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天主同亞巴郎立約
第十五章 天主同亞巴郎立約
本章在天主對羅特的恩許上又較十二2, 7及十三14-17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天主已 三番五次的向亞巴郎許下要賜給他大批的後代子孫,並且要將整個的客納罕地賜 給他作為永久的產業。但事實上亞巴郎到今天還沒有子嗣。又見周圍的民族對他 虎視眈眈,並未對他表示友善的態度。因此他害怕天主對他的兩種恩許,都會變 成泡影,消跡於無形。天主於是親自打消了聖祖的顧慮,再次更明確的許給他後 代和產業,並且用具體的方式來表示他的後代要多如星辰。
這裡的文筆,頗不一致;口氣也不像是一位作者的口氣,例如5節說:「數點星 辰」,自然也是黑暗之時;但12節卻說「太陽快要西落時」,這不是黑夜。6節 稱讚亞巴郎的信德,並且「以此信德算為他的正義」,但在第8節亞巴郎卻向天 主要求一個憑信的證據。第2節亞巴郎很自然的稱天主為「我的上主」,第7節 天主卻向他說「我是上主」,好似亞巴郎還不知道天主是上主。基於上述這些不 同的說法和矛盾的文件,大多數的學者不得不承認,這裡至少有兩種傳統文件, 即雅威卷和厄羅音卷;又由於兩種文件的同時出現,便在本章內有了重複的說法。
1-6節 預許生子
1.
這些事以後,有上主的話在神視中對亞巴郎說:「亞巴郎,你不要怕,我是你
的盾牌;你得的報酬必很豐厚!」
2. 亞巴郎說:「我主上主!你能給我甚麼,我一直沒有兒子;繼承我家業的是大
馬士革人厄里厄則爾。」
3. 亞巴郎又說:「你既沒有賜給我後裔,那麼只有一個家僕來作我的承繼人。」
4. 有上主的話答覆他說:「這人決不會是你的承繼人,而是你親生的要作你的承
繼人。」
5. 上主遂領他到外面說:「請你仰觀蒼天,數點星辰,你能夠數清嗎?」繼而對
他說:「你的後裔也將這樣。」
6. 亞巴郎相信了上主,上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
天主知道亞巴郎已是心神不安,害怕自己的家族長此以往,沒有甚麼前途。天主 於是再次顯現給他,使他不要害怕,也不要懷疑天主事先數次向他作過的恩許。 作者沒有指明在甚麼時候及在甚麼環境之下,天主顯現給亞巴郎,只說「這些事 以後」。這種說法只是一種承上啟下的筆法,並不指示任何處境。這次亞巴郎猶 如先知們,在神視中接受了天主的啟示。天主直接針對聖祖的恐懼心情向他說: 「你不要怕,我是你的盾牌,你得的報酬必很豐厚」(1節)。亞巴郎的害怕心情 可能來自不久前發生的事,就是聯軍俘虜他親人的事,使他感到憂心如焚,深怕 自身難保。現在針對這一點天主安慰了他,告訴他有天主自己作他強有力的後盾。所說的「報酬」,當然是指客納罕地而言,那是天主數次許給他的產業。但是亞巴郎面對天主大方的恩許,卻表示了莫大的痛苦,認為這種慷慨的恩許,將 完全無濟於事。因為「我一直沒有兒子」(2節)。面對這個悲痛的事實,天主不 論作多麼大的恩許,都將白費心機。因為惟一能繼承他的家族和產業的,只有他 的僕人厄里厄則爾。換句話說:即使天主使他成為百萬富翁,佔據整個客納罕地, 如果沒有兒子,對他有甚麼好處?那時按法律的習俗只有他的僕人來承受一切。 這種習俗尤其見於敍利亞和奴祖。如果主人雖年已老,卻能生個兒子,那時要繼 承產業的僕人,便自動失去一切權利。敍利亞北部正是亞巴郎出身之地。按那裡 的風俗主人如果無嗣而終,繼承產業的不是他的近親,例如這裡不時提及的亞巴 郎的姪子羅特,而是終身給他服務的僕人,即厄里厄則爾。