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與米德楊人交戰

第三十一章 與米德楊人交戰

按聖經的記載,米德楊原是由亞巴郎的繼室刻突辣所生的兒子(創二五2),但因不是被選之子,故此不能與依撒格平分家產。在領到部份家產後,便被逐出家門,同其他兄弟居於東方地區,以遊牧為生(創二五5, 6)。米德楊的後代是著名的商人(創三七28,38)。梅瑟逃避埃及法郎的迫害時,曾前來米德楊人的地區居住(出二15),並娶了大司祭的女兒為妻(出一八1)。梅瑟得助於米德楊人,受到他們不少恩惠(出一三章)。由這一切我們可以推想,米德楊人與以色列人原有美好的友善關係。可惜這種關係未能維持許久,便有摩阿布人聯同米德楊人詛咒以色列人的事蹟發生(戶二二4–7)。戶二五章更述說,以民如何受米德楊人的誘惑及勾引,竟走上敬拜邪神的途徑,而受到天主的嚴罰。自此兩個民族結下了不解的仇恨。以民誓要報仇(戶 三一章)。到了民長時代,米德楊人大概居於阿卡巴海灣地區,曾不時前來騷擾定居聖地的以民(民六1–6),使百姓不能安居樂業。終於被基德紅民長打敗,迫使他們居於約旦河東部地區(民七、八章)。

梅瑟在臨死之前仍由天主獲得命令,要向米德楊人進攻,以報敬拜巴耳培敖爾邪神的仇恨。本章所述就是向米德楊人宣戰的這段事蹟。

1–12節 米德楊人潰不成軍

1 上主訓示梅瑟說:
2 「你應在米德楊人身上為以色列子民報仇,以後你就要歸到你親族那裡去。」
3 梅瑟於是吩咐人民說:「你們要選拔壯丁,武裝起來,準備作戰,進攻米德楊,在他們身上為上主雪仇。
4 以色列每支派應派遣一千人出征作戰。」
5 這樣,每支派出一千人,以色列的部隊共有一萬二千武裝出征的人。
6 梅瑟就派遣他們──每支派一千人,出征作戰,並派遣大司祭厄肋阿匝爾的兒子丕乃哈斯與他們同去,手內帶著聖器和發號令的喇叭,
7 他們遂照上主對梅瑟所吩咐的,攻擊了米德楊,殺了所有的男子。
8 除這些被殺的以外,還殺了米德楊五個王子:厄威、勒耿、族爾、胡爾和勒巴;也用刀殺了貝敖爾的兒子巴郎。
9 以色列子民俘擄了米德楊人的婦女和幼童,掠奪了他們所有的牲畜、羊群和財產;
10 火燒了他們所住的一切城邑和營寨。
11 以後把一切所搶所奪之物,人和牲畜都帶走,
12 把俘擄和所搶所奪之物,帶到梅瑟和大司祭厄肋阿匝爾以及以色列子民全會眾那裡,即帶到耶里哥的對面,約旦河邊,摩阿布曠野中的營盤那裡。

天主下達進攻米德楊人的命令之後,梅瑟毫不遲疑,立即遵行。首先召集了一個強大眾多的軍隊,共有一萬二千人,每支派供獻了一千壯丁。還命令了大司祭厄肋阿匝爾的兒子丕乃哈斯,帶著聖器及發號施令的喇叭同行。所謂之「聖器」大約是指「烏陵和突明」而言,這是在緊要關頭用來求問上主旨意的器具(撒上一四18, 19; 二三9)。所帶的「喇叭」,大概就是戶第十章所說的兩個銀喇叭,是依照上主的命令製造的。它的用途聖經也已說明:「…你們要吹緊急號,使上主你們的天主,記得你們,救你們脫離仇敵」(戶一〇9)。司祭的職務之一也是要在戰場上鼓勵士兵衝鋒陷陣(申二〇2–4)。平常大司祭總不親赴戰場,以避免與死屍發生任何接觸(戶一六37 肋二一10–15)。這裡雖然沒有明言,誰是這個大軍的指揮官,學者咸認為定是若蘇厄無疑,因為他早已成為舉足輕重的知名人士,梅瑟也向來對他另眼相看,多次將重任委託給他。真未想到米德楊人竟然不堪一擊,其大軍潰散而逃,且有五位首領曝骨沙場,以民大獲全勝。在死於戰場的人中亦有巴郎術士。他曾企圖詛咒以民,以獲得重賞,但未能成事。仍然心有不甘,便誘惑以民恭敬巴耳培敖爾邪神,如今受到應得的懲罰。以民為發洩心中的憤恨,對戰敗的米德楊人,極盡殺傷劫掠之能事。這是非常殘酷的手段,似乎已不符合人道的標準,但我們不要忘記,這是三千多年前的事,那時的標準和習俗,與現在是甚有分別的。因此我們不應當以現在的道德標準來評斷古人的行為。大批的戰利品─婦女、兒童、牲畜、財物等─被送往梅瑟及大司祭厄肋阿匝爾那裡去,等候發落。作者對以民在戰場上的損失隻字未提,因為這不符合作者表揚盛讚以民的原則。

