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曠野事件
第二十章 曠野事件
本章同下一章所記載的事蹟,可以自成一段。我們固然可以斷定這些事蹟是在以民輾轉於曠野的時代所發生的,但完全不能確定是在四十年中的什麼時期發生了這些事件。四十年是個漫長的歲月,尤其為身處曠野中的以民。由於生活單調枯燥,會覺得度日如年,顯得四十年是個特別冗長的痛苦時期。這是人之常情,不言而喻。當他們自告奮勇強行進攻聖地,而大敗於曷爾瑪之後,便別無他途可走,只好輾轉於卡德士的曠野之間。我們基於卡德士的自然環境,相信以民四十年中的絕大部份時間在這個地區度過,至少有三十五至三十八年之久。因為就如前述,在這一區畢竟有些零星散亂的水泉和水井,因此造成一些小小的綠洲,這使以民的生活條件稍為改觀,更易謀生。可是以色列百姓向來是浮躁無恆的民族,他們不安於位,因此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他們基於生來的天性,又基於生活的需要,因為水源是會在一地斷絕,青草會被吃完或枯乾的,因此必須要易地謀生。如此將近四十年之久,他們漂泊在這個偌大的曠野中,可說由卡德士直到阿卡巴海灣的厄茲雍革貝爾,整個地區都被他們踏遍了(見戶三三35 申二8)。可是在這漫長的歲月中卻沒有歷史的記載,留下了一大片空白。只有二〇及二一兩章所記載的幾段事蹟,使我們想到可能是在這個期間所發生的,何況申一46也說,以民在卡德士住了一段很長的時期。如此長的時期只給我們留下了少少的幾段事蹟,那真太不成比例了,但也聊勝於無。無怪乎有人竟稱這三十八年為以民曠野中的黑暗史。
1–13節 默黎巴的水
1 以色列子民全會眾於正月來到了親曠野,人民就在卡德士住下了。米黎盎在那裡死了,也就埋葬在那裡。
2 會眾沒有水喝,就聚在一起反抗梅瑟和亞郎。
3 民眾同梅瑟爭辯說:「巴不得我們的兄弟在上主面前死去時,我們也死了!
4 為什麼你們領上主的會眾來到這曠野裡,叫我們和我們的牲畜都死在這裡?
5 為什麼你們使我們由埃及上來,領我們來到這樣壞的地方?這地方不但沒有糧食,沒有無花果,沒有葡萄,沒有石榴,而且連喝的水也沒有!」
6 梅瑟和亞郎遂離開會眾,來到會幕門口,俯伏在地;上主的榮耀遂發顯給他們。
7 上主吩咐梅瑟說:
8 「你拿上棍杖,然後你和你的兄弟亞郎召集會眾,當着他們眼前對這磐石發命,叫磐石流水。這樣你便可使水由磐石中給他們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
9 梅瑟就照上主吩咐他的,由上主面前拿了棍杖。
10 梅瑟和亞郎召集會眾來到磐石前,對他們說:「你們這些叛徒,聽著!我們豈能從這磐石中給你們引出水來?」
11 梅瑟遂舉起手來,用棍杖打了磐石兩次,纔有大量的水湧出,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夠了。
12 上主卻對梅瑟和亞郎說:「因為你們沒有相信我,使我在以色列子民眼前被尊為聖,所以你們不得領這會眾進入我賜給他們的土地。」
13 這就是默黎巴水的來歷,因為以色列子民在那裡與上主爭辯過,上主因而顯示了自己的聖德。
