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劃分約旦行事工地

第三十二章 劃分約旦行事工地

聖經每次提到巴力斯坦的東部邊界,總是以約旦河及死海為天然的界線,約旦河也就成了天然的屏障(戶三四10–12 見則四七18),只有渡過約旦河之後,才算真正進入了天主預許的福地(申二27),好似福地的範圍僅限於河西地區。事實上以色列子民所佔領的第一片巴力斯坦土地,卻是約旦河東的那一大片,頗為肥沃多草的高原區。這裡本是數個阿摩黎人王國的土地,被以民在進入河西的聖地之前加以佔領。由於這裡是理想的牧業區,而勒烏本及加得兩個支派的牲畜又特別眾多,因此他們要求將這個美好的地區劃歸己有,他們已對現實滿足,而不願再作艱苦的奮鬥,向約旦河西進侵。梅瑟本來不願意接受這個要求,但經不住兩支派的催迫,便在一定的條件下准許了他們。

1–5節 勒烏本及加得的要求

1 勒烏本的子孫和加得的子孫,擁有很多的家畜;他們一見雅則爾地方和基肋阿得地方,是適於畜牧的區域,
2 便前來對梅瑟和厄肋阿匝爾大司祭及會眾的首領說:
3 「阿塔洛特、狄朋、雅則爾、尼默辣、赫市朋、厄肋阿肋、色班、乃波和貝紅,
4 這些地方是上主為以色列會眾所征服的,是適於畜牧的地方,而你的僕人們正有牛羊。」
5 他們又說:「若是我們在你眼中獲得寵幸,希望你將這地方賜給你的僕人們作產業,不必叫我們過約旦河。」

本章開口便說,勒烏本及加得支派「擁有很多的家畜」( 1節)。其實這種說法在聖經上屢見不鮮,不時提到在曠野中的以民,有許多牲畜(出一二38; 一七3; 一九13; 三四3)。事實上這也是誇大的說法,因為曠野中的環境,根本就不許可飼養眾多的牲畜,因為其生活條件有限,所生產的一點青草也不足以養活大批的牲畜。而且其間也不容許體積較大的動物,因為牠們的消耗量太大,而不能生存。唯一比較能適應曠野生活的動物只有駱駝和羊群。聖經雖然提到聖祖時代有成群的駱駝(創一二16; 二四10,35; 三〇43; 三二8,16),用來搬運貨物(創二四10; 三七25),或坐騎(創二四61),但從來未說過曠野中的以民曾飼養過駱駝。如今聖經竟突然說,勒烏本和加得支派有成群的牲畜。這一點頗為使人費解。惟一的可能性是以民在打敗米德楊及阿摩黎人之後,這兩個支派獲得了特多的戰利品之故,而這些戰利品以牛、驢、羊為主(户三一28,30)。許久以來勒烏本支派總認為所受的待遇很不公平,因為勒烏本是雅各伯的長子,卻從來沒有享受過長子的特權,他的後代勒烏本支派也從未被人另眼相看。因此見河東的這片土地不錯,便於願已足,要求留在河東自力更生,不願再跟隨大隊去東征西討(申三三6)。為能達到這個目的必須要有充足的理由,因此舉出自己牲畜眾多,而當地的水草又豐盛,是他們維生的理想去處。這裡就是著名的河東基肋阿得地區(歌四1; 六5; 米七14 編上五9)。他們還指出了不同的城鎮的名字,是他們特別喜愛和嚮往的地方。阿塔洛特僅在此一見,卻出現於默沙碑文上,位於死海之東約二十公里處,距離狄朋不遠。狄朋是阿摩黎人境內的一座城市(戶二一21),為以民所佔領(戶三二34)。它位於阿爾農河之北五公里處,原是一座保持原名狄朋的廢址。於公元一八六八年考古學者在這裡發現了重要的默沙碑文,因此它一舉成名,名聞遐邇。雅則爾也是約旦河東阿摩黎人的一座古城,為梅瑟所佔領(戶二一32),被劃給加得支派,作為肋未城,由默辣黎家族來居住(蘇二一39,40)。它位於現今約旦國首都阿曼之西,約十五公里處,是個十分古老的城市。考古學者證實,遠在公元前三千多年,這裡已有人煙存在。尼默辣位於約旦河東約十二公里處。赫市朋原是摩阿布人的城市(戶二一25,26),後被阿摩黎人所征服及佔領(戶二一34 申一4)。劃分給勒烏本支派後,成了司祭城(蘇二一37)。厄肋阿肋是距離赫市朋不遠的一個地方,今名厄耳阿耳。色班地名不詳,也許就是現今的蘇米雅。乃波即現今的乃巴。貝紅今名瑪因,位於默德巴東南八公里處。勒烏本和加得支派看到這個廣大美好的地區,已被「上主為以色列會眾所征服」(4節),因此認為有權在此地居留下來。

