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亞郎及其子孫的祝聖禮

第二段:司祭的祝聖法(八–十章)

第八章 亞郎及其子孫的祝聖禮

學者們大都承認第八、九兩章是司祭卷的傳授資料,而且十分可能是出四十章的延續,因為出四十章記載了會幕的完成,卻沒有提及司祭的祝聖便終止了。直至那時執行司祭職務的是家長或族長等首領人物。是梅瑟組織了以民的社會政體,是他規定了今後只有亞郎的後代子孫,才有權來執行司祭任務,尤其是奉獻祭品的職務是非他們莫屬。但是梅瑟死後多年以來的習俗又重新出現,再度由家長來擔任司祭的職務。尤其是當以民散佈在客納罕地區之後,有過一度很長期的時間,亞郎的後代司祭幾乎完全無用武之地。當時曾經執行過司祭職務的著名人物,就有非屬肋未人的基德紅、依弗大、撒烏耳、達味及撒羅滿等人(見撒上十三9–12; 十五15 撒下六13; 二四25 列上三3,15; 八5)。不過這些人實行司祭職務大多只是偶然的,因為照說應是受過祝聖的司祭,並且這些司祭在以民的歷史上,雖然曾為經久的民俗所埋沒,但他們畢竟是梅瑟所親自成立的組織,聖經也或明或暗的說明了這一點(民十八30 撒上二27,28; 十四13; 二二11,18,19)。是以在經過司祭們長期的鬥爭,以及以民宗教一次又一次的改革之後,終於獲得了勝利,使向天主舉行祭祀的特權完全操在司祭自己的手中。

1–13節 祝聖司祭

1. 上主訓示梅瑟說:
2. 「你領亞郎和他的兒子一同前來,帶著祭衣、聖油、作贖罪祭的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和一筐無酵餅;
3. 並召集全體會眾到會幕門口。」
4. 梅瑟便照上主所吩咐的做了。當會眾集合在會幕門口後,
5. 梅瑟就對會眾說:「這是上主吩咐應做的事。」
6. 梅瑟遂叫亞郎和他的兒子前來,用水洗了他們;
7. 然後給亞郎穿上長衣,束上帶子,穿上無袖長袍,套上「厄弗得」,束上「厄弗得」帶子,將「厄弗得」繫緊。
8. 再給他安上胸牌,在胸牌內放上「烏陵」和「突明」。
9. 以後將禮冠戴在他頭上,在禮冠前面安上金牌,即聖牌。全照上主對梅瑟所吩咐的。
10. 以後梅瑟拿了聖油,傅了會幕和其中所有的一切,祝聖了這一切;
11. 又將一些油七次灑在祭壇上,又傅了祭壇和祭壇的一切用具,盆和盆座,祝聖了這一切;
12. 然後把聖油倒在亞郎頭上,傅了他,祝聖了他。
13. 此後梅瑟叫亞郎的兒子前來,給他們穿上長衣,束上帶子,給他們纏上頭巾:全照上主對梅瑟所吩咐的。

古代一切東方民族,原來大都沒有正式的司祭,舉行祭祀的事很自然的是家長、族長或民長的職務。以色列民族在這一方面亦毫無例外。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由聖經上知道,最初舉行祭祀的人就是聖祖本人,或支派及部落的首領。梅瑟是天主給以民建立的首領,他就曾以這種地位和權威代替百姓向天主奉獻了祭品。同樣撒慕爾民長,撒烏耳及達味國王亦獻過祭品。撒羅滿國王在聖殿落成典禮上,履行了司祭的職務,誦讀了祝詞(列下八22, 23)。雖然如此,以民卻自很久以來,可能自梅瑟時代起,便確知有專任司祭職的存在。聖經也明確的表示了,肋未支派就是這個職務的主持人(見出三二26, 27);但也並不是這個支派的每個人,都將成為司祭,而是亞郎家族的後代子孫。這裡為祝聖亞郎及他的子孫,所用的禮儀,我們已於出二九1–37作了清楚的說明,請讀者參閱該處。主持祝聖禮儀的人是梅瑟,梅瑟先用水洗淨了他們,然後給他們按每人的地位和階級穿上相對的禮服;亞郎穿的是大司祭的禮服,他的兒子是普通司祭的禮服。梅瑟同時還拿了聖油祝聖了會幕及其中所用的一切器物。接著將油倒在亞郎的頭上,祝聖了他為以民的大司祭(12節)。在受祝聖之前,每位候選人要經過洗濯之禮,這象徵他們應是行為正直,品德兼優的人,以克盡服侍天主的職務。其實遠在聖祖時代這種獻祭之前必須沐浴更衣的禮節就已存在(創三五2),而當時還完全沒有司祭的存在,獻祭者仍只是普通的俗人。接受頭上傅油禮的人只有亞郎自己,故此自古以來慣稱大司祭為「受傅的司祭」。不過另一方面也有些聖經的記載,暗示普通司祭被祝聖時也要經過傅油之禮(出三十30; 四十14,15 肋十7 出二九21 肋八30)。

