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準備起程
第十章 準備起程
以民在西乃山慶祝了他們的第二個踰越節之後,知道那裡並非久居之地,是要動身起程前往福地進發的。但是作者在正式起程動身之前,還報告了幾項與行程有關的事項,就是領導他們前進或紮營的雲柱(九15-23),及發號施令的器皿—銀號(一〇1-10)。
1-10節 製造銀號
1 上主訓示梅瑟說:
2 「你要製造兩個喇叭,用銀打成,用為召集會眾,為遷移營幕。
3 幾時吹兩個喇叭,全會眾都應集合在會幕門口,來到你跟前。
4 若只吹一個喇叭,以色列的千夫長,作首領的應集合到你跟前。
5 若吹緊急號,紮在東方的營就起程;
6 第二次吹緊急號時,紮在南方的營就起程:吹緊急號是為叫他們起程;
7 但為召集會眾,只吹號,不應緊急吹。
8 亞郎的子孫作司祭的應吹號: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是條永久的規定。
9 幾時你們在本國要出去作戰,攻打來侵的仇敵,應吹緊急號,使上主你們的天主,記得你們,救你們脫離仇敵。
10 此外,在你們的慶日、節日、月朔之日,獻全燔祭及和平祭時,還應吹號,使你們的天主記得你們:我是上主,你們的天主。」
在離開西乃山之前應作的最後一件準備工作,是製造兩個銀質的號角。原來古代的民族由於知識水準低落,生產困難,一切因陋就簡,連發號傳達命令的器皿,也只好利用山羊角來權作號筒和喇叭。大概全世界最初的民族都曾有這種習俗,因此都將這種發響的器具稱作「角」或「號角」,「羊號角」(見蘇六5)。在肋二五9, 10亦說,要以號角之聲來報告喜年之開始。但是一些較為晚期的文件開始提到銀質號角之存在。這些銀號角之被用來宣報聖殿的節日,或者指揮戰場上軍人的行動(編下一三12,14,15加上四40; 五33; 一六8)。在羅馬大將提托打敗耶京的猶太人之後,曾在羅馬舉行了盛大的凱旋遊行,並建立了勝利紀念碑。此碑至今猶存。就在這裡石碑上人們仍可以清楚的看到,羅馬人由耶京所掠取的戰利品,其中有供桌,且在供桌上放著兩個長筒的銀質號角。因此毫無疑問,以民在聖殿中曾不時利用號角,向百姓傳報宗教和禮儀的訊息。
作者在這裡提到製作銀號角的原因,毫無疑問,是在說明以民自此開始過一個新的生活,將在天主的直接領導之下,開始一個新的面孔,因此也有發號施令的新器具。銀質的號角自然比簡陋的山羊角貴重得多了,因此更合乎天主親作總指揮的身份。但造了銀號,而且還規定了吹號的步驟和方式:吹一個喇叭是為召集以民的首長們前來,吹兩個喇叭則是為召集全體百姓,集合到梅瑟面前去。若吹緊急號,大概是較長時間的號聲,是令百姓起營前行的記號。每次只有一方面的支派起營。第一次緊急號吹響後,駐紮在東面的支派起程,第二次南方的起程,依此類推。此外在開戰的時候也要吹起喇叭,它的聲音就是向上主的呼聲,求天主快來解救和支持自己作戰的百姓。從這裡我們可以更為清楚的了解聖經所描述的以民作戰的方式:當大戰開始的時候,走在最前線的是一批司祭,他們每人都拿著一隻喇叭,當敵人在前就要衝鋒的時候,司祭們的喇叭齊鳴。此時不論多麼兇悍善戰的敵人,都要立即膽顫心驚,只好曳兵棄甲,抱頭鼠竄;而以民的大軍根本兵不血刃,便急起直追,去收拾那大批的戰利品和逮捕成群的戰俘。由此可見喇叭為以民的重要性(見編下一三15; 一五1 加上五33)。