6–15節 梅瑟嚴拒所求

6 梅瑟回答加得的子孫和勒烏本的子孫說:「怎麼!你們的兄弟去打仗,你們卻要住在這裡?
7 為什麼你們要叫以色列子民喪氣,使他們不敢進入上主賜給他們的土地?
8 當我由卡德士巴爾乃亞派遣你們的祖先去窺探這地時,他們也這樣做過。
9 他們上到厄市苛耳山谷,窺探了那地方,回來就使以色列子民喪了氣,致使他們再不願進入上主賜給他們的土地。
10 為此上主在那天發怒起誓說:
11 『凡由埃及出來過了二十歲的人,不得看見我誓許給亞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的土地,因為他們沒有一心一意地隨從我;
12 只有刻納次人耶孚乃的兒子加肋布和農的兒子若蘇厄除外,因為他們一心一意地隨從了上主。』
13 因為上主對以色列發了怒,遂使他們在曠野中漂泊了四十年,直到在上主眼前作惡的那一世代完全死盡。
14 現在,看,你們這些罪人的苗裔,竟起來替代你們先人,再增加上主對以色列的忿怒!
15 如果背離了他,他再把民眾拋在曠野裡;這樣,你們就要使這整個民族毀滅了。」

梅瑟立即發現勒烏本及加得支派的真正意願,是不願同其他的支派合作打仗,攻佔天主預許的福地,因此毫不掩飾地直斥其非。梅瑟清楚的知道,如果有幾個支派苟且偷安,留在原地不動,則其他支派的士氣定會大受影響,甚至可能一蹶不振,再無進取的雄心。那麼天主預許的福地,將作何交代?再說十分明顯的,梅瑟本來的意願是只佔領客納罕,也就是約旦河西地區,那裡才是天主預許給聖祖們的正式福地。所以當梅瑟打發偵探去暗查福地時,是從南方使他們進入的,目的就是要從聖地的南方進攻(戶二〇21–23 申二27–30)。可惜未能成事,只得折返原處,再由聖地的東方,摩阿布人地區進入。因此摩阿布這條路線只是偶然的,並不是梅瑟的初衷。可是很可能正是上次以民的怯懦,未敢奮力由聖地的南方強行進入,而招致天主的義怒,懲罰全體以民,居留曠野之間達四十年之久的這段歷史,使勒烏本等支派仍然記憶猶新,不敢再從事進攻聖地的戰爭,而寧願苟且偷安的居留於河東地區。這使梅瑟大為不悅,將他們視為「罪人的苗裔」(14節),堪當再次接受天主的懲罰,令他們死於曠野中,再無進入福地的希望。

16–32節 梅瑟勉強應允

16 他們遂上前來,對他說:「我們願在這裡為我們的牛羊築圈,為我們的家眷建城。
17 但我們必武裝起來,在以色列子民前頭上陣,直到我們領他們進入了自己的地方;至於我們的家眷,為預防本地的居民,應叫他們安居在堅固的城內。
18 不到以色列子民各個都佔有了產業,我們決不回家。
19 我們既然在約旦河東得到了產業,在約旦河西,就不再同他們分產業了。」
20 梅瑟答覆他們說:「若是你們這樣做,若是你們武裝起來,在上主面前作戰;
21 若是你們個個都武裝著在上主面前過約旦河,直到他將自己的敵人驅散,
22 直到上主把那地征服以後,你們纔回家,你們對上主,對以色列就算無罪。那麼,這地照上主的允許,歸你們作為產業。
23 但是,如果你們不這樣去做,你們必獲罪於上主,要知道你們必自招罪罰。
24 你們可為家眷建城,為牛羊築圈;但是你們口頭所許的,卻必要實踐。」
25 加得的子孫和勒烏本的子孫回答梅瑟說:「你僕人們必照我主所吩咐的去做。
26 我們的孩童、婦女、牛羊和一切牲畜,都留在這裡,留在基肋阿得的城裡;
27 至於你的僕人們,凡武裝起來的,都要過河,在上主面前上陣作戰,如我主所吩咐的。」
28 梅瑟遂為他們向大司祭厄肋阿匝爾、農的兒子若蘇厄,以及以色列子民各支派的家長下了指示,
29 向他們說:「若是加得子孫和勒烏本子孫,都武裝起來與你們同過約旦河,在上主面前作戰,在你們征服那地以後,就把基肋阿得地方給他們作為產業。
31 加得子孫和勒烏本子孫回答說:「凡上主關於你僕人所說的,我們必照做。
32 我們必武裝起來在上主面前過河,往客納罕地去;但約旦河東的地方應給我們作產業。」

使人覺得奇怪的是,勒烏本既然是雅各伯的長子,本應時時身居首位的。可是本章除了1節將勒烏本放在加得之前外,其他地方每提到這兩個支派,總是加得居首,勒烏本居次。這個奇特現象的唯一的解釋方式,只可能是在作者寫作的時代,加得支派的聲勢遠遠超過勒烏本之故。如今這兩個支派堅持己見,一定要留在河東地區居住,但同時也抗辯梅瑟的責難,認為他們有自私自利,苟且偷安,以及出賣同胞兄弟的企圖。為了表白自己的無罪,許給梅瑟他們的壯丁要跟隨大隊過河西征,直到他們的同胞兄弟都在河西得到自己安居的土地為止。但是他們也不能將自己的妻子兒女和羊群棄之不顧,因此在出征之前,要求先修築堅固的城堡和羊圈,在無後顧之憂的條件下才出征福地。梅瑟見他們所言頗有道理,因此便應允了他們的要求,條件是他們必須要滿全所許。梅瑟便當著大司祭厄肋阿匝爾及以民新首領若蘇厄的面聲明:如果加得和勒烏本支派實踐諾言,過河作戰,且獲得勝利,那麼河東的基肋阿得地區便歸他們所有。不然他們只可能在河西地區分得土地。兩個支派的首長滿口應承了梅瑟的條件,因此他們獲准在河東修築城市。