以民強行進攻福地在曷爾瑪遭到失敗之後,便只好進入欣曠野,來到卡德士住下。聖經沒有說明在那一年,只說於正月間來到了卡德士(見戶一三27)。很可能是出離埃及後第三年的正月。我們不必相信以民在卡德士度過了三十八年的定居生活;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客觀的環境逼迫他們必須要從一地到另一地不斷地遷移,以求取生活的條件。天主已由於以民的不知恩和抱怨,發怒令他們要一個世代之久,居住在曠野中。一個世代在古代是以四十年記算的。固然聖經上說天主由於震怒,懲罰了一切由埃及出來的以民,不得進入上主預許給他們祖先的福地;到他們出離埃及之後在曠野中新生的那一代,才有權利進入福地。其實正如我們前此所說,其間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天主願意在曠野中淨化以民,使他們不要將任何由埃及帶出來的宗教中的迷信邪說引進入福地。為達到這個目的,只有等第一代的人完全過世之後,令新生命純潔的一代進入福地,好能純淨完整的來保持惟一真神上主的宗教。這固然是天主的願望之一,但事實上以民新生的一代進入聖地之後,不久仍然走上異端邪說的歧途,天主只好另用其他的方式來阻止和淨化以民。這段歷史的演變我們可以十分清楚地在民長紀一書中見到。
正當以民居住在卡德士的時候,梅瑟的姊姊米黎盎壽數已滿,死在那裡,並被就地掩埋。這個米黎盎是個頗不單純的婦女,數次出現於聖經。首先當她還是個小女孩的時候,便在尼羅河邊以她的機智,拯救了她的弟弟梅瑟,沒有被水淹死,且得到很好的照顧(出二3–10)。此後有一段很長的時期她沒沒無聞,直到年老的時期才再度出現,帶領以色列婦女擊鼓歌唱,讚美感謝天主,使以民平安渡過紅海的大恩(見出七7; 一五20,21)。其後因不滿梅瑟同外方雇士女人的婚姻,而口出怨言,受到天主的懲罰,長了渾身的癩病。幸賴梅瑟的轉求才得痊癒,但必須在營外隔離七天才准回營(戶一二章)。聖經稱她為女先知。在這裡記載了她的死亡,卻沒有說是否曾給她舉辦了隆重的喪事,就如以民向梅瑟和亞郎所作的一樣(昨二〇29 申三四8)。
眾所周知,曠野中最為缺少的就是水,並且我們甚至可以說,其之所以被視為曠野的原因,就是因為缺少水源之故。因此遠在出一七章便記載了梅瑟第一次給以民備水的事蹟。如今以民身處卡德士地區,這裡雖然有些零星的水泉,但若遇上天旱不雨的季節,這些水泉是很快會乾涸的。當筆者於一九五九年,在費了百般的周折終於到達西乃山下的加大利納會院時,那裡東正教的一位神父報告的第一終生不忘,也的確明瞭到水對曠野的重要性,以及為什麼以民當年曾拼命的在找水喝。這種情況,若不是親身經歷,是很難了解的。幸而當時筆者自己帶了三天的食水,故有備無患,臨行還將剩下的不多的水給那裡的會士留下,他們感激不盡,視為最好的禮品。自從一九六七年以色列佔領西乃曠野之後,已將自來水引進了曠野,解決了不少當年他們祖先所遇到的最大難題。話說在曠野中的以民是整個的民族,其所需要的水量必然非常可觀,因此缺少食水的機會定會屢見不鮮。就在這麼一個缺水的機會上,以民抱怨、反抗、謾罵之餘,還又想起了埃及的「美好」時代。至少在埃及喝水是不成問題上,那裡有偌大的尼羅河,並且以民所居住的又是三角洲地帶,水是到處皆是,垂手可得的,如今卻連喝的水都沒有了。如此一來他們那些相依為命的牲畜豈不要和他們的主人同歸於盡嗎?因此更是大吵大鬧,叫苦連天。他們甚至於希望同前不久因作亂而受罰的科辣黑及其同黨一起死去,被裂開的地面吞噬,比在這裡受罪要好得多(戶一六35–49)。這一來可真使梅瑟心煩意亂,痛苦至極。又見民怨沸騰,弄得熱火嘲天,一發不可收拾,因此只好聯同亞郎到天主的會幕那裡去訴苦哀求。果然天主聽了梅瑟的祈求,要解救他同百姓的困境。於是命令他拿着他在埃及曾用來顯奇蹟的棍杖(出四2; 七15; 九23; 一〇13; 一四16),也就是他在勒非丁用來擊石出水的棍杖(出一七章),再度出去打石出水。