13–24節 處理俘擄,潔淨士兵

13 梅瑟和大司祭厄肋阿匝爾以及會眾各首領,都到營外歡迎他們。
14 梅瑟對作戰回來的軍官、千夫長和百夫長大發忿怒,
15 向他們說:「你們為什麼還讓這一切婦女活著?
16 看正是她們聽了巴郎的話誘惑了以色列子民,在培敖爾事件上違背了上主,致使災禍降在上主的會眾身上。
17 如今應將所有的男童殺死,將所有認識過男人,與男人同過房的女人,都一律殺掉。
18 至於那些沒有與男人來往同過房的女童,可為你們保留。
19 你們應七天住在營外;你們和你們的俘擄,凡殺過人,或接觸過屍首的,應在第三天和第七天上取潔;
20 對所有的衣服、皮具、毛織品和木器,都應行取潔禮。」
21 大司祭厄肋阿匝爾對作戰回來的軍隊說:「這是上主吩咐梅瑟的法令:
22 金銀、銅、鐵、錫、鉛,
23 凡能耐火之物,應經過火,再以取潔水取潔,才算潔淨;凡不能耐火之物,應經過水洗。」
24 第七天應洗你們的衣服,你們才算潔淨,然後方可回營。」

以色列軍人既然大獲全勝而歸,梅瑟同厄肋阿匝爾大司祭,親自出來迎接凱旋歸來的軍人,雖說盛大的歡迎儀式。但這個儀式是有目的的,就是為阻止由戰場上歸來的戰士,直接進入營地,因為他們在戰場上都或多或少的接觸過死屍,免得他們以自身法律上的不潔玷污了以民的營地。梅瑟見俘虜中竟有大批米德楊婦女,大為震怒不悅,不滿以色列士兵沒有將這些婦女立即殺掉,因為正是她們引誘了以色列子民去向巴耳培敖爾邪神,去頂禮膜拜,致使以民遭受了莫大的損失。因此當即出命將一切俘虜來的男童,及一切與男人同過房的婦女殺死,只准保留未婚的童女。這種行為實在慘無人道,按我們現在的看法,連最基本的人道都沒有。但是我們不要忘記,這是在很古的時代所發生的事,當時的戰爭結果就的確如此的殘酷,那真是勝者王侯,敗者為賊的時代,是不可與今日國際優待俘虜法同日而語的。再加上以民強烈的宗教熱火,對那些使他們在宗教失足跌倒的人,自然是毫不留情的。這就是聖經多次提及的「應毀滅之物」的法律,就是為了上主天主的光榮,將敵人的一切盡行屠殺破壞,絲毫不留為自己或他人的用途(戶二一2, 3 肋二七29)。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要忘記,作者是站在宗教的立場上講話。他為了使人知道敬拜邪神的罪過,是如何的嚴重可惡,便盡力利用活潑生動的筆調,用極端誇大的說法,來描繪一切,因此一定有言過其實之嫌,故此不必按字面解。作者主要的目的是,禁止以民同周圍的民族友好往來,因為那對以民的宗教是個十分危險的陷阱。

由戰場歸來的士兵,在進入營地之前,必須先要按法律舉行取潔禮。取潔的方式不外是用取潔水向他們灑撒,又要洗滌自己的衣服,還要沐浴自己的身體(見户一九18,19 肋一一32; 一五12)。連軍人用過的器皿,如果是金屬作的,要用火燒淨一番;如果是不耐火的東西,要用水來洗淨。