這裡的記載也不無矛盾之處。如果我們按字面解,前此所記載的以民數字,為數六十萬的大軍營,只有兩個小小的銀喇叭是完全不夠的。但作者全不在乎這些。唯一解釋矛盾的方法是,作者用了文學上慣用的渲染誇大的說法,來描述上主子民的偉大,並且為達目的完全不擇手段。但這在古代的以民文學上是行之若素的作法,當然這在我們的時代根本是不可能的。
作者沒有告訴我們兩個銀喇叭的形式或構造,但它們與古埃及彫刻在建築物上的喇叭大同小異。喇叭的用途除了召集領袖和群眾,並在戰場上衝鋒陷陣之外,還有報告宗教盛事的作用,例如慶日、節日、月朔之日等慶節,以及在獻全燔祭及和平祭之前亦要吹號,好使天主紀念並垂顧獻禮的以民。
中編 流落曠野(一〇11—二一章)
11-28節 離開西乃山
11 第二年二月二十日,雲彩由會幕升起,
12 以色列子民就從西乃曠野循序起程出發。以後雲彩在帕蘭曠野停住了。
13 他們初次依照上主藉梅瑟所出的命令起程。
14 首先依隊起程的,是猶大子孫的營旗,率領軍隊的,是阿米納達布的兒子納赫雄;
15 率領依撒加爾子孫支派軍;隊的,是族阿爾的兒子乃塔乃耳;
16 率領則步隆子孫支派軍隊的,是厄隆的兒子厄里雅布。
17 拆下帳幕後,革爾雄的子孫和默辣黎的子孫,就抬著帳幕起程出發。
18 以後依隊出發的,是勒烏本的營旗,率領軍隊的,是舍德烏爾的兒子厄里族爾;
19 率領西默盎子孫支派軍隊的,是族黎沙待的兒子舍路米耳;
20 率領加得子孫支派軍隊的,是勒烏耳的兒子厄里雅撒夫。
21 此後刻哈特人抬著聖所之物起程;當他們達到時,人應已豎起帳幕。
22 以後依隊出發的,是厄弗辣因子孫的營旗,率領軍隊的,是阿米胡得的兒子厄里沙瑪;
23 率領默納協子孫支派軍隊的,是培達族爾的兒子加默里耳;
24 率領本雅明子孫支派軍隊的,是基德敖尼的兒子阿彼丹。
25 以後依隊出發的,是作全營後衛的丹子孫的營旗,率領軍隊的,是阿米沙待的兒子阿希厄則爾;
26 率領阿協爾子孫支派軍隊的,是敖革蘭的兒子帕革厄耳;
27 率領納斐塔里子孫支派軍隊的,是厄南的兒子阿希辣。
28 這是以色列子民出發時,依隊起程的次序。
以民由此處開始一個新的旅程,就是由西乃山動身,向著約旦河東的摩阿布進發。在距離以民到達西乃山還有十天不到一年的時候,以民要動身離開這在以民歷史上具有非常重要性的西乃山(出一九1)。在到達西乃山第二年的二月二十日,雲柱忽然由會幕上升,以民知道是起程的時候,於是整裝就道,走上天主要領他們去的地方。奇怪的是前面所提及的銀喇叭,本應發號傳達每個支派順序起程的命令(一〇5),卻完全沒有提及,好似根本沒有派上用場。以民起程的次序與第二章關於安營的記載大同小異。不同的地方是,第二章謂搬運會幕的肋未人應走在大隊的中間;在這裡卻說革爾雄及默辣黎家族,立即走在駐守東邊三個支派的後面。這三個支派是第一批出發上路的以民,即猶大、依撒加爾及則步隆支派。刻哈特家族走在第二批百姓的後邊,即駐在南方的勒烏本、西默盎及加得支派。其他各支派,即西方及北方的六個支派,亦皆依次上路出發。奇怪的是作者完全沒有提及大批的百姓以及他們的牲畜資產等是如何走的。由此可清楚的見到,作者只是根據他個人的理想方式來描述以民的「雄壯」隊伍,卻完全沒有顧及到客觀的事實。他們暫時要去的目的地是帕蘭曠野(12節)。這是個可怕的乾旱地區。這裡是哈加爾的兒子依市瑪耳及其後代所居住的地區(創二一21),也是後來達味在遭受撒烏耳迫害的時候,前來避難的地方(撒上二五1)。
29-32節 梅瑟請親屬同行
29 梅瑟對自己的岳父,米德楊人勒烏耳的兒子曷巴布說:「我們正要起程往上主曾說:「我要給你們的那地方」去;你同我們一起去罷!我們必要好待你,因為上主對以色列許下了幸福。」
30 曷巴布回答他說:「我不去,我要回到故鄉我的老家去。」