14–30節 獻祭

14. 隨後梅瑟把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牽來,亞郎和他的兒子按手在贖罪祭的公牛犢頭上,
15. 把牛宰了,梅瑟取了血,用手指抹在祭壇四周的角上,潔淨了祭壇;將剩下的血倒在祭壇腳旁:這樣就祝聖了祭壇,為祭壇行了潔淨禮。
16. 此後,梅瑟將貼在內臟上所有的脂肪、肝葉、兩腎和兩腎上的脂肪,放在祭壇上焚燒;
17. 牛犢的皮、肉和糞,都在營外用火燒了:全照上主對梅瑟所吩咐的。
18. 此後,梅瑟把作全燔祭的公綿羊牽來,亞郎和他的兒子按手在羊頭上,
19. 把羊宰了,梅瑟把血灑在祭壇四周;
20. 然後把羊切成碎塊,將頭和碎塊以及板油全焚燒,
21. 內臟和腿,用水洗淨;梅瑟將整個公綿羊放在祭壇上焚燒:這是全燔祭,是中悅上主的馨香火祭,全照上主對梅瑟所吩咐的。
22. 此後,梅瑟將第二隻公綿羊,即作祝聖祭的公綿羊牽來,亞郎和他的兒子按手在羊頭上。
23. 把羊宰了,梅瑟取些血抹在亞郎的右耳垂,右手拇指和右腳大趾上。
24. 梅瑟又叫亞郎的兒子前來,把血也抹在他們的右耳垂,右手拇指右腳大趾上;剩下的血,梅瑟都灑在祭壇的四周。
25. 隨後取出脂肪、肥尾、貼在內臟上所有的脂肪、肝葉、兩腎和兩腎上的脂肪,以及右後腿;
26. 又由放在上主面前的無酵餅篋內,取出一塊無酵餅,一塊油餅和一塊薄餅,放在脂肪和右後腿上;
27. 將這一切放在亞郎和他的兒子們的手上,在上主前行奉獻的搖禮。
28. 然後梅瑟由他們手中接過來,放在祭壇的全燔祭品上焚燒:這是祝聖祭,是中悅上主的馨香火祭。
29. 以後梅瑟拿了犧牲的胸脯,在上主前行了奉獻的搖禮,這是由祝聖祭的公綿羊中,梅瑟應得的一份,有如上主對梅瑟所吩咐的。
30. 以後,梅瑟拿了些聖油和祭壇上的血,灑在亞郎和他的衣服上,他的兒子和他的兒子的衣服上:這樣就祝聖了亞郎和他的衣服,他的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

梅瑟在這裡以主禮人的身份,向天主奉獻為祝聖司祭應獻的祭祀。祭祀共行三種:一隻公牛作為受祝聖者的贖罪祭,一隻公山羊作為全燔祭,另外還有一隻公山羊作為和平祭。應奉獻一隻公牛作為贖罪祭的原因非常明顯,因為亞郎及他的子孫原是普通人,於有意無意之間定犯過不少的過錯,如今要被祝聖成司祭,代表百姓向天主奉獻祭品,與天主發生密切的來往和聯繫,自然應事先賠補自己的過犯,好使他們將要奉獻的祭品獲得天主的悅納。奉獻祭品的祭壇也要用祭牲的血加以塗抹,加以祝聖。舉行贖罪祭時要按照規定,將公山羊的脂肪在祭壇上焚燒,剩下的肉和皮要拿到營地外去焚燒,不准作其他用途,連司祭本人也不能佔有任何部份,因為那是他自己獻的贖罪祭。但幾時所獻的祭品是為他人贖罪之用,司祭可以將祭牲的一部份留為己用。接著殺一隻公山羊作為全燔之祭獻給天主,表示自己完全奉獻於天主(18節);最後再殺一隻公山羊,作為感謝天主及司祭正式就職的和平祭。這個祭祀的特點是,要用公山羊的血來塗抹亞郎的右耳垂,右手拇指和右腳的大趾,接著再用剩下的牲血塗抹亞郎的兒子身體的同樣部份(23, 24節)。這個動作具有明顯的象徵意義,塗抹右耳垂表示司祭要對天主俯首貼耳的聽命,並爽快迅速的去執行敬禮天主的職務;塗抹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司祭應當時時處處的行善作好事;腳則象徵司祭應恆心行走正直聖德的道路,不要步入左道旁門的歧途。其實司祭身上的這數個不同的部位,在象徵司祭的全身,他整個的人應是受祝聖於天主的。奉獻和平祭所剩下的東西,司祭可留為己用。此處在祭壇上焚燒的是山羊的脂肪及右腿,還有些素祭一併焚燒,但應將胸脯的肉割下來,作過搖祭之後送給主禮的梅瑟作為報酬(29節)。最後梅瑟再拿些油灑在亞郎及他的兒子們的衣服上,祝聖他們的衣服(30節)。

