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關於獻身的規定
第六章 關於獻身的規定
獻身者是一種特別的組織,實行於整個的以民歷史中。由此處開始,直到耶穌和聖保祿時代仍然存在(宗二一23,26)。不過在全部五書中卻僅此一見。
1–8節 獻身者應守的規則
1 上主訓示梅瑟說:
2 「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說:無論男女,若許了一個特願,即「納齊爾」願,獻身於上主,
3 他該戒飲清酒和烈酒,不可喝清酒和烈酒製的醋,不可喝任何葡萄汁,也不可吃新鮮或乾葡萄。
4 在整個獻身期內,凡葡萄樹所結的,甚至葡萄仁和皮,都不可吃。
5 在他整個守獻身願的時期內,不可剃頭;他幾時未滿獻身的願,是祝聖於上主的,應讓頭髮自由生長。
6 在他獻身於上主的整個時期內,凡有死人的地方,不可走近。
7 連父親母親或兄弟姊妹死時,也不可讓自己沾染不潔,因為在他頭上有奉獻於天主的記號。
8 在他整個獻身期內,他是祝聖於上主的。
所謂之「獻身者」是任何一位以色列男女,甘願將自己在一定的時期內獻與天主。這是個非常特殊的奉獻,因此必須要守一定的約束自己的規則。這個獻身的習俗可說貫徹於以民整個的歷史中,在聖經中的提及也屢見不鮮。但在五書內卻僅在此處一見,實為關於獻身者的最早紀錄。雖然聖經告訴我們有不同種類的獻身,但仍未能使我們清楚了解它的性質,及其歷史的演變。不過我們可以確信它在以民的歷史上,是有隨著時代演變的。當上主的天使顯現給三松的母親,向她報告要懷孕生子的時候,同時預先禁止未來的兒子三松喝清酒或濃酒,也不可以吃任何不清潔的東西;同時還說剃刀不可觸及他的頭,即不可剃髮,因為他從母胎就是獻於天主的人(民 13:1–7)。同樣撒慕爾的母親亞納,亦曾許給天主要將兒子奉獻於上主,使他一生日日服侍上主,並且剃刀不會觸及他的頭(撒上一11,12)。亞毛斯責斥其同時代的人謂,雖然天主向來恩待了以民,由他們中揀選了先知和獻身者,但他們卻故意對天主忘恩負義,禁止先知們傳達天主的話,又強迫獻身者喝他們不應喝的酒(亞二11,12)。
由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獻身的人,在其獻身期間必須要戒酒及一切發酵過的飲料,因為他們的力量要來自天主的神,而不應來自酒精的刺激。不准削髮,也不准觸動任何死屍。這可能是個非常古老的民間傳統和習俗,司祭卷將其納入卷集,並規定了應遵守的禮規和儀式。由上述關於三松及撒慕爾的記載,我們知道他們二人的獻身是一生有效的。但聖經上也有許多其他的例子證明,獻身的期限也可能是很短的一個時期。這完全視獻身者的意志而定,例如教會初期就有短期獻身的實例(宗二一23–26)。當獻身願的日期滿了之後,當前往聖殿將所蓄留的長髮剪下來,投入獻祭的火焰中焚燒。如果獻身者不幸於獻身期間觸及了不潔的東西,例如屍體,則他的願便中斷了,必須剃去頭髮,重新開始蓄髮守願。正式結束獻身願的方式是,在聖殿內奉獻規定的祭品,不過如果實在不得已時,亦可在遠離聖殿的地方舉行(加上三49)。
這種向神明蓄髮獻願的習俗,不僅見於以民間,而是其他一些古代的東方民族亦有這種事實,例如在埃及就有獻身願的存在。甚至一直到現在,在巴力斯坦仍不時見到掛在樹枝上一束束的人髮,尤其在加爾默耳山上更有些母親將子女的頭髮剪下來,獻給舊約中的厄里亞先知。不知為了什麼原因,以民曾確信獻身者的蓄髮是他特殊力量的來源,例如有關三松的記載。