不過,按法律這位僕 人必須出生於主人之家,在那裡長大,又一生服務於主人者,才有權承受產業。 天主鑑於亞巴郎如此的顧慮和惶恐不安,便立即向他保證,要繼承他名號和家業 的人,絕對不是他的僕人厄里厄則爾,卻是「你親生的要作你的繼承人」(4節)。 不過這個慷慨的許諾沒有指明誰是孩子的母親。他的妻子撒辣依已自知生子無 望(創十六2),所以設計使她的婢女哈加爾替亞巴郎生個兒子。為了堅定亞巴郎 的信心,天主領他到外邊去仰視天上的星辰。聖地的天氣經常是少雨乾燥的氣 候,絕大多數的日子是晴空萬里無雲,是以夜間的天空是特別晴朗美麗,星辰格 外明亮,密密麻麻的排列在空際,顯得繁多有致。這些數不勝數的星辰,就是亞 巴郎後代子孫的象徵。這段描述充滿活力,非常生動逼真,又富於幻想和誇大的 能事。亞巴郎對天主的確滿懷信心,全心相信了天主的話,聖經也立即稱讚了他 的活潑的信德。「以此算為他的正義」,意思是說,他的信心成了他聖德正義的標 準和尺度。信心愈大,聖德亦愈大。這個信心使天主認出來,他確是聖德超凡, 充滿正義的人。聖保祿面對亞巴郎巨大堅強的信德,曾大加表揚,謂亞巴郎確信 自己將成為萬民之父。雖然他已是近百歲的老人,而他的妻子撒辣依又一生是荒 胎的婦女,卻仍對天主的話深信不疑。如此他以自己的信德光榮了天主建立了大 功,因而被視為義人。他的信德應是我們作信友的對耶穌深信不疑的榜樣(羅四18-28)。聖保祿的話的確一針見血,是本章最好的註釋。亞巴郎這般的信心, 的確超過了他出離烏爾及哈蘭時對天主所表示的聽命。後期猶太人教難時的一位 著名司祭瑪塔提雅在臨死之際,還特別提出了亞巴郎對天主的信心,作為兒子們 生活的模範(加上二52)。
7-21節 正式立約
7.
上主又對他說:「我是上主,我從加色丁人的烏爾領你出來,是為將這地賜給
你作為產業。」
8. 亞巴郎說:「我主上主!我如何知道我要佔有此地為產業?」
9. 上主對他說:「你給我拿來一隻三歲的母牛,一隻三歲的母山羊,一隻三歲的
公綿羊,一隻斑鳩和一隻雛鴿。」
10. 亞巴郎便把這一切拿了來,每樣從中剖開,將一半與另一半相對排列,只有
飛鳥沒有剖開。
11. 有鷙鳥落在獸屍上,亞巴郎就把牠們趕走。
12. 太陽快要西落時,亞巴郎昏沉地睡去,忽覺陰森萬分,遂害怕起來。
13. 上主對亞巴郎說:「你當知道,你的後裔必要寄居在異邦,受人奴役虐待四
百年之久。
14. 但是,我要親自懲罰他們所要服事的民族;如此你的後裔必要帶着豐富的財
物由那裡出來。
15. 至於你,你要享受高壽,以後平安回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要回到這裡,因為阿摩黎人的罪惡至今尚未滿貫。」
17. 當日落天黑的時候,看,有冒煙的火爐和燃着的火炬,由那些肉塊間經過。
18. 在這一天,上主與亞巴郎立約說:「我要賜給你後裔的這土地,從埃及直到
幼發拉的河,
19. 就是刻尼人、刻納次人、卡德摩尼人、
20. 赫特人、培黎齊人、勒法因人、
21. 阿摩黎人、客納罕人、基爾加士和耶步斯人的土地。」
