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天主決意打發洪水

第六章 天主決意打發洪水

1-4節 人類的敗壞

1. 當人在地上開始繁殖,生養女兒時,
2. 天主的兒子見人的女兒美麗,就隨意選取,作為妻子。
3. 上主於是說:「因為人既屬於血肉,我的神不能常在他內;他的壽命只可到一 百二十歲。」
4. 當天主的兒子與人的女兒結合生子時,在地上已有一些巨人,「以後也有」, 他們就是古代的英雄,著名的人物。

這短短的數節聖經,充滿了神秘莫測的氣氛,且突如其來的出現在這裡。它既與 第五章的文件不合,又與下面關於洪水滅世的陳述不符。這裡所記載的是一種男 女不正常的關係,而且不是普通的男女關係,卻是「天主的兒子」與「人的女兒」 之間的關係。因此有不少學者認為這段聖經是被後期的一位編輯者故意插錄在此 處的;目的在更清楚的說明,人們到了如此敗壞的程度,是天主非懲罰不可的時 候了。而且不論天主打發多麼嚴厲的懲罰,都不為過,人是罪有應得的。另有學 者謂,這段的記載是在說明「巨人」的來源。它原是一種民間傳奇的說法,被作 者採用加插於此。據說這些巨人是古代的英雄人物,他們的來源傳說可能與約但 河東地區所遺留的一些巨大石墓有關。甫進聖地的以民見到這些巨大的石墓,驚 得目瞪口呆,又聽到一些古人有關巨人的傳說,便信以為真,且更生動逼真的 描述與宣傳。至於「天主的兒子」所指,不外就是敬拜惟一真神的舍特民族(創五1-3; 四26; 五22)。「人的女兒」是那些背棄天主而敬拜邪神的民族,也就是加音 的後代(創 四8-17, 19, 24)。兩個宗教完全不同的民族,竟然通婚往來,自然在 宗教上造成莫大的混亂,也使倫理道德日趨低落,這便是使天主忍無可忍,必須 更大加懲罰的主要原因。

以民的宗教是遠遠超過其他任何宗教的,在這裡作者將天主說成是至高無上,至 仁至義的真天主,他不能面對人的罪過而坐視不理。所以天主說:「因為人屬於 血肉,我的神不能常在他內」(3節)。原來天主在造人時,曾將他的「生氣」吹 入人的鼻孔中,使人成為活的生物。這一口氣便是天主的神,是使人生活的神(創二7)。但是天主見人類如此敗壞不堪,便決意取回自己的「神」來,即是收回賜 與人的「生氣」,使他再也不能生活。就是今後人的壽數最多也不會超過一百二 十歲了。這是人們在洪水滅世之後所能活的最高壽數,只有少數的幾位聖祖到達 這個年齡。

「人屬於血肉」,這句話固然是在指人的軟弱,但也是在指示人的肉慾之罪,幾 時人們作了肉情的奴隸,便再也不能自拔。只有一味的去追尋肉慾,將一切精神的高貴價值,完全拋在九霄雲外。於是洪水滅世的懲罰,已勢在必行。

5-8節 天主決意消滅世界

5. 上主見人在地上的罪惡重大,人心天天所思念的無非是邪惡;
6. 上主遂後在地上造了人,心中很是悲痛。
7. 上主於是說:「我要將我所造的人,連人帶野獸、爬蟲和天空的飛鳥,都由地 面上消滅,因為我後悔造了他們。」
8. 惟有諾厄在上主眼中蒙受恩愛。

這段聖經非常明白易懂,並且作者用的又是擬人法,說明天主好似一個人,雖然 好心好意的作了善事,並且吃苦耐勞的完成了一切之後,竟然事與願違,甚至得 不償失,因此感到心灰意冷,後悔造了人;並且決意連人帶地上的爬蟲走獸都加 以消滅。這裡我們見到天主絲毫不苟的正義,人犯了罪,就一定要受懲罰。但同 時我們也不能不注意到天主莫大的仁慈,憐憫的心腸,一切走獸都為了人類的利 益而受造,如今雖然本身無罪,也要與人類同歸於盡。天主的仁慈不容許全體人 類和走獸盡歸喪亡,所以要從他們中救出一部份來,為使其傳生後代,繼續在地 面上滋長繁殖。同一作者在這之前曾暗示了人心的敗壞,就是不但是殺害了義 人,傾流了無辜者的血,而且開始自私自利,過度享受敗壞的生活。現在則清楚 的說,就連人的思想也是邪惡不羈的(5節)。既然如此,天主只有採取嚴厲的 手段,對人類加以懲罰滅絕,希望新生的下一代會更令天主稱心如意。諾厄就是 下一代的惟一希望,也是天主救恩計劃不可或少的一員。由此我們可以清楚的知 道,作者的主要目的在於陳述天主的救恩歷史,這無形中亦與未來有關。因此作 者的使命除了具有宗教神學的成份之外,也還有不少預言未來的成份。以色列民 族的始祖是亞巴郎,亞巴郎就是諾厄的兒子閃的後代。