果然梅瑟召集群眾,在顯奇蹟之前,先向百姓訓話,責斥他們忘恩負義,對天主不忠不誠,簡直就不應當再次領受天主的宏恩,使天主顯奇蹟供水。並謂:「我們豈能從這磐石中給你引出水來?」(10節)。梅瑟固然確知天主是全能的,顯奇蹟是毫無問題的,但見以民已如此恬不知恥,出言不遜地反抗上主,因此心想天主怎會再寬恕這忘恩負義的百姓。可是聖經的作者就拿這幾句話,作為梅瑟和亞郎對天主缺乏信心的明證,因此記載了天主責斥的話:「因為你們沒有相信我,使我在以色列子民眼前被尊為聖」。聖詠的作者則謂梅瑟說話未加小心,但也立即說出了未加小心的原因:「因為他們(百姓)使他精神苦悶,他唇舌說話未加謹慎」(詠一〇六33)。但是另有學者謂,梅瑟的過錯在於他兩次打擊了磐石(12節),就好似不相信天主的全能,本可以一擊水就出來的。因為梅瑟在百姓面前公開的懷疑了天主的仁慈善良,故此沒有將天主的名尊為聖,就是沒有公開的承認天主的誠信及全能。既然如此梅瑟同亞郎便被拒於福地之外,受了天主的懲罰。申一37記載梅瑟在這個機會上犯了過錯,因此受罰,卻沒有說明是什麼過錯。這裡的記載足證作者是一位誠實客觀的人,因為如果作者是個騙人的歷史家,他一定不會也不敢將如此重大的過錯─對天主的不信任─放在兩位以民最偉大的領袖身上的。其他任何民族的作者,在其國家民族的歷史年鑑上,總是對自己的國王歌功頌德,不記載任何瑕疵的。只有以色列的作者在聖神的默感之下,客觀忠誠地記載了以民的歷史,就連其民族最大的偉人救星的過錯,例如梅瑟、達味、撒羅滿等,亦皆照記不誤。以民作亂反抗的這個地方被稱為默黎巴,意謂「爭吵」、「爭辯」。就是百姓在這裡吵鬧不休,使梅瑟心煩意亂,因而開罪於上主,結果不得進入福地。本來身為民族英雄和領袖的梅瑟,費盡了千辛萬苦,拯救了百姓,是比誰都有權利要進入福地的;這一定也是他終身最大最熱切的願望。可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天主自有另外的安排,是人的理智所不能了解,也不必強作解釋的。
14–21節 厄東不願借道
14 梅瑟由卡德士派遣使者去見厄東王說:「你的兄弟以色列這樣說:你知道我們所遭遇的一切困難。
15 我們的祖先下到了埃及。我們在埃及住了很久,埃及人虐待了我們和我們的祖先。
16 我們曾向上主呼號,他俯聽了我們的呼聲,派來了一位使者,領我們出離了埃及。看,我們現在就在你邊境上的卡德士城,
17 求你讓我們由你境內通過;我們決不會踏過莊田或葡萄園,也不喝井裡的水,只走王道,不偏右,也不偏左;直至走過你的國境。」
18 厄東卻答覆說:「不准你由我這裡經過,不然,我要以刀相迎。」
19 以色列子民再對他說:「我們只沿大路走,我們和我們的牲畜若喝了你的水,我們願付錢;只求步行經過這點小事。」
20 他仍然說:「不准你經過。」厄東即領大隊人馬和武裝部隊出迎。
21 厄東既然不讓以色列由他境內經過,以色列就從那裡折回。
厄東人與以色列人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且是血統的關係。因為厄東是依撒格的長子厄撒烏的別名,因此他們是厄撒烏的後代(創二五29等 三六章)。他們所居住的地區是色依爾山區(創三六8; 申二5,12,22),直達山區東南的死海邊緣。如今以色列人既然身處卡德士曠野,只要穿過厄東人居住的色依爾山區,便可僅需數天的時間,直接到達死海的東岸,而進入福地。所以梅瑟十分謙虛有禮的打發人去向厄東人請求,准許他們越境而過。