在耶肋米亞先知時代,我們仍發現一批名叫勒加布的家族,他們拒絕在城鎮中居住,卻喜愛居於城外邊沿上的荒野地區,因此他們也不從事農作生產,卻保持了祖傳的牧業。此外他們也不喝任何酒類的東西(耶三五章)。這些勒加布人的目的是在恢復以民祖先生活的舊規,因此受到聖經的讚揚。他們的生活方式與獻身者的生活非常相似,因此我們可以想像得到,獻身者的生活可能是對以民定居生活無言的抗議。削髮本來是定居生活的要求,要求人們要修飾自己的身體外表。但在曠野中卻一切因陋就簡,沒有太大的修飾要求。因此獻身者的生活方式可能是以民祖先曠野生活的遺跡和回憶。司祭們基於聖潔的理由也不准剃光頭髮,或修飾鬍鬚的邊緣(肋二一5)。
9–12節 獻身聖願的中斷
9 若有人忽然在他身旁猝死,那獻身者的願就沾染了不潔,在他取潔的那一天,應剃頭,即在第七天他應剃頭。
10 到第八天,他應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在會幕門口交給司祭。
11 司祭取一隻獻作贖罪祭,另一隻獻作全燔祭,為他因染死屍的不潔贖罪。他在當天應祝聖自己的頭,
12 重新將獻身的日子奉獻於上主,且應獻一隻一歲羔羊作贖過祭;以前的日子無效,因為獻身者的頭沾染了不潔。
獻身者應特別注重聖潔的法律,尤其不應與任何屍體接觸,就算死者是獻身者最親近的人,也不可因此觸及他的屍體。如果有人在他身旁突然猝死,他雖然毫無重新守願(戶一九11)。這種習俗在古代的中東是非常普遍的,例如在耶辣頗里甚至當人親眼看到死屍之後,便不准再進入阿市托勒特女神的殿宇,必須要等到第二天取潔之後,才可以如常人一樣進入殿宇,向女神獻禮或祈禱。其次在敘利亞,親人死後三十天之久不准死者的家進入廟宇,三十天之後又要將頭髮剃去,才可以重進神廟膜拜。我國古代的高級官員在在父親或母親死後,也有守孝三十天或三年的習俗。這固然是為了表示向父母克盡孝道之心,但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死人,因玷染了不潔,不能再進入朝廷問事,更不能進入神廟去膜拜。由此可見古東方的一切民族的習俗是大同小異的。這也在說明獻身者的習俗早已存在於以民中間,以民的立法者只是將其納入正軌,並賜以高尚的宗教意義。並將它以至高立法者的名義發表,以顯示其古老和重要性。
獻身願既已中斷,獻身者要在第八天進入聖殿舉行既定的祭獻,就是一對斑鳩或雛鴿,就如產後的婦女(肋一二8)和癩病痊癒的人(肋一五14)所獻的禮品一樣,是一種最便宜的祭獻。兩隻鴿子或斑鳩,一隻作為贖罪祭,另一隻作全燔祭。如此獻身者重新獲得法律上的聖潔,可以重新開始他的獻身聖願。此外他還要在當天奉獻一隻一歲的羔羊作為贖過祭,因為他的頭曾沾染了不潔。
13–21節 獻身願的終結
13 關於「納齊爾」人的法律如下:在他獻身願期滿的那一天,應引他到會幕門口,
14 他應獻給上主的祭品是:一隻無殘疾的一歲公羔羊作全燔祭,一隻無殘疾的母羔羊作贖罪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作和平祭,
15 一籃用細麵調油做的無酵餅,抹上油的無酵薄餅,以及同獻的素祭及奠祭。
16 司祭在上主面前獻上這些祭品後,就為他舉行贖罪祭和全燔祭;
17 將公綿羊同一籃無酵餅獻給上主作和平祭;然後舉行素祭和奠祭。
18 獻身者在會幕門口剃去自己祝聖的頭髮,把祝聖的頭髮,放在和平祭品的火上焚燒。
