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依市瑪耳誕生

第十六章 依市瑪耳誕生

1. 亞巴郎的妻子撒辣依,沒有給他生孩子,她有個埃及婢女,名叫哈加爾。
2. 撒辣依就對亞巴郎說:「請看,上主既使我不能生育,你可去親近我的婢女, 或許我能由她得到孩子。」亞巴郎就聽了撒辣依的話。
3. 亞巴郎住在客納罕地十年後,亞巴郎的妻子撒辣依將自己的埃及婢女哈加 爾,給了丈夫亞巴郎做妾。
4. 亞巴郎自從同哈加爾親近,哈加爾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懷了孕,就看不起自 己的主母。
5. 撒辣依對亞巴郎說:「我受羞辱是你的過錯。我將我的婢女放在你懷裡,她一 見自己懷了孕,便看不起我。願上主在我與你之間來判斷!」
6. 亞巴郎對撒辣依說:「你的婢女是在你手中;你看怎樣好,就怎樣待她罷!」 於是撒辣依就虐待她,她便由撒辣依面前逃跑了。
7. 上主的使者在曠野的水泉旁,即在往叔爾道上的水泉旁,遇見了她,
8. 對她說:「撒辣依的婢女哈加爾!你從那裡來,要往那裡去?」她答說:「我 由我主母撒辣依那裡逃出來的。」
9. 上主的使者對她說:「你要回到你主母那裡,屈服在她手下。」
10. 上主的使者又對她說:「我要使你的後裔繁衍,多得不可勝數。」
11. 上主的使者再對她說:「看,你已懷孕,要生個兒子;要給他起名叫依市瑪 耳,因為上主俯聽了你的苦訴。
12. 他將來為人,像頭野驢;他要反對眾人,眾人也要反 對他;他要衝着自己 的眾兄弟支搭帳幕。」
13. 哈加爾遂給那對她說話的上主起名叫「你是看顧人的天主」,因為她說:「我 不是也看見了那看顧人的天主嗎?」
14. 為此她給那井起名叫拉海洛依井。這井是在卡德士與貝勒得之間。
15. 哈加爾給亞巴郎生了一個兒子,亞巴郎給哈加爾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依市瑪 耳。
16. 哈加爾給亞巴郎生依市瑪耳時,亞巴郎已八十六歲。

天主數次許給亞巴郎要有無數的後代。果然有眾多的民族,皆自誇是亞巴郎的後 代。其中尤以依市瑪耳民族為甚。許多阿剌伯部落都與依市瑪耳有著密切的血統 關係,皆稱是依市瑪耳的後代。因此他們的總名稱亦作哈加爾民族,意即亞巴郎 婢女哈加爾的後代。雖然天主不斷許給亞巴郎要有大批的後代,但事實上,亞巴 郎至今沒有兒子,他的妻子向來是荒胎不孕的婦女,如今自己又上了年紀,希望 更是愈感渺茫。在這日暮途窮之際,撒辣依為了拯救亞巴郎的「燃眉之急」,同 意將自己的埃及婢女哈加爾讓給亞巴郎作妾。天主固然許下了一位亞巴郎親生的 兒子,但並沒有肯定這個兒子一定要由撒辣依所生。既然撒辣依荒胎不育,惟一 辦法只有使亞巴郎與婢女同房。如此所生的子女,可以按法律視為亞巴郎的後 代,而繼承他的產業。由這段事蹟的陳述,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巴比倫法律的影 響,也因此可以斷定亞巴郎的祖先就是巴比倫地區的加色丁人。果然這個規定清 楚地見於哈慕辣彼法律之中。哈慕辣彼法典雖然非常敬重已婚的婦女,且盡力提 倡一夫一妻制;但妻子經年不育,而丈夫一定要有後代,在這種情形之下,丈夫 可以將妻子休棄而另娶女人,以求生兒育女。但妻子也可以避免被丈夫休棄,但 必須要自動的將自己的婢女讓出來,使其與丈夫同房,將所生的子女視為己出。 在這種情形之下,丈夫再也無權離婚。這就是撒辣依所作的。同時巴比倫的法律, 也預先見到業已懷孕的婢女很可能會卑視不育的主母,在這種情形之下,法律許 可主母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權利將婢女趕走,但不准將她出賣。這也正是哈加爾懷 孕之後對待撒辣依的態度,結果使撒辣依忍無可忍,只好將婢女趕走。而亞巴郎 竟然完全無能為力,不能加以坦護,因為這是法律為了保護主母的權利而賜與她 的特權。這裡也多少表示了聖經向來對一夫多妻制的不滿,因為這樣的家庭是不 會真正和諧幸福的。