梅瑟施展了他的外交手腕,向厄東人陳述兩個民族密切的血統關係,大家都是同一聖祖─依撒格─的後代;並且為了激起親人的同情,還述說了自己在埃及所受的壓迫,幸而有天主派遣了使者,才使他們脫險,來到了厄東人的邊沿。如今請求借道厄東,好前往他們的目的地。「使者」這個名詞在聖經上多次出現,有時是指天主自己(創一六7–14; 二一14–21; 四八15,16 民六11,24; 一三2–23 出三章; 二三20)。有時卻與天主完全不同。大致上說來,在聖經愈早的時代,天主愈接近人類,愈親自與人類密切往來。但在聖經的較晚時代,作者為了表示天主的崇高聖潔,多以天使來代表天主。天主則似乎離人類越來越遠,漸次不再藉天使向人類傳達消息,而是藉先知,最後藉着聖經中的智者來教導世人,尤其是以民。直至天主第二位聖子降生成人,才再次與人類以最親密的方式,重新聯合,尤其是聖體聖事內的耶穌,以他無限的全能及愛情,同人類永遠密切的聯合在一起,不再分離。
梅瑟打發的使者非常彬彬有禮地向厄東國王陳情,要求借道過境的准許。並且還許下以民百姓人數雖然眾多,但在過境時會遵守井井有條的嚴明紀律,既不踐踏厄東人的麥田,更不破壞他們的葡萄園。更有甚者是以民連厄東人的水都不喝,因為水是最寶貴和必需的生活日用品。他們要直走康莊的王道,既不偏右,也不偏左。所謂之「王道」是指古代最著名的從敘利亞到埃及經過曠野的一條大道。它穿過厄東,為以民來說的確是條捷徑。與它相對的還有一條「海道」,即從敘利亞沿地中海岸,而通往埃及的一條大道。可惜所得的答覆竟是不准過境,因為國王不相信他們的話。以民的使者更進一步說:如果百姓喝了厄東的水,或做出了什麼破壞的行為,他們會照數賠償。可惜仍然不達目的。關於這個婉轉的請求在申二1–8卻沒有記載。
厄東同以民的關係向來不甚和諧,並且自撒烏耳時代更展開了連年的戰爭(撒上一四47);可是撒烏耳的一個侍衛長竟然是厄東人(撒上二一7; 二二9–23)。真正使厄東屈服在以民權下的是達味(撒下八13),最後達味的大將約阿布更歷六月之久,專門以十分殘忍的手段殺害厄東的男子(列上 一一14–17)。自此厄東成了以民的屬地,撒羅滿時代亦然。撒羅滿且娶了厄東女子為妻(列上九26–28; 一〇1–13)。到了猶大國王約沙法特時代(公元前八七〇 ─八四八年),厄東人聯同摩阿布、阿孟及瑪紅人,從事反抗以民的統治,企圖獨立,但為猶大國王打敗。但在約沙法特國王死後,在約蘭國王時代,厄東人終於脫離猶大而獨立(列下八20–22),但不久又被猶大王阿瑪責雅制服(列下一四7,10)。其後厄東得巴比倫王拿步高之助,不但獲得獨立,且反過來欺壓弱小衰敗的猶大(耶二七; 四九7–22)。耶京失陷於巴比倫人之手後,大批的厄東人竟搬來猶大地區居住,佔領土地(則三五10; 三六5)。這激起先知們強烈反對厄東的情緒(見則二五12–14 拉一4 詠 一三七)。兩個民族之間的仇恨,由於此次的借道不遂,更為之加深。
22–29節 亞郎逝世
22 以色列子民全會眾由卡德士起程,來到了曷爾山。
23 在厄東國界的曷爾山上,上主對梅瑟和亞郎說:
24 「亞郎要歸到他祖先那裡去;他不能進入我賜給以色列子民的地方,因為你們在默黎巴取水的事上,違背了我的訓令。
25 你帶亞郎和他的兒子厄肋阿匝爾,一同上曷爾山上去,
26 將亞郎的長袍脫下,給他的兒子厄肋阿匝爾穿上,因為亞郎要被召歸去,死在那裡。」
27 梅瑟就照上主吩咐的做了。當着全會眾的面,他們上了曷爾山。
28 梅瑟把亞郎的長袍脫下,給他的兒子厄肋阿匝爾穿上,亞郎就在山頂死了。以後梅瑟和厄肋阿匝爾由山上下來。
29 全會眾知道亞郎死了,以色列全家為亞郎舉哀三十天。