亞巴郎雖然全心信賴天主,卻仍然向天主要求一個可靠的記號,作為一切恩許定 會兌現的保證(8節)。天主向他表示,他是亞巴郎的天主,是他將亞巴郎從烏 爾地區領了出來。但是在創十二31記載說,是亞巴郎的父親特辣黑領著全家離開 了烏爾,完全沒有提及天主的干預。我們可以解釋說,在這裡作者再次按照希伯 來人的習慣,完全將一切人為的因素,我們稱其為第二原因放棄不顧,而直接歸 功於天主。促成離棄烏爾的第一原因是天主自己,第二原因是特辣黑。他只是執 行了天主的命令。接著天主命亞巴郎取來一頭母牛,一隻母山羊,一隻公綿羊, 一隻斑鳩和一隻雛鴿,將前三種牲畜宰殺之後分成兩半,使其相對排列,中間好 似一條街道,訂立盟約的人要從這條「街道」上走過,隨走隨念:「如果我不遵 守盟約,願天主將我劈成兩半如同這些牲畜一樣」。這是古中東民族訂立盟約最 隆重的方式,就這樣天主同亞巴郎立了盟約。耶肋米亞先知亦曾記載了一段相似 的事蹟。是說某次耶京在岌岌可危就要陷入敵手的時候,城中的大小官員與天主重 新訂立盟約,以期獲得天主的保護和拯救。他們列隊在祭獻上主的牛肉塊中間走 過,以示與天主誠心訂立盟約的決心。但是後來卻沒有遵守如此隆重的盟約。那 時上主說:「凡用牛犢由兩半中走過的猶大和耶路撒冷的首長、官員、司祭以及 當地的全體人民,我必將他們悉數交在他們的敵人,和圖謀他們性命者的手中, 使他們的屍首成為天上的飛鳥和地上走獸的食物」(耶三四18-20)。但是在這裡記 載只有天主自己,以「冒煙的火爐和燃著的火炬」的形式,由那些陳列開來的肉 塊間走過(17節)。究其原因是因為這裡還不是一個正式二人之間訂立起來的盟 約,只是天主對亞巴郎聖祖的恩許或誓許。後來在西乃山上才真正訂立了正式的 盟約(出二四3-8)。天主許給亞巴郎大批的後代,他的後代要佔據客納罕地區, 但是在佔地之前,他的子孫,先要在埃及四百年之久,作人們的奴隸。飛禽落在犧牲祭品上是不吉之兆,象徵以民要在埃及受人欺壓迫害。啄食獸肉的飛鳥就是 那些兇神惡煞的埃及人。他們要欺凌亞巴郎後代的子孫,亞巴郎將他們趕走是以 民終將獲救的預兆。就在亞巴郎昏沉睡覺的時候,天主在夢中向他解釋了飛鳥 啄食的意義,致使亞巴郎害怕起來(12節)。因為這的確是不祥之兆。他實在不 忍見他的子孫在他人手下作奴隸受迫害,如此長期的過著寄人籬下的悲痛生活。 希伯來人在埃及的四百年就是16節所說的「第四代」;是一種廣義籠統的說法。 事實上在出十二41說是四百三十年,是比較具體的說法。天主立即預報,他要懲 罰那些欺壓以民的惡人(14節)。同時許給亞巴郎本人要享高壽,平安而逝(15 節)。創二五7, 8記載亞巴郎活了一百七十五歲而終。
最後天主向亞巴郎描繪他和他的後代要佔據的福地有多麼廣大遼闊,也是非常廣 義的說法:「從埃及河到幼發拉的河」(18節)。就是從尼羅河,這是福地西南方 面的籠統邊界(蘇十三3 編上十三5 亦見列上五4 戶三四5 蘇十五4, 27 列上八65 列下二四7);直到幼發拉的河,是福地東北的邊界(申一7; 十一24 蘇一4)。聖詠 上亦用詩歌的方式提到它(詠八十12)。事實上在達味王朝時代,以民的勢力範圍 達到了這裡(撒下八6)。撒羅滿將這個廣大的版圖加以細心的保存(列上四24)。 緊接著福地版圖的描述,還列舉了十個原居於客納罕許地的民族(在古希臘譯本 上卻有十一個)。這十個民族有的已見於過去的記載(見創十6, 15-17; 十三7; 十四5, 7),有的卻是第一次出現。其他記載這些民族的地方有:申七1只記了七個民族; 蘇七1只有六個。在這裡第一次出現的三個民族佔了首位,即刻尼人、刻納次人 及卡德摩尼人。刻尼人原來是西乃半島的居民,他們與米德楊人有親屬的關係 。後來刻尼人向外發展,佔據了死海的南部地區。刻納次人與培肋齊人有血統上 的關係,皆屬赫特民族。戶三二12所記載的加肋布人也與刻納次人有關。卡德摩 尼人雖被記載於此,卻很難斷定他們是何許人士。有人以為他們就是創二五15 所說的刻德瑪人,但也不敢斷定。總之,我們可以確信,他的客納罕地東北,於 敍利亞曠野居住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