31–36節 附屬禮儀

31. 梅瑟又對亞郎和他的兒子說:「你們應在會幕門口煮祭肉,也在那裡吃這肉和筐內放的祝聖祭的餅,有如上主曾吩咐我的:亞郎和他的兒子應當吃。
32. 剩下的肉和餅,你們應用火燒了。
33. 七天的工夫,你們不可出會幕的門口,直到你們的受職禮滿期的那一天,因為你們的受職禮是七天。
34. 照今天所做的,上主還叫照樣去的,好為你們贖罪。
35. 七天七夜,你們應住在會幕門口,遵守上主的禮規,以免死亡,因為上主這樣吩咐了我。」
36. 凡上主藉梅瑟所吩咐的事,亞郎和他的兒子都做了。

司祭的祝聖禮儀持續七天之久,不應離開會幕,所吃食的東西應是祭獻天主所剩的祭物,卻沒有提及其他的兩種祭祀,是否也應一連七天舉行。此處的經文好似在暗示應當重複舉行,七天不斷。他們應一連七天七夜守候在上主的會幕門口,旨在說明,他們的司祭職務是非常崇高的,因為他們是會幕的看守人及保護人。梅瑟還以恐嚇的口吻命令他們謹遵上主的命令,一切按照規定的禮儀實行,免得死亡。這在說明司祭的職務是如何的重要,是絲毫馬虎不得的。就在第十章作者記載了一個具體的實例,如同亞郎的一個兒子沒有完全遵守禮儀的安排,而擅自行事,受到天主的懲罰,當場死去。足見這裡所說的死亡不只是嚇人的空話。

藉著這個祝聖的禮儀,司祭們分沾了天主的聖德,成了被祝聖的人,是不可褻瀆的顯貴人士。今後他們的惟一職務,將是服務於聖殿,使對天主的敬禮不致荒廢;並教導百姓如何來遵守上主的法律,及按天主的意旨來向他頂禮膜拜。從此司祭不准再分心他顧,從事其他的職業,免使上主的敬禮受到損失,猶如在這之前的普通平民司祭的時代一樣,那時他們是不能專心於上主敬禮的。德訓篇的作者關於這個祝聖禮寫道:「這為他和他與日俱存的子孫,算是永遠的盟約,使他充任司祭,主持敬禮天主的事,並以天主的名祝福民眾。上主從眾生中揀撰了他,為向自己奉獻祭品、焚香和悅納的馨香,為獲得紀念;並為自己的百姓,獻贖罪的犧牲。賞他有頒發自己的誡命,和審核法律的權柄;將天主的證言教給雅各伯,藉法律光照以色列」(德四五19–21)。

瑪拉基亞先知在責斥司祭對聖殿職務的疏忽時,想到天主同肋未支派所訂立的盟約說:「我與他訂立的盟約,是有關生命及平安的盟約,所以我賜給了他生命及平安;同時又是敬畏的盟約,所以他敬畏我,對我的名有所尊敬;在他的口中有真正的教訓,在他唇舌上從不見謊言;他心懷虔誠和正直與我來往,使許多人遠離了罪惡。的確司祭的唇舌應保衛知識,人也應從他的口中得到教訓,因為他是萬軍上主的使者」(拉二5–7)。耶肋米亞先知特別強調了天主同肋未和達味,分別訂立的盟約,並謂這個盟約是堅固的盟約,是永久的盟約(耶三三14, 15)。耶穌基督是達味之子,他是君王又是永遠的司祭。先知有關達味王位,及司祭職位的永久性,只有在基督的身上十分圓滿充分地應驗了。為表示基督司祭品位的崇高無上,致希伯來人書的作者說,基督不是按照肋未,卻是按照默基瑟德的品位是永久的司祭,因為默氏既是國王,又是司祭。雖然如此,這仍是人本性的說法,仍未能表達基督司祭品位的崇高於萬一,因為只有他才是真正的司祭,是天人之間惟一的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