25–54節 分配戰利品

25 上主又訓示梅瑟說:
26 「你和厄肋阿匝爾司祭以及會眾的家長,應統計一下掠奪的勝利品,無論是人或是牲畜,
27 然後把勝利品平分,一半給出征作戰的兵士,一半給其餘全體會眾。
28 由出征作戰的兵士所得的一分中,抽出五百分之一,不論是人、牛、驢或羊,奉獻給上主;
29 把所取出的交給厄肋阿匝爾司祭,作為屬於上主的獻儀。
30 由以色列子民分得的一半中,應取出五十分之一,不論是人、牛、驢、羊,或是其他牲畜,交給那些在上主會幕內服務的肋未人。」
31 梅瑟和厄肋阿匝爾司祭就照上主吩咐梅瑟的做了。
32 作戰部隊所掠奪的物品,尚存的戰利品,計有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33 牛七萬二千頭,
34 驢六萬一千匹;
35 人口,尚未與男人來往同過房的女人,計有三萬二千。
36 出征作戰所得的一半,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37 由這些羊中,給上主作獻儀的,為六百七十五隻;
38 牛三萬六千頭,給上主作獻儀的,為七十二頭;
39 驢三萬五百匹,給上主作獻儀的,為六十一匹;
40 人口一萬六千,給上主作獻儀的,為三十二人;
41 梅瑟就照上主對他所吩咐的,將取出作為上主獻儀的一份,交給了厄肋阿匝爾司祭。
42 至於梅瑟分配給以色列子民的那一半,即與作戰的兵士平分出來的,
43 那屬於會眾的一半,計有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44 牛三萬六千頭,
45 驢三萬五百匹,
46 人口一萬六十。
47 梅瑟照上主對他所吩咐的,由屬於以色列子民的這一半,抽出五十分之一的人和牲畜,交給了那些在上主會幕內服務的肋未人。
48 出征作戰的軍官,千夫長和百夫長,來到梅瑟前,
49 對他說:「你的僕人們調查了所屬的作戰士兵,一個也沒有少。
50 為此我們每人將所獲得的金器,如臂鐲、腕鐲、戒指、耳環和項鏈,獻於上主作獻儀,好在上主面前為我們贖罪。」
51 梅瑟和厄肋阿匝爾司祭由他們手中接受這一切金製物品。
52 千夫長和百夫長獻給上主作獻儀的金子,共計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協刻耳」。
53 兵丁所掠奪的東西,各歸己有。
54 梅瑟和厄肋阿匝爾司祭遂將由千夫長和百夫長所收下的金子,帶入會幕內,好使上主記念以色列子民。

戰爭勝利後的一件興高采烈的大事,是分配戰利品。由考古學我們知道,古代的東方民族,對戰利品的分配,在支派或部落組織的環境下,是將戰利品平均分給參戰的軍人,不過長官有權拿取更多的一份,大約是全部戰利品的四分之一。以民對戰利品的分配法,卻自成一格。這裡清楚的記載,先將全部戰利品平均分成兩份,一半給衝鋒陷陣的士兵,另一半給未參戰的後方百姓。不過由上述兩部份戰利品中是要抽稅的,而抽稅的方式則有輕重多寡之別。首先要由士兵的那一半中抽出五百分之一,作為屬於天主的獻儀,因為真正替以民作戰的是天主,是天主賜給了以民勝利。然後再由百姓所得的那一半中抽出五十分之一,作為肋未人的生活費用。由此可見由士兵所抽取的戰利品要少得多,與百姓相比是一與十之比。出征作戰的軍官,為了向天主表示知恩報愛的心情,因為天主保護了他們和他們手下士兵的性命,連一個也沒有死在戰場上,他們甘願將所擄獲的金銀寶器,無條件的交出來,作為獻於上主的獻儀。以民這種分配戰利品的方式,大致上保存了下來,若蘇厄同達味都作了同樣的分配(蘇二二8 撒上三〇21)。分發戰利品是以民最快樂的事(詠一一九162 依九2),因為當時的軍人是沒有軍餉的,那麼戰利品正好作了代替品。不過在以民的歷史上也曾發生如下的情形,士兵以貪心不足的心情,只顧了搶劫戰利品,卻忽略了全部戰爭的勝利(加上四17,18)。

作者以誇大的口氣給我們描述了以民這次偉大的勝利。僅由如此大批的戰利品上,我們就可以知道這是一場偉大的戰爭,一個徹底的勝利。不過這又是言過其實的說法,是司祭卷一貫的作風。他願意將自己微小軟弱的以色列民族,高高的舉到天上去,好能同當時的任何強權帝國相提並論,等量齊觀。不過在這誇大渲染的背後,作者還有另一個更高尚的宗教目的,就是使人知道敬拜巴耳培敖爾邪神,是罪大惡極的事,以及天主的幫助是巨大勝利的主要原因。

基於上述,有不少學者根本就否認這場戰爭的客觀性、真實性。作者的目的只是在教訓當時的以民,使他們更清楚的認識自己天主的偉大。這是一場虛構的戰爭,沒有任何歷史背景,這由所記載的大批戰利品便可以知道,因為米德楊根本就沒有這麼多的財物。但是這未免也是走極端的說法,固然我們不否認作者用了誇大的口氣,故此不必事事按字面解。但是它的歷史背景卻的確符合梅瑟時代的背景,其環境也的確是以民在進入福地之前,在約旦河東居住的環境。其數字的誇張說法固然需要大打折扣,這在以民的戶口登記上我們已不只一次地見到(戶一章);其次數次強調的,已將米德楊人趕盡殺絕的說法,也不必按字面解,因為以民在進入福地後不久,在民長時代仍然在受著米德楊人的大事摧殘和破壞(民六─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