19 他剃去祝聖的頭髮以後,司祭取出煮過的公綿羊肩部,與籃中的一塊無酵餅和一塊無酵的薄餅,放在獻身者手上。
20 司祭將這些祭品在上主前,行奉獻的搖禮,除搖過的胸脯和舉過的腿外,這些亦應是屬於司祭的聖物。此後,獻身者方可飲酒:
21 這是關於許獻身願者的法律,獻身者應奉獻於上主的祭品;如果獻身者照自己的財力許願多獻,就應照所許的願,在獻身願所規定的以外,多作奉獻。」
當獻身願的期限滿了之後,他又要奉獻三種祭品:(一)一隻公羔羊作為光榮天主的全燔祭(見肋一10);(二)一隻母羔羊作為贖罪祭,賠補他在守願期間所犯的種種罪過;(三)還有一隻公羔羊作為感恩的祭獻(肋四32; 五6)。除此之外還要奉獻一筐無酵餅作為和平祭之用(15節),以及素祭和奠祭。獻身願滿期的人在奉獻完畢上述的種種祭品之後,要在會幕的門口將自己以聖願祝聖過的長髮剪掉,用和平祭的火將頭髮燒掉(18節),免得與俗世接觸。有些古東方民族連長髮都當作祭品獻與神明,但為以色列人獻身者的長髮被焚,並沒有祭品的意義,只是將它與俗物隔離,因為它是藉著聖願受過祝聖的東西。此時司祭將煮過的公綿羊的肩部,一塊無酵餅和一塊薄餅,放在獻身者的手中向上主舉行搖祭(肋七34 出二九24),象徵將祭品完全奉獻於天主。接著就是用除了祭獻天主和報酬司祭之後所剩下的祭肉和麵食,來舉行感恩的和平歡宴。參加的人主要的是自己的家人、親戚和朋友。
22–27節 司祭的祝福辭
22 上主訓示梅瑟說:
23 「你告訴亞郎和他的兒子說:你們應這樣祝福以色列子民說:
24 『願上主祝福你,保護你;
25 願上主的慈顏光照你,仁慈待你。
26 願上主轉面垂顧你,賜你平安。』
27 這樣,他們將以色列子民歸我名下,我必祝福他們。」
在這裡突然出現了一段祝福的經文,它不但突如其來,而且與上下文毫無關連(見肋九22)。但誰也不能否認,這是全部五書中最為精彩、高雅的一段祝辭。每天的早晚司祭要在香壇上兩次向天主奉獻香禮,之後當禮成時,百姓離去之前,要舉手以此祝福辭祝福百姓(路一10 肋九22)。在這個祝辭中,司祭沒有向天主祈求物質的賜予,這是天主在肋二六章許給守法者的恩惠;司祭只向天主祈求仁愛、寬宏及和平(見格後一三13),因為在上述的恩賜中包括天主所能賜予人們的一切恩惠。尤其是所祈求的和平,它在以民的腦海中不但是戰爭的停止,紛爭的消滅,而更積極的是一切安康樂利、國泰民富的化身。聖保祿在他的書信中也曾反映了這個以民宗教中非常基本的觀念:「其實天主的國並不在於吃喝,而在於義德、和平以及在聖神內的喜樂」(羅一四17)。在這短短的祝辭中竟三次提到了「上主」,以證一切圓滿的恩寵皆是由天主而來的。有些教父曾基於這裡的祝辭,強調是有關天主三位一體道理的記載。其實不然,它與天主一體三位的奧理毫無關連,因為這端道理只有在新約時代才明朗化的。天主光照以民的慈顏,就是天主的「憐憫」(詠六七2),天主的「仁慈」(詠三一17; 一一八135)。天主仁慈憐憫的結果就是和平,它是一切恩賜的總和,已如前述。故此默西亞的神國多被形容成和平的王國(依九6)。這裡三次呼號了「上主」的聖名,並不是因為它具有魔術的威力,而是在表示天主與他的百姓之間,具有美好和諧的往來關係,百姓是天主特選的子民,是天主的所有物(申二六10 耶一四9)。此外,猶如我們多次強調過的,某人作為,他是實在的,具有權能神威的天主。以民確實體驗到他的存在,每當呼號上主名號的時候,便確信天主就在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