天主早已預言,亞郎由於在默黎巴所犯的過錯(戶二七12–14 申三二48–52),將不能進入福地。如今亞郎的死期已經來臨,此事發生在以民自卡德士動身後不久。按戶三三37–39記載,此事發生在以民出離埃及的第四十年上,當時亞郎已滿了一百二十三歲。他死亡的地方叫作曷爾山。這座山應距離卡德士不太遠,因為事情是在以民動身後不久發生的。此時以民所走的方向是阿卡巴海灣。在卡德士的東北十七公里處有一個叫「亞郎溪」的小河,很可能與亞郎的死地有關。如此曷爾山應在客納罕地的南方邊界上,就如後來梅瑟瞭望聖地並死亡的乃波山在客納罕地的東方邊界上一樣。梅瑟帶領亞郎及亞郎的長子厄肋阿匝爾,上到一座僻靜的山上去,在那裡將亞郎的大司祭長袍脫下來,給厄肋阿匝爾穿上,使他繼承以民大司祭的職務。這完全是合理合情的措施,因為梅瑟是以民神權政體的創始者,又是肋未司祭職務的建立者,故此有權以隆重的方式,將大司祭的職務由亞郎身上轉到厄肋阿匝爾身上。這種在山上僻靜之處,轉移宗教神權的方式,也完全符合司祭卷作者的理想方式。上主報告亞郎死亡的方式是:「亞郎要回到他祖先那裡去」(24節)。這種說法與「歸到他親祖那裡去」具有同樣的意義(創二五8,17; 三五29; 四四33),是聖經幾乎一成不變指示死亡的說法;是說他要走上人生最後的征途,走向陰府中去,到那裡同先前的親族亡者相聚。那裡亦稱為陰間,那裡沒有鬼神,也沒有賞罰,卻是人人平等相處的地方(依一四9–11,15 則三二18–32)。那裡充滿灰塵、腐爛、蛆蟲,既不能享見天主的聖容,更不能讚揚天主的聖名(詠一一五17 依三八18),是一去不復返的地方(約一六22),更是被世人所遺忘的地方(詠四九17; 八八12,13)。舊約這種對陰間的悲觀概念,直至永生及復活的道理大放光明之後,才終於改觀。
厄肋阿匝爾在納達布及阿彼胡受罰死後(肋一〇1–5),成了亞郎的長子,因此他有權來繼承父親大司祭的職務。為達到這個目的,他應當在領受了傳油禮之後,七天之久穿上大司祭的長袍(出二九29,30)。為了不使厄肋阿匝爾及大司祭的長袍與死屍接觸,梅瑟應在亞郎斷氣之前,將長袍脫下來給厄肋阿匝爾穿上。如此下山時亞郎的兒子就是以大司祭的形態出現在百姓面前,儼然已成了正式的大司祭。梅瑟、亞郎及厄肋阿匝爾三人是公開在全體百姓面前離開而上山去的。在那裡完成移交任務的儀式之後,又公開的下山歸來。但在他們下山之前,亞郎已在山上斷氣而亡。當百姓見亞郎沒有下山歸來,卻見他的兒子著大司祭的服裝而返,便意識到亞郎已死在山上,並且他的兒子厄肋阿匝爾已成了正式的繼位大司祭。這裡的記述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來,是完全按照預定計劃,完全符合某一格式的記載,旨在說明亞郎的死,及他兒子的繼任。就如以民的領袖梅瑟,在西乃山上領受了天主刻在石板上的法律,以民建國的大憲法,同樣如今以民的第一位大司祭亞郎,亦神妙地孤苦伶仃地死在一座山上,但也不能不說是個隆重嚴肅的死亡。全體以色列子民為他舉哀三十天之久(申三四8)。普通的喪期是七天,但如果是位民族的知名人士,則有守喪三十天、七十天,或者一年的習俗(創五〇3 友八4–7)。以民如果是為親人守喪,則穿上粗麻衣,脫去鞋子,赤足而行,取下頭巾,剃去頭髮,頭上撒灰,坐在地上,不沐浴,不修飾,不煮飯等,這一切都是哀慟的表示;還要唱些哀歌表示心中的悲傷(創二七34 蘇七6 撒上三一13 列上一三30 列下六3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