地方,回見了自己年輕的主人。這個井的名字,意謂「生活者看見」。這使我們想起哈加爾的歷史來。因為就在這個水井旁邊,天主顯現給她(創十六13, 14)。這時正是傍晚,依撒格出來到田間去沉思散步,忽然看見遠處有一個駱駝隊,但不知那就是他父親的駱駝。黎貝加本人當然也不知道依撒格就是站在那裡的那位青年。當僕人告訴她那就是依撒格時,黎貝加立即「拿面紗蒙在臉上」(65節)。這是至今伯都音人仍然保持的風俗。就是在完成婚禮之前,新郎不得看新娘的面貌。這也同我國鄉間的習俗非常相似。厄里厄則爾便立即將一切經過向依撒格作了簡報,「依撒格便領黎貝加進入了自己母親撒辣的帳幕,娶了她為妻,很是愛她。依撒格自從母親死後,這才有了安慰」(67節)。

非常奇怪的是,這裡竟完全沒有提及亞巴郎。事實上是亞巴郎親自打發了僕人前去給兒子娶妻的,僕人回來後應將一切向主人回報的;但這裡對亞巴郎竟隻字未提。因此學者們咸信,就在僕人前往哈蘭替依撒格尋親的時候,亞巴郎與世長辭了。這就是何以旅行歸來的隊伍沒有在赫貝龍附近的瑪默勒稍事停留,便逕向乃革布地區來找依撒格。因為亞巴郎許久以來,便在瑪默勒搭了帳幕作為久居的打算。關於亞巴郎的死亡,只見於二五7-10的司祭卷中。二五1-6因為屬雅威卷,故亦只提到亞巴郎的其他子女,卻沒有提及他的死亡。如果真是如此,本章最後一節(67)所說的:「依撒格自從母親死後,這才有了安慰」,應是「父親」之誤。因為依撒格的母親早已去世了,依撒格不至於仍在痛哭難過。但他的父親不久之前才撒手人寰,依撒格記憶猶新,仍然在痛苦難過,自是意料中事。如今幸有黎貝加前來安慰了他痛苦的心靈。由於本書的取材頗為零亂,故此在下一章中我們仍會見到亞巴郎娶妻生子的事,然後才道及他的死亡。

亞巴郎苦心孤詣,不怕勞煩,不惜重金打發僕人回祖先居地去為兒子尋親的事,作者故意非常詳盡,且不厭其煩的加以記載是有目的的。作者知道後期的以民要非常傾慕客納罕人的物質文明,因此企圖與他們通婚聯親。但這種作法太危險了,將會完全將天主的計劃破壞,將救恩的歷史改頭換面。所以天主自始便在法律上令梅瑟嚴禁以色列人同客納罕人通婚。作者更在這裡將自己祖先的美德標榜出來,使後人有所模仿和警惕。關於這一點,梅瑟的法律是非常清楚嚴格的:「不准你與當地的人民結盟,免得他們與自己的神行淫,給自己的神獻祭時,請你去吃他們的祭物,又免得你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當他們的女兒與自己的神行淫的時候,也使你的兒子與她們的神行淫」(出三四15, 16 見申七3, 4)。由後期的厄上、厄下二書我們也可以知道,當時人們仍在盡力嚴禁與外邦人通婚的事。這是充軍歸來之後的事(厄上九、十章 厄下十三23-31)。無怪乎作者自始便將聖祖的偉大美德標榜出來,使人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