9-22節 諾厄建造方舟

9. 以下是諾厄的小史:諾厄是他同時代惟一正義齊全的人,常同天主往來。
10. 他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和耶斐特。
11. 大地已在天主面前敗壞,到處充滿了強暴。
12. 天主見大地已敗壞,因為凡有血肉的人,品行在地上全敗壞了,
13. 天主遂對諾厄說:「我已決定要結果一切有血肉的人,因為他們使大地充滿 了強暴,我要將他們由大地上消滅。
14. 你要用柏木造一隻方舟,舟內建造一些艙房,內外都塗上瀝青。
15. 你要這樣建造:方舟要有三百肘長,五十肘寬,三十肘高。
16. 方舟上層四面做上窗戶,高一肘;門要安在側面;方舟要分為上中下三層。
17. 看我要使洪水在地上氾濫,消滅天下一切有生氣的血肉;凡地上所有的都要 滅亡。
18. 但我要與你立約,你以及你的兒子、妻子和兒媳,要與你一同進入方舟。
19. 你要由一切有血肉的生物中,各帶一對,即一公一母,進入方舟,與你一同 生活;
20. 各種飛鳥、各種牲畜、地上所有的各種爬蟲,皆取一對同你進去,得以保存 生命。
21. 此外,你還應帶上各種吃用的食物,貯存起來,作你和他們的食物。」
22. 諾厄全照辦了;天主怎樣吩咐了他,他就怎樣做了。

學者們咸認為本章的描述是雅威文件的手筆,與第五章的文件迥然不同。作者指 明諾厄是當時最齊全完備的人,因為他「常同天主往來」(9節)。「常同天主往 來」這句話在聖經上屢見不鮮,貫徹全部聖經。它的意義,是指那些對天主的聖 意誡命時刻謹遵不違的人而言。諾厄一名的意義,按創五29的民俗解釋,有「欣 慰」的意思。

諾厄的三個兒子,堪稱為聖經上的知名之士。他們的名字亦可以民俗來加以解。 閃,意謂「名字」,他的後代是最為特殊受寵的一個民族,是天主選民以色列的 祖先民族。含,大概是指由他而來的含族人民的膚色而言,「有被太陽曬黑」之 意。耶斐特意謂「美麗的」,可能是指這個民族的英俊而言。

作者再次強調,地面上已充滿邪惡、敗壞、強暴,意即惡人已是遍地皆是,橫行 無忌。天主打發洪水要來懲罰的就正是這些惡人。它是如此之多,可以說全人類 都敗壞了,「凡有血肉的人,品行在地上全敗壞了」(12節)。

說明了天主必須要以洪水滅世的理由之後,天主便指示諾厄要準備一個方舟,以 拯救他自己和他的家人。天主親自替他設計,不但指出要用的木材,而且連尺碼 也加以說明。木材應是柏木,尺碼應是:三百肘長,五十肘寬,三十肘高;如此 這隻船的規模將是百五十公尺長,二十五公尺寬,十五公尺高,因為一肘相等於 半公尺左右。它有三層,每層高五公尺。天主在說明了應建的方舟形式之後,又 說出了建舟的理由,因為「我要使洪水在地上氾濫,消滅天下一切有生氣的血肉」 (18節)。但是天主卻同諾厄立了約,要拯救他和他的全家,不受洪水的災禍。 天主不但要救諾厄及其家人,還要救飛禽走獸,每種一對,為使牠們於洪水過後 再繼續繁殖(19, 20節)。當然,諾厄為自己和家人,以及如此眾多的禽獸,亦 要準備足夠的食糧(21節)。諾厄對天主惟命是從,一切照辦。我們注意到作者 如此自然的陳述這一切,根本對其間所能發生的困難連想都不想。按照上述圖則 的巨大船隻,在古代是不可想像的,更不用說製造了。只有自公元第十九世紀開 始,人們才可以造就如此巨大的船隻,以前根本不可能。其次將每種飛禽走獸的一對放入舟中,使他們「同舟共濟」,的確不是簡單的事。要不是天主顯奇蹟,牠們是會互鬪而死亡的。再說,舟雖然不小,但是想收容如此眾多的動物,簡直 是異想天開;又那裡來的這麼多的草料供牠們吃食?也許只能收集家畜放入舟 中,但聖經上明言是「一切有血肉的生物」(19節)。還有作者所描寫的這隻船, 是史前時代的產物,當時人們的技術和常識,還是非常低落的,就連造船的工具 也還沒有呢!可是我們的作者對這一切全不在乎,好似樣樣都是奇蹟。古人寫歷 史的方式和原則與我們迥然不同,又一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