33–42節 分配河東土地

33 梅瑟遂將阿摩黎人王息紅的國土和巴商王敖格的國土,那地域及其境內的城池,以及那地域四周的城池,都給了他們;給了加得的子孫、勒烏本的子孫和若瑟的兒子默納協半支派。
34 加得的子孫重建了狄朋、阿塔洛特、阿洛厄爾、
35 阿特洛特芍番、雅則爾、約革波哈、
36 貝特尼默辣和貝特哈蘭:這些都是堅固的城邑,並築有羊圈。
37 勒烏本的子孫重建了赫市朋、厄肋阿肋、克黎雅塔因、
38 乃波、巴耳默紅——有些名字已改——和息貝瑪;他們給重建的城邑另起了別名。
39 默納協的兒子瑪基爾的子孫去了基肋阿得,佔據了那地方,驅逐了那裡的阿摩黎人。
40 梅瑟遂將基肋阿得給了默納協的兒子瑪基爾;他就在那裡住下了。
41 默納協的兒子雅依爾去佔據了阿摩黎人的村落,遂稱這些村落為哈沃特雅依爾。
42 諾巴黑去佔據了刻納特及其屬鎮,給那地方起了自己的名字,叫諾巴黑。

33節的出現造成了不少的困難。首先這一節似乎是多餘的,因為在29節梅瑟已清楚的命令若蘇厄及民間的首長,當加得及勒烏本支派隨軍作戰,將約旦河西的土地,也就是正式的福也佔領之後,要毫無條件的將河東地區讓給他們佔領居住。如今卻又說是梅瑟親自將河東息紅及巴商國王的土地和城鎮賜給了這兩個支派。這顯然有點前言不對後語之嫌。此外在毫無暗示和準備的情況下,突然之間,報告了半個默納協支派,也在河東居住了起來。為解決這兩個困難,學者大都認為33節是後人增加的續筆。也就是在攻佔聖地,並分派每個支派的地盤之後所補充的資料。為了使這件分土地的大事具有相當的份量及可信性,將它說成是梅瑟親自的作為,事實上梅瑟在進攻福地之前已經與世長辭了。半個默納協佔據河東地區的事大概更晚,可能是在民長時代,這個支派為了擴大居地,便向河東發展,佔據了一塊土地,便有一部份人在那裡居住了下來。後期的作者將它一併說成是梅瑟時代的事蹟。這個解釋的方式,在沒有其他的答案之前,算是相當差強人意了。

以後數節記載了以民在河東地區所佔據並加強了的一些重要城市。這些地點大都獲得了考古學者的證實。它們的位置皆限於雅波克河之南,阿爾農河之北;東邊是高原曠野,西邊有約旦河及死海。這些城鎮原皆是阿摩黎人的居民,被以民爭奪過來之後,而加以重建更形強固。這個措施非常重要,因為這兩個半支派,已脫離了全民族而自行獨立。他們居住的地方,周圍盡是不友善的外邦民族,他們可以隨時進攻或偷襲這批離群索居的以色列人。居住在約旦河西的同胞,因為有約旦河及死海之阻,又多次鞭長莫及,不能及時作出有力的支援。因此修築堅強的防禦工事是絕對有必要的。這兩個半支派之間的彼此界限並不太明顯,也不甚固定,似乎是可以基於需要隨時變更的。

關於半個默納協支派佔據河東地區的事,似乎在33節仍未交代青楚,於是在39–42節中,又重複申述這段歷史。這更明顯的是後期作者的手筆,仍本一貫的作風,將它說成是梅瑟本人的傑作,雖然事實上是民長時代所發生的事蹟。的確,民長時代的以民仍如一盤散沙,毫無團結禦敵的能力。每個支派和家族都獨立自治,自由發展,毫無中央集權的約束。就在這種情勢之下,默納協支派自覺土地狹窄,不敷應用,便向約旦河東的北方發展,以求取適當的生活環境(民一〇3–5)。在河東他們遇到的敵人,仍是久居此區的阿摩黎人。他們再次不是以色列人的對手,失敗之後逃亡他方。如此默納協支派便佔據了他們留下的空地,且據為己有(39節)。第 40節又是突然插入的一節,以表彰梅瑟的作為,卻將上下一貫行文的格式打破了。這是最後的一位作者,見到默納協的半個支派,已既成事實地居住在河東地區,為了對這件史事作出交代,並對默納協支派擅自佔領河東地區的事實,作出圓滿的解說,將它描寫成梅瑟本人的意願。事實上,此時梅瑟早已撒手人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