哈加爾知道自己闖下了大禍,也知道自己主母的厲害,所以雖然她正在懷孕行動 非常不便,仍然離家出走,逃向曠野中去。目的是回到她出生的埃及去避難。在 往南方叔爾去的道上,在一個水井邊上,有人謂這裡是埃及人修建的防禦工事, 為抵抗亞洲百姓的入侵,就在這裡上主的天使顯現給她。但在第13節哈加爾卻 直接呼求天主。由此可見顯現的不是天主的天使,而是天主自己。「天使」一詞 很可能是後期的編輯者,為了衛護天主至高無上的尊威,加上了「天使」,好似 顯現的不是至高無上的天主,而是他的天使。但由13節我們可以斷定是天主自 己顯現了出來。聖經上沒有說明用甚麼方式顯現出來,只是上主問哈加爾說:「你 從那裡來,要往那裡去?」哈加爾坦然照實作答,上主勸她回到她主母那裡去, 並許給她要產生大批的後代(10節)。這就是天主數次向亞巴郎所作的許諾(創十七18-20)。天主還告訴她,要給她即將出世的兒子起名叫依市瑪耳,「因為上主 俯聽了你的苦訴」(11節)。接著天主向她報告,她的兒子將來有甚麼命運;他 不再是奴隸如同他的母親一樣,他要在原野上獲得充分的自由:「像頭野驢」(12 節)。他愛好自由,故此不願如家畜似的過定居的生活,要無拘無束的亂跑,過 自由放任的生活。的確就如一匹野驢(約六5; 二四5 歐八9 依三二14 耶二24 約三四, 三九5-8)。事實上這就是曠野中伯都因人生活的寫照。他們反對過定居的生活, 而且向來與過定居生活的民族過不去,不斷發生鬥爭:「他要反對眾人,眾人也 要反對他;他要衝著自己的眾兄弟支搭帳幕」(12節),意思是向著東方,即在 阿剌伯曠野中;故此他的後代將被稱為「東方之子」(見約一3 依十一14 耶四九28)。 他對一切過定居生活的民族,是個不斷的威脅,因為他們賴以生活的方式,不外 就是向那些定居的民族施行打家劫舍,以暴力來謀取生活的必需品。作者在這裡 反映了,當時居住在城鎮鄉村的人民,對曠野中的伯都因人所有的觀念:他們不 時以神出鬼沒的方式,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來打擾定居的人民,偷取搶奪他們 的財物和家畜。哈加爾由這個顯現中作出了結論:顯現給她的天主的確是「看顧 人的天主」(13節)。因為他照顧人們的急需。作者還使哈加爾自言自語道:「我 不是也看見了那看顧人的天主嗎?」意思是說,哈加爾如今從心裡承認她所看見 的天主,的確是照顧和安慰人的天主。故此她稱那個水井為拉海洛依井,意即「看 顧我的生活的天主的水井」。「生活的」就是天主自己。這種觀念在聖經上屢見不 鮮(申五23 詠十七47; 四二3 列下十九4)。這個水井位於卡德士與貝勒得之間,至今 猶存。

此後,作者並沒有報告哈加爾的確回到亞巴郎的家中去,卻說她生了個兒子。亞 巴郎按照顯現中的命令,給他起名叫依市瑪耳,如此成了名正言順的繼承人。生 這個兒子的時候,亞巴郎已是八十六歲。不過我們知道聖經上的數字多次不準 確,且沒有數學上的價值。因為作者慣於將數字加以誇大和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