31 梅瑟說:「請你不要離開我們!因為你知道我們在曠野安營的地方,你要給我們當嚮導。
32 你若同我們一起去,我們必使你分享上主要賜與我們的幸福。」
這段記載很可能是另外一種文件的傳授,與上下文頗不相符合,編輯者將它節錄在這裡。有人謂它是雅威卷的資料,而不再如其上下文似的盡屬司祭卷的傳授。因為司祭卷向來以天主作為以民的最高領袖,是天主親自藉著雲柱,指導以民輾轉於曠野之間。這裡卻突如其來的記載,梅瑟要求岳父准許自己的兒子曷巴布,也就是梅瑟的妻弟同行,因為他是在那一地區長大的,故此熟悉其地理形勢,可以作以民穩妥的嚮導。值得注意的是,梅瑟岳父的名字此處作勒烏耳,但在其他地方,他被叫作耶特洛(出三1; 四18)。有人謂耶特洛是他的本名,勒烏耳是別名,意謂「天主的朋友」。當然曷巴布是不能白盡義務,空手而回的。梅瑟許給他要分享以民的一切恩惠,即天主賜與以民的恩惠。民一16; 四11記載有一批刻尼的子孫,加入了以民的行列,與以民同居共處。大概這些刻尼人,就是這裡所說的米德楊人,曷巴布的後代。進入聖地後他們先居住在赫貝龍地區,後來分裂成兩個家族,其中之一去了大博爾山附近居住(民四11)。他們的祖先是遊牧民族,西乃、帕蘭及厄東等地區,都有他們的足跡。
33-36節 全民上路
33 他們就由上主的山起程出發,行了三天的路程;三天的路程中,上主的約櫃走在他們的前面,為他們尋求休息的地方。
34 白天他們移營前行時,上主的雲彩常在他們頭上。
35 當約櫃起行時,梅瑟就說:「上主,請你起來,使你的仇敵潰散,使懷恨你的由你面前逃走。」
36 在約櫃停留時,他就說:「上主,請歸來,住在以色列千家萬戶中。」
此段的記載似乎是一〇11-28的重複記載,只是用了提綱挈領的方式,也許是另一種文件的傳授。百姓上路之後,走了三天的路程,尋找可以紮營的地方。本來按前面的記述,上主的約櫃是用繡花帳幔以及海豚皮嚴密包裹起來,目的在於妥善搬運。但在這裡同樣的約櫃似乎未加任何遮蓋,而是赤裸的呈現在百姓面前,同蘇三2, 3所記載的完全一樣(見撒上四3 撒下六1等)。陪伴約櫃前行的除了司祭之外,還有上主白天的雲柱,及黑夜的火柱,猶如出一三21,22所描寫的一樣。如此的確按照梅瑟所言,上主的約櫃是為指揮以民的行程,並照顧他們的安危,尤其是打敗膽敢來犯的敵人。這一點在後期的記載上我們會清楚的見到。例如撒上四3等所記載的,當時以色列人在撒烏耳國王的率領之下,不敵培勒舍特人的攻擊,遭到全軍覆沒的大敗。就在這危如累卵的關頭,以民施出了最有力的一招,將上主的約櫃搬上了戰場。以民一見約櫃,便「大聲歡呼,大地也震動了」。培肋舍特人為之大驚:「我們有禍了!至今從未有過這樣的事!我們有禍了!」這是兩個敵對的百姓,對上主的約櫃的表情。也清楚的表現了約櫃對以民的重要性,是以梅瑟關於約櫃所說的話,毫不為過。
百姓在西乃山領受了天主的法律,被建立為天主的子民。因此這是個具有莫大意義的山,是座天主親自顯現的聖山。在此居住幾達一年之久的以民,除了領受上主的十誡、約法和聖潔的法律之外,還在此造了會幕;祝聖了司祭,並潔淨了肋未人;製造了營幕,並編制了軍隊,還建立了宗教及社會的體制。作者稱西乃山為「上主的山」(33節)。這種稱呼還是第一次出現,也是對西乃山僅有的一次;在其他地方多稱它為「天主的山」。百姓離開西乃山之後走了甚麼路線?我們不能十分確定,因為在這一區有不少錯綜複雜的可資行走的谷地,這些谷地有不少是可以到達帕蘭曠野的,亦稱欣曠野。但是不論如何,他們所走的方向,毫無疑問,是向著北方而行,直至到達卡德士